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问题的探析

2015-09-11 07:52董慧敏
中国经贸 2015年13期
关键词:养老金事业单位改革

董慧敏

【摘 要】作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关系到整个社会改革制度的顺利进行,而在这之中起到决定作用的,即是养老保险的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让事业单位人员也参与到社会保险当中去。伴随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出台,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改革已箭在弦上。在本文中,笔者将从我国事业单位的现状出发,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为我国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做出初步的探索。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

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期我国建立起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在城镇职工范围内就一直实行双轨制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分开实行的办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历经了多次的改革,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则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的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换句话说,目前除少部分合同制的事业单位之外,绝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依旧实行的是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在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之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即使在机关事业单位内部也存在着合同制和固定制两种养老金发放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养老金待遇的不同。进而出现了不同性质单位在养老退休待遇上的差别,致使各地养老金问题频出,也正因为如此,为了缓解和彻底消除社会矛盾,配合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

一、事业单位养老金存在的问题

1.事业单位内部存在合同制职工与固定制职工养老金的待遇差别

我国的事业单位自一九八六年后开始合同聘用制招工,并从工作后支付工资的当月开始缴纳退休养老保险基金。但有鉴于国家层面的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尚未出台,事业单位合同制员工所参加的大多是按照当地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来做社会统筹。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3号),在我国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出台之前,对于那些参加企业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来说,在其退休时是应该按照企业的办法来发放养老保险金。事业单位的固定工,因为未参加养老保险,退休后仍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退休养老金制度。这就存在一定的差额,造成了在同一事业内单位,由于工人身份不同,出现了两种不同的退休待遇。

2.由于部分企业开始缴纳企业年金,因此不同企业单位之间,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之间职工养老金存在较大的差距

2004年5月1开始实施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使企业单位可根据自身单位效应缴纳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

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了单位缴纳的企业年金,部分企业职工退休后仍能享受较高的养老金,这就与单位效益不佳的企业职工养老金拉开了相当大的差距。另外,由于事业单位不缴纳企业年金,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退休后实行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退休养老金,使得这部分职工的养老金待遇相对较低 。

按照企业的标准来统筹发放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有很多,但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内部的合同制和非合同制的养老金差别过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响。尤其是近几年来,群众上访较为激烈,并多次出现了群体的上访事件,造成了社会的不安定,这显然是不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开展的。也就是说,在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之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即使在机关事业单位内部也存在着合同制和固定制两种养老金发放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养老金待遇的不同。进而出现了不同性质单位在养老退休待遇上的差别,致使各地养老金问题频出,也正因为如此,为了缓解和彻底消除社会矛盾,配合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

二、我国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现行的体制落后、社会保险政策不健全

1.我国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严重滞后

尽管我国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一事上已经开展过两次改革,(第一次为1994年由原人事部下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在江苏、福建、云南、辽宁、山东、山西等省进行了试点,以及在200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正式下发,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五省市启动改革试点,)但两次改革的尝试收获并不明显。有鉴于两次改革收效甚微,原有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政策被一直沿用至今,进而由用工体制造成的退休待遇差异便一直存在着。因此,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的首要一步即是消除事业单位合同职工和固定职工在退休后的待遇差别。但摆在面前的一个难点在于倘若采取强硬措施消除这种差距,那么随之而来的是否是养老金待遇的整体下滑。以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来看,机关事业单位的固定职工在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远高于企业职工。尽管自2005起,国家调高了企业职工的退休待遇,但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在养老金上的差距还是及其巨大的,究其原因在于企业员工养老金在提高的同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也得到了很大幅度的提升。因此,如果实施改革制度的话,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待遇和过去相比将大幅度的缩水,这显然既不符合事业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也不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的。endprint

2.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缺陷,事业单位难以加入

就试点方案取得的成果来看,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向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靠近的。由于原有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是按照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员工人数、工资构成和退休人员之间的比例来推算出来的,因此,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质上是与我国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向脱节的。而当年国企改革引发了大量工人下岗,提前退休转化成养老金领取者,当时全国平均退休年龄只有47岁,计划中的缴费人与领取人之间的赡养比和实际赡养比例差异明显。这个制度不仅要支付下岗提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而且还要支付以前已经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在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之初,政府有关部门即发现养老保险金在收支上的不平衡,这就需要中央务必转移支付。但由于当时中央转移支付的能力有限,于是出现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长期混账管理、个人账户空账运营。

三、结语

综上所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有助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员工激励作用的发挥,从而达到维护员工心理健康和改善人际关系的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作为有效激励员工的一种方式,可以更好的促进社会公平。只有不断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才能够有效发挥出养老保险制度的员工激励作用。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在制定和养老保险制度时,要将员工视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重要资源,将机关事业单位发展目标与员工个人目的相结合,从而形成良好的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够达成机关事业单位的发展战略,实现员工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使养老保险制度真正发挥出员工的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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