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陈岭
【摘 要】黄友葵(1908-1990),著名女高音歌唱家、声乐教育家。生于湖南湘潭,1930年获得公费赴美国学习工艺美术的机会,后改学声乐。1933年回国,任职于东吴大学。1936年,在意大利指挥家梅·百器的推荐下,参与到上海雅乐社举办的海顿清唱剧《创世纪》演出中,担任女高音,演出后受到一致好评,被梅·百器盛赞为第一女高音。但由于战争的到来,使得黄友葵告别了她深爱的舞台,来到了幕后,将全部的精力奉献给了声乐教学。她用自己的一生思考着如何才能做到“西洋唱法民族化”,在教学中她接触并学习了中国传统的戏曲唱法,在吸取借鉴西洋科学的发声方法的基础上,黄友葵形成了自己对于“西洋唱法民族化”的教学主张。
【关键词】黄友葵;土洋之争;西洋唱法民族化
中图分类号:J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5)08-0075-02
1927年,以欧洲音乐学院建制所创办的上海国立音专,开始了西洋美声唱法的教学。这种唱法与中国历史传统文化、语言文字、审美习惯、情感表达方式的结合有着相当突出的矛盾,完全颠覆了人们的听觉习惯。这种唱法虽然与中国传统声乐唱法完全不同,但由于各自活跃的环境不同,一个在民间,一个在大城市和专业音乐圈子中,并没有太多的交集。
随着战争的到来,“救亡”成了时代的主题。随着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的革命音乐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救亡音乐思潮”随即涌来,逐步形成了遍及中国大地的“抗日救亡歌咏运动”,要求音乐在表达爱国主义的同时,要站在工农大众的立场上,作品在音乐语言、旋律线条和艺术形式的创作上要符合工农兵和群众的审美需求。那么,问题来了,“用何种方式演唱更能贴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审美需要,为人民所接受并喜爱”?至此,两种唱法的矛盾已浮出水面。随后新歌剧《白毛女》的诞生,要求学习西洋唱法的歌者改学民族传统的歌唱方法,以符合新歌剧演唱的要求,两种唱法的矛盾彻底被激发了。
新中国成立后,大量的民间艺人进入城市专业的艺术团体,在双方的交流、实践中,又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从此开始了广泛的“土洋之争”:“土唱法”认为“洋唱法”是“口含橄榄”,听起来像“打摆子”;“洋唱法”认为“土唱法”不科学,容易坏嗓子。两方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为自己辩护,把两种唱法孤立地进行比较,看不到二者的联系。
直到1957年文化部在北京举行“全国声乐教学会议”,这场硝烟才得以平息,会议明确指出:创造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继承一切民族传统唱法的优秀遗产,并继续发扬光大。同时要正视自己唱法的缺陷和不足,没有真正科学化、系统化,要借鉴吸收西洋科学的发声方法提高自己。另外,会议还提出了“西洋唱法民族化”的问题,力求做到“中乐为体,西乐为用”,在保存西洋唱法特点的基础上,使其适合表达中华民族的语言、风格、思想和情感。这次会议逐步形成“两种唱法,长期并存,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观点,明确了教学的方针,为我国声乐事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
1958年,黄友葵调入南京艺术学院音乐系,任系主任一职,同年当选为中国音协常务理事。自1960年起,她连续三年当选为中国音协江苏分会第一、二、三届主席。对于那时候的经历,她写道:“从那时起,我们响应党的号召,音乐走民族化的道路,向民族音乐学习,粗学了京韵大鼓、评弹、京戏等。”[1]那时的黄友葵就有心探寻“西洋唱法民族化”的问题,并在日后开始了“民族化”的伟大进程。
1970年,“文革”在经历了惨烈的四年后,斗争对象已经不在这些“反动学术权威”的“死老虎”身上了。许多被关在“牛棚”的知识分子被放了出来,重新走上教师岗位,黄友葵也不例外,她奉命被派往江苏省革命文艺学校,与孙玉祥老师合作教授京剧老旦表演。黄友葵尤其珍惜这份迟来的教学工作,将自己全部的精力投入到热爱的教学中。古老的中华民族沉淀着独特而丰富的声乐文化,从原始歌舞到宋元明清的戏曲,无不凝结着祖祖辈辈的智慧结晶。其中以京剧和昆曲的演唱艺术为代表的戏曲艺术是古代声乐艺术的集大成者,奠定了中国音乐在世界音乐之林的地位,达到了中国传统声乐的最高层次,是中国民族声乐的主体,是世界艺术家公认的“人类所曾经达到的最高水平的艺术形式”。
正是在京剧演唱教学中有机会接触并学习了中国传统戏曲曲艺的演唱,吸取了中国传统唱法的演唱精华,尤其是京剧唱法关于吐字、咬字的艺术,这段经历对她日后探索声乐民族化很有启发,回忆那时她说:“我开始探索京戏唱法和西洋美声唱法的区别,用心听老艺人的教学,感到要学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我虚心向孙老师学习,我们合作得很好,常有外地的来取经,我们向他们介绍经验。在近两年的时间里,我了解到了京剧的教学方法、教学程序、表现手法以及吐字的重要性,对我以后探索声乐民族化很有启发,如何吸收民族民间的精华有了一些认识和体会。”[2]
正是由于学术氛围的感染和在教学目标的指导之下,黄友葵陷入了沉思:如何才能做到在继承和发展民族声乐传统的同时借鉴和吸收外来经验?如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声乐学派,以崭新的艺术形象为社会主义祖国放声高歌?美声唱法于十七世纪发源于意大利,伴随着歌剧艺术的发展而兴起,随着时代的进步,教育家与教育学派的相继出现,美声唱法的歌唱技术理论与训练方法不断地进步和完善。美声唱法是艺术与科学兼备的发声方法,有着生理学、物理学和艺术学的坚实的科学基础,具有严格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因而是全世界人民共有的财富,也必须为中国人民所学习掌握。同时黄先生又强调,纵观世界上任何唱法传入异国,都必须为自己的民族所用,走民族化道路,都必须与当地的历史传统、社会环境、文字语言、情感表达方式相融合,传入中国的美声唱法也不例外。黄友葵针对如何借鉴吸收西洋唱法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交流是必要的,(通过交流)也必然要改变原来的东西。我们研究和提高民族的东西,并不排斥借鉴和吸收外来的东西,但要有分析,不能盲目搬用。如果一味崇拜,那就失去了中国社会主义民族艺术的生命力。所以科学的发声方法可以吸收,而且必须能够娴熟地运用,但如何将科学的发声方法与本民族的吐字、咬字相结合,体现本国语言的韵律感、音乐感,发挥本民族特有的韵味,就需要我们自己去解决。
对于“民族化”概念的界定,黄友葵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民族化的概念和范围应该是宽广的。民族化主要不是在于作品用了多少民族传统表现手法,也不在于是否用民族乐器演奏,同时也不在于是否用民族传统的歌唱方法在演唱,而首先在于它是否能够深刻而真切地表现中国人民的精神风貌和思想感情,它是否具有中华民族气派和民族风格。”[3]具体体现在演唱中国歌曲中,要恰到好处地借鉴美声唱法,较好地解决歌唱中的语言问题,在美化语言的基础上,探寻作品的内涵,表现作品的风格色彩,进而领会出作品中所蕴含的民族情感,唱出崭新的艺术形象。
参考文献:
[1][2]黄友葵.我的音乐生活[J].艺苑,1986(4).
[3]冒蓉.黄友葵声乐教学艺术探析[D].南京:南京艺术学院,2007.
作者简介:
陈 希,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
陈 岭,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声乐硕士研究生导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