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祥伍
保罗是英国剑桥大学法律专业二年级的学生。有一次,他在参加期中考试的时候,感觉昏昏欲睡。他心想,要是这时能有一杯啤酒提提神,再有一份点心填饱肚子,那将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啊。
想到这里,保罗脑海中灵光一现。他对监考的学监说:“您好,先生,您能给我一些点心和啤酒吗?”学监毫不犹豫地说:“很抱歉,不行,现在是在考试,别捣乱!”保罗仍然坚持他的观点:“我记得剑桥大学的校规上有这么一条:参与考试的所有考生,有权在考试过程中得到点心和啤酒。”保罗说完,学监十分惊讶,说道:“这怎么可能?我在这里工作快20年了,我怎么没听说有這么一条校规?”保罗回答道:“这校规是400年前订立的,你当然不知道。我清楚记得上面说的是,订立校规时有规定,校规名义上永远有效。”
学监愣了一会,然后说:“对不起,先生,请你稍等。”说完,学监急匆匆地找到教务长,把遇到的情况向他作了汇报。教务又请示了校长。校长立即让人去查阅资料。几位教学秘书很快找到了那份校规,上面确实有这么一条。于是,学校同意满足保罗提出的要求。就这样,保罗在同学们羡慕的目光中,十分惬意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一边舒服地又吃又喝,一边在试卷上愉快地答题。他一下自称为了学校的新闻人物。
三个星期之后,保罗再次成为新闻人物。不过这次他却变成了被处罚的对象,剑桥大学给予保罗罚款2英镑的处分,理由是他在参加考试时没有带上佩剑。而这一条,也是400年前那份校规里明确规定的。对此,保罗无话可话,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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