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莲
常常不能回去的地方,才叫老家。老家,一直是我心里的牵挂。
这是一个贫民聚居的地方,这里的每一个故事都源于贫穷。
一条无名的小河横穿村子而过,把小村一分为二,村里百十来户人家,从祖辈起,就用小河里的水滔米、做饭、洗衣。谁也不知道这小河的源头在哪里,对于小村的人们来说,这并不重要,就像城里的人每天吃鸡蛋,但他们从不关心下蛋的是哪一只母鸡一样,除非这鸡蛋出了问题。
有一年夏天,这小河就出了问题。
有人突然从小河的水里喝出一股骚味儿来,追根溯源,几个精通时事的人说,这是婊子们在上游洗屁股蛋子给糟蹋的。
于是,万不得已的人们一边唾沫横飞地臭骂婊子,一边汗流浃背地在离小河不远的地方打出一口口的水井,好在水源近,水位高,所以井不必打的太深。
井水清澈甘甜,打好的井被主人盖上青石板,青石板上加了铁环上了铁锁,然后,堂而皇之的刻上主人的名字。无言的石头因了这些歪歪扭扭的字体而有了鲜活的生命。从此,河水不犯井水,井水也不犯河水。
河里的骚味儿与一个叫做俊儿的女人脱不了干系,任何一个神经正常的人都说,哥不该娶俊儿这么漂亮的女人为妻。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的俊儿,妖娆的让人触目惊心,从踏进村子的那一刻起,她就成了村里所有凡俗女人的天敌。
哥是我的一个远方堂兄,很小的时候就没了爹娘,是个孤儿。缺乏营养的哥像一根草一样枯黄而顽强地成长,母亲可怜他没人疼,对这根草百般怜爱。
事实上,除了缝补几件破旧的衣衫和供给几餐粗茶淡饭之外,食不裹腹的母亲拿不出更多的东西给哥。尽管这样,哥记住了母亲的好。哥是一个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的人,无依无靠的哥无涌泉可报,但他有足够的力气保护我。
有了哥的保护,很少有同龄孩子敢欺负我。
夏夜里,枯黄的哥在石磨盘上点燃一根长辫似的艾草,用以驱逐蚊蝇,然后把院子打扫的干干净净,铺一张凉席在上面,我和哥就躺在凉席上一起数天上的星星,哥头枕双手,仰望着夜空无限深切地说,月亮上面住着一个美女叫嫦娥。我就问,嫦娥是谁的媳妇?哥把头转向我,笑笑,然后用粗糙的手指刮刮我的鼻子说,你哥的。
我跟着哥上山,一边挖那永远也挖不完的苦菜,一边幻想着那个叫做嫦娥的嫂子,有好几次,我甚至突发奇想,嫦娥嫂嫂会不会嫌哥的手太粗糙。
苦菜的奶汁沾在手上很难洗掉,我使出十二分的力气宁可多挖一点,宁可让哥的手干净一点。事实上,在临近傍晚回家的时候,每每总是哥帮我添满草筐。
哥的手更加粗糙了。
那年的春天来得很迟,房前屋后的桃花在人们期盼的目光中迟迟不肯开放,老人们说,晚结的果子香不透。
早已不记得那年桃子的味道如何,唯一记住的是迟开的桃花灿烂的不可思意。
嫦娥原来不住在月宫里,而是住在后山屹崂里。
就在桃花终于盛开而哥脸上的青春豆早已凋落了很久之后,有好心人从很远的山里头给川道上憨厚老实的哥说了这门亲事。据说,嫂子是山里头最美的姑娘,而我断定嫂子就是嫦娥。
俊儿嫁过来的时候才十六岁,哥二十六岁,二十六岁的哥不可能再长什么个了,一米六,是上帝允许他最大的高度。当哥把辛辛苦苦积攒的一沓厚厚的钞票替俊儿的父亲还清最后一笔赌债的时候,俊儿就成了我的嫂子。
嫂子小我两岁,没人的时候,嫂子让我喊她名字。
嫂子进门的那天,哥毅然扒掉墙上那些曾让他想入非非的女明星们的照片,果断地撕成碎片。看着风中雪片般飞舞的纸屑,哥扬眉吐气地骂道:做梦去吧,梦见你嫁给了一个叫土子的新郎官。
土子是哥的小名,事实上,哥只有这个小名。
如果有人认为嫂子不比墙上的女明星漂亮,那他的审美一定有问题。
有人亲眼看见只穿了红兜兜的嫂子在小河的上游洗身(村里人从不说洗澡),嫂子不在下游洗身是因为下游过往的人太多,据说那兜兜的颜色让小河上空的红云好几天都退不去,据说那好几天都退不去的红云,刺伤了村里好多男人的眼睛。
哥站在出水芙蓉般的嫂子面前,形同一些衰败的东西。
村里的女人们一边痛骂自已瞎了眼睛的男人,一边偷偷地也为自己缝制了在她们看来一模一样实则大相经庭的红兜兜。于是,小河的上游就多了一些东施式的女人,奇怪的是,这些越来越多的红兜兜不仅没有染红过那怕是一丝一缕的白云,而且还不适时宜地将那些本来雪一样白的云,立马映染成了黑云。
黑云带来了雨,嫂子说她喜欢听屋檐下雨水滴在石板上的声音。
我清楚地记得十六岁的嫂子喜欢爬上高高的树丫挖雀蛋,看着爬在树上“叽叽喳喳”比雀儿们叫得还欢的嫂子,哥担心地对母亲说,婶儿啊,她还是个孩子!
母亲指着门前手指粗的一棵杨树苗胸有成竹地对哥说,等这树苗长到胳膊粗的时候,她就是个女人了。
哥开始精心地给小树松土、浇水、施肥,就差拔苗助长了。
母亲的话总是对的。在哥精心的培育下,小杨树疯长,不到三年,就长到了胳膊那么粗。和小杨树一同疯长的还有嫂子的肚子。嫂子像一团正在发酵的面,一天天的膨胀了起来,她争气的肚子在先后的三年里给哥生下一儿一女,儿子像哥,又小又瘦,女儿像嫂子,花枝招展。
生下儿子的时候,嫂子小心翼翼地数着那水豆豆般的手指和脚趾,发现新大陆似地惊呼,天,正好十个。哥凑到跟前惊喜地说,天,还真是十个!
生下女儿的时候,嫂子小心翼翼地数着那水豆豆般的手指和脚趾,发现新大陆似地惊呼,天,正好十个。哥凑到跟前惊喜地说,天,还真是十个!
这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家,嫂子把家打扫的一尘不染,一束野花,几粒坚果,甚至是三五片随手捡回来的树叶,都被嫂子利用的恰到好处,简陋的小屋被嫂子布置的童话般充满了诗意。
嫂子不识字,我不知道世界上有没有不识字的诗人,如果有,嫂子就算一个。
家里的大小事嫂子说了算,哥惟命是从。据说大部分的男人怕漂亮的女人,哥也不例外。他从不舍得让嫂子受一点点的委屈,吃一点点的苦。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这原本是父母对儿女疼爱的比喻,我却认为用在哥对嫂子更为恰当。在哥的眼里嫂子是他的一个小妹妹他的另一个孩子。下地时,总是哥背扛肩挑沉重的东西,累得满头大汗,而嫂子则穿着刚刚遮住屁股的裙子跟在后面。不是嫂子不近人情,是哥愿意,哥的脸上总是洋溢着幸福的笑。
挥汗如雨的哥吃力地拉着平板车在爬一条长长的慢坡,平板车上,嫂子和一双儿女争抢毛豆吃,安静的时候,娘仨就鼓起腮膀子吹七彩的风车。风车的轮子转的飞快,而平板车的轮子转的很慢。哥不时地回过头朝娘仨看看,笑容灿烂的一如那日正午的阳光。
路两旁的鲜花随着平板车上的笑声,一朵一朵次地开放。
笑声传得很远很远,人们驻足观看,有人骂嫂子不近人情,有人嘲笑哥是一头蠢驴。
子非驴,焉知驴之乐?
转眼几年过去了,嫂子的儿子也会上树挖雀蛋了,而嫂子却变得更有女人味了。如果说结婚时的嫂子还是半成品,那么,生育后的嫂子才是成品。
曾经混沌未分,清浊未判的嫂子,在人们惊异的目光中势不可当地逐渐开化,开化的勇往直前且令人目不暇接。
嫂子长久地呆望着树上挖雀蛋的儿子,目光茫然,神情恍惚,直到村口一如既往地驶来那辆红色的小车。
小车呜着长长的刺耳的喇叭声,在离嫂子不远的门前经过时,嫂子突然就有了活力,好似每一个毛孔都注入了激情,精神顿时抖擞了许多。嫂子拿了小竹筐,把秋水般的目光紧紧地系在缓缓开过的小车上,她扬起纤纤玉臂把秕谷当花,天女般撒在干净的小院里。知名和不知名的鸟儿们呼朋引伴,在嫂子的周围翩翩飞舞,嫂子张开双臂,鸟儿们就争相落在她的身上,那一刻的嫂子,很像仙子,或者说,她就是仙子。
直到后来,只要那辆红色的小车一开进村口,鸟儿们就争先一步飞向小院;直到后来,只要听到鸟儿们飞到小院,嫂子就知道那辆红色的小车开进了村口。倘若从那红色的车内有一只伸出窗外的手向她招一招,哥晚饭的桌上一准儿会意外地多出一盘炒得鲜嫩的鸡蛋来。
看着吃相贪婪的哥,嫂子笑的温情而凋落。
当哥的饭桌上愈来愈频繁地出现那盘鲜嫩炒鸡蛋的时候,哥打工挣得钱也愈来愈“咕咕咕”地流入那辆红色小车的油箱里。嫂子像一个生意人一样不惜代价地用哥的血汗做她前期的投资。
红色小车是村里最早的一辆私家出租车,那颜色红得很张扬,小车和它系着花里胡哨领带的主人,是村里最受关注的对象。
哥很穷,同样很穷的嫂子是那种能把不好衣服穿出很好样子的女人,有人亲眼见红色的出租车嚣张地呜着喇叭载着三十岁左右的嫂子,频频出现在县城的大街小巷、宾馆酒店。就连城里那些把大部分女孩子都不放在眼里的不可一世的男人们,也会向具有成熟之美的嫂子投来惊异的目光,那充满了某种欲望的目光很是热烈,热烈的足可以点燃他们的烟斗。
当嫂子在城里点燃别人的烟斗时,哥正在工地上用自己的烟斗点燃一根根炮眼的导火索。
点炮眼是开山修路中最危险的工种,很少有人愿意去干——除了哥。哥说他多点一个炮眼,就能多赚几个钱,多赚几个钱就能给嫂子多添一件漂亮的衣服。
哥的话说完了,我的思绪像带着恶运的慧星一样还拖着长长的尾巴:多添一件漂亮的衣服,嫂子就能多添几分姿色,多添几分姿色,就能点燃更多的烟斗……
男人的精血灌溉着嫂子旺盛的生命力,她像施足了肥料的庄稼,愈发丰沛而茂盛。
对于嫂子的身心背叛,可怜的哥一直蒙在鼓里,依然疼她疼得像心肝。哥只知道每天天不亮就去危险的工地,点危险的炮眼,天黑了才拖一身疲惫和尘土回家,然后是长长的夜里伴着嫂子长长叹息的鼾声,直到有一天,望尽夕阳把门框倚瘦的嫂子再也无暇顾及他和孩子们的起居和饮食。
爱情的悲剧不是因为来得太早就是因为来得太迟。红杏出墙有两种可能,不是墙太低就是树太高。当太低的墙遇到太高的树时,结果可想而知。
黑得发亮的丰田,白得耀眼的宝马……嫂子频频出入不同的车型和不同的男人在一起,耐不住寂寞又不甘贫穷的嫂子摇起倒挂在胸前艳丽的风铃,在风月场上所向披靡闲庭信步,做了母亲的嫂子仍能使“无数英雄竞折腰”。那辆总是沾满了泥巴的红色小车像一只丑小鸭似地躲在街角,终于不再嚣张,就连喇叭声也蔫儿了许多。
吃水人忘记了挖井人。
恼羞成怒的出租车司机把车开得像自杀,狼嚎般回到村里,他孤注一掷地把嫂子在城里的事一股脑儿地告诉了哥,哥醉汹汹地抓起盛满了劣质白酒的瓷碗,砸向油头粉面的小车司机,并向他怒吼:我去操你老婆!
小车司机两手向头顶一摸,终于明白了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就在哥去操小车司机老婆的路上,嫂子正在一间豪华酒店把该叫叔叔的男人叫哥,娴熟地翘起金兰指用牙签挑着圣女果吃。
东倒西歪的哥还没走出多远,就碰到了一脸乌云的小车司机的老婆,只见她大包小包提了很多东西向村外跑去,哥追上她一把拽住,天机不可泄露地说,你……你别走,有件事,我……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虎背熊腰的女人一把摔开干猴似的哥,唾沫横飞地向他吼道,没种的男人,你根本就不配和我说话,村子里除了你,没有人不知道他们的丑事,我已经办了离婚手续,与这里没有任何关系了,你滚球的远远的!
凝结的乌云刹那间变成了雨,倾盆而下,女人的眼泪冲跨了哥的世界,使哥吵架的勇气一溃千里。
哥呆呆地望着女人扭着肥硕的屁股跨过河上的独木桥,头也不回地直奔她的康庄大道而去。
让哥酒醒了大半的是他脸上的一团冰凉的浓痰,月光下,望着女人远去的背影,哥没有揩掉那团浓痰,而是发疯似地向山里跑去。
空旷的夜里,传来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狼嚎。家家户户关严了窗户,以防不测。
第二天,哥的噪子哑了。
女人们一边想用舌头编织的绳索把嫂子活活勒死,一边在心里压抑着自已一生都没有勇气泛滥的早已浪打浪的洪湖水。
沙尘暴就是在那一夜突然抵达小村的,几十年不见的最猛烈的一场沙尘暴不期而至。嫂子走的一点迹象都没有,她还替工地上干活的哥熬了一锅小米绿豆稀饭。哥看到嫂子为他整烫过并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时,才意识到嫂子已经离家出走了。
哥先是发疯地在村里和县城见缝插针的寻找,到后来,只是抚摸着那些烫好的衣服,坐在一只小板登上整夜整夜的一支接一支地抽烟,凭吊他死去的爱情。
略懂世事的一双儿女无言地坐在哥的跟前,毛豆和风车洒落在地上无人问津。知名和不知名的鸟儿们一次次飞来又一次次飞走。
院子里开始长出零星的小草。
爱情死了,剩下的只有日子。哥瘦得像根牙签,越发枯黄,皱纹像一把精致的折扇铺满了他瘦小的脸。
嫂子从来不和哥吵架,从来不。谁都知道嫂子对哥不错。她曾暗示过要和哥离婚,可哥说,除非他死了。
可是哥一直没有死。
在别人的眼里,他们仍是一对好夫妻。过年的时候,嫂子仍会在窗户上贴上对对的鸳鸯。
哥看起来比他的实际年龄大了许多,嫂子看起来比她的实际年龄小了许多。尽管两人走在一起常常会招来一些奇异的目光,但嫂子嘴上从来不说什么。哥心里也明白自己不配嫂子,也挣不来除了刚够解决温饱之外更多的钱,只好用更加呵护她的办法,来弥补他年龄上也许还有生理上的差异。
每次回老家,我最怕见的人便是哥,远远看见回家的我,哥就会一脸惊喜地跑过来。
你回来了,回家好啊,距离上次回家已有三个月了吧。说这话的时候,哥一直望着我的脸。
哥——我欲言又止。
什么都别说了,我知道了。
哥突然低下了头,神色黯淡,还是没有你嫂子的消息,对吧。其实、其实也没事儿,我就是想过来看看你。
想过来看看我的哥依然没有抬头看我。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竟然面带笑容,只是,我分明感到,那嘴角如撕裂般的笑比哭更让人难受。
后面的谈话我们就像绕过喜马拉雅山一样吃力地想绕过关于嫂子的话题。直到累了,我才发现,嫂子是一个魔鬼,依然是横在哥面前的一座高山,挡住了他所有的视线。
风在去年残存的衰草上践踏而过,我的心里拨凉拨凉的,我分明看到哥的双眼像极了生满苔鲜的荒原,在一片惨白的背景下暗淡而执着。
算算日子,嫂子出走已有一年了。哥说,一年零二十五天了。
死一般的沉寂中,我听到自己胃里的一个气泡破裂的声音。
面对哥,我总是黔驴技穷。
我说哥再找一个吧,哥说,你头痛时给你一片医治痢疾病的药,管用吗?
我愕然。无言。
据说嫂子就落脚在我所在的城市,有人亲眼见过已经变得很是时尚的嫂子。
按目击者提供的线索,一出远门就辨不清方向的哥曾找过好几次,几乎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其实,哥所有的积蓄只不过是打工挣的但一直没舍得花掉的几千块钱而已。
城市的马路很宽,可哥总是贴着墙根走。
离开城市的最后一天,哥挥金如土地买来四个肉包子蹲在老城的城墙根儿底下慢慢地吃,眼角夹着半颗泪的哥艰难地嚼着艰难地咽着,他痛骂城里的包子不是用面粉而是用麻絮做成的。
哥的口袋空了,可是嫂子还是没有一点音讯,于是,哥就把寻找嫂子的最后一线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
哥分析的很有道理,他说,你每天穿行在这座城市,说不定那一天就会碰上了,万一碰到了她,你得想办法让她回家,就说我不会怪她,就说家里人很想她,我是说,孩子们很想她。停顿了片刻,哥又说,还有,你千万别忘了告诉她,今年收成不错,今年的收成真得不错,这个你是知道的。
我认真地听完后,也任重道远地点了点头。
我明白,哥着重嘱咐说今年收成不错还有另外一层意思,那是就嫂子回家后不会太苦,他有能力给嫂子买她喜爱的衣服和饰物。
哥又当爹又当妈,这对于哥一点也不难,难的是哥放不下对嫂子藕断丝连的牵挂。我一直怀疑嫂子对哥是否有过爱情,那怕是短暂的。
我没有忘记曾给过哥一个认真的承诺。于是每次走在街上,总是特别留意身边过往的行人,我希望在一个意想不到的时间和意想不到的地方能突然碰到她,我一遍遍地重复着早已想好了的话:好出门不如歪在家,毕竟还有两个孩子,再说,我相信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二个男人像哥那样疼你,出去散散心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哥不会怪你的,他很想你,今年的收成不错……
只要见到她,我一定要说服让她回家,我和嫂子的关系一向不错,我曾教过不识字的嫂子写字和唱歌,嫂子很灵,一学就会,我甚至深深地愧疚,把嫂子的走出,归罪于我教她认字。
我把说服的话像背台词一样早已背得滚瓜烂熟,可就是没有展示的机会。
街上到处游走着时尚或不时尚的女人,可我始终没有见到嫂子的身影。在一个拥有几十万人口的城市里,想遇到一个人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
找不到嫂子的日子里,我常常会梦见一匹流血的荒原狼对着一轮明月长久地鸣咽。
一晃两年过去了,渐渐地,我对寻找嫂子的事已经淡忘也可以说是失望了。
中秋节过去好些日子了,南去的雁阵不时的从嘈杂的城市上空寂寥地飞过去,在这样的天气里,人会有一丝无名的落寞。直到落寞的我震惊地站在一根电线杆下变成了另一根电线杆的时候,才明白这无名的落寞是因为嫂子。
我看到了马路对面一闪而过的嫂子。
我没有认错,就是再过三年不见,我也能一眼就认出她,认出她那能把不好衣服穿出很好样子的身材,更何况,今天衬托她很好身材的是比她身材更好的衣服。这身形不管走到那里,都会吸引不少人的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