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建
摘 要: 新课标下,小学数学教学模式应该突破空间与时间的条件限制,努力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教学贴近学生生活,引导学生自主解决现实问题,实现数学教学与实践活动的有效融合。本文分析了小学数学教学与社会生活实践进行有效融合的意义与策略。
关键词: 小学数学教学 社会实践 融合策略
1.引言
数学学科具备较强的理论性和综合性,其本质是对社会实践的一种抽象性概括。在传统的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教师普遍采用封闭式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模式以集中管理为主,限制了学生的思维发展,致使小学数学课堂教学效率低下。加强数学教学和社会实践的有效融合,是解决当前小学数学教育问题的重要方法。
2.小学数学教学与社会实践进行有效融合的意义
2.1社会实践活动能够有效突出数学学科的独特魅力。
数学学科的本质属性是对社会实践活动的抽象概括与理论升华,开展数学教学的目的在于提高学生运用数学知识的能力,体现出数学教育的社会化功能。因此,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应不断探索数学教学和社会实践进行融合的有效方法,使学生充分感受到数学知识的无穷魅力,提高数学教学质量。
2.2社会实践活动能够有效提高数学教学的趣味性。
数学知识的理论性与抽象性较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难以理解的知识点,进而产生厌学情绪,教师应注重挖掘数学教学和社会生活之间的具体联系,通过恰当的教学方法,将课堂教学与学生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增强数学教学的生动性与趣味性,实现课堂教学的向外延伸和创新发展[1]。
3.小学数学教学与社会实践进行有效融合的策略
3.1立足教材,转变传统教学观念。
小学数学课程教材是学生学习的范本,数学教学应立足于教材内容,对实际生活中的教学素材进行加工和再创造,利用生活化的教学方式,将数学课程知识展现给学生,引导学生正确掌握数学知识。因此,数学教师应适时转变教学观念,善于利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例子讲解课程知识,使学生感受到数学知识的实用性与趣味性,进而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例如,在学习《角的初步认识》一课时,教师应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设计合适的教学情境,引导学生正确理解相关概念与法则。在教学中,教师可向学生展示各种图形道具,例如,正方形、长方形、三角形及圆形等,待学生辨认出各种图形后,教师向学生提出问题:“同学们,可以利用4根木棒摆出什么样的图形呢?”继而组织学生开展小组活动,合作摆出相应的图形。之后,教师再向学生提问:“将其中两根木棒取走,同学们觉得这是什么图形?”此时,两根木棒构成一个角度,待学生思考片刻后,教师可以讲解角度的相关知识与规律。这样一来,学生不仅能够快速理解角度的知识,而且能够充分感受到学习数学知识的乐趣。
3.2结合生活,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的有效融合,集中体现了“数学知识来源于生活”的思想,教师在开展教学时,应该结合实际生活,为学生创造互动性学习环境。例如,在讲授《大数的认识》一课时,教师要引导学生掌握“万”以上的计数单位,如“十万”、“百万”、“千万”、“亿”等,使学生正确掌握数位的顺序表,进而明晰位值的相关概念。在教学中,教师可结合生活中的实际数据进行知识讲解,例如,某城市人口为14982100,我国国土面积为9600000平方千米等,列举出一系列大数后,教师安排学生进行试读,让学生从中领悟大数知识的特征与规律,然后加以适当点拨就能够概括出大数知识的本质规律与意义。如此看来,将课内、外的知识紧密结合,有利于提高数学课堂教学效率。
3.3积极实践,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加强实践教学,能够有效促进数学教学和社会实践的融合,在实践教学中教师采取直观感知、小组交流、亲身体验等方式开展课堂教学,旨在启发学生的自主探究意识,进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例如,在讲解“10以内的加减法”时,教师可借助多媒体软件展示一些水果、动物及几何图形的图片,让学生结合直观形象的图像信息进行独立思考,教师可以通过增、减图案引导学生进行加减运算,这样既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充分激发出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从而提高了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由此可见,开展灵活、多变的实践性课堂教学,能够培养学生的自主思考能力与创新思维能力,使学生真正体会到学习数学的乐趣所在,并养成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2]。
4.结语
随着我国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小学数学的课堂教学模式随之发生改变,小学数学教师应转变传统的教学观念,采用各种不同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数学观念,重视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自主探究的能力。在实际教学中,教师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周围的教学资源,积极开展实践教学,突出数学教学的开放性、实践性和现实性,从而真正实现数学教学与社会实践的有效融合。
参考文献:
[1]王彬.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小学数学教学成效[J].小学时代(教育研究),2014,18(14):84.
[2]程海霞.浅谈将综合实践活动运用于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必要性[J].综合实践活动研究,2015,12(4):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