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 董珊珊 张天西
摘要:文章基于XBRL分类标准视角重新构造信息披露度量指标,并研究影响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因素。研究结果发现,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主要受到信息不对称,公司经营水平,股权集中度,行业竞争度以及产权性质等因素的影响,机构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没有得到有效的证据支持。
关键词:XBRL;分类标准;自愿性信息披露
一、 引言
通过梳理信息披露相关文献,本文从XBRL分类标准以及信息元素结构视角出发,研究影响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因素。研究结果发现,自愿性信息披露主要与信息不对称,公司经营能力,股权集中度,行业竞争度以及产权性质等因素相关。
二、 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1. 信息不对称与自愿性信息披露。一般认为,公司规模越大,信息不对称性程度越高。管理层需要通过向外部投资者披露更多信息的方式改善公司信息透明度,缓解管理层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性,降低资本成本(Myers & Majluf,1984),便于其在资本市场融资活动。同时,规模较大的公司更容易受到监管部门、新闻舆论以及社会公众等关注,承担着更高的诉讼成本(Lang & Lundholm,1993)。
一些研究,如Lang和Lundholm (1993),Eng和Mak(2003)等发现,公司规模与信息披露水平之间呈现显著正相关关系。因此,我们有假设1:
H1:信息不对称性程度越高的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越高。
2. 公司经营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由信号理论可知,公司通过信息披露的方式向其他投资者传递公司治理良好的信号,经营绩效较好的公司通过向市场披露更多信息将其与经营状况较差的公司进行区分,彰显其经营水平与盈利能力,以避免利益相关者的逆向选择,吸引更多外部投资者关注。一些研究发现,公司经营水平与信息披露质量显著正相关。由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经营水平越高的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越高。
3. 股权特征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研究发现,股权结构特征同样也会影响管理层信息披露决策行为(Fan & Wong,2002)。公司股权较为集中时,大股东通过“利益输送”侵蚀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较为突出。为了防止公司内部信息被外界察觉,以及防止公司内部状况被潜在竞争者所获知,大股东披露更多信息的意愿较低。Fan和Wong(2002),刘任帆和于增彪(2005)等发现,股权集中度与信息披露之间负相关。基于此,我们提出假设3:
H3:股权集中度与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之间呈负相关关系。
4. 行业特征与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业内部竞争加剧了行业内公司之间对于各类资源(人力资源,物力资源等)的争夺程度,直接影响管理层任职压力.管理层需要通过披露更多信息的方式,吸引外部投资者关注。研究发现,产品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在一些竞争激烈的行业,如制造业与高科技行业等,其行业内部信息透明度较其他行业更高(黄长胤、张天西,2011),由此,本文提出第4个假设:
H4:行业竞争度与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间正相关。
5. 外部治理与自愿性信息披露。机构投资者具有关注与影响公司管理层信息披露行为的动机。机构投资者通过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更多信息,实现对公司管理层尽职程度、经营能力的评估与监督,维护自身利益,同时通过要求公司披露更多信息,可以降低其与外部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性程度,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水平,实现公司价值增值并从中获得超额回報。
然而,相关研究却没有得到一致结论。一些研究,Healy等(1999)发现,机构投资者参与对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改善有显著影响,而Schadewitz和Blevins(1998)发现机构投资者通过与管理层的共谋会降低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信息披露越少。在本文中,我们假设:
H5: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正相关。
6. 公司产权性质与自愿性信息披露。国有控股的企业往往都是大型企业,其治理和管理的正规化水平较高,政府作为公司控股股东,需要通过披露更多的信息与外部投资者之间进行沟通,以反应其业绩,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以及代理成本(Eng & Mak,2003)。Wang和Claiborne(2008)等发现国有股持股比例与信息披露呈正相关关系。由此,我们提出第6个假设:
H6:国有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好于民营企业。
三、 研究设计
1. 样本筛选。本文借鉴Bovee等(2002)的方法,依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行业分类指引,对除金融业以外的其他12个行业上市公司,根据2013年度营业收入规模排序,以10为步长,进行等距抽样。如果某行业首次抽样的样本数达到或者超过10,则停止抽样。如果未达到10,则以不放回抽样的方式循环上述抽样过程直至行业样本数达到10。共抽取266个观测本。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数据全部来自CSMAR数据库。
2. 自愿性信息披露指标度量。本文从XBRL分类标准角度出发,借鉴张天西(2006)和黄长胤和张天西(2011)的测度指标构建衡量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指标。XBRL分类标准作为一种标准化的信息披露格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衡量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意愿,但是单从扩展分类标准角度出发,无法更精确地刻画信息披露的细致程度。因此需要从财务信息元素组成结构角度重新构建衡量分类标准信息衡量的度量指标。
本文基于张天西(2006),黄长胤和张天西(2011)以及黄长胤(2012)研究的基础上,从财务信息元素组成结构出发,根据财务信息元素及其结构定义,对财务信息元素及其结构进行识别并标记,构造衡量自愿性信息披露细致程度的度量指标,具体度量方法如下所示:
定义FieQi,j,t表示j公司第t年第i个财务信息元素中主题词元素、状态词元素与属性词元素个数的总和,对于任何一个财务信息元素;
FIEi,j,t表示j公司第t年第i个财务信息元素是否存在;FIEj,t表示j公司第t年财务信息元素的个数,FIEj,t=■FIEi,j,t,FIEQj,t表示j公司第t年组成财务信息元素的元素(主题词元素、状态词元素以及属性词元素)汇总数,FIEQj,t=■FIEQi,j,t,j公司财务信息元素个数。
财务信息元素统计示例。XX公司20X1年年报合并报表项目:货币资金本期期末余额213 577万元,根据XBRL分类标准与财务信息元素及结构定义,此财务信息元素由1个主题词元素“货币资金”,1个状态词元素“货币型”,3个属性词元素“历史成本计量”,“本期期末余额”,“合并报表项目”共同构成,则FieQi=5,Fiei=1。
3. 变量定义。表1列示本文所使用的全部变量的定义与度量方法。
四、 模型设计
本文使用研究模型如下:
DepenVari,t=?琢+?茁1Sizei,t+?茁2Roei,t+?茁3Herfi,t+?茁4Instii,t+?茁5Compi,t+?茁6Soei,t+industrycontrol+?着(1)
其中,因变量DepenVar为FIE和FieQ的自然对数LFie和LFieQ,Size,Roe,Herf,Insti,Comp以及Soe分别表示各主要解释变量,industrycontrol表示行业控制变量,?着表示残差值。
五、 实证结果
1. 描述性统计。表2为主要研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上表所示,上市公司年报附注信息中披露的财务信息元素的平均数是362.184个,披露信息元素总数(主题词元素、属性词元素和状态词元素)均值为5 477.316,且不同公司之间自愿性信息披露差异性较大,样本公司总资产自然对数的均值是21.879,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0.090,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平方均值为15.4%,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均值达35.4%,衡量行业竞争水平的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均值为0.054,样本公司中42.5%为国企背景。
2. 相关性分析。表3为主要变量之间的person相关系数分析。具体而言,因变量LFie和LFieQ与size的相关性分别为0.514和0.516(显著性水平均为0.01),这个证据支持假设H1,即信息不对称性程度越高的公司其披露的信息越丰富(信息不透明程度越高的公司,倾向于通过在年报附注中披露更多的信息,以降低其企业内外部信息不对称性程度);因变量LFie和LFieQ与Roe的相关系数均为正,但没有通过检验,研究假设H2没有得到支持;股权集中度与因变量之间系数全部为负(显著性水平为0.1),研究假设H3得到验证,即股权集中度较高的公司由于担心公司内部信息被外界所了解,不愿意披露更多的信息(Healy & Palepu,2001);Insti与因变量相关性系数为正,且通过统计检验(显著性水平为0.1),这表明机构投资者在公司财务自愿性信息披露方面具有一定的治理作用,研究假设H4得到一定支持;最后,行业竞争度代理变量Comp与因变量之间相关性系数符号与预期一致,研究假设H5得到支持;国有企业代理变量Soe与两个因变量之间相关性系数分别为0.283和0.251,且通过显著性水平为0.01的统计检验,即国有性质企业由于其承担的责任,倾向于向外界披露更多的信息,研究假设H6得到验证。
3. 回归分析结果。多元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具体而言,对于研究假设1,Size系数显著为正,且全部通过0.01的统计检验,研究结论与Lang和Lundholm(1993),Eng和Mak(2003)等一致,即规模越大、信息不对称性越高的公司,其披露更多信息的动机越强;对于研究假设2,代理变量Roe系数与预期相反且没有通过统计检验,而Lev系数则与预期一致,并通过0.1的统计检验,实证结果与代理理论分析结果一致,即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并不单纯是为了展示其出色的经营管理能力,而是其迫于其经营风险通过披露信息的方式向债权人与投资者展示其未来良好发展前景的信息作用,H2得到部分验证;对于研究假设3,Herf的系数显著为负,且全部通过显著性水平为0.01的统计检验,研究结论与Fan和Wong(2002),等一致,即股权越集中的公司,大股东抑制信息披露的动机越强;Insti系数没有通过统计检验,机构投资者在影响公司管理层信息披露行为方面没有过多影响,研究假设5没有得到支持;Comp系數符号与预期一致,且通过了0.05的统计检验,即行业竞争度越激烈,内部公司需要通过披露更多的信息的方式,吸引外部投资者的关注,研究结论与黄长胤和张天西(2011)等一致;最后,我们发现,由于国有企业承担着更重要的责任,其披露信息的动机要高于非国有企业,研究假设6得到支持。
六、 结论与启示
本文借鉴张天西(2006)以及黄长胤和张天西(2011)的度量方法,尝试从XBRL分类标准和财务信息元素结构角度出发,构造衡量信息披露的测度指标,以此分析影响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发现,自愿性信息披露主要受到信息不对称,公司经营风险能力,股权集中度,行业竞争度以及产权性质等因素的影响,机构投资者的影响没有得到显著支持。
本文研究结论具有一定的政策建议作用。一些研究证据表明,充分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有利于提高行业内部信息的透明度,因此我们认为需要加快目前的改革步伐,通过有效竞争机制的引导作用,提高资本市场信息透明度;另一方面,与Fan和Wong(2002)等研究结论一致,我们发现大股东存在抑制信息披露的有效证据,在那些股权集中度较高的公司,其年报信息含量相对较低,因此,应当从维护资本市场效率和保护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从强制性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视角加强对信息披露监管与疏导。
参考文献:
[1] 刘任帆,于增彪.股权结构与公司业绩关系的行业特征——来自冶金,医药,机械与IT行业的实证证据[J].南开管理评论,2005,(6):39-46.
[2] 黄长胤,张天西.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行业差异——基于XBRL分类标准的定量化视角[J].证券市场导报,2011,(7):56-61.
[3] 张天西.网络财务报告:XBRL标准的理论基础研究[J].会计研究,2006,(9):56-63.
[4] Eng L L, Mak Y T.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voluntary disclosure[J].Journal of acc- 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2003:325-345.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XBRL信息环境下会计账簿数据与财务报告数据的整合与实现研究”(项目号:7137210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点项目“面向信息共享的全球通用会计账簿研究”(项目号:11JHQ006)。
作者简介:张天西(1956-),男,汉族,陕西省西安市人,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网络财务报告;杜威(1988-),男,汉族,山东省枣庄市人,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网络财务报告、公司治理;董珊珊(1986-),女,汉族,陕西省汉中市人,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金融工程、金融管理。
收稿日期:2015-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