浅谈新建重大煤矿项目安全核准工作内容

2015-10-14 23:08王建意
科技与创新 2015年19期

王建意

摘 要:结合大型煤矿项目安全核准工作实际,阐述了大型煤矿项目安全核准工作的内容,并指出了核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关键词:重大煤矿项目;安全核准 ;勘探资料;矿井可行性研究

中图分类号:TD7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5913/j.cnki.kjycx.2015.19.045

重大煤矿项目是指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并征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意见的项目。

重大煤矿项目申请项目核准时,应先申请安全核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基本要求》(AQ1049—2008)中的要求,重大煤矿项目安全核准时,建设单位应提供井田勘探地质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报告和建设单位业绩报告等资料。

1 安全核准基础资料

1.1 井田勘探地质报告

委托有资质的勘探部门和设计院确定首采区的具体范围,根据勘探资料,并按照国家《煤、泥炭地址勘查规范》(DZ/T 0215—2002)中的有关规定编写报告。在取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井田地质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后,将编制好的《井田勘探地质报告》报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取得地质勘查报告批文。

1.2 可行性研究报告

矿井可行性研究的主要任务是确定矿井开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勘探(精查)等地质资料为基础,委托有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按照GB 50197—2005、GB 50215—2005和GB 50399—2006中的相关规定编写报告,一般需取得以下有关协议或文件:政府主管部门同意用地、地价、用电、用水和选址的文件,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银行部门出具的贷款承诺函,通讯部门同意安装通讯设施的文件等。取得相关文件后,应对各类灾害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明确矿井的设计生产能力、服务年限、储量备用系数、开拓方式、水平划分、采区划分和开采顺序等,并由咨询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和煤炭行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最终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审批。

1.3 安全预评价报告

委托具备甲级资质的评价机构按照《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实施细则》(AQ1095—2014)编写报告,对煤矿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及其预防和控制的可能性进行评价,并给出明确结论。

重大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征求安全核准意见函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评审。

1.4 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报告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编写报告,预测和评价矿井瓦斯等级、煤与瓦斯突出的可能性等方面。在报告编制完成后,委托有资质的评审机构评审,并取得煤炭行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

1.5 建设单位业绩报告

建设单位依照本单位的基本情况、煤矿生产历程、安全情况、近3年发生的特大事故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情况和所属生产煤矿灾害类型等编写报告,并经省级煤炭管理部门确认后出具书面证明。在上述过程中,应注意以下2点:①对于未开办过煤矿的非煤企业,煤炭管理部门不会为其出具煤炭开采业绩证明。②建设单位直属(包括控股)的生产煤矿、施工队伍发生过1次死亡10人以上责任事故时,该单位1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煤矿建设项目;发生过1次死亡30人以上的责任事故时,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煤矿建设项目。

2 安全核准程序

建设单位将本单位的项目申请报告书及其核准所需的支持性文件,通过项目所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逐级报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时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出征求安全核准意见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征求安全核准意见函后及时开展审核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安全评价机构、技术咨询机构或工程咨询机构)评审,有关业务司局在评审意见复核后按程序报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根据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结果将安全核准意见反馈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项目安全核准工作全部结束。

3 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重大煤矿项目安全核准需具备国家安全总局规定的专项报告资料。目前,为煤炭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日趋增多,其中,一些业务水平低、人员素质差的咨询机构的报告编制质量较低,不了解申报、评审和批复的程序,影响了工作进程。在建设单位与咨询机构签定的合同中,费用支付分三次完成:合同签订生效后付30%,咨询机构提交的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付50%,通过省级或国家级行管部门的批复后付20%.通常情况下,中介机构要求建设单位在评审会议结束后付清全部费用,而建设单位担心费用全部付清后因咨询单位修改工作而影响审核进度,希望在取得正式评审意见书后再付清余款;咨询单位担心取得正式评审意见书后难以追回尾款。因此,双方在费用支付方式上存在分歧。

笔者建议,重要报告的编制应尽可能选择实力强、高资质的咨询机构或设计单位,并通过招标程序确定合作方式。一般支持性文件多数是通过比价选择咨询单位的,应在合同中注明以取得评审意见书作为支付余款的条件,咨询单位应以取得的评审意见书电子版作为付款证明,由建设单位携尾款当面取回评审意见书原件,这样双方都不会对费用和修改问题多虑。

4 结束语

本文从重大煤矿项目安全核准所需的报告编制、报审流程,安全核准程序和咨询服务的选择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方面阐述了重大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工作。总而言之,在重大煤矿项目安全核准的前期工作中,仍存在程序不明确、业务范围界定不清等问题,需要在工作中通过解读政策、向审批部门咨询来解决这些问题。

〔编辑:张思楠〕

Superficial Talk about New Major Coal Mine Project Safety Approval Work Content

Wang Jianyi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contents of the safety approval of large coal mines are described, and the problems and solutions in the process of approval are pointed out.

Key words: major coal mine project; safety approval; exploration data; feasibility study of coal m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