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泽棠
论唐代音乐诗对音乐的表现
何泽棠
所谓音乐诗,是以音乐作为审美对象,以音乐生活为文学题材,赋咏音乐,包括艺术地反映乐器、乐工、乐曲或传达听者感受等方面的诗歌作品。
并非凡是包含了音乐内容、以音乐为主要描写对象的诗歌,都可以称之为音乐诗。请看王维的《竹里馆》:“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这首诗描绘的是作者的弹琴活动,但不可归入音乐诗一类。可资对照的是王绩的《山夜调琴》:“促轸乘明月,抽弦对白云。从来山水韵,不使俗人闻。”王维的诗中,弹琴虽然是主要描写对象,但没有交代乐曲的名称与内涵,也没有提到音乐给人带来的具体心理感受,其表现的主要内涵,是一种清静的禅境。换句话说,在王维的诗中,音乐只是用来表现禅境的一种工具,而不具有主体地位。王绩的诗中,也表现了清幽之境,但这种环境是弹琴的背景。本诗的主要表现对象,是作者弹奏之乐包含的高雅、超旷的意蕴。音乐在王绩的诗中,占有主体地位,这首诗属于音乐诗。因此,音乐在诗中是否占有主体地位,是判断其是否属于音乐诗的标准。
诗歌如何表现音乐?音乐是一种诉诸听觉,以声音的长短、强弱、高低的变化来组织一定的节奏,从而表现人类的情感与思想的艺术形式。简而言之,音乐的形式是有节奏的声音,内涵是人类的思想与情感。音乐所用的媒介是抽象的,诗歌所用的媒介是具体的。诗歌表现音乐,就必须至少把握住音乐的形式或内涵中的其中一种,或者表现其声调的变化过程;或解读其所包含的思想情感,以及这种思想情感给人的心理和情绪带来的影响,把抽象的音符及其蕴含的思想感情用形象的画面表现出来。只有达到这种要求的诗歌,才可称为音乐诗。
由于外族音乐与中原音乐的融合、唐朝统治者的喜好与提倡等原因,唐代音乐有了较大的发展,是中国音乐发展史上的一个黄金时期。唐代音乐对社会生活有广泛的影响,使高水平的音乐得以进入诗人的视野。同时不少唐代诗人有卓越的音乐才能,他们或具有高超的音乐鉴赏力,或具有一定的演奏能力。诗人对所闻之乐有深刻的理解,并将这种理解以诗歌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产生了一大批高水平的音乐诗。下文拟从音乐的声音、情感、思想三方面入手,探讨唐代音乐诗对音乐的表现。
音乐是听觉艺术,本身无形无状。有形之物易写,无形之音难状。唐代诗人是如何通过语言文字来表现音乐之妙的呢?描写音乐,最直观的方面就是对于声音的描写。乐声是音乐的具体表现形式,对乐声的描写,对于音乐诗的成功与否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唐人运用多种方法描写乐声,通过听觉的类比、视觉和触觉的通感、双声叠韵、文字的平仄排列等方法将乐声形象化,并通过反衬等手法突出音乐的力量。
(一)使音乐形象化
音乐是无形的,作者用有形的文字记录音乐,就必须将音乐形象化,具体化。诗人们往往借助于自然界存在的各种听觉、视觉、触觉上的感受,通过其他事物音响、音调的暗示,唤起读者对乐声的联想,以收到令人如闻其声、如见其形的艺术效果。
1.修辞的运用
唐代音乐诗善用各种修辞手法来描写音乐,比喻、通感、夸张等手法都常现于音乐诗中。最为常用的,是比喻和通感。比喻,也就是运用人们所熟知的自然界的各种声音来比喻乐声,即“以声写声”。如李颀《听安万善吹觱篥歌》中的“枯桑老柏寒飕飗,九雏鸣凤乱啾啾。龙吟虎啸一时发,万籁百泉相与秋。”“觱篥”是来自龟兹的一种吹奏乐器,中原人甚少接触此种乐器,不了解其音色,更加很难想象其奏出的音乐是何种风格。对于这种读者会比较陌生的乐器,李颀运用了一系列生活中常听到的声音来进行比拟,类比出“觱篥”的音色特征。上引“枯桑”四句,运用自然界中几种不同的声音来比拟觱篥之声:有的如寒风吹树,飕飕作响;有的如凤生九子,各发雏音,看似杂乱却散发着朝气;有的如龙吟,有的如虎啸,器宇轩昂之感跃然纸上;有的还如百道飞泉和秋天的各种声响交织在一起,又充满着山林野趣。四句声音的比喻,风格截然不同,正面描摹了觱篥之声变幻多端的特点。虽然读者没有亲耳聆听,却也如闻其声。
通感,就是将人们的各种感知功能,诸如听觉、视觉、味觉、嗅觉、触觉互相沟通,用视觉、触觉等来表现听觉,即“以形写声”。唐代音乐诗中也有不少诗作在描绘音乐时,使用通感这一手法,如李颀的《听董大弹胡笳兼寄语弄房给事》:“空山百鸟散还合,万里浮云阴且晴。嘶酸雏雁失群夜,断绝胡儿恋母声。”诗中大量运用了通感手法,将听觉的声音转化为视觉的画面,通过描绘视觉上的画面将音乐具体化,给人以更加强烈的冲击:琴声时收时纵有如空山百鸟时聚时散,时高时低有似万里浮云时浓时白;琴音凄凄如雏雁夜里失群的哀哀啼呌,切切像文姬归汉母子揪心的诀别。这种将不同知觉相互连接贯通的手法,在后世广为流传。
2.文字的调配运用
首先是选用了恰当的字音来表现琴声。除去各种修辞手法的运用,诗人们在诗歌文字的选择应用上,也很是花了一番功夫,将文字的描述功能发挥至淋漓尽致。最为典型的便是“双声叠韵”在音乐诗中的广泛运用。
双声,即词语的声母相同;叠韵,即词语的韵母相同。词语使用双声或是叠韵,会产生一定的音乐效果:在一连串声音不同的字中,出现了声或韵相同的两个邻近的字,从而强调了某一个声音以及由此声音所表达的情绪,原本铿锵的越发铿锵,原本婉转的益见婉转,即加强某一词语感情色彩的作用。
在以描绘音乐为主要目标的音乐诗中,这一作用更为显现。因此,大量的双声、叠韵词出现在音乐诗中,如韩愈《听颖师弹琴》前四句:“昵昵儿女语,恩怨相尔汝。划然变轩昂,猛士赴敌场”,“昵昵”、“儿”、“尔”、“女”、“语”、“汝”、“怨”诸字,或双声,或叠韵,或双声而兼叠韵,读起来非常和谐;各字音都很圆滑轻柔,所以头两句能够传出儿女私语的情致。后两句情景转变,声韵也就随之转变。第一个“划”字音来得非常突兀斩截,恰能传达出从温柔到猛烈的转变。韵脚也转到开口阳平声,与首二句闭口上声韵形成强烈的对比,恰好能传达出“猛士赴敌场”的豪情胜概。
其次是善于安排平声字与仄声字的位置,借此更准确地形容乐声,并表达音乐的情感。如白居易《琵琶行》中“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第一句“嘈嘈”决不能换作仄声字,否则不能表现出粗弦低回的音质特点;第二句“切切”也不能换成平声,否则不能表现出细弦高昂响亮的音质特点。第三句连用了六个舌齿摩擦的音,准确地表现出短促迅速的“切切错杂”的声音。
(二)通过它物的衬托对比
为了表现音乐,不仅要将音乐自身形象化,诗人们也运用了衬托的方式,从旁人的反应或是音乐的效果来表现出音乐的力量。
首先是利用闻乐者的反应和表现来体现音乐的震撼力量,在诗的后半部分加几句听众的强烈反映,用以展现音乐的美妙。这种侧面衬托的方式在唐代音乐诗中运用极为广泛,最为著名的应为白居易《琵琶行》。文中有三处直接描写了听众的反应。最精彩的一处当推诗的中段,当诗人以一连串大气磅礴、气势惊人的诗句描绘了琵琶声之余,推出了乐曲演奏结束后的场面:“东舟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在如此具有震撼性的音乐面前,听者神魂出窍,尚沉浸在音乐的世界中,无法用言语表达此刻的感受,唯有木然对月呆坐而已。且此时听众范围之广泛,已不仅局限于“我”这一条船上,四周的船都突然间没了声响,可见音乐震撼力之强。
其次,衬托不仅仅可以通过听众的反应来实现,对于需要突出的乐声,也可以用其它声音的相形见绌,从反面衬托出乐声的美妙。例如李颀的《听董大弹胡笳兼寄语弄房给事》中的“川为静其波,鸟亦罢其鸣”,水流声亦动亦静,江河时而咆哮轰鸣,闻之可让人心情豪迈,顿生万股豪情;时而静谧悠远,倾听可使人心情舒缓、澄澈平静。鸟鸣啾啾,是大自然充满活力的象征,听着百鸟鸣叫,一派活泼喧闹景象,心情也自会活跃起来。水流声、鸟鸣声都是大自然鬼斧神工之笔,然而在董大的胡笳声面前,它们都选择静声,退避三舍,如此反常的景象,有力地衬托出琴声的动听。
音乐的创作是需要以情感为支撑的。再优美的歌词、曲调,如果没有融入作曲者的真情实感,那也只能是空有华丽的外表,无法打动广大听众内心。旨在描写音乐的诗歌创作也是如此,音乐诗的成功需要作者有感而发,要以音乐与内心灵魂的契合基础。如果在描写音乐的过程中,只是单纯的堆砌华丽辞藻,滥用比拟,而内心对音乐不是真正有感而发。这样出来的作品或许会很华美,但是缺乏了内在的底蕴,无法真正打动读者。
初唐时期的音乐诗仅仅是对所闻之乐中包含的情感作简单的、直观的介绍,而很少融入自己的情感。如李峤的《箫》:“虞舜调清管,王褒赋雅音。参差横凤翼,搜索动人心。”此诗沿袭了齐、梁徐风,对仗工整,词语华丽,善用典故。从字面上看,实为一首上佳的咏物诗,但是却无法获得读者的共鸣。关键在于,这首诗仅仅是为描述箫而描述箫,为咏物而咏物、诗背后的情感底蕴浅薄,缺少诗人的情感寄托。这种沿袭六朝华丽诗风的创作风格,直至盛唐时期才有所开拓、转变。唐代诗人在音乐诗中寻找乐曲与自身情感的融合,形成了三种模式:
1.王昌龄模式
这种结合模式,是诗人在充分理解了音乐内涵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描绘,尽量再现出作曲者的意图。要达到这个目标,诗人必须要与作曲者有心灵相契合的部分,深知彼此心意,才可以做到真实还原。如《听弹风入松赠杨补阙》:
商风入我弦,夜竹深有露。弦悲与林寂,清景不可度。寥落幽居心,飕飗青松树。松风吹草白,溪水寒日暮。声意去复远,九变待一顾。空山多雨雪,独立君始悟。
诗中所听之曲是《风入松》,《风入松》是曲作者有感于寒风拂松之境而作。王昌龄在听曲后理解了其中的含意,再以寒风入林、松涛阵阵的画面表达出原作者的创作意图,体现出松树在雨雪等恶劣天气中不为所动的坚韧高洁之志,赞扬松树的本心。另一首《箜篌引》中所弹之曲,表现的是边境汉夷相争、连年征战的内容,王昌龄亦以金戈铁马、血雨腥风的画面再现了这种场面。总而言之,王昌龄走的是还原曲意的路子,善于以连续的画面再现乐曲作者的意图。
2.常建模式
常建对音乐的形象化是另一种思路。他是一个安于隐逸之人,追求清静之境,所以他喜欢欣赏与抒写那种表现淡泊宁静情怀的音乐。他对这种音乐进行欣赏之后,以形象的画面,来表现音乐的情感。这种形象画面,未必是曲作者作曲时触发其感情的景象,二者之间只是类型相近,更多地溶入了常建本人的再创造。如《江上琴兴》:
江上调玉琴,一弦清一心。泠泠七弦遍,万木澄幽阴。能使江月白,又令江水深。始知梧桐枝,可以徽黄金。
月白风清的秋夜,诗人在江边调弄玉琴。每一根琴弦的颤动,都使他感觉神清意爽。当他把七根琴弦一一弹遍,但见月光沐浴下,万树碧绿倒映于江水之中,那幺幽静、深邃、神秘、美妙。妙在静谧里,使人好像真的听到如梦般恍惚迷离、轻纱般柔和飘渺的琴声。诗人还以奇妙的想象,写琴声能使江月更加洁白、江水更加清深,以微妙的方式突出了音乐的净化和深化功能,展现了音乐的巨大魅力。宗白华先生曾说:“艺术的境界,既使心灵和宇宙净化,又使心灵和宇宙深化,使人在超脱的胸襟里体味到宇宙的深境。唐朝诗人常建《江上琴兴》一诗最能写出艺术(琴声)这净化深化作用。”①宗先生这段话,对于《江上琴兴》所创造的深净的音乐境界,作出了精辟的品鉴和评价。
这样的境界,显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拥有的。常建是一位常年隐居的隐士,身心俱已平和安宁。而那位当初创作琴曲的作曲者究竟是以怎样的心态来创作,是否可以达到如常建般淡然超脱的人生境界,现在已无从考证。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首具有强烈净化深化作用的作品所描绘的,已是常建理想中的场景,恐非世俗之人可以轻易达到。
3.李益模式
以上的音乐诗都是单纯写听乐的情景,而没有把听乐置于特定的背景下。李益则善于把听音乐与其它题材结合,将听音乐放在送别、边愁等特定环境下来写。这样,他对音乐的接受在一种更明显、更强烈的心理预期的前提下进行的。
边塞诗是李益诗的重要题材,唐时边塞民族交流频繁,同时战乱也一直断断续续未曾真正停止。作为一名曾在边塞活动的诗人,李益的音乐诗中有截然不同的另一种味道。他把音乐诗和乡愁诗、边塞诗结合起来,音乐都是在思乡、边愁等特定的环境下表达。这样出来的作品,音乐情感猛烈触发自己内心情感,内心情感强烈喷发,反过来甚至可能主导着音乐情感的走向。这也就是李益的诗中总是弥漫着一种乡愁、一种感伤的原因。例如《夜上受降城闻笛》:
回乐峰前沙似雪,受降城外月如霜。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
白沙似雪,明月如霜,本来是无比动人的景象。但置于边关之中,原本清幽的夜色就增添了几分萧瑟与悲凉。正在这时,不知何处传了一曲如泣如诉、如幽如慕的幽怨笛声,撩起了边关将士内心绵绵不尽的乡愁。在这首诗中,乐曲的音色和旋律的变化已经变得不重要了,笛曲中的离情别绪完全溶入了边关的冷冷月色之中,唤醒了身在异域、远离家人的悲壮情怀。
综上所述,音乐诗内蕴的情感是诗歌的关键。诗人的情感与乐曲情感是否可以相互交汇,诗人是否可以做到感同身受,最终决定着一首音乐诗的好坏。因此,无论是诗人作诗,或是我们鉴赏诗歌,在注重乐声形式化的同时,也需要挖掘内在情感,做到内在情感与外在表现的统一。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音乐不仅仅是一种审美活动,而且还作为“道”的载体,承载了丰富的思想内涵。这种“道”,包含了两个方面:道家之“道”与儒家之“道”。唐代音乐诗的作者,对音乐所包含的这两种“道”都有深刻的体悟,并通过诗歌的形式表现出来。
(一)表现音乐审美理想:对“道”和“隐”的追求
上文所述,皆为诗人闻乐之作。唐代还有不少诗人本身就具备了演奏能力,特别是弹奏琴乐,如王绩、白居易等。如此一来,不少诗人在闻乐之余,也创作了一批表现自身奏乐的诗。写自身奏乐,对音乐并不是被动地接受,其着眼点可不必放在对乐声的形容与对乐曲的内容的阐发上,而可以集中地表达自己的音乐美学观点。若只论弹奏技巧,王绩、白居易等文人或许难望教坊乐工、梨园子弟之项背。然而文人之琴并非停留在技巧的层面,琴和乐只是一种媒介,作为“道”的载体,体现了对“道”的追求。《老子》云:“大音希声”,即希望超越声音和技巧的层面,直指“道”本身。陶渊明不解音律,却蓄无弦琴一张。琴之无弦,正是“大音希声”的典型体现。与陶渊明相比,王绩、白居易等人当然善解音律,具备一定的演奏技巧,然而他们的音乐诗依然体现了对“道”的追求,诗中往往营造了一种静谧安详、超然物外的意境,表达了受道家思想浸润的音乐审美理想。
唐代诗人中,白居易偏好琴乐,咏琴乐的诗有20首。在这些诗中,他常常创造出由恬淡之琴、清澈之心、空寂之境构成的意境。如《清夜琴兴》:
月出鸟栖尽,寂然坐空林。是时心境闲,可以弹素琴。清泠由木性,恬淡随人心。心积和平气,木应正始音。响余群动息,曲罢秋夜深。正声感元化,天地清沉沉。
夜半时分,在明月的照映之下独自抚琴,恬然自得,物我两忘,表达了对“道”和“隐”的追求,富有艺术感染力。
在《废琴》一诗中,白居易还表达了对俗乐的厌弃:
丝桐合为琴,中有太古声。古声淡无味,不称今日情。玉徽光彩灭,朱弦尘土生。废弃来已久,遗音尚泠泠。不辞为君弹,纵弹人不听。何物使之然,羌笛与秦筝。
在白居易看来,筝笛一类的俗乐喧宾夺主,致使人心不古,雅乐被束之高阁;通过对俗乐的批判,表现了他的审美理想:追求听似轻淡,实则耐人回味、余音绕梁的琴乐。
(二)探讨音乐与政治的关系,总结音乐的功能
在传统儒家的文艺理论中,诗与乐被看作是政教的一部分,可以而且必须反映社会现实。在元稹、白居易等人的政治讽谕诗中,音乐题材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元稹的《华原馨》、《五弦弹》等诗表达了对古代音乐的怀念以及对外来音乐的否定。至于白居易,因为他的音乐修养较高,除了鉴赏、演奏音乐之外,对音乐的功能也有自己的评价。
1.贬抑崇尚胡乐的审美趣味,追求雅乐。白居易进一步将音乐审美理想与音乐的政治功能结合起来,在《新乐府·五弦弹》中,他更是表达了“恶郑之夺雅”的观点:
五弦并奏君试听,凄凄切切复铮铮。铁击珊瑚一两曲,冰泻玉盘千万声。杀声入耳肤血寒,惨气中人肌骨酸。曲终声尽欲半日,四坐相对愁无言。座中有一远方士,唧唧咨咨声不已。自叹今朝初得闻,始知孤负平生耳。唯忧赵璧白发生,老死人间无此声。
五弦是胡地传入的乐器。诗中描绘了赵壁弹五弦的动人情景,除“冰演玉盘千万声”般的乐声,一如《琵琶行》中“大珠小珠落玉盘”般地美妙之外,还有“惨气中人肌骨酸”、“四坐相对愁无言”一类震撼人心的效果。然而此诗的重点并非如《琵琶行》一般表现乐声和情感,作者笔锋一转,提出了自己的音乐观:
远方士,尔听五弦信为美,吾闻正始之音不如是。正始之音其若何?朱弦疏越清庙歌。一弹一唱再三叹,曲淡节稀声不多。融融曳曳召元气,听之不觉心平和。人情重今多贱古,古琴有弦人不抚。
诗人推崇的是“曲淡节稀声不多”一类的古琴之乐,注重传统儒家的中和之美,产生“听之不觉心平和”的效果。可惜的是,“人情重今多贱古”,致使“古琴有弦人不抚”。
2.强调雅乐的社会地位。在《立部伎》中,白居易已不满足于对古乐与今乐的审美效果的比较,而是立足于比较古乐与今乐的社会地位,讽刺了雅乐的倒退,进一步表达了对人心不古,古乐处下、胡乐反而处上之类现状的不满。序云:“太常选坐部伎,无性识者退入立部伎。又选立部伎,绝无性识者退入雅乐部。则雅乐可知矣。”对音乐的领悟力居于最低层次的乐工,用以充当雅乐部的演奏者。而第一流的乐工往往是坐部伎。所谓坐部伎,指坐着弹琵琶、筝、阮一类乐器的乐工。在白居易看来,这些都是后来从西域传入的胡乐,本不入流。因此,诗人发出了以下感叹:“雅乐替坏一至此,长令尔辈调宫征。圆丘后土郊祀时,言将此乐感神祗。欲望凰来百兽舞,何异北辕将适楚。”从此,雅乐失去了应有的尊贵地位,仅仅作为乐队中的摆设而已。在白居易看来,这大大地削弱了雅乐的作用。古代雅乐演奏时的天人合一的场面将一去不复返。
3.将音乐与政治联系起来。《法曲》则秉承了《毛诗序》和《乐记》中的“治世之音安以乐”、“乱世之音怨以怒”、“亡国之音哀以思”的观点,进一步将音乐与政治局面联系起来,目的在于“美列圣,正华声”。唐高宗时,“法曲法曲歌大定”,其结果是“永徽之人舞而咏”;唐中宗、肃宗时期,则是“法曲法曲歌堂堂,中宗肃宗复鸿业,唐祚中兴万万叶”;唐玄宗统治的前期,“法曲法曲舞霓裳”,尚且“开元之人乐且康”。相比之下,一旦出现“法曲法曲合夷歌,夷声邪乱华声和”时,便会导致“以乱干邪天宝末,明年胡尘犯宫阙”。
唐代作为音乐史与诗歌史上的黄金时期,音乐诗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从乐声、情感、思想三个方面对音乐予以深刻的表现,在诗歌发展史上留下了许多可资借鉴的范例,是音乐与诗歌完美结合的产物,是音乐诗发展的成熟阶段。
【作者单位: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中文系(510642)】
①宗白华《中国艺术意境之诞生》,《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