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钦楠
在澳际学校预科学习的日子,一晃就过去了6个多月,离毕业就剩两个月。好不容易习惯了身边的一切,却又要结束了。
第二学期开始接替Tim蒂姆教我们学术英语的是Victor维克多老师,自打进预科就听说他是学校外教老师的颜值担当,成为不少小姑娘的男神。我们班女生花痴的原话是:“长着一张牲畜无害的小脸,他上课肯定完全认真听讲。”事实证明,这话也就那么一说,经众同学验证得出统一结论:认真听讲可行性顶多7成。维克多是加拿大人,给人文质彬彬的感觉,看上去就二十五六岁。一口纯正的北美英语,不带英式口音,听着有点小顺心。维克多个子不算太高,身材并不臃肿,头发是深棕色,颜值是大家所肯定的。他娶了个中国媳妇,上对话课的时候,他偶尔会聊起自己在中国的经历和在加拿大的家人。比如陪老丈人一起喝白酒,他被呛得一塌糊涂;比如在加拿大时,他住在当地中国城旁边,所以从小就对中国文化产生了兴趣。维克多在北京晃荡了三年,会说一点汉语,刚开始在语音沟通上闹了不少笑话,每回他讲自己的事儿,都能把我们逗乐了。维克多教我们时间不长,但我和同学觉得他的观察能力特别强,他可以准确地说出我们的小问题,带着开玩笑的性质,一点儿都不招人烦。维克多说汉语是一种很难学的语言,对他们外国人来说,发错音、用错字、产生误会是经常的。
因为没有掌握正确的汉语发音,维克多有过许多尴尬的经历。刚来北京,冬天宿舍里很冷,他去店里买被子。问售货员:“你们这儿有杯子(被子)吗?”售货员说当然有,然后就从柜台里拿出一个杯子说:“这个行吗?”他一下子明白,是自己的发音错了,但是那个时候,却怎么也说不对。只好发动全身比划,做出瑟瑟发抖的样子,一边说着:“我要杯子(被子),不要杯子。”后来,他去买枕头,对售货员说:“您好,我要买个针头(枕头)。”人家说,我们的商店不卖针头。这下可把维克多弄糊涂了,他明明看见货架上放着一堆枕头,她怎么说没有呢?于是,他慢慢地重复说:“我要买一个针头(枕头)。”她也慢慢地回答:“我们这儿没有针头。”维克多眼看自己是说不明白了,连忙指着她的身后说:“那是什么?”她笑了:“哦,那是枕头,不是针头。” 他说最尴尬的事情是理发,刚来北京的时候,这哥们儿去理发店,告诉理发师:“我要剪半寸。”理发师说,没问题。剪头发的时候,维克多睡着了。突然,有人在他肩上拍了一下,师傅对他说:“成了,照照镜子吧。” 维克多吓了一跳,说:我的意思是想让他剪掉半寸,可是理发师给我剪了个板寸,头发只有半寸长。当然这都是遇到他媳妇儿之前无法抹去的经历了,他更喜欢秀和老婆恩爱的小故事。
我们的数学老师Oscar奥斯卡最有趣的,第一学期给我们上完一节课,晚上听说他老人家因为心脏问题去医院了。于是第一学期由学术校长教完了我们的数学。第二学期,他继续给我们教数学,不得不说虽然心力脆弱,却有无比强大的逗趣性格。他个子高高的、瘦瘦的,大大的眼睛上架着一副大眼镜,五官深邃,就是岁数大了背有点驼,有种国外理科教授的即视感。他是巴西人,我和同学最近才听别的老师提起,有点出乎我们意料,因为他的口音并没让我们觉得有葡萄牙语的味道。他的数学课就像他的五官一样,深邃。每一次他讲着讲着全班就陷入了迷茫,因为他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在黑板上手舞足蹈地画来画去,留下不知所措的我们。
看了奥斯卡,有那么一点醒悟,不是每个在北京的老外都是在鼓楼和三里屯傻喝酒的。奥斯卡跟我们说过喜欢吃,一个同学就带着他去吃火锅。他来中国5年了,去的地方挺多,知道的事也挺多。一开始,他问店家有没有红烧肉,因为他们吃的是火锅加自助餐,所以就说应该有,让他自己去找。结果他拿了一大碗蛋炒饭和好多红烧肉。火锅点的蘑菇味锅底,他只拿了一些蔬菜、丸子和小鱼虾,好在那个同学拿了超多肉。所以每次看他,都觉得虽然他对我们打死都不会说出一句完整的汉语,但绝对是我们外教里的中国通了。听我们的助教老师说,奥斯卡看到一本美国人写的《消失的江城》,然后一冲动就来中国了。先是在一个美国的招聘网站找到了一份在河南新乡一家护校的英语老师工作,想体验下中国的小城市是什么样子。到达北京的时候,拿着朋友写的只有 “煎饼”两个字的纸条吃上第一顿早饭,又经过差点买错去了新疆而不是新乡的火车票后,终于背着包到了河南这个有些破旧的小城。他的传奇故事在我们学校广为传播,“没有失望、没有落差,只有好奇,来中国前我就已经把它当作了一次人生中的冒险。” 这是奥斯卡第一次到达北京和新乡的感受。
然后经过一年新乡、一年昆明、一年上海的生活,奥斯卡最后终于来到了北京。有同学好奇地问他,上海和北京对他来说有什么不同?他举了个例子说:“假设上海有5个老外和5个中国人去吃饭,大家在饭桌上都会说英语;而在北京,如果同样的人去吃饭,大家一定都说汉语,而且我肯定是汉语最差的那个。”上海是一个更西化、更迎合外国人感觉的摩登城市,但是北京在包容外来者的同时,仍旧保持着自己的生活态度,原话大概是这样子的吧。当然他也有着无比现实的理想,来到我们澳际学校教数学,原因只是因为工资高,看他外表呆愣其实是门槛精。
再说我们的经济老师Frank弗兰克吧,这也是我们老师中的一朵奇葩。他教了两个学期经济,我们已经无比清楚他的课该怎么上。只有一个答案,拿出笔记抄他的幻灯片。他是典型的美国人,带着点小傲娇和小瑟,吐槽他的话我觉得可以写满三大页,除了让我们抄笔记外,其实他还是个蛮有趣的人。我和同学加了弗兰克的微信,认真研究过这位人才。他工作的上一个城市是天津郊区,而且从朋友圈的照片都能看出来,特别爱参加各种聚会,还会问我们有没有组织这种“趴”。有一次,弗兰克去上海旅行,和一个在那里工作的意大利女孩相爱了,然后为她留在上海。半年后,分手了,伤心了,去了天津,再之后来了北京。
据说,刚来北京两周的他,那会儿正处于和北京的“蜜月期”。每天在他租住的东直门一室一厅内,想象自己家门口有两个石狮子“镇宅”,他则穿着当年皇帝穿的龙袍,被一群光头光脚的美女前簇后拥,把他像帝王一样服侍。想象过后,便背起双肩包去五道口学汉语了,学完汉语就开始为生活奔波,做起了外教。弗兰克的汉语在所有外教里算是能让人听懂的,所以他也不介意打破课堂不让说汉语的规矩,和我们瑟几句。虽然会说,但绝对不算说得好的。他的主要理由是工作太忙,生活压力大,要挣钱。因为他学习的是经济专业,在北京生活了8年,他自己说也许哪天回美国写篇论文,就是一篇颇具影响力的大作呢,对他的专业研究绝对有着重要又特殊的意义。课余时间,他还正在忙着写关于中国经济的论文。
现在的弗兰克早已经结束了他疯狂的“蜜月期”,房子也从东直门换到了团结湖。他的老外朋友抱怨最多的就是北京的空气,有一群搞环保的朋友说,5年前还对北京的未来很乐观,可现在大部分人都感觉到了绝望。他给我们展示了一组关于天气的幻灯片:英国经济学人将北京的宜居指数定为4.5,接近最糟糕的5。而且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把北京列入了 “艰苦地区”名单,被派遣来的员工可以在这里享受 “危险津贴”。正是因为越来越糟糕的空气环境,弗兰克希望能在决定离开北京的时候,看到北京在APEC或者阅兵时的空气清洁度。他希望每个生活在北京的人都不再被空气污染的噩梦困扰,可以无忧无虑地睡得像个孩子。
这是我们预科外教的三个“带头大哥”,他们喜欢跟学生分享自己在中国的生活经历,而了解老师及其八卦也是我们这群同学的一大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