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方冶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 北京100007)
2014年5月22日,泰国军方发动政变,推翻看守政府,解散国会,中止宪法,并成立“全国维持和平秩序委员会”接管国家权力。这是自1932年民主革命以来,泰国军方发动的第19次政变和第12次成功夺权。对于泰国政变,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反应强烈,试图通过国际压力迫使军方“还政于民”,恢复民主体制。与此相对,泰国社会表现得相当理性与宽容,普遍认可了军方提出的“维稳—改革—大选”三步走方案。过去历时八年的政治动荡,进一步激化了泰国社会对现有发展模式的不满情绪,从而使得军方政变在很大程度上承载了各阶层民众对发展模式变革的诉求与期盼。
关于泰国发展模式的学术研究,过去通常是在“东亚模式”框架下加以分析[1],并认为在市场经济与政府干预的有机结合中,存在有别于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独特模式[2]。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有关泰国发展模式的研究开始形成两个论述方向。一方面是受西方影响,更多强调政府过度干预的负面作用,要求进一步推进市场经济自由化[3]。另一方面是在普密蓬国王“充足经济”道路的影响下,更多强调经济自由主义的负面作用,倡导自给自足的可持续发展模式[4]。
从迄今为止的研究来看,尽管取得了诸多重要成果,但却很少关切泰国发展模式的必然性问题,尤其是后危机时代的研究,更多讨论的是应然而不是实然。事实上,通过对东亚国家的比较研究[5],可以看到在特定权力结构约束下,国家发展模式选择具有很强的局限性,任何超前安排都难以取得预期成效。因此,本文将着重从新旧利益集团博弈视角对泰国发展模式的变革加以探讨和分析。
本文认为,国家发展模式是指一国政治权力主导集团在特定历史传统、文化习俗、社会结构、国际环境等因素影响下,基于本国民众普遍的社会经济发展诉求,经由各方利益集团反复博弈产生的,以“政治体制—经济道路”互动关系为核心架构的一整套制度、观念与策略的有机组合。国家发展模式具有以下特征:
其一,发展模式具有本土性,并不存在普适标准,需要立足本国国情对他国经验加以取舍扬弃。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借鉴他国发展模式的成功经验,将有助于在本国探索和选择发展模式的过程中事半功倍,避免重蹈他国曾走过的弯路。不过,作为发展模式的核心架构,无论是政治体制,还是经济道路,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本国历史传统、文化习俗、社会结构以及国际环境等内外因素的深刻影响,因此,即使是被他国实践证明有效的制度、观念与策略,也很可能是南橘北枳,难以在本国产生预期成效,甚至会产生副作用,影响本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
其二,发展模式具有主题性,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将会在新兴利益集团推动下进行调整或转换。
从功能角度看,构建契合本国国情之发展模式的首要价值,就在于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问题,尤其是瓶颈问题,提供结构性的系统解决方案。因此,发展模式通常具有很强的主题性,并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瓶颈问题变化而发生调整或转换,其动力主要来源于新兴利益集团对进一步开拓发展空间的强烈诉求。
社会经济发展客观上具有非均衡性特征,尤其在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资本与劳力等方面的发展失衡表现得更为明显。因此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尤其在突破既有发展瓶颈后的高速发展过程中,通常都会发生利益集团的分化与重组,进而形成相较于既得利益集团而言,更具竞争力与发展潜力的新兴利益集团[6]。
如果既有“政治体制—经济道路”架构未能对发展模式主题进行及时转换,无法应对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新瓶颈问题,就有可能导致新旧利益集团分歧持续激化,引发国家权力结构重组,从而为发展模式的结构性变革铺平道路。
其三,发展模式具有一致性,其核心架构所体现的是各利益集团通过协商达成的基本发展共识。
所谓基本发展共识,是指拥有话语权的利益集团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基本任务、关键瓶颈、重要契机等核心议题形成的共同认知。在此基础上,发展模式的“政治体制—经济道路”核心架构才能形成稳定、有序、可持续的良性互动。
从过程来看,发展模式的结构性变革主要包括两个环节:一是在调整国家权力结构的基础上,改革政治体制,框定各利益集团的决策话语权;二是在重构基本发展共识的基础上,选择经济道路,划分各利益集团在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瓶颈改革过程中,所需分担的成本以及可能分享的红利。前者将为后者提供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协商平台,有助于提高各利益集团在经济道路的选择问题上达成共识的可能性;后者将为前者提供权力结构重组的正当性,从而增强政治体制的稳定性与执行力。两个环节相辅相成,共同保证了发展模式变革过程中的内在一致性。
20世纪中后期,泰国经济持续保持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的增长率,不仅使泰国从传统农业国转变为新兴工业国,在90年代中期就跻身中等收入国家,而且成为中南半岛地区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被誉为“亚洲四小虎”。但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率先在泰国爆发,使得泰国经济遭受重创,始终未能恢复高增长的发展态势,再加上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的负面影响,更是进一步延缓了泰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 (见图1)。
图1 泰国发展模式变革进程示意图
在过去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进程中,泰国社会经济的前进步伐一方面受制于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形成有效契合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发展模式,并依托“政治体制—经济道路”架构的良性互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行之有效的规范,进而在此基础上把握历史机遇,规避外部风险,化解内部矛盾,保证社会经济稳定、高速、可持续增长。从进程看,泰国在20世纪中后期曾先后经历三次关键性的发展模式变革,对社会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
1.第一次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陆军司令沙立先后两次发动政变,依托武力接管国家权柄,并在摒弃原有“准威权体制—国营工业化道路”模式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的发展模式改革
在政治体制方面,沙立政府否定了1932年民主革命后仿效西方建立的宪政民主体制,开始推行被称为“泰式民主”的军人威权体制。军人集团独揽军政大权,并通过全部由任命制议员组成制宪会议,把持了国家立法权。与此同时,1959年临时宪法第17条规定:“在贯彻落实本宪法过程中,如果总理认为面临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王权存续以及法律秩序的紧急情况时,无论威胁是来自国外还是国内,总理都有权在内阁附议后,颁布政令或采取相应措施。相关政令和措施将被视为合法”,从而使军人总理拥有了凌驾于立法权与司法权之上的行政临机专断权。
在经济道路方面,沙立政府修正了原先的“国营工业化道路”,开始推行“民营化进口替代道路”。1961年,泰国国家经济发展委员会在世界银行的建议下,开始实施第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计划。其中最关键的举措在于,改变以往政府直接参与生产的国营工业化道路,将政府投资更多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私人部门和外资企业投资,拓展生产经营领域[7]。
从成效来看,得益于“军人威权体制—民营化进口替代道路”的有序互动,20世纪60年代的泰国社会经济发展获得了新的动力,开始了期盼已久的经济腾飞,国民经济年均增长率高达8.4%,制造业年均增长率更是超过11.4%,从此走上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发展道路。与此同时,“进口替代”政策也取得明显成效,相关消费品的进口比率呈现不同程度下降。
2.第二次是在20世纪70年代前中期,历经三年“民主实验”的社会分裂与政治冲突后,军人集团通过政变再次接管国家权柄,并在协调各方利益诉求基础上,形成了新形态的发展模式
在政治体制方面,军人集团并未回归60年代的威权体制,而是在“民主实验”取得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构建了在国王领导下各派政治力量相互制衡的“半民主体制”。一方面,通过“非民选总理”制度,军人集团把持了行政权。另一方面,通过1978年宪法的议员任命制度,军人集团也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立法权。统计显示,80年代三届国会的任命制议员中,具有军人背景的多达八成。不过,军人集团并未掌控国会主导权。事实上,从70年代末起,地方豪强就开始通过选举尤其是贿选,成为国会的政治主导力量[8]。
对“半民主体制”而言,最重要的还是以普密蓬国王为核心的王室—保皇派的政治平衡作用。“国王凌驾于相互对抗的政治集团之上,得到君主政体的支持是政治合法性必不可少的要件。如果未能得到国王认可,任何政治领导者或政权,甚至是民选政府,都不可能拥有真正的合法地位。”[9]这就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半民主体制”的结构稳定性,尤其是在挫败80年代的两次未遂政变过程中,以普密蓬国王为核心的王室—保皇派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制衡作用。
在经济道路方面,军人集团延续并进一步修正拓展了70年代初形成的“外向型产业升级道路”。从60年代后期开始,“进口替代”政策的弊端逐渐显现。首先是在产业保护政策下发展起来的进口替代工业缺乏竞争力,因此在国内市场日趋饱和的情况下,缺乏增长潜力。其次是进口替代有效地降低了消费品进口,但却使得生产资料、中间产品和原料的进口猛增,使得国际收支平衡状况并未得到实质性改善。到1970年,泰国贸易赤字以2005年不变价格计算已从1960年的12.15亿美元增加到49.54亿美元,翻了两番多[10]。再次是面临人口增长压力。从50年代起,泰国人口就呈现迅猛增长态势,到1970年已翻了一番[11]。20多年不断增长的人口,一方面为经济提供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另一方面也成为社会发展的沉重负担,迫切需要开拓新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部门,用以吸纳富余劳动力。因此,军人政府于1972年在“三五计划(1972—1976)”中明确提出了“出口导向”发展战略,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在扩大工业制成品出口的同时,推动农副加工产品出口,依据外贸需要配置国内资源和生产要素。
1973年,军人政府在“10·14”民主运动中倒台,但是“外向型产业升级道路”却得以延续,并产生明显成效。据统计,从1970年到1980年,泰国出口总额从147.72亿铢猛增到1331.97亿铢,年均增幅高达24.6%,从而为泰国社会经济增长提供了强劲动力[12]。“半民主体制”建立后,泰国政府在“四五计划 (1977—1981)”和“五五计划(1982—1986)”中进一步在外资优惠政策、产业结构升级、经济布局规划等方面,对“外向型产业升级道路”加以拓展与修正,从而为泰国有效应对80年代初的国际石油危机,以及承接80年代中后期日元升值引发的新一轮东亚产业转移奠定了坚实基础。
3.第三次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五月流血”民主运动后,军人集团被迫退出政治权力中心,泰国国会在城市中产阶级推动下,开始效仿西方自由民主,试图构建更先进的发展模式
在政治体制方面,全面西化的“选举民主”成为城市中产阶级知识精英为泰国社会提供的唯一解决方案。1992年,城市中产阶级通过大规模民主运动,迫使泰国国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增补规定“内阁总理必须是选举产生的众议院议员”,从而使陆军司令无法再像以往那样直接把持总理宝座,有效剥离了军人集团对行政权的长期掌控。但是,随着军人总理退出政治舞台,泰国曾经井然有序的行政管理体系很快在地方豪强主导的中小政党政争中变得混乱无序。从1992年到2001年,泰国相继更迭四任总理,执政时间最短的仅一年,从而严重影响国家政策的有效性与执行力。
针对90年代中期的弱政府难题,泰国国会在城市中产阶级知识精英推动下,于1997年颁布了被誉为“民主里程碑”的新宪法,在制度层面对“选举民主体制”进行了更为理想化的设计与安排。相较于1991年宪法的制度框架,1997年宪法在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地方自治对中央集权的分化、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平衡以及独立监督体系的创制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修正、完善与创新[13]。
作为“选举民主”的核心规则,1997年宪法在选举方面有两项重要创新。其一是废止了参议员遴选制,规定参议院200名议员全部经选举产生。此举主要是为了进一步阻断军人集团对国家权力的渗透与掌控。据统计,1991年遴选产生的参议员中有154名为军警官员,占参议员总数的57%、两院议员总数的24%,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军人集团的政治话语权[14]。其二是在选举中引入政党名单制,规定众议院的500名议员中,400名经小选区制选举产生,100名经政党名单制选举产生,即选民在选举时投票给政党,而后得票率在5%以上的参选政党根据得票率分配议席。此举主要是为了抑制地方豪强的中小政党,引导和鼓励大型政党发展,从而形成更加稳定和有序的国家政治生态。
在经济道路方面,面对全球化的机遇与挑战,泰国各派力量普遍认同了城市中产阶级知识精英基于西方经验提出的“全面自由化道路”。80年代中后期的大规模外资涌入,有力促进了泰国社会经济繁荣,但也引起诸多发展难题。泰国“七五计划(1992—1996)”明确指出,尽管经济高速发展,但是增长方式存在结构性失衡,尤其是贫富与城乡地区差距、基础设施建设瓶颈、储蓄与投资缺口、自然资源与环境恶化等,都有可能成为长期发展的重要障碍[15]。对此,深受西方经验影响的泰国知识精英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经济自由化”的解决方案。“七五计划”在发展规划指导原则中,反复强调“自由化”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从资本市场到工农业生产,到基础设施建设,再到社会服务等,都要积极落实自由化改革举措,放松政府监督,利用市场力量进行资源的更有效配置[16]。
得益于90年代初泰国金融市场尤其是股市的爆炸式增长,泰国社会各界对“全面自由化道路”普遍充满信心。泰国“八五计划 (1997—2001)”提出要“在2020年成为发达国家。届时泰国将成为全球第八大经济体,以1993年不变价格计算,人均年收入30万泰铢或1.2万美元”[17]。可惜,泰国的“经济自由化”迷梦,最终还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残酷现实面前被彻底粉碎,国民经济发展遭受了前所未有之重创,并深刻影响泰国在21世纪初的国家发展道路选择。
通过对20世纪中后期泰国发展模式变革进程的历史解析,可以得到如图2所示的国家发展模式变革的周期性演化路径,其构成要件包括“一个方向、两个动力、四个环节”。
图2 泰国发展模式变革路径示意图
1.国家发展模式变革遵循“一个方向”
作为国家发展模式的核心架构,“政治体制—经济道路”互动关系从一种稳定形态到另一种稳定形态的周期性变革,将会在总体上始终契合社会经济现代化发展的前进方向。不过,值得留意的是,国家发展模式的现代化方向并不必然表现为相关制度、观念与策略的现代形式,尤其是建立在西方国家现代化经验基础上的现代形式,而是很可能表现为具有独特传统印记的相关设计与安排。
20世纪80年代,泰国形成在国王领导下的“半民主体制”。从形式上看具有明显的传统印记,但其本质上体现的,却是有效契合社会经济现代化发展的新兴利益集团协商与制衡的现代政治理念,从而能与“外向型产业升级道路”形成良性互动,切实保证了泰国国民经济的稳定有序增长。
2.国家发展模式变革存在“两个动力”
国家发展模式变革的根本动力源于社会经济跨越式增长所引起的结构性矛盾。在各国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在新兴工业化国家的跨越式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到政策扭曲、先天禀赋差异以及社会经济风险不均衡分布等因素影响,很容易导致群体间、产业间、地区间、城乡间的结构性发展失衡,从而引发原有国家发展模式下无力解决的社会经济发展瓶颈矛盾。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与发展瓶颈之间持续积聚的结构性张力,最终将转化为推动国家发展模式变革的根本动力。
从泰国发展模式变革的根本动力来看,50年代末主要是国营工业化道路引起的“国 (营)强,民 (营)弱”的结构性矛盾;70年代初主要是进口替代战略引起的进出口产业结构矛盾以及国际贸易赤字难题;90年代初主要是全球化背景下日益加剧的贫富分化、地区分化、城乡分化的结构性矛盾。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并不会直接引起国家发展模式变革,而是要通过新旧利益集团的“权力—利益”博弈加以具现[18]。在既有国家发展模式的“政治体制—经济道路”互动框架下,将会形成稳定的既得利益集团“权力—利益”结构,但是,随着社会经济跨越式增长引起结构性失衡,将会导致利益集团间力量的此消彼长,尤其是新兴利益集团崛起以及部分既得利益集团衰落。
从50年代末以沙立为代表的新生代军人集团的崛起,到70年代初传统产业集团的兴起、王室—保皇派的复兴、地方豪强集团的壮大,再到90年代初城市中产阶级的发展成熟,都在很大程度上对原有“权力—利益”结构产生了内生性张力[19]。如图2所示,随着新旧利益集团分化的进程加剧,就会形成新兴利益集团对“权力—利益”结构重组的客观诉求,并在此基础上促成权力结构层面的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利益结构层面的经济道路转型,从而成为推动国家发展模式变革的直接动力。
3.国家发展模式变革经历“四个环节”
从演化过程来看,国家发展模式变革大致可以划分为首尾相继的四个环节 (见图2)。
首先是跨越式增长A环节。国家发展模式具有相当的稳定性,通常情况下通过系统的自我调节都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因此,除非是面临跨越式增长所引发的结构性变化,尤其是新兴利益集团的强势崛起,否则并不会引起发展模式变革。正是经历了20世纪60年代和80年代国民经济的持续高增长,才会引发泰国70年代初与90年代初的国家发展模式变革。
其次是主题性转换B环节。随着社会经济的结构性失衡加剧,新兴利益集团面临的瓶颈矛盾会进一步激化,并将最终瓦解新旧利益集团在原有“政治体制—经济道路”框架下达成的改良共识,进而在新兴利益集团的推动下引发国家发展模式变革。从泰国经验看,国家发展模式发生“主题性转换”的可能性,通常与跨越式增长力度成正比,增长越快,越有可能发生转换;同时与国家发展模式的结构弹性成反比,弹性越高,越有可能延缓转换。这就意味着,如果希望保持社会经济稳定、高速、可持续增长,就有必要切实提高“政治体制—经济道路”框架的结构弹性。
再次是一致性妥协C环节。通常情况下,各方利益集团在达成新形态的基本发展共识过程中,分歧主要有二:一是经济道路转型的成本分担;二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权力分享。由于事关根本利益,因此各方都很难做出妥协与让步,从而有可能导致“权力—利益”博弈面临困境。20世纪70年代中期泰国“民主实验”失败,就与各方诉求错配的零和博弈相关。从泰国经验来看,能否有效达成一致性妥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以下影响因素:其一,增量改革要比存量改革更有利,因为各方在成本分担问题上,更有可能基于帕累托改进预期达成共识;其二,强势集团主导下的不对等博弈要比对等博弈更有利,因为各方在权力分享问题上,更有可能形成收敛的谈判预期,避免出现各方诉求错配的冲突和反复;其三,外部环境将产生重要影响,和谐有序、安定团结、繁荣共进的周边政治经济安全环境有利于各方利益集团对中长期发展形成乐观预期,从而在理性选择基础上做出更加积极的让步与妥协,反之亦然。
最后是本土性检验D环节。通过各方利益集团博弈达成的“政治体制—经济道路”架构,还要经受本土性的实践检验,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正和调适,方能成为具有可行性的国家发展模式。如果未能通过本土性检验,那就需要重返C环节,再次进行各方利益集团的“权力—利益”博弈。20世纪50年代中期形成的“准威权体制—国营工业化道路”,就是未能通过本土性检验,进而引发50年代末的新一轮国家发展模式变革。从泰国经验来看,导致新形态的国家发展模式未能匹配社会经济发展客观需求的最根本原因,就在于一致性妥协未能充分兼顾各方利益诉求,尤其是在“权力—利益”博弈过程中缺乏话语权的极少数上层群体以及大多数中下层群体。
21世纪初,泰国开始了新一轮的国家发展模式变革,但在经历近十年的政治动荡与社会分裂后,却依然未能形成稳定的新形态国家发展模式,致使国民经济开始在波动中进入下行通道,再次面临20世纪50年代的发展困局 (见图1)。从国家发展模式变革的演化路径来看,泰国的本轮发展模式变革应当视为上一轮变革的历史延续。由于90年代形成的“选举民主体制—全面自由化道路”架构未能通过本土性检验,因此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国家发展模式变革从D环节返回C环节,再次进行各方的“权力—利益”博弈,以期达成新的“政治体制—经济道路”架构。
如果就国家发展模式变革的“主题性”而言,本轮变革与上一轮基本相同,依然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有效应对贫富分化、城乡分化、地区分化的发展瓶颈。但是,相较于90年代初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就达成一致性妥协,各方利益集团在“政治体制改革—经济道路选择”问题上的本轮博弈,却显得异常艰难,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性妥协。究其原因,一是泰国在经历了1997年金融危机重创后,经济增长放缓,不再拥有90年代初的“增量改革”优势,尤其在对未来经济走势缺乏信心的情况下,各方利益集团都无意对“存量改革”做出实质性让步;二是随着新资本集团在农民群体的支持下,通过民主选举拥有了重要的甚至决定性的政治话语权,各方在“权力—利益”博弈中的诉求多元化趋势变得日益明显,因此很难在缺乏强势力量约束的情况下,通过自律的对等协商达成让步与妥协。
在政治体制方面,各方利益集团的分歧主要在于,是选择“多数派赢家通吃”的民主选举,还是“尊重少数派诉求”的政治协商。
从1997年宪法制度设计来看,城市中产阶级所期望的是在独立机构监督下的两大党制衡的政治格局[20]。对城市中产阶级而言,依托“有监督的选举民主体制”既能保持城市中产阶级相对军人集团、王室—保皇派、传统产业集团等既得利益集团的选票优势,亦能利用宪法独立监督机构,通过反腐反贿选对执政的地方豪强集团形成有效制约,从而切实保证城市中产阶级的政治话语权。
不过,随着以他信派系为代表的新资本集团的强势崛起,“有监督的选举民主体制”却未能取得预期成效。作为资本雄厚的新兴政治力量,他信派系一方面在北部和东北部农村地区建立基层组织,对长期以来作为“沉默大多数”的农民群体进行了有效动员和组织,另一方面提出以“草根政策”为表征的他信经济道路,积极回应农民群体提高生活水平和改善生产能力的迫切发展诉求,从而在短期内有效建构了新资本集团“资金”与农民群体“选票”的政治联盟。得益于占选民总数近七成的农村选民支持,他信派系在2001年的首次参选中就拥有了压倒性优势,并在2005年大选后建立了前所未有的“一党独大”政治格局。
他信派系政治主导地位的形成,使得包括城市中产阶级在内的各方既得利益集团在存量改革中处于明显不利状态,开始更多地承担社会经济改革成本,从而引发了既得利益集团保守派“反他信”阵营与新兴利益集团革新派“挺他信”阵营的持续政治冲突。2006年政变后,“反他信”阵营开始有意识地回归传统,更强调“尊重少数派诉求”的政治协商,而非“多数派赢家通吃”的民主选举,并在2007年宪法中恢复了参议员遴选制度,结果被“挺他信”阵营斥责为政治复辟。
由于2007年宪法在本质上依然是遵循“多数决”原则的选举民主体制,因此面对新资本集团与农民群体的政治联盟,“反他信”阵营根本无力制衡他信派系的东山再起。2007年与2011年大选,他信派系都以明显优势胜出。他信流亡海外,但其密友沙玛、妹夫颂猜、幺妹英拉相继出任总理,从而有效保证了有利于新兴利益集团的改革进程。2013年,他信派系依托国会议席优势,开始推动宪法修正案,试图回归更有利于新资本集团与农民群体政治联盟的1997年选举民主体制,结果导致“反他信”阵营强烈不满,引发了长达半年的政治冲突,以及2014年政变。
在经济道路方面,各方利益集团的分歧主要在于,是选择保守主义的“充足经济道路”,还是革新主义的“他信经济道路”。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各方利益集团都普遍认识到“全面自由化道路”的缺陷与弊端,因此针对危机后经济结构调整的存量改革难题,各方都相继提出了代表本方利益诉求的经济道路方案。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二:一是普密蓬国王倡导的“充足经济道路”,重视自力更生,规避全球化风险,提倡渐进式结构调整,强调通过精神文明建设缓和社会矛盾,得到城市中产阶级、传统产业集团、王室—保皇派等保守派力量支持[21]。二是前总理他信推行的“他信经济道路”,重视对外开放,积极应对全球化机遇与挑战,提倡“草根政策”,保证中下层民众公平分享社会发展红利,有效弥合社会差距,得到新资本集团与农民群体等革新派力量拥护[22]。
从他信首次出任总理时签发的“九五计划(2002—2006)”开始,“充足经济道路”就一直被泰国五年计划视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指导原则[23],并于2007年被“反他信”阵营明确写入泰国宪法。但在政策层面,由于他信派系始终掌握政府决策的主导权,因此无论是对内改革,还是对外开放,都在很大程度上贯彻了“他信经济道路”。由于事关切身根本利益,因此保革双方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存量改革议题上,始终未能达成妥协。
2006年以来,他信派系革新阵营的“民主选举体制—他信经济道路”与“反他信”保守阵营的“政治协商体制—充足经济道路”的结构性分歧,使得泰国发展模式变革在C环节陷入了博弈僵局,并引发了持续政治冲突与严重社会分裂。在近十年的政治博弈中,他信派系与“反他信”阵营曾有数次机会达成一致性妥协,但却因为彼此间缺乏有效制衡,最终还是发展成为“钟摆式”反复,使得泰国社会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
2014年“5·22”军事政变后,泰国政治紧张局势趋于缓和。各派力量在军方戒严令的压制下,保持了隐忍和克制。以巴育上将为首的政变集团,也并未像2006年政变集团那样刻意地保持低调,而是以相当高调的姿态,表达出主持和推动国家改革的强硬立场。5月30日,巴育上将在电视讲话中提出了“三步走”路线图。其中,第一阶段是调停国内矛盾;第二阶段是成立过渡政府,起草新宪法;第三阶段是在民主制度下,进行各方都能接受的选举。
同年7月22日,普密蓬国王批准了巴育上将呈递的临时宪法草案,使得泰国自1932年以来的第19部宪法正式生效。根据2014年临时宪法规定,泰国军方组建的“全国维持和平秩序委员会”(以下简称“维和委”)将在过渡时期持续存在,并拥有广泛权力。其中包括:过渡时期设立一院制的立法机构“国家立法议会”,其成员均由维和委遴选产生;过渡政府的内阁总理将由维和委推选;维和委有权监管内阁;过渡时期设立“国家改革委员会”,负责落实各领域改革,其成员均由维和委遴选产生;过渡时期设立“制宪委员会”,将由36名成员组成,其中主席由维和委提名,20名成员由国家改革委提名,5名由国家立法议会提名,5名由内阁提名,5名由维和委提名;维和委主席即巴育上将有权颁布法令,旨在“推动各个领域改革,推进国内民众的爱与和谐,以及防范、减少或压制任何危害国家秩序与安全、王权、国民经济或公共管理之行为,无论相关行为发生在国内或是国外”,且相关法令将被视为“合法、合宪和最终决定”。特别是最后一条,事实上赋予了巴育上将临机专断的权力,因此经常被拿来与沙立元帅通过1959年临时宪法第17条获得的独裁权力相提并论。
7月31日,普密蓬国王批准了维和委遴选的国家立法议会议员名单,其中过半数为现役或退役军警高官。8月8日,保皇派人士蓬佩当选国家立法议会主席[24]。8月21日,维和委主席巴育上将当选泰国第29任总理[25]。8月31日,普密蓬国王批准了巴育总理选定的32名内阁成员名单,其中近半数都是军方将官,从而为军方主导的国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权力基础[26]。
得益于军人集团与王室—保皇派的强势政治联盟,巴育政府对各方利益集团形成了有效压制,从而为有序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经济道路转型”博弈提供了有利条件。不过,泰国发展模式变革要突破C环节的博弈僵局,进而在新的发展共识基础上形成各方利益集团对“政治体制—经济道路”架构的一致性妥协,还需要克服两大难题。
其一,是要超越西方选举民主体制的观念桎梏,并在扬弃传统政治体制的基础上,形成契合当前泰国多元社会结构与开放政治生态的协商民主体制。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政治发展表明,简单仿效西方的选举民主体制并不能满足泰国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无法有效协调利益诉求和凝聚发展共识。于是,回归传统政治也就成为保守派“反他信”阵营的重要政治主张。2006年政变后,2007年宪法恢复了1997年废止的参议员遴选制度;2014年政变后,军人集团开始更积极地推进传统政治体制回归。2015年2月26日,泰国制宪委员会通过决议,新宪法将恢复“非民选总理”条款,即规定在出现社会危机导致政府无法正常履职的情况下,国会可以推选非民代人士出任临时总理,以缓解危机,但临时总理任期不得超过两年。由于突破了1992年民主运动以来“总理必须来自民选议员”的政治红线,因此该决议引起城市中产阶级尤其是经历过1992年“五月流血”民主运动的知识精英的强烈不满。
从目前来看,如何在西方民主选举与传统政治协商的基础上兼容并蓄,构建新的协商民主体制,以切实协调各方利益诉求,已成为军人集团主导下政治体制改革的首要难题。
其二,是要摆脱“存量改革”的不利局面。泰国各方利益集团都对经济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存在共识,但是面临存量改革难题,难以在牺牲根本利益的基础上达成妥协。
对于军人集团而言,如果要解决存量改革难题,要么通过强制性手段迫使反对派放弃利益诉求,但要付出沉重代价,并进一步扩大社会裂痕;要么依托外部资源,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从“存量改革”转为“增量改革”,进而在不损害各方既得利益的基础上达成发展共识。
2014年9月12日,巴育总理在国家立法议会上发表了首份报告,重点阐释了过渡政府内阁的施政纲领,其中包括捍卫与尊崇王室;维持国家稳定与促进外交合作;缩小贫富差距;改进教育和维护宗教与文化建设;提升国民生活质量;提升国家经济实力;加强泰国在东盟共同体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科技发展研究、应用与创新;保护国家资源,实现可持续性发展;促进廉政建设与加强肃贪;优化法律与司法体系等11个部分[27]。
尽管巴育政府提出了兼顾各方利益的施政纲领,但是发展资源的局限性却成为施政纲领具体落实的重要障碍。英拉执政时期留下高达7000亿泰铢 (约合230亿美元)政府债务,成为巴育政府的重要负担。在节流方面,巴育政府中止了英拉推行的草根政策项目,但基于维护中下层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随即出台了新的替代政策。在开源方面,巴育政府上台后将征收遗产税和房地产税、提高增值税提上了议事日程,旨在增加政府税收,但很快引起城市中产阶级和商业集团的强烈不满,最终不了了之。因此,巴育政府迫切需要新的经济增长点,借用外部资源推动泰国社会经济发展,从而实现国内的增量改革。
从目前来看,中国倡导的“一带一路”合作恰逢其时,从地区互联互通,到贸易与投资合作,都将为泰国发展注入新的增长活力。因此,从他信派系英拉政府,到军人集团巴育政府,都将中泰战略合作作为重中之重。作为“一带一路”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泰铁路合作已在两国领导人的共同努力下达成协议,并将于2015年下半年破土动工。贯通南北的中泰铁路建设,将为泰国北部和东北部的沿线农村地区提供重要发展契机,并为东部沿海地区的制造业和服务业提供新的增长点。这不仅会在短期内有力刺激泰国经济复苏,还将在中长期有效改善泰国经济结构,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困扰泰国发展的城乡分化与地区分化难题。
泰国发展模式变革的前景依然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尤其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可能会粗暴干预,但就目前来看,如果能善用地区合作的有利条件,尤其是“一带一路”框架下的中泰战略合作契机,泰国就有可能摆脱各方利益集团在存量改革下的“权力—利益”博弈困境,形成“协商民主体制—深化地区合作道路”的良性互动,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稳定、高效、可持续的新形态国家发展模式。
【注 释】
[1]World Bank,The East Asian miracle:economic growth and public policy,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
[2]Jomo K.S.,et al.,Southeast Asia's Misunderstood Miracle:Industrial Polic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Thailand,Malaysia and Indonesia,Westview Press,1997.
[3]Joseph Stiglitz & Shahid Yusuf,eds.,Rethinking the East Asian Miracle,Oxford University Press& the World Bank,2001.
[4]The Ninth Nat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Plan(2002-2006),Nat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Board,Office of The Prime Minister,Bangkok,Thailand,2001,pp.1-2.
[5]房宁等:《自由·威权·多元:东亚政治发展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
[6]周方冶:《东亚发展型国家政治转型的结构性原因——新兴利益集团崛起与政治权力结构失衡》, 《新视野》2013年第5期。
[7]韩锋: 《泰国经济的腾飞》,鹭江出版社,1995年,第76页。
[8]Pasuk Phongpaichit& Chris Baker,“Chao Sua,Chao Pho,Chao Thi:Lords of Thailand's Transition”,in Ruth McVey,ed.,Money and Power in Provincial Thailand,Nordic Institute of Asian Studies,NIAS Publishing,2000,p.39.
[9]Surin Maisrikrod,“Thailand 1992:Repression and Return of Democracy”,Southeast Asian Affairs 1993,Singapore:ISEAS,1993,p.334.
[10]http://data.worldbank.org/country/thailand,2015年10月21日。
[11]The Royal Emblem in Commemoration of the Celebrations on the Auspicious Occasion of His Majesty the King's Eightieth Birthday Anniversary 5thDecember 2007,CD-ROM,Chapter 1,Fig.1,Statistical Forecasting Bureau,National Statistical Office,2007.
[12]韩锋:《泰国经济的腾飞》,鹭江出版社,1995年,第115页。
[13]周方冶:《泰国宪政体制多元化的进程、动力与前景》,《南洋问题研究》2013年第4期。
[14]Ted L.Mc Dorman,“The 1991 Constitution of Thailand”,Pacific Rim Law & Policy Journal,Vol.3,No.2,1995,p.279.
[15]The Seventh Nat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Plan(1992-1996),Nat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Board,Office of The Prime Minister,Bangkok,Thailand,1991,pp.2-5.
[16]Ibid.,pp.13-14.
[17]The Eighth Nat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Plan(1997-2001),Nat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Board,Office of The Prime Minister,Bangkok,Thailand,1996,p.2.
[18]周方冶、郭静:《东亚外源型现代化国家政治发展的动力与路径》,《探索》2012年第2期。
[19]周方冶:《东亚发展型国家政治转型的结构性原因——新兴利益集团崛起与政治权力结构失衡》, 《新视野》2013年第5期。
[20]周方冶:《政治转型中的制度因素:泰国选举制度改革研究》,《南洋问题研究》2011年第3期。
[21]周方冶: 《全球化进程中泰国的发展道路选择——“充足经济”哲学的理论、实践与借鉴》,《东南亚研究》2008年第6期。
[22]李峰:《他信经济学及其对后他信时代泰国经济政策的影响》,《南洋问题研究》2009年第4期。
[23]The Ninth Nat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Plan(2002-2006),Nat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Board,Office of The Prime Minister,Bangkok,Thailand,2001,pp.1-2.
[24]“Pornphet voted NLA president”,Bangkok Post,Aug.8,2014.
[25]《泰国国王正式任命巴育为总理》,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4-08/25/c_11122154 66.htm。
[26]《皇上陛下恩赐委任内阁》,〈泰〉 《星暹日报》2014年9月1日。
[27]《泰国新总理巴育阐述施政纲领》,国际在线,http://gb.cri.cn/42071/2014/09/12/6891s46898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