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义
科技银行是指以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的特色中小银行机构。科技银行的概念是随着我国经济开放和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20世纪80年代,中国政府改变了财政资金无偿拨款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制度,拿出部分资金设立科技贷款,由科技部门组织企业向银行申请发放,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多头申报、资金挪用、效率低下等问题,针对这种情况,王焕瑛 (1985)[1]提出设立专门的 “科技发展银行” 来统筹管理全国科技项目贷款的建议,建议将国家每年的科研经费等转存在科技发展银行以支持企业发展。随着国内金融体制的改革,原有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的银行体系已经不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政府开始新成立一些新的股份制银行推动银行业竞争; 王言实 (1987)[2]提出设立 “科技银行”的建议,认为由专门的银行来发放科技贷款有助于提高效率,并建议政府应该将除了基础研究之外的科技经费交由科技银行当作科技开发信贷基金。这些学者提出的科技银行①对于科技银行,有的专家称为 “科技发展银行”,本文这里统一称之为 “科技银行”。,基本还是政策性银行的范畴,主旨是成立专门的科技银行来实现政府的目标,但距离商业银行还有非常大的距离。
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我国正式加入WTO,对外开放交流程度进一步提高,国内企业面临越来越多国外企业的竞争,因此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成为政府当务之急。而20世纪90年代美国以硅谷地区为核心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壮大,则直接吸引了包括中国在内其他国家的注意,世界各国日益重视发展高科技产业。在这个大背景下,我国政府把提高国家创新能力提升到国家战略角度,《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 (国发 〔2005〕 44号)提出了 “创建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要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专利创造和运用上起着重要作用,微软、思科、IBM等知名企业都是从很小的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起来的。但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则是制约企业快速成长的世界性难题,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初期,很多企业由于贷款难而倒在企业发展的死亡之谷阶段,因此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成为理论界和决策层都非常关注的焦点。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固定资产缺乏,国内商业银行贷款支持不积极,国内一些学者,如房汉廷(2003)[3]等,建议成立专门的科技发展银行,来弥补国内银行业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上的不足,有效解决科技部门和金融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国内的社会团体,如全国工商联、九三学社等也向国务院提交报告,建议设立专门的科技银行,解决国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
在社会各界的推动下,设立专门支持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银行,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已经逐步引起中国政府决策部门的重视。在直接成立科技银行风险高、难度大的情况下,银监会和科技部鼓励银行在科技资源丰富的高新区内成立分支机构,科技银行的雏形——科技支行,并出台专门的激励政策,推动科技支行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2009年,银监会批准在四川省成都市成立了国内首批专门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支行,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科技支行和成都银行有限公司科技支行。[4]之后很多银行都设立了自己的科技支行,如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支行、农业银行无锡科技支行、交通银行苏州科技支行,截至2014年底,全国科技支行数量已达100多家。
科技支行作为现有银行的分支机构,虽然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上已经起到了明显效果,但是根据国内学者张捷 (2002)[5]的研究, 国内银行设立的分支机构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上的效率和效果不如专门的中小银行;目前已成立的科技支行,只是为将来的科技银行进行探索,最终目标还是成立具有法人地位的科技银行。而国际上最知名的科技银行是美国的硅谷银行,国内主张设立科技银行的原因之一,也是看到了硅谷银行在贷款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功。据统计[6],硅谷银行的贷款用户中,14%是发展早期的高科技企业。目前国内成立的科技支行,都参考硅谷银行的做法,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缩短贷款审批期限、和创投机构合作,支持本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因此,准确理解和把握硅谷银行成功的秘诀,对于国内科技支行的发展,乃至最终成立科技银行具有重要意义。
虽然国内很多学者对于硅谷银行成功的经验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 如马良华和阮鑫光 (2003)[7]、奚飞 (2010)[8]、 李希义和邓天佐 (2011)[6]、 娄飞鹏 (2012)[9]、 阙紫康 (2012)[10]等, 都采用调查分析方法来剖析硅谷银行敢于支持早期阶段、风险较大的科技型企业的原因,得出了一些很好的结论。但是,国内对于硅谷银行成功的原因缺乏理论上的分析;而且更重要的是,当前国内对于硅谷银行成功的模式还存在一些模糊、不正确的观点,例如,有些人认为硅谷银行成功避开了政府对贷款和股权投资的限制,可以为企业既提供信贷又提供投资支持,从而享受了高科技企业快速发展后的收益,还有观点认为硅谷银行通过贷款支持创业投资公司间接支持了高科技企业,因而主张未来的科技银行也要突破目前国内关于商业银行不能直接投资和贷款支持投资公司的限制。关于硅谷银行的这些观点如果不加以澄清,将会对国内有关部门和科技支行的运作产生误导作用。
本研究则弥补上述国内研究的不足,就国内关于硅谷银行运作模式的一些观点进行深入剖析,明确硅谷银行在贷款和投资、是否贷款支持投资公司上的正确做法,以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同时,从一个全新角度给出了硅谷银行敢于贷款支持初创期高科技企业的理论分析,并就国内的科技银行应该如何学习硅谷银行提出了若干建议。
剖析国内的不正确观点
美国硅谷银行成立于1983年,是一家小银行,总部位于美国加州硅谷的Santa Clara,以支持早期阶段高科技企业而闻名世界。目前,国内关于硅谷银行的争议观点主要涉及硅谷银行是否对高科技企业提供投贷一体化服务,是否既从事债权支持又从事股权投资,以及贷款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上,主要有如下观点值得商榷。
1.硅谷银行突破了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之间的边界。 持本观点的人, 如奚飞 (2010)[8]、 李增福(2010)[11]认为,美国硅谷银行突破了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界限,将商业银行的间接贷款和创业投资的直接投资联合起来,从而实现了硅谷银行支持投资公司的可能性。而我国 《商业银行法》专门规定:“国内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因此,如果本观点成立,就可以借鉴硅谷银行的做法,突破国家对商业银行的行为限制,实现科技银行既可以贷款也可以从事直接投资。
2.硅谷银行可以从事股权投资之类的直接投资业务。 如奚飞 (2010)[8]、 娄飞鹏 (2012)[9]认为,硅谷银行除了向高科技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外,还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来对高技术企业进行直接投资。这与国内银行的分业经营特点有明显区别。我国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明文规定:“国内商业银行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持本观点的人认为,硅谷银行虽然也对企业提供股权投资,但是并没有产生多少不良贷款,硅谷银行的平均不良贷款在1.5%左右,其中2010年的不良贷款率只有0.71%。依据本观点,新设立的科技银行可以借鉴硅谷银行的做法,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的同时,还可以提供股权投资支持。这样就可以突破当前《商业银行法》对国内商业银行的投资行为的限制,赋予科技银行直接投资于实体企业的功能。
3.硅谷银行贷款支持创业投资机构。持本观点的人, 如娄飞鹏 (2012)[9]、 阙紫康 (2012)[10]认为,硅谷银行为创业投资机构提供贷款支持,通过贷款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从而间接支持了创业投资机构所投资的高科技企业。我国的 《商业银行法》则规定,商业银行是不能为投资公司提供贷款支持的。如果本观点成立,借鉴硅谷银行的成功经验,那么新成立的科技银行也为国内的创业投资机构提供贷款支持。问题是:硅谷银行贷款支持创业投资机构是否有特殊性,是否就是和国内银行普通贷款一样呢?这个国内还没有明确答案。
为了更好地阐明硅谷银行的经营行为,厘清其在贷款业务和股权投资业务上的关系,这里先对硅谷银行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尤其是要弄清楚硅谷银行的组织结构。
如图1所示,硅谷银行是美国硅谷银行金融集团(SVB Financial Group)控股的一个下属公司,硅谷银行金融集团①所用材料来源于硅谷银行网站:http://www.svb.com。总部位于美国加州的Santa Clara,在NASDAQ资本市场的股票代码是SIVB,有27个美国国内办事处和5个国际办事处。硅谷银行金融集团构建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服务平台,除了硅谷银行SVB(商业银行)之外,还包括SVB资本 (SVB Capital)、SVB分析 (SVB Analysis)、 SVB国际 (SVB Global)和SVB私人银行 (SVB Private Bank)几个独立实体。
硅谷银行:成立于1983年,是硅谷银行金融集团 (SVB Financial Group)的核心业务部门,是专注于信贷业务、全球理财服务、外汇、投资解决方案的商业银行。
SVB资本:SVB资本在2000组建,专注于创业投资和PE基金管理,管理超过10亿美元的基金,以直接投资或者基金之基金方式进行股权投资,已经投资了超过425只基金。
SVB分析:是硅谷银行金融集团的一个非银行附属机构,致力于私有企业价值评估,对私人企业普通股的市场价值提供一个专家的、第三方的评估意见。
SVB国际:致力于全球市场,帮助客户进入国外市场,在中国、印度、以色列和英国设有办事处。
SVB私人银行:为创业领导者和投资者及其家庭提供定制的贷款解决方案、住宅抵押、存款服务和全球ATM服务。
图1 美国硅谷银行金融集团的组织结构
1.硅谷银行是否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调查研究发现认为硅谷银行从事股权投资的结论是不正确的。国内秉持这个观点的主要是没有区别硅谷银行和硅谷银行金融集团之间的区别。
如图1所述,与国内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的情况不同,硅谷银行金融集团是一个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除提供银行信贷业务和股权投资外,还提供包括价值评估、理财、资金管理、国际资金结算等多种服务。不过,为了控制金融风险, 如阙紫康 (2012)[10]所述,SVB金融集团的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业务分别由专门的法律实体来实施,银行信贷业务由硅谷银行来发放,而所有的股权投资业务则由专门的下属机构——SVB资本来负责开展。硅谷银行作为金融集团旗下的专门从事银行信贷业务和服务的商业银行,本身并不从事股权投资这类的直接投资业务。
对于硅谷银行金融集团来说,即使是同时开展信贷和股权业务,但是为了预防风险,防止利益冲突和信息干扰,保持相互独立性,硅谷银行金融集团对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进行了明确的业务隔离,在SVB银行和SVB资本之间设置了防火墙,进行信息、业务隔离,避免银行信贷业务与资本股权投资业务之间的风险传染,防止股权投资一旦失败,给硅谷银行造成巨大损失,降低硅谷银行的信用等级。
另外,认为硅谷银行采取股权投资的做法,很大原因还有硅谷银行采用了认股权证,认为硅谷银行获取了贷款客户的股权。实际上,硅谷银行采用的认股权证是一种金融期权安排,是指未来某个日期以低价购买公司股份的权利,不是投资。硅谷银行采用认股权证的贷款对象是那些早期阶段的高科技企业,这些企业大部分处于产品开发阶段或是产品销售初期,所涉及的技术还不是很完善,市场需求具有不确定性,而且缺乏抵押质押品,因此银行提供贷款的风险较大。为了能控制银行信贷风险,硅谷银行利用认股权证,要求借款人授予银行未来可以某个价格购买公司股权的期权,以期减少银行信贷风险。而且,硅谷银行不追求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在认股权证持有期间并不行使股东的权利,只是当发生流动性事件 (如IPO或收购兼并)才行使权利,在当日或尽快行使并出售。出售认股权证的收入作为整体贷款收益中的一部分,用于弥补贷款的损失。值得注意的是,硅谷银行持有的认股权证,很多由于企业没有实行IPO或者倒闭而根本没有实施。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硅谷银行本身并不从事股权投资,而是一个以信贷为主、兼顾理财服务的商业银行。认为硅谷银行同时提供贷款和股权投资的人实际上是混淆了硅谷银行与硅谷银行金融集团,将硅谷银行金融集团的业务简单地归在了硅谷银行身上。
2.硅谷银行是否贷款支持创业投资机构?
硅谷银行是否给创业投资机构发放贷款呢?研究发现,硅谷银行的确是给创业投资公司提供贷款支持。不过,硅谷银行提供的贷款不是传统理解意义上的普通贷款,不是说硅谷银行提供一大笔贷款给创业投资机构,支持创业投资机构进行长期投资,经过几年后待创业投资机构所投资项目退出时获得高额收入了,再偿还银行的贷款。
事实上,硅谷银行给创业投资机构的贷款是一种短期信用借款,具有以下三个非常明显的特点。
(1)贷款是短期借款。硅谷银行给创业投资机构的贷款期限很短,不超过1个月,属于救急贷款性质。
(2)贷款用途特殊。硅谷银行给创业投资机构的贷款是短期借款,解决天使投资人或者创业投资机构投资时的资金暂时周转难题,基本相当于过桥贷款。基本情况是:创业投资机构看好了一家企业,准备对其进行股权投资。这些创业投资机构是以有限合伙人 (Limited Partner, 简记 “LP”) 形式成立的,LP的资金一般是以承诺制形式分步出资的。当创业投资机构看好企业或者项目进行投资时,此时LP的资金一时不能到位,需要向银行申请短期贷款来完成投资;等创业投资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到位后,再偿还硅谷银行的贷款。
(3)贷款对象特定,客户资质好。硅谷银行之所以敢于给创业投资机构提供贷款,非常关键的一个原因是贷款对象的资质非常好,硅谷银行与其有长期的合作关系,硅谷银行对这些创业投资机构的出资人LP的情况非常熟悉;而且这些LP的信用等级很高,拥有较多财富,在美国这种法制相对健全、高度依靠信用的国家中,硅谷银行不用担心出现这些借款人欠债不还的问题。
因此看出,硅谷银行之所以敢于给创业投资机构提供贷款,是基于与机构出资者保持的长期合作关系发放的一种信用贷款,是以美国发达的信用市场和法律为保障的。
3.观点归纳。
根据上面的研究,对于硅谷银行我们得出如下结论:
(1)硅谷银行本身不从事直接投资业务,是专门从事信贷业务、理财服务等的商业银行。
(2)硅谷银行是硅谷银行金融集团的一个下属公司,二者不能等同。硅谷银行金融集团有股权投资直接业务,但是由金融集团下属的独立法律实体——SVB资本来负责开展,金融集团在股权投资和信贷业务之间有明显的界限,硅谷银行与SVB资本的业务之间设有防火墙。
(3)硅谷银行支持创业投资机构的贷款是一种授信贷款,是针对特定对象——拥有较多资产、信用好的有限合伙人,具有特定用途——解决创业投资机构开展股权投资时资金短缺的一种短期借款,相当于过桥贷款,是以美国的相对完善的信用和法律制度为前提。
根据李希义和邓天佐 (2011)[6]的研究, 硅谷银行虽然支持了很多早期阶段风险较大的高科技企业,但是硅谷银行并没有出现大量的不良贷款,保持了1%以下的年均坏账率,并获得高额回报。2010年硅谷银行净利息收入4.18亿美元,比2009年增长9.4%;每股盈利达2.24美元,远远高于2009年的0.66美元。硅谷银行也因此获得业内诸多荣誉,如2010年硅谷银行跻身福布斯美国银行前5位。那么,硅谷银行成功的奥秘在哪里呢?
目前国内现有研究都是利用案例剖析方法总结硅谷银行的具体做法,总结其成功经验和原因,如李希义和邓天佐 (2011)[6]、 娄飞鹏 (2012)[9]、 阙紫康(2012)[10]、 奚飞 (2010)[8]等, 但都没有从理论上阐明硅谷银行敢于贷款支持早期阶段的高科技企业的缘由。下面则从国际上相关理论出发,对硅谷银行成功的原因给出一个全新的理论解释。
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20世纪30年代初,英国国会议员麦克米伦提出了 “金融缺口”问题,发现当企业需要的外源性资本数量少于25万英镑时,它们很难在资本市场上融到资金。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理论认为,制约影响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12],而且企业的规模与其信息公开之间存在正相关的关系,企业越小,关于企业的信息就难获取;更重要的是,中小企业大多带有经营者个人特征,所有者和管理者是一体的,评价企业需要依靠更多的涉及企业经营者的 “软”信息,因此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难以形成顺畅的信息传递。另外,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企业发展是一个由种子期逐渐发展壮大的过程。如Myers(1984)[13]的企业融资次序选择理论所示,企业在建立和成长时期多使用债务融资,当企业逐渐成熟时,其对债务融资的依赖性将逐渐降低。但是,高科技中小企业在发展早期存在缺乏固定资产、财务不规范等信息不对称和高风险问题,很难获取银行贷款支持。
银行作为一个吸收社会和居民存款、发放贷款的中介机构,有三大经营原则: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其中,盈利是其首要目的,但是,效益以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前提,安全性又集中体现在流动性方面,而流动性则以效益性为物质基础。因此,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有效地在三者之间寻求有效的平衡。作为一家依靠负债经营的小型金融机构,硅谷银行在从事高风险的科技企业信贷业务时,更需要保持银行资产的安全性和盈利性,保持银行现金的流动性。
李扬和杨思群 (2001)[14]认为, 如果某些银行有了解中小企业信息的优势,这些银行就能更多地向中小企业贷款。研究发现,在竞争激烈的美国金融市场,硅谷银行将信贷对象定为大银行不乐意涉足的、具有较高风险的高科技企业而取得了成功,是因为硅谷银行成功解决了Stiglitz和 Weiss(1981)[12]所说的高科技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高风险问题。具体来说,是成功解决了银行开展高科技企业信贷业务的五个关键问题 (见图2),实现了银行现金流和信息流的双向通畅循环流动,保证了银行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从而实现了贷款支持高风险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持续性发展。
图2 硅谷银行支持高科技中小企业成功的因素分解图
1.价值发现问题。
硅谷地区存在众多的高科技企业,每天都有很多新企业诞生,而且金融机构市场竞争激烈,如何在众多的企业中快速发现并找到银行要支持的潜在对象,是硅谷银行这类小型金融机构生存的前提。而发现具有潜在支持对象的有效途径是获得关于企业的更充分信息。研究发现,硅谷银行通过如下方式来解决高科技中小企业的价值发现问题。
一是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企业家、创业者、中介机构、投资公司之间相互交流的论坛,由企业家推荐展示自己的研发产品和技术,从而掌握企业和所有者的详细信息。
二是硅谷银行和地区内众多创业投资机构和投资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和合作渠道。由于创业投资机构在项目挑选上具有较强的能力,通过创业投资机构可以获取企业的信息。
三是硅谷银行拥有自己的创业孵化器,很多创业企业在起步之初就获得了银行创业导师的辅导。
上述方式使硅谷银行可以充分了解本地区内高科技企业的技术、产品和创业者信息,从中锁定潜在支持对象。
2.价值评估问题。
与传统制造业企业不同,高科技企业拥有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相对较少,拥有的主要是专利等无形资产。因此,对于这些高科技企业来说,为了获得银行贷款,通常以其拥有的专利技术作为抵质押品,因此银行必须要对企业拥有的专利技术进行估值。银行对于传统的资产,如土地、建筑物、大型设备的评估相对成熟,但是对于专利等无形资产的评估难度较大,主要原因是专利技术在市场转化过程中,价值波动较大,存在技术替代的贬值风险。
硅谷银行在多年的服务高科技企业过程中,有效解决了技术估值问题。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硅谷银行的专业性特色非常明显,形成了独特的专业化经营模式,主要支持计算机软件、硬件、清洁技术和生命科学等领域的科技型企业,因此硅谷银行对于这些领域内的专利技术及其发展前景把握能力强。
二是硅谷银行本身有专门的技术评估师,硅谷集团下面也有单独的评估公司——SVB分析,可以实现技术评估,把握企业产品技术价值。
三是硅谷银行和创投机构合作,借鉴创投机构力量实现对这些公司的估值。
3.金融创新问题。
根据企业发展的生命周期理论,科技型中小企业从创业阶段到成熟,要经过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不同发展阶段,每个发展阶段的需求是不同的,对于初创期的企业,虽然资金需求是首位的,但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少,对资金之外的需求非常重要,还需要其他的创业服务,包括市场咨询、信息、财务、专业经理人等服务,尤其需要行业和技术领域的权威专家指导。
根据不同发展阶段高科技企业的特点和需求,硅谷银行将信贷客户分为初创期、成长期和全球化阶段的企业,分别提供SVB加速器 (SVB Accelerator)、SVB增长 (SVB Growth)、SVB企业金融 (SVB Cor⁃porate Finance)三种不同的金融服务,分别满足不同阶段高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6],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其中,针对初创期企业其缺乏固定资产抵押的特点,硅谷银行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解决这类企业贷款难问题;同时,还派创业导师和技术专家到创业企业中,提供创业导师服务,随时解决企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4.风险控制问题。
银行的安全是核心,而预防和控制银行贷款风险则是维持银行安全的关键。硅谷银行的支持对象很多是经营不稳定、风险大的高科技中小企业,针对这种情况,硅谷银行通过如下措施实现对高科技中小企业的信贷风险监控。
一是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采用投贷结合方式加强对支持企业的风险管理。创业投资机构除了提供股权资金支持外,还会参与企业的经营,为企业提供技术、管理、咨询、市场等方面的服务,对企业信息把握程度比较准确。硅谷银行充分借用创业投资机构的特点,与500多家创业投资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建立投贷联盟,在创业投资机构提供股权资金之后,硅谷银行再提供信贷支持[6]。由于这些机构的开户账户都在硅谷银行,硅谷银行可以充分掌握投资公司的资金动向,因此硅谷银行实现了间接依靠创业投资机构管理贷款企业的目的。
二是重点关注贷款企业的现金流。硅谷银行提供贷款时,要求企业和投资于其的创业投资基金都须在硅谷银行开户,实现了对创业投资基金及贷款企业现金流的监控。
三是与企业签订第一位的还款顺序协议。硅谷银行在给企业贷款时,会要求企业同意 “硅谷银行的贷款位于债权人清偿第一顺序”的协议,确定硅谷银行享有优先的损失索赔权利,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银行的损失。
5.违约贷款处置问题。
在经营过程中,总会有一些企业由于各种原因还不上贷款,导致银行出现不良贷款。如何处理这些违约贷款,尽量降低银行的风险,是保证银行正常经营和满足监管的必要条件。硅谷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企业用其拥有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质押,一旦成为不良贷款,企业质押的知识产权即归硅谷银行所有。但是,如果不能快速变现这些知识产权,银行持有这些知识产权变现是没有意义的。硅谷银行通过如下方式来处理违约贷款。
一是和创业投资机构合作,加快知识产权的变现处理。美国的技术交易是非常活跃的,如Cisco、IBM、Apple、Microsoft等这样的大企业,出于打击竞争对手、维护市场份额的目的,会经常通过创业投资机构来收购一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硅谷银行通过与之合作的创业投资机构,可以将企业质押的知识产权出售给这些大型企业来实现资产变现,从而解决了违约贷款质押物处理问题,实现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回流。
二是硅谷银行还利用认股权证来应对违约贷款。硅谷银行在发放贷款之前,会和一些企业签订协议,要求借款人授予银行未来以某个价格购买公司股权的期权。硅谷银行可以选择实施期权,也可以将这个权证售卖给其他投资者;对于那些股价上升的企业,硅谷银行通过出售期权可以获取收入,从而弥补那些出现违约、同时期权也不能卖出的贷款所产生的损失。
综上研究,硅谷银行的成功,并不在于其突破了银行信贷和股权投资之间的限制,以及为创业投资机构提供贷款,其根本原因在于硅谷银行通过建立强大的金融创新和创业服务团队,有效解决了贷款支持早期阶段高科技企业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信贷风险问题,实现了银行信贷现金流的循环流动,保证了银行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使硅谷银行充分享受到了高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的收益。
因此,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无论是目前设立的科技支行,还是未来的科技银行,应该借鉴学习硅谷银行在获取企业信息和提供多样化服务上的能力。
1.加强内部服务团队建设。无论是金融产品创新,还是风险监管,以及服务能力,都最终需要银行员工完成,因此加强科技银行的人才队伍建设是实现市场化发展和提高金融创新服务能力的根本保证。未来的科技银行要在自己的团队建设上下功夫,扩大服务团队人数,建立重点技术领域的专业化的服务团队,提高银行选择项目和企业、服务企业的能力,以及金融产品开发能力。
2.加强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鉴于创业投资机构在支持早期阶段高科技企业上的优势,科技银行需要和创业投资机构合作,采取先投后贷方式,提高银行对高科技企业的认识和把握能力以及控制信贷风险的能力。
3.加强金融创新能力,推出适应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从创业到成熟,每个发展阶段的需求是不同的。对于初创期的企业,资金需求是首位的,但其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少,对资金之外的需求非常重要,还需要其他的创业服务,包括市场咨询、信息、财务、专业经理人等服务,尤其需要行业和技术领域的权威专家指导;对于成长期的企业,除了信贷资金外,还需要上市融资或者股权融资,了解企业所处行业、企业模式以及企业发展所面临的挑战,这都是传统银行的经营盲点。因此,科技银行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根据客户特点,细化服务对象,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提供不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支行对早期阶段科技型企业的创业培育服务,并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适应早期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
4.建立银行与企业的交流平台。在与地方政府机构合作的基础上,与高新区、科技园、孵化器机构合作,建立交流平台,定期举办创业讲座、创业大赛等,加强支行与区域内的企业及其创业者交流,与区域内的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增强科技支行与企业的信息交流和共享。
5.开展认股权证来控制信贷风险。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国内银行虽然不可以直接以贷款获取企业的股份,但是可以通过金融创新方式,通过获取企业的高速发展收益来弥补银行支持风险较高的早期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参考硅谷银行的做法,建议科技银行采用贷款+认证股权模式来匹配银行的贷款风险,对于缺乏资产抵押或质押的企业,要求借款人授予银行未来可以某个价格购买公司股权的期权,当发生违约贷款时,银行拥有买卖企业股份的期权,通过行使期权出售认股权证的收入作为整体贷款收益中的一部分,用于弥补贷款的损失,从而减少银行信贷风险。
本文针对国内科技支行学习的对象——硅谷银行的经营模式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国内有关硅谷银行的若干论点进行了剖析,纠正了当前国内关于硅谷银行在股权投资和信贷业务上的不准确认识,明确指出:
第一,硅谷银行不从事股权投资。不可以将专门从事信贷业务的硅谷银行和从事投资、贷款等多元化经营的硅谷银行金融集团混淆。在给硅谷银行下结论时,一定要分清硅谷银行与硅谷银行金融集团之间的关系,否则就会导致 “张冠李戴”的错误,所给出的结论也会误导决策者。
第二,未来的科技银行不宜对企业进行直接投资。我国政府对商业银行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的原则,银行只能从事信贷业务,不能从事直接投资业务。硅谷银行通过成立SVB金融集团,实现了混业经营,可以从事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业务,但是为了防范风险,SVB金融集团对银行信贷和股权投资也采取了由独立法律实体分别经营和设置防火墙的方式,说明银行对于直接投资的风险还是持谨慎态度的。更重要的是,硅谷银行是不吸收居民存款的一家银行,规模相对较小,对美国整个金融市场产生的风险冲击力很小。而对于即将成立的科技银行来说,在国内现有的条件下,从事直接投资显然是风险非常大的,因此不宜建议科技银行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企业。
第三,科技银行贷款支持创业投资机构要持审慎态度。硅谷银行贷款支持的创业投资机构,在美国高度发达的信用制度和法制条件下,产生不良贷款的可能性非常小。但是国内的创业投资机构,出资人有相当部分是政府或者政府控股的机构,私人出资者比例很少,在国内目前的信用体系下,银行贷款给创业投资机构要承担的风险会非常大,因此对于处在探索阶段的科技银行来说,贷款支持创业投资还是要持审慎的态度。
第四,本文从金融学角度对硅谷银行敢于支持早期阶段高科技企业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理论分析,指出硅谷银行成功的奥秘是在于硅谷银行有效降低了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成功解决了支持高科技中小企业贷款过程中的价值发现、价值评估、金融创新、风险监控和不良贷款处理五个环节的问题,实现了银行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的一致性。
第五,本文对国内的科技支行以及未来可能成立的科技银行如何学习硅谷银行的模式进行了研究,认为未来的科技银行不可以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也不能贷款给国内的创业投资公司,但是可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和认股权证业务来控制信贷风险,同时也要建立高水平的银行专家团队,并加强与创业投资机构和中介机构的合作,开发适应不同发展阶段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