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仪礼》简、医药简牍和王仗简

2015-09-24 02:31裴之祺
文物天地 2015年4期
关键词:仪礼祖父母内容

裴之祺

磨嘴子在甘肃省武威市城南15公里祁连山下杂木河的西岸,为一高低不平的山嘴形黄土台地。磨嘴子汉墓群是1956年3月甘肃省文管会兰新铁路文物清理组发现的,除此以外还有新石器时代遗址。磨嘴子汉墓群从河岸直至台地最高处,在东西约长700米、南北宽600米的范围内,墓葬分布极其稠密。20世纪50~90年代,甘肃省博物馆文物考古队曾对武威磨嘴子汉墓进行过多次发掘,出土了大批珍贵文物。1957年7月清理了五座土洞墓;1959年7月清理了有竹、木简等重要文物的6号墓;同年8月至11月又清理了31座土洞墓;1972年,由武威市文化局和甘肃省博物馆联合组成的发掘队,清理汉墓35座,按顺序编号为38-72号墓。

《仪礼》简

1959年在磨嘴子的一座土洞墓中发现了一批《仪礼》简(图一),共469枚,27298字,这是自晋太康二年(公元281年)汲家郡魏墓出土竹书以后,我国历史上第二次大量发现的经书。这批汉简,除少数竹简以外,绝大部分是木简,用松木制成,每简长约50.5~56.5厘米,每简有字60个左右,都是用汉代通行的隶书写成,上有削改和阅读的记号。据考证,这批简册在入葬以前不是为殉葬而写的,而是墓主人平时诵读的经书,其中一枚后有“河平□年四月四日诸文学弟子出谷五千余斛”一行。“河平”为西汉成帝年号,即公元前28~25年。这说明墓主人生活在成帝年间,他本人可能是所谓文学弟子或文学弟子的老师。《仪礼》简分三种:甲本木简398枚,每枚长55.5~56厘米,宽0.75厘米,包括《士相见》《服传》《特牲》《少牢》《有司》《燕礼》《泰射》7篇。乙本木简37枚,每枚长50.05厘米,宽0.5厘米,内容仅《服传》一篇。丙本竹简34枚,每枚长56.5厘米,宽0.9厘米,内容仅《丧服》一篇。这批竹简是目前所见最古老的一部完整的包含9篇《仪礼》的手写本经书,内容包括今存《仪礼》11篇中的7篇,为研究汉代简册制度提供了可靠的实物依据;同时,由于它不是散乱的残简令札,而是完整的书册,是西汉经书的样本,在我国所有出土的简牍中,保存最完整,大多数本色、墨迹如初,虽稍有残损,但每一篇首尾俱全,保存了原书的编题、尾题、页码和顺序,对研究汉代经学和《仪礼》的版本具有重要价值;另外,此简字体已摆脱了篆书框架,笔势流畅,工整秀丽,具备了成熟汉隶的气质,被当今书法家奉为奇珍异宝,也是研究书法艺术的第一手资料。

下面选取《丧服》篇内容做一介绍:

根据《十三经注疏》可知,《仪礼》章共有十七篇,而言丧礼的就有四篇,《丧服》是第十一篇,是丧礼中最重要的一篇。其内容讲的是居丧时要用粗麻布斩裁做成上衰下裳,用粗麻布做成麻带,用黑色竹子做成孝杖,用黑麻编成绞带,用六升布做丧冠,用枲麻做冠带,用管草编成草鞋,以及服丧时间的长短等具体的规定。依此来表示服丧者与死者之间的亲疏尊卑等关系。古代丧服制度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统称五服。五服中最重的一种“斩衰”是用最粗的麻布制成的丧服,不缉边(称为斩),使断处外露,表示没有任何修饰,服期三年。由儿子、未出嫁的女儿、妻子以及重孙为祖父服之;“齐衰”是第二种,是用粗麻布做的丧服,以其缉边。服期有一年的是孙为祖父母,夫为妻所服。有五个月的,是为曾祖父母所服。有三个月的是为高祖父母所服;“大功”是第三种,是用熟麻布做的丧服,服期九个月。是为堂兄弟、未嫁的堂姊妹、已嫁的姑姊妹及已出嫁女为伯叔父、兄弟所服之;“小功”是第四种,用较细的熟麻布做的丧服,服期为五个月,是为本宗的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等亲属所服之;“缌麻”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用细麻布做的丧服,服期为三个月,是为本宗的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等亲属所服之。

医药简牍

1972年11月柏树乡群众在旱滩坡兴修水利时,在一座东汉早期的墓葬中发现了一批医药简(图二),共92枚,其中木简78枚,木牍14枚。木简约23.4厘米,宽1厘米,每简一行,每行20~40字不等,木牍宽不等,每面写2~6行。木简均留有三道编绳的痕迹,系单行隶书书写。可分两类:第一类简宽1厘米简侧有锲口,共存41枚,多呈黑褐色,残朽较甚。第二类简宽0.5厘米,无锲口,计37枚,为浅黄色。

木简分为松、杨两种材质,其中一简书“右治百病方”尾题。据考证,墓主人是一位老年医生,这些医药简牍就是他多年行医的经验和有效方剂的真实记录。简书内容相当丰富,包括了临床医学、药物学、针灸学及其它内容。在临床医学方面,不仅有对疾病症状的描述和病名、病因、病理的记载,还有许多治病的方剂,载有内、外、妇、五官、针灸等方剂三十多个,内容丰富,保存完整。在药物学方面,简中列举了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和其它药物一百多味,其中20味不见于《神农本草经》;简文中还对这些药物的炮制、剂型以及用药方法、时间都作了详细记载。在针灸学方面,简文记载有针灸穴位、留针方法、针灸禁忌等内容。从简文的整个内容来看,充分体现了我国传统医学“辨证施治”的原则,并将这一原则具体运用到了临床上;在药物学方面,简文中所载药物较《神农本草经》有所发展,而且这些药物的性能在当时已被人们掌握,某些药物的剂型,在当时就已兼有数种用途。这批医药简是我国年代较早,形式最完整,内容最丰富的验方著录,反映了我国早期医学水平和中医的临床治疗等真实情况,不仅是我国考古学上的重要发现,也是医学史上的大事,为我国古代医学,特别是汉代医疗史的研究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同时,简书书体以隶为主,兼用章草,洒脱流畅,用笔练达,字里行间闪耀着一种动态美,具有“率意、质朴、粗犷、雄健”的风格,深受书法家推崇。

王仗简

1959年秋季在武威市新华乡缠山村磨咀子墓中出土了木简10枚(图三)。出土时还有数枚系在鸠杖上。从残存的迹象看,10枚木简当初应皆系在鸠杖的一端。出土王杖长近2米,简长23~24厘米,宽1厘米。墨书隶体,字迹清晰。出土时木简由三道编绳编联,先编后写。10枚简为一完整的册书。据整理研究,其内容为西汉宣帝、成帝时关于“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的两份诏书和受杖老人受辱之后裁决犯罪者的案例,以及墓主人受王杖的行文等。这也就是后来大家习称的著名的“王杖十简”。

简中记载了授王杖的老人,可以出入官府,可以在天子道上行走,在市场上做买卖可以不收税,触犯刑律如不是首犯可以不起诉。简文中还列举了以上规定在全国执行中的五个具体案例,案中牵扯到具体官吏、平民。从简册的整体内容分析来看,西汉时期,高年赐王杖的优抚制度曾在全国认真执行过,同时这种制度在西汉时期有过三次大的改革,即惠帝时期免除老幼刑罚、宣帝高年赐王杖、成帝放宽授王杖的年龄限制。

“王杖十简”的出土对我们今天研究汉代“尊老”、“养老”的制度及其具体措施,具有重大的史料价值,且可与《后汉书·礼仪志》所记:“仲秋六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按当“王”字之误)杖……端以鸠鸟为饰”应证。简文中有云“高年受王杖,上有鸠,使百姓望见之”,“先年七十受王杖”等,皆与《后汉书t礼仪志》记载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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