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媛媛
(上海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上海 200000)
常言道:“治国之道,务在举贤;为政之要,首在择人,更在以制举人。”由此可见,在举荐贤能的过程中完善的选拔制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从体制表象上看,我国的公务员选拔系统已逐渐完善,但从管理机制上来说,要实现由较为传统的人事管理到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亟需构建更加适合当下公务员制度的选拔任用机制。我国当前的公务员选拔和任用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在各地的公务员选拔公告中,对各职位的人员选拔标准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从专业情况到基层经验以及职位级别等,都有详细限定。在前期的资格审核中,往往较为死板。
第一,对参选人员的年龄限制过严过紧,导致很多具备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过硬的政治素养的公务人员因为正好卡在年龄线外,失去了参选资格,出现越来越严重的领导干部“低龄化”现状。部分公选出的年轻干部因缺少基层经验,所受的锻炼和培养不足,在工作上的表现差强人意,大大增加了公选的政治成本。
第二,在选任人才上有着较强的地方保护主义特点。尽管对参选人来自哪里并无明确规定,但实际操作上,地方机构更倾向于从本土招聘和选任干部,外地区的参选人因缺少地缘优势,在竞争中处于较为明显的不利地位。
第三,性别和政党因素影响较大。从各个地方的参选状况可以看出,男性比女性多,中共党员比非党员和党外人士多。在竞争中,男性具备较强的优势,中共党员也比其他人员有更大的录取几率。因而,在今后的公务员公选中,应注重调动女性和党外人士的参选热情和积极性,改革制度,运用各种手段进行激励和保障,保证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减少不平等因素的影响力,为我国的公务员队伍选拔出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当前我国公务员选任中的考察评价系统较为单一,对各层级、岗位和类型的干部选聘沿用同一标准,没有体现出各指标应有的针对性和区别性。出现了无论是什么岗位的干部,应聘者所交上来的材料大同小异,体现不出应有的个性化差异。考察指标相对单调,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且重务虚,少务实。这种考察程序下对参选人的德、能、勤、绩、廉的各个层面的表现必将严重失真,不利于干部考察的真实性、有效性。
在改革浪潮下,我国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从制度上进行了强化,但实际收效甚微,多项制度有名无实。部分领导在会议讲话时多次谈到监督的重要性,却很少能积极主动站出来接受监督;一些领导人对监督部门的职能设定相当全面,在实际操作中却不放权、不给权,导致各职能部门流于形式;还有一些部门或领导,定出了许多制度或条例,但却不能良好配套,形成合力,导致干部监督沦为一纸空谈。这种监管体系和制度的不健全、不得力导致群众监督无门,被监督者不情愿,上、下级监督缺位,职能基本闲置的监督现状。
当前我国的公务员选任制度吸收和借鉴了西方的一部分先进经验,对选任程序有所规定,但却存在规范性不够明确的缺陷。例如,公务员的任免需要经过领导的集体讨论,但讨论怎么进行,具体程序怎么操作,并未给出细致的规范,导致实际操作困难,较多不可控因素限制了程序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谨性。这种机制上的不健全、不完善使得很多政府机关人才选任的不正风气盛行,部分领导在选任干部时独断专行,甚至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权权、权情和权钱交易,滋生腐败。
干部升迁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其中又以政绩、关系和机遇3方面的影响最为广泛。
政绩指的是干部在品德、才能和勤政各个方面的综合表现,是对其政治才能的全面展现。在干部考察中,应以政绩作为考评和选任的重要依据,以体现公务员选任制度的正确性和严谨性,也便于实际操作。然而由于一些干部对政绩的过度追求和狂热,表现出一定的急功近利和实绩虚报,影响了政绩的真实性和可参考性,导致在干部选任中对政绩的重视程度逐渐降低。
关系的重要作用在当下干部升迁程序中得到凸显,许多被调查者指出,在实际操作中,关系的作用远高于其在问卷中所表现出来的量级。关系的远近好坏是以个人好恶甚至是利益来决定的,是一种泛化了的任人唯亲。一个好的领导干部要会协调、善于协调,但如果将这种素质和才能用来为自己创造良好的人际关系,为升职铺路搭桥,就会对社会产生较大危害,妨碍干部选任的公正严谨。
机遇是一种相对客观的存在,每个人所面对的实际状况都各不相同。然而,很多机遇却存在很大的人为因素。大部分被调查者对机遇的评价较为负面,认为其会阻碍个人发展预期的实现、影响了自身努力和进取的积极性、造成个人对组织工作的不信任等。但也有部分观点认可机遇在干部升任中的意义,认为其可以弱化升迁失败带来的重大压力,降低挫折对干部的打击程度。
针对当前公务员选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积极思考,努力改进,以不断完善选任机制。
在推荐过程中,要开阔视野,开拓多种途径,破除地域局限、单位制约和身份局限性,鼓励自荐,强化多方推荐,实现多通道人才选拔。
一是鼓励自我推荐。当前的自荐形式较为单一,仅以自我报名、填写表格为主,缺乏深度和广度。要从方式上拓展,手段上创新,让自荐更加公开化,更能体现竞争意识。二是支持群众推荐。要从对群众的教育强化上入手,强化其主人翁精神和法制意识,调动其参与干部推荐的主动自觉意识;还应当从制度上进行规范,使群众举荐的通道更加多元化。三是严格领导推荐。领导推荐在我国的干部选任上有着较为久远的历史,是比较重要的一种途径。因为没有相关制度规范,没有严格的程序作为引导,没有齐备的手续进行制约,表现出诸多弊病,有些干部选任程序往往成为部分领导的私人舞台,大大削弱了干部选任制度的公平性和严谨性。因此,要严格规范领导推荐,以相关条例为指导,提出书面申请,细致陈述理由,并附完备的事实根据,为举荐行为承担失实责任,以此来限制某些不负责、不规范的口头推荐行为,严肃、严格领导推荐。四是规范组织推荐。组织推荐通常是由组织进行特定考察后进行的推荐,是干部推荐中最主要的一个通道,深受重视。对其进行规范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一是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推荐;二是要对被推荐者进行投票表决,严防“假组织之名行个人之实”的现象。
对参选干部的评价要做到客观化和辩证化,从考评工作的细小之处做起,建立全面、规范、科学的评价体系。第一,应构建科学的指标体系,从对干部素质和业务水平影响较大的关键指标开始,尽量细化和量化,从各个层面对干部素养做出全面反馈。第二,应看到政绩中既存在着“显绩”,又有“潜绩”,准确把握二者关系。在考察干部时,应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出发,建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能单看一时之成绩,而应当对其工作作出辩证的、全面的评估,既要看到干部工作中的显性业绩,也要看到那些暂未显出效果的潜在业绩,看到其在工作中的踏实肯干和长远规划。第三,妥善应用考评结果。经过严格和完善的考核,对干部工作给出一定的等级评价,并以此为依据对公务员进行选任、职位变动和绩效奖励。完善的考评机制能对干部队伍产生良性导向,让“能者上、庸者下”变成常态,保持干部队伍的工作热情,保证工作的认真有效开展。
以平等、公开为原则,建立健全竞争淘汰机制。以构建完整的竞聘体系、竞争上岗制度为主要抓手,注意考核的公开性、竞争性,完善和健全选任程序,做到以学识、能力、业绩以及素养等各方面的综合表现为依据,选贤举能,将竞聘定位成一项制度、一个规范,长期坚持下去。也就是说,上任领导届满后自然免除职务,以公开、公正的全员竞聘来挑选贤能者继任。在操作中,应从以下3点进行:第一,定出岗位目标,有效搭配整体领导班子的文化层次、专业构成、气质类型和年龄情况;第二,开阔选拔渠道,破除各种局限,做到人才选取上的不拘一格;第三,保证选任过程高度公开透明,提升群众参与度,构建竞争淘汰制度,破除当前只上不下的干部任职制度,提升干部群体的竞争动力。
从健全法制、严肃纪律抓起,强化监督保证,建设成熟的干部管理约束体系。首先,强化监督主体。打造具备专业素质和稳定结构的监督队伍,明确要监督的内容和重点,树立标准,界定尺度。其次,强化制度监督。在公务员选任记实制的前提下,构建完善的选任责任追究制度,从推荐、考察和决策等环节将责任明确到人,使决策者对权利的行使更加严谨和规范。推出管理细则,加强监督的可操作性、严肃性,减少监督的空白和缺位。第三,重视群众监督,发挥舆论作用。各单位都应创设条件推行政务公开,公开政务程序,接受人民监督。重视民意,确保群众的选举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主动配合来自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认真把关干部选任的每个环节,完善选任体制,适应国家的发展和变革。
宽带薪酬是一种较为先进的薪酬体系,通过同级员工的薪资差距加大和不同级别员工的薪资差距减小,推行扁平化的薪酬体系,提倡按劳分配,推翻传统的以职称定酬、以岗位定薪的做法,使普通员工也能因为高超的技能和良好的业务拿到较高的薪水,进一步体现社会分配体制的公平性。宽带薪酬能给基层公务员带来更多实在的利益,推动他们踏实工作,并通过自己的努力竞争上岗,提升个人能力。
我国的公务员选任想要实现既定目标,就应重视保障体系的构建,通过完善选任程序保障内部机制,以监督管理的规范来实现外部保障。以提升干部的自觉性和自律性为软保障,以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规范为硬保障。
目前,我国选任公务员有程序保障、法律保障、意识保障和监督保障四大保障体系。程序保障是必要基础,要实现干部选任的有序性以及选拔结果的真实公正性,就必须保证依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不可滥用职权;法律保障是重要手段,确保干部选任规范,规定干部管理机构的合法地位,从各个方面进行健全;意识保障是基本前提,要大力推广公平、民主、优胜劣汰等理念,破除官本位思想,为干部选任做好铺垫;监督保障是必要条件,能确保干部选任制度依原定轨道运行,要构建监督网络,落实部门责任,打通监督通道,构建科学完善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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