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环境下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研究

2015-09-10 07:22吴向文
考试周刊 2015年61期
关键词:保护策略信息化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

吴向文

摘 要: 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内容丰富,且具有浓郁的地域风情和民族特色,对于民族文化保护和国家文化繁荣有很重要的价值。目前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传承环境恶化、缺乏群众基础、缺乏长效传承机制等客观问题。在当前信息时代的信息化环境下,可采用建立数据库、搭建虚拟博物馆、多渠道培养文化受众、重视科学研究等保护策略,解决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及时保护与科学传承问题。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信息化环境 保护策略

宁夏是我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也是回族传统文化保存最完整的地区。因此,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内容丰富,且具有浓郁的地域风情和民族特色,对于民族文化保护和国家文化繁荣具有重要的价值,其中的回族山花儿、回族民间器乐、回族服饰、二毛皮制作技艺、回族剪纸等18项已被列入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名录(详见表一),马生林、张明星、张宝玉等9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一、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依据及保护措施

随着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进一步关注,我国为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同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2003年11月3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于在第3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分别于2005年和2006年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这些规章制度最终升华为我国第一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即于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这部法律为我国各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为响应国家号召,宁夏政府在出台地方性保护法规、建立保护机构、建立地方名录体系和舆论宣传等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2005年9月15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 63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06 年7月21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这些地方性法规形成了宁夏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指南”与“依据”,为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从 2006 年至 2008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用了两年时间摸清了本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底”, 迈出了保护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质性的一步。此后分别于2007年、2009年和2012年由自治区文化厅组织相关专家评选出了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1个大类共计72项,并确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43位。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确定,为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明确了工作的“方向”和“重点”。此外,宁夏还采取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基地、乡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点和开展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等措施,对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和保护。

二、信息化环境下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近十年时间的努力,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在宣传、传承及拯救濒危非物资文化遗产方面的确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和我国其他地区一样,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仍然面临诸多现实问题。

(一)传承环境恶化。

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面对的现状是文化生态环境的急剧改变,资源流失状况严重,后继乏人,一些传统技艺正在面临灭绝的威胁[1]。宁夏9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平均年龄64岁,且已有两人辞世;143位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60岁以上者有65人占45%,年龄低于40岁者只有12人只占总数的8%。可见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年龄普遍偏大且后继乏人,传承现状不容乐观,部分传承技艺会随着传承人的辞世而面临失传的危险。此外,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正在进行城镇化改造,大批古村落要么消失、要么变为“老人村”,可见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环境恶化是其保护工作的最大障碍。正如冯骥才在书中所描述的:“无数珍贵民间技艺随着老人逝去而销迹;大片大片风格各异的古老民俗以及蕴涵其中的历史文化精神正在被推土机推倒铲除; 大量民间文化的典型器物流失海外;民间年画、皮影、傩戏、剪纸、传世刺绣等经典民间艺术随其生存土壤环境的破坏而日渐衰微。”[2]

(二)缺乏群众基础。

拥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是文化传承的必要条件,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及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受众悄无声息发生影響深远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极不利的变化——缺乏青年群体的文化受众。如西北地方剧种秦腔,秦腔传承数百年来,曾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但随着广播、电视、计算机的产生与普及,秦腔的受众数量以较快的速度开始减少,现在已经很少有年轻人乐于观赏秦腔剧目。秦腔之所以缺乏青年受众,一方面是因为秦腔中的很难听明白,就连西北本地年轻人也很难听懂秦腔剧中的唱词,除非是对剧情比较熟悉的老年人,另一方面秦腔剧中演绎的故事情节大多是历史故事,很难与当下的现实生活产生直接关联。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懂秦腔的老年听众越来越少,而青年人又不愿听秦腔,是故秦腔在当下社会就变得开始缺乏群众基础,长此以往秦腔的发展终将面临严峻的困局。

与此类似的还有宁夏花儿、宁夏小曲、二毛皮制作技艺、回族剪纸、回族民间故事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曾在宁夏境内拥有一定的群众基础,但由于各种原因使受众不断减少,文化根基逐渐受到动摇,因此,缺乏群众基础是影响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缺乏长效传承机制。

目前,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主要有三种传承方式,分别为自愿性的松散传承方式、政策性的传承方式和景区传承方式[3]。

1.自愿性的松散传承方式是一种由家族传承模式演变而来的社会传承方式,即由原来单个家族、单个村落内部传承的家族传承模式演变成的跨家庭、跨地区的社会传承方式,如宁夏隆德县的杨氏家庭泥塑的传承。这种传承方式是一种在传承人活动圈内基于个体兴趣爱好的传承方式,这种传承方式的传承规模取决于传承人活动范围大小,以及该范围内对传承项目有兴趣、有意向的人的数量多少,因此这种传承方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2.政策性的传承方式是一种在政府引导下的新型传承方式,主要包括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点”和一系列“校园传承”活动等。到目前为止,宁夏已设立包括回族山花儿、社火、回族器乐等50个遍布全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点。此外,区政府还积极引导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不断发展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传播基地,同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孵化基地、拓宽技艺展示等,支持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回医回药、回族服饰、贺兰石雕刻、剪纸、泥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社区、进景区。

这些政策的落实确定了宁夏政府部门与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团队之间较松散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同时也由于这种松散的合作关系难以形成稳定的传承团队,且很难使传承团队成员的利益得到稳定、合理的保障。同时,这一系列的保护策略忽略了民俗专家、科研团队作为重要角色在其中长期存在的重要性,民俗专家和科研团队不仅要参与政策的制定与落实,更要长期扎根于一线,存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动态发展的各个环节,保证其更科学、更理性、更有效地发展。

3.景区传承方式主要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与景区互利共赢、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空间的传承方式,这种传承方式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这种传承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经济收入,赋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新的内涵,扩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生存空间和存在价值,但毕竟这种传承方式是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直接目的的,虽然增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生存能力和影响力,但这种商业模式下文化传承毕竟会受到经济利益的影响,容易失去其原真性及本真性。

三、信息环境下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

信息技术是信息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手段,且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当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必然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数字化理念与必要的科学研究进行。

(一)建立数据库,抢救现存资料。

目前,数字化文化遗产的发展程度已经成为评价一个国家信息技术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当前世界发达国家无不以国家政策主导、以公共资金启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1992年,为了便于永久性地保存和最大限度地为公众公平地享有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DN ESCO)开始推动“世界的记忆”项目,在世界范围内推动文化遗产数字化[4],由此引起国内外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及数据库建设潮流。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的建设方面,尤其是民族地区民族文化数据库的建设方面,我国民族地区已经取得一定的成就,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如内蒙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数据库、陕西文化遗产资料库、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动态影像数据库、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静态影像数据库、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数据库等[5]。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的成功实施将为宁夏通过信息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再创造提供有益的方法与经验。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由之路。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将这些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整保存下来,避免其因传承人死亡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失传。

(二)搭建虚拟博物馆,实现数字文化观光。

非物质文化遗产虚拟博物馆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虚拟博物馆,是运用虚拟现实技术、J2EE开发技术、VRML技术、动漫技术、音视频技术等信息技术手段再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整内容及过程并可呈现于網络上的虚拟博物馆。相较单纯数据库的建设,虚拟博物馆内容更翔实、生动、全面、复杂,且具有对外宣传、展演的功能。在网上只需敲击鼠标就可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详尽内容和配以音频解说的影像资料及三维模拟过程,即通过计算机网络的数字文化观光。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虚拟博物馆的建设不仅有利于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更有利于其宣传与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虚拟博物馆建设技术目前国内已经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比如浙江大学CAD & CG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民间表演艺术的数字化抢救保护与开发的关键技术研究”,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现代工业设计研究所的“楚文化编钟乐舞数字化技术研究”、“云南斑铜工艺品数字化辅助设计系统”等项目的研究工作[6]。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虚拟博物馆建设技术的运用已经初步证明这种新的文化存储、展演方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方面的巨大潜力,也为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虚拟博物馆的建设提供现成的技术手段。

(三)培养文化受众,拓展传承空间。

信息时代的文化传播具有与以往任何时期文化传播不同的特点,信息化环境下文化的传承既要考虑传播方式、传播形态,又要考虑文化本身的特点。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传播要以适应于信息时代传播方式的数字形态进行存储、传播,以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出现,且其本身体现的思想、内容要与时俱进。这样通过计算机网络等新型媒体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众生活进行无缝对接,从而扩大民众价值认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润物细无声式地融入民众日常生活中。

此外,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受众的培养还可以以学校传承的方式进行。近年来宁夏政府在学校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如2010年宁夏文化厅与宁夏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规划纲要》,开始实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学校传承计划,通过民间艺人进课堂、编写山花儿等相关项目的乡土教材等方式,让本土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主流教育。在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同时,丰富基础教育中素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7]。此外,宁夏区内部分大学还开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课程。这种在大、中、小学里进行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相信通过对校园传承方式的不断优化,校园最终将成为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传承的主要阵地之一。

(四)重视科学研究,优化传承机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首先取决于它们对其所在地域之民众生活的意义,而不应该取决于它们的商业开发和利用的价值。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要上升到世界文化、文明多样性的高度。要在一个国际背景和全人类文化的体系或框架之中重新确认民族民间文化[1]。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不是一场临时性的短期行为,而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工程。面对这样一项长期的历史性工程,我们必须本着严谨的科学精神,运用科学有效的保护措施才能取得预期效果。因此,我们应特别重视面向这项历史性工程的科学研究工作,研究其核心价值所在、在当下最科学合理的传承方式、如何服务于当下及今后的民众文化生活等,最终使尽可能多的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和传承,并将其融入民众文化生活中。

可喜的是宁夏部分科研单位已经开始重视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工作,如北方民族大学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专门从事宁夏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整理与研究工作,宁夏医科大学成立回族汤瓶八诊培训学院,将回族汤瓶八诊疗法这一珍贵的回族文化医术引入高校[8]。在这些有益的探索中,部分大学承担作为大学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发挥其学术、科研专长,尽到传播文化、服务社会的基本义务。

根据国内外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经验可以得知,由民俗专家和传承人共同组成科研团队的科研工作是信息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重点工作所在,大学应以相关科研单位为载体,由民俗专家和传承人牵头,以科研促传承、以科研促发展,优化传承机制,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

四、结语

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动态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当前的信息化环境下,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与传承工作,要从政府到大学再到普通民众均应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主动增强文化自觉意识,采用建立数据库、搭建虚拟博物馆、培养文化受众、重视科学研究等策略,由政府在穿针引线、配置资源、组合资源,由大学、科研团队、民俗专家、传承人在其中发挥核心作用,共同努力探索长期、科学而有效的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方式,使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在新时代背景下的民众生活中继续发光发热。

參考文献:

[1]梁莉莉.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及其保护[J].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07(6):37-39.

[2]冯骥才.紧急呼救民间文化拨打120[M].上海: 文汇出版社.2003:259.

[3]张欢.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模式研究[D].银川:宁夏大学,2014.

[4]刘用.现代信息技术在民间文化保护中的作用探索[J].中华文化论坛,2013(9):137-140.

[5]陈德凝.现代信息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应用[J].艺术科技,2014(3):125.

[6]彭冬梅,潘鲁生,孙守迁.数字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手段[J].美术研究, 2006(1):47-51.

[7]张春武.绿芽计划让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根传承[J].宁夏画报(时政版),2013(2):68-69.

[8]赵红.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校教育的实践探析——以宁夏回族为例[J].回族研究,2013(4):132-138.

基金项目:本文为宁夏201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项目“信息技术在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应用研究”(14NXYCGB43)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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