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终身学习不仅是21世纪对人类社会成员的素质要求,而且也将成为提升人们生活质量的一种生活方式。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中都反复强调了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这一要求同时也是《建设学习型城市北京宣言》的核心要义。我国在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过程中可以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理念与科学做法,及时总结与反思在推进区域终身学习活动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终身学习从理念走向实践的特色与机制的建设之路。此举将为我国有效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开展全民学习与终身学习、构建学习型社会提供重要的基础与保障。
【关键词】 学习型社会建设;终身学习理念;建设特色;推进机制
【中图分类号】 G420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9—458x(2015)08—0030—07
日益纷呈的各种学习活动正以不同形式向人们传递着社会信息,悄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为此,中共中央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推动建立学习型社会”。党的十七大提出“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提出了明确的指导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再次明确提出“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2013年召开的国际学习型城市大会也通过会议成果《建设学习型城市北京宣言》(以下简称“《北京宣言》”)对此进行了论述,“今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赋予城市和社区的公民权利,我们必须努力为他们提供终身的学习机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全国各地都在加大对终身学习理念的落实与推进力度,积极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终身学习不仅成为21世纪对人类社会成员的素质要求,而且也将作为提升人们生活质量的一种重要的生活方式,推动着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进程。
一、国际视野:落实终身学习
理念的现实吁求
20世纪70年代初,时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委员会主席、原法国总理埃德加·富尔在研究中首先提出了“终身学习”(lifelong learning,或learning through life)的思想,认为“一个人可能会不断地接受各种各样的教育活动”,但是社会的发展越来越明晰地提出“他不应该成为教育对象,而越来越成为主体了”[1]。换言之,终身学习理念认为一个人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应当把重点放在“自学原则”上,而不应过多关注传统意义上的教学原则。这种新的学习精神“使个人成为他自己文化进步的主人和创造者”,“每个人必须终身不断地开展学习活动”[2]。
不论是1981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上的咨询报告中的描述,“人们为了自我的充实、启发和生活的提高,寻求适当而丰富的学习机会,并且贯穿一生”[3],还是1994年意大利举行的首届世界终身学习会议上的界定,“终身学习是通过一个不断的支持过程来发挥人类的潜能,激励并使人们有权利去获得终身所需的全部知识、价值、技能与理解”[4],都可看出,终身学习理念不仅传递了一种终身不断学习的意识,更带来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终身学习成为21世纪人类社会的一种生存责任,没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行为,人类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生存,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生存质量。基于此,《北京宣言》开篇倡导要“赋予城市和社区的公民、居民权利”,使其拥有“终身的学习机会”。而这样的学习机会不仅是人们“提高生活品质的方法”,更使人们可以“预测和应对新的挑战,建设更美好、更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某种意义上讲,终身学习理念将不仅主导着21世纪的生存哲学,还将作为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理论依据,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
同时,《北京宣言》认为,文化的繁荣犹如经济发展一样,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城市经济的健康方面”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与贡献”。因此,《北京宣言》承诺要“刺激经济可持续增长”以“创造就业机会与支持科技创新”,并确保人们的“文化活动多样性”。这也是从物质基础的层面与精神思维的高度阐述了二者在促进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善以及推动人们对精神世界的追求过程中的积极意义。而我国在推进终身学习理念过程中的认识与实践的不断调整与完善也充分印证了这一观念。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发展,各级政府与社会正不断强化对全民终身学习理念的理解与重视。我国东部及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更是率先掀起了全社会终身学习的热潮。上海市适时提出了“建立相对完整的市民终身学习指导服务体系”[5]的政策构思,福建省与上海市更是在加大对终身学习理念的宣传和落实力度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我国,尤其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所开展的推进全民终身学习理念的举措与实践充分表明,《北京宣言》关于“加强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承诺对于推进终身学习理念所具有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终身学习的理念不仅希望社会成员都能积极参与终身学习,还希望各种社会资源与力量都能发挥自身优势,为有效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奠定坚实的物质与精神基础,并通过形成强有力的终身学习推进合力,吸引更广泛的社会成员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参与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工作。促进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学习,既是对终身学习理念的有效践行,也必将有力提升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力度。
二、特色化推进:学习型社会的实践考量
2001年,欧盟与其成员国发布了《实现终身学习的欧洲(Making European Area of Learning A Reality)》报告,并于2002年确立了《欧洲终身学习质量指标报告——15项质量指标》报告,把社会成员终身学习分为四大领域:技能、能力和态度领域;途径与参与领域;终身学习的资源领域;策略与发展制度领域[6]。从中不难发现,人们对终身学习理念的践行不仅要宣扬终身学习的意识,更要对学习的核心内容加以关注。假借欧洲终身学习质量指标对终身学习能力的研究思维,在我国开展落实终身学习理念活动也将能有效促进上述四个领域的学习能力提升,为推进我国学习型社会建设提供积极的借鉴。
当然,落实终身学习理念不仅要坚持对终身学习理念的正确解读,更要积极关注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区域特色。在努力做好社会发展与终身学习有机结合的基础上,形成既能指导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工作,又能促进学习型社会全面建设的宏观设计与制度思考,将成为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
(一)个性化实践:教育资源集聚的要求
为了推进终身学习理念的有效落实,把人们所居住的城市发展成为学习型城市,《北京宣言》向世界做了12项承诺。其中,首条承诺就是要努力实现个人能力的提升和增强社会凝聚力。该条承诺给人们的启示是,当个人能力提升的愿望得以实现时,也就能增加个人进行社会选择的机会。同时,这些机会也将能转变成个体的实践行动和追求目标。
由于历史、人文等原因的影响,我国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而这种社会环境的差异使生活于其中的人们经历着不同的人生境遇。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化,不同地域之间不断涌现出人口流动的现象,到今天已经发展成为庞大的人口流动潮。其中,既有中西部地区人口向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及沿海城市的流动,也有东部城市人员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主要目的所带动的向中西部地区的人口流动。当然,从全国来看,还是以前者人数居多[7]。这些流动人口大多都是城市发展的建设者和社会进步的推动者,他们都在为城市发展奉献力量[8]。然而,在流动人口不断促进流入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同时,他们的人生发展与个体追求却很难与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因此,终身学习不仅要关注城市常住人口,更应该关注包括外来流动人员在内的所有居住人口,使所有的城市建设者都能感受到终身学习给个体工作进步和生活质量提升带来的促进作用。《北京宣言》中所提出的“为确保我们城市社区未来的生存能力”,我们的社会必须采用“可持续发展模式”的观点,就是要求人们的思维与实践方式要进行“根本性转变”,并承诺要通过“促进整个教育和学习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予以解决。基于此,各地在依托现有的地方高校、成人教育机构和市民活动中心等机构开展终身学习服务的过程中,应强化不同教育机构的优势资源集聚,既要兼顾终身学习推进中的普遍性,还应加强个性化的终身学习愿景与实践,根据不同社会人群的现实需求,开展特色化的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工作。这也是对《北京宣言》关于“促进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包容性学习”承诺的具体落实。当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共同架构起了灵活的终身学习体系,各类教育机构的社会资源将更便捷地向每一位社会成员提供多样化学习机会,满足不同层次的学习需求。
(二)社会化推进:终身学习理念整合的关键
提升终身学习的社会凝聚力,能够增强广大居民终身学习的参与意识,在彼此信任与知识互通的过程中实现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可以说,为增强市民的社会期待与应对城市发展所带来的社会挑战,终身学习理念应当在充分尊重个人能力与学习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终身学习的社会凝聚力。
《北京宣言》认为,终身学习应当“融入整个城市的生活,小到当地社区和家庭层级”,因此提出应当通过“重振社区学习活力”的方式“建立和利用以社区为基础的学习空间”的承诺。这样不仅可以实现“社区教育与学习计划能满足市民的真正需求”,而且还能鼓励更多的居民“参与社区学习”。为落实《北京宣言》关于“重振社区学习活力”的承诺,深入推进终身学习理念,需要确立以社区学习为纽带的科学合理的终身学习推进机制,设置以基层政府为主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融入的管理体制。由基层政府协调区域内一切积极因素,调动教师和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其他或者有一技之长,或者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参与终身学习推进活动,充分发挥他们作为志愿者的服务精神,以培育浓郁的社区学习氛围为载体,突显社区学习对社会个体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在强调终身学习社会化推进的过程中,应高度重视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工作的队伍建设、职责分工与激励考核等方面的协调与管理,从而为区域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做出积极努力。在明确终身学习推进人员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各地终身教育管理机构要加大对终身学习社会化推进人员开展服务与指导工作,强化岗前培训与在岗交流制度,既可以邀请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专家学者开展理论指导,也可以针对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实践中可能出现的过程性困惑开展现场交流与实践探究活动。这种培训与交流实践等活动不仅可以明确终身学习理念的推进意义,还可充分发挥社区学习的综合影响力,帮助终身学习推进人员形成合理有效的推进策略与工作方法。这些努力与实践,不仅是对落实《北京宣言》的积极探索,更是对终身学习理念社会化推进的有效整合。
三、完善机制:学习型社会的理性助推
“加强政治意志”也是《北京宣言》的一项重要承诺。《北京宣言》认为只有坚持使用政治资源才能更好实现全民终身学习意愿,制定并实施“专用策略”可有效促进“所有公民和居民的终身学习”。落实终身学习理念不仅彰显了人们对终身学习的理论思考与社会实践两个层面需求的必然性,还体现了促成二者有机结合的可能性。在现实需要方面,落实终身学习理念,既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也需要社会政治资源的积极融入,并最终形成有效的终身学习推进合力,从而更好地促进终身学习理念向广泛的社会民众延展,这也为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供了理论空间。为全面落实终身学习理念,推进我国学习型城市和社会建设,各地可以组建覆盖本地区的终身学习推进力量,制定并完善科学合理的终身学习推进机制。
(一)合理规划:规范终身学习管理的制度要求
从管理理论的缘起来看,不论是马克斯·韦伯提出的“权威层级理论”,泰勒提出的“标准化科学管理理论”,法约尔提出的“管理原则理论”,还是西蒙的“决策理论”等等,都是从不同角度揭示管理对于生产和发展的推动作用[9]。也就是说,无论是决策层、指挥层,还是执行层,所有的实践活动都要靠“管理”的思想加以引领与推进,教育管理也不例外。《北京宣言》更是希望通过“专用策略”的制定与实施以促进全体公民“终身学习”,并通过“决策过程”有效监管学习型社会的发展进程。我国在终身学习的推进过程中,通过不断探索也制定了专用的管理策略,各地大多组建了涵盖多部门的管理机构予以推进。当然,在具体工作的推进中也出现了体制交错与功能交叉等现象。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专门设置了终身教育处,作为负责全市终身教育的管理机构,同时委托上海远程教育集团成立了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服务指导中心,作为全市终身教育的业务指导机构。设置这两大市级管理机构与指导机构的本意是为了分别从行政管理与业务指导两个维度推进上海市终身学习理念落实,但在具体操作中还是会出现有些事抢着管、有些事没人做以及单位时间内要面对多头管理与应付多重工作的现象。这不仅让相关组织与市民无从适应,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市终身学习的有序推进与健康发展。能否做到对学习型社会的有效监管,成为《北京宣言》所倡导的“加强政治意志与改善监管”承诺有效实现的关键环节。
由于终身学习理念不仅涉及全体社会成员,而且涉及行业部门,为加大推进力度,首先要整合出一个职责分明、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的终身学习管理机构。《北京宣言》提出了“改善监管,让所有利益相关者参与”的承诺,并建议建立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的“监管机制”,发展“双边或多边合作伙伴关系”,让政府机构、民间社会组织与私营部门都能积极参与学习型社会建设,以实现资源共享,同时鼓励“所有利益相关者”积极创设优质的学习机会,共建学习型城市。日本1988年发布的《文部省组织改正:生涯学习局的设置》公告就明确规定成立“生涯学习局”[10],作为全国管理机构,掌管策划与调整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及文化振兴等推动终身学习的管理事务。我国各地可根据不同的行政管理层级与职责分工,完善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辖区企事业单位、院校与培训机构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管理结构与制度建设,部门间要加强有效沟通与协调,尽量杜绝条块分割的真空现象。明确终身学习管理机构与业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形成二者之间分工与合作紧密联系的工作模式。在强调各自职责与权利的基础上,共同把本地区终身教育事业推向深入,这既是确保终身学习管理制度有效落实的重要组织保障,也是落实《北京宣言》中相关承诺的具体要求。
(二)增强驱动力:强化终身学习理念主体因素
参与终身学习,不仅可以提升个体终身学习能力,提高“个体学习质量”,更能有效培育人们的价值观和态度,使人们克服语言与文化差异,在城市社区中和平共存,并共同遵循人类道德与伦理原则。强化“政治意志与有效监管”的承诺,充分表明了《北京宣言》对于推进与落实终身学习理念的充分理解与科学认识。因此,组建并完善终身学习推进队伍需要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高度重视,并直接负责指导终身学习的宣传与推进工作。可以根据区域特色招募推进队伍,让终身学习理念深入社区和居民家庭。根据组织发展与结构优化原则,在推进工作人员招募活动中,需要关注队伍来源与整体结构。可以通过完善外部推动力量,增强终身学习内驱力。
1. 扩大社会推动,形成外驱力
尽管终身学习是学习者主体意识与行为的体现与反应,但是构建一支由外部力量组成的推进队伍可以在全社会创设一种良好的终身学习舆论氛围,也是终身学习理念得以有效落实的人力资源保障。《北京宣言》从“增强共同道德意识、道德和文化价值观,以及促进差异容忍”的角度,提出聘请“管理人员、教师与教育工作者”的建议,这既是终身学习活动有效开展的需要,也是创设良好学习环境的努力。
各地在开展终身学习推进过程中,可以招募一些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的终身学习推进志愿者。诚然,在强调推进人员自身参与终身学习热情的同时,还要关注他们在与人交流和沟通中的综合运作能力。如果出现交流与沟通不畅,也会或多或少地影响终身学习整体推进工作的成效。因此,在完善外部推动力量过程中,可以重点关注那些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的离退休人员、能相对灵活地支配时间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有一技之长的社区居民。根据他们服务社区的志愿与能力把他们有效聚集在终身学习推进的文化背景中,以社区工作志愿者的身份承担工作,通过自身的榜样作用影响与激发广大社区居民的学习热情,帮助学习者实现学习质量的提升。
2. 强化组织感召,形成凝聚力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科学技术进步与知识经济增长推动着每位社会成员积极学习,使其成为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北京宣言》提出了在学习型社会发展过程中积极促进“工作场所学习”的承诺。换言之,在落实终身学习理念、推进全民终身学习过程中,除了招募热心的社区志愿者外,还需要加强与社区单位的联系,相关组织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也将成为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组织支撑。然而,很多组织在参与终身学习实践中往往存在象征性走过场的现象,没有实质性的、长期的学习规划,无论从形式上还是从内容上都缺少对组织成员终身学习的真正关怀,应付差事的感觉颇为明显。
因此,在落实终身学习组织感召力的过程中,可以协调区域内各级各类机构与组织积极投入落实终身学习理念活动,让他们以“终身学习推进单位”(即利用工作场所学习模式[11]推进终身学习开展)的身份投入实践中。一定意义上讲,这种“终身学习推进单位”模式正是学习型组织的真实体现。调动组织的力量能更好地实现对组织在开展落实终身学习理念过程中的凝聚力与向心力作用的发挥。
3. 增进家庭影响,形成内驱力
从人类学角度来看,几乎每个家庭(家族)都有人从事各种不同类型的学习活动。有的家庭成员或其亲友正在接受各级各类大中小学的学校教育,有的家庭成员可能正接受各种类型的教育培训活动,这也是对终身学习理念的有效实践。《北京宣言》提出“重振家庭学习活力”的承诺,希望家庭学习成为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并通过家庭学习活动的开展激发社区学习活力,从而形成推动学习型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因此,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工作如果能与现行的教育实践有机结合,不仅能有效推动各地学习型个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组织的产生,还将有力推动全社会共同编织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网络格局。
各地可以发挥参与各级各类教育与培训人员的积极作用,以形成家庭成员之间终身学习理念的相互传播与影响。那些在校大中小学学生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社会成员,不仅自身积极践行学习实践,实现知识的丰富与技能的提升,还能对家庭成员参与终身学习产生积极影响,实现终身学习理念由外部社会力量主导向家庭内部力量推进的转变。由家庭内在动因所传递的终身学习理念,可进一步辐射到各自的生活社区和工作场所。这不仅能有效促成学习型家庭的建立,还可使终身学习理念从社会结构最基层的家庭元素延伸到社区与社会环境,并以终身学习理念为追求的新型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全体社会成员的学习质量与生活质量,这既是实现《北京宣言》关于“重振家庭与社区学习活力”承诺的积极举措,更为构建学习型社会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三)远程服务:健全终身学习联络的技术支撑
信息与通信技术既是学习与教育发展的一种新途径,也是人们获取信息、解决问题、参与社会的机会。因此,“远程教育与培训既是远程服务概念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远程服务在教育领域的拓展”[12],这也是《北京宣言》关于“推广应用现代学习技术”的又一承诺。目前,各地都在积极建立各种类型的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服务网,为全体社会成员的终身学习提供远程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终身学习理念的传播。以“首都市民终身学习平台”网站建设为例,该网站建立几年来,日访问量为2,000人次,年访问量达70万人次,给广大市民提供了随时随地学习的远程资源服务[13]。不过,70万人次的年人均访问量与2,000多万北京人口总量的相对数还是比较小的。而且,由北京开放大学创办的该网站的学习者与受益者应当是该校学员,如果希望终身学习远程服务系统能更广泛地服务市民,还应深入了解各类民众的学习愿景,从他们的实际学习需求出发调整与完善远程服务系统,增强网络资源的信息丰富性。要从受众对远程教育资源的接受能力出发,既要向社会做好各类宣传发动工作,还要提升广大市民利用远程服务系统的意识与能力,促进终身学习远程服务的有效性与针对性。同时,应根据远程服务系统的教育特点与广大市民的学习特点,积极调配各类终身学习资源,在搭建居民终身学习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吸引、鼓励与发动更广泛的社会成员积极融入终身学习实践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学习与交流的思维空间,增强广大居民的终身学习意识[14]。通过借助各种网络信息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远程联络和学习服务,“走进缤纷的成人精神家园”[15],不断了解社会成员的学习需求,才能完善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工作的内容与方式,让更多社会成员都能融入终身学习氛围之中,融入依据开放教育资源所创设的实践社区,既是为终身学习意识与氛围的增强添加现实动力,也是对《北京宣言》关于“应用现代学习技术”承诺的积极践行。
(四)考核评估:落实终身学习理念的制度保障
《北京宣言》提出,当人们的学习结果得到了城市与社会的认可与奖励时,往往会提高学习者的社会地位,并激励他们更加投入到学习中。《北京宣言》据此提出了“培育终身学习文化”的承诺,希望通过认可与奖励的方式,积极支持学习者的学习动机,帮助他们提升学习能力并取得学习成果。为推进终身学习事业的发展,日本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建立了“生涯教育奖励员制度”[16],唤起地方居民的学习兴趣,以奖励把学习者组织起来参与学习的热心人员。我国在学习型社会建设过程中可以通过开展理论研讨与考核管理等方式提升落实终身学习理念的水平与成效,激发全体社会成员投入终身学习热潮,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深入开展。
1. 强化理论研讨,增强终身学习意识理念指导
“理论与实践双向动态建构”表明,理论的力量在于“通过为实践提供新的理论、推动实践更新,并在此过程中实现自我超越”[17]。开展终身学习不仅可以借助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理念引领,还可以通过落实终身学习理念课题研讨的方式形成既有理论思考又有现实基础的工作思路,以此指导具体实践活动的开展。换言之,在落实终身学习理念的过程中,推进人员可以借助理论研究的力量,给自身在工作实践中遇到的现象和问题提供一种理论支撑,形成积极的工作态度和规范的操作程序。这既是对《北京宣言》关于“提高资源调配和利用”承诺的积极回应,更是对终身学习资源合理配置的实践探索。希望借此开发终身学习资源的创新型筹建机制,支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有效、持久开展。从目前全国各地开展的终身学习理论研究的具体情况来看,各地都很重视终身学习的理论研讨,并把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实践与之结合,也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如北京的《建设学习型城市》与《城市教育与学习型城市建设》、天津市的《学习型城市的理论与实践》与《天津市创建学习型城市问题研究》、山西省的《创建学习型城市太原在行动》与《太原市全民终身学习大讲堂》[18]等一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都是对各地所开展的终身学习实践的经验总结,也在一定程度上指导了当地终身学习实践活动开展。
但是,从全国终身学习与全民学习的整体发展规模来看,这些研究离形成一批能影响甚至指导全国终身学习实践开展、具有引领性的科研成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对终身学习持续发展的引领作用也不是很明显。这些都可能成为终身学习实践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的理论短板。为提高终身学习推进的速度与成效,并有效指导终身学习实践,相关理论研究既应该关注对现有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实践的总结与思考,形成一批终身学习的推进经验,为终身学习的持续发展提供借鉴,又应该对终身学习的未来发展趋势及特点进行合理判断与科学分析,提出指向终身学习未来发展的理论探究与指导性策略分析。这种以终身学习推进工作为基础,以推进过程的实践思考和理论分析为素材所开展的终身学习理论探索,既是用理论指导终身学习实践的过程,也是提升全社会对终身学习实践认识与理论思考能力的要求,更是通过对终身学习实践的探究,实现对终身学习资源的有效开发与利用,增强对学习型社会建设智力投入的能力与水平。
2. 夯实实践基础,确保终身学习理念实践成效
开展终身学习经验交流与研讨,既是一种积极的工作方式,又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考核方式,更能有效调动推进人员工作积极性。对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工作实绩的总结,不仅可以展示终身学习成效,让推进人员感受工作成就感和社会认同感,还可以通过与其他地区的经验交流,促进终身学习宝贵经验向更广大的社会领域传播,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同时,还能激发广大社会成员积极融入终身学习与学习型社会建设活动中,让其在参与终身学习的过程中感受学习带来的快乐与幸福。这既是借助媒体等各种公共学习资源以及学习节等公共事件,对《北京宣言》关于“培育终身学习文化”承诺的积极落实,又是一种对不断掀起的终身学习活动热潮的正向激励措施。
目前,全国各地都借每年一届的“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契机举办各种类型的终身学习宣传发动、经验总结与评比表彰活动,深受学习者的认可。诚然,开展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工作评比本身就是对终身学习先进行为的一种肯定,也是对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工作最直接的激励方式之一。科学合理的表彰可以有效总结与推广区域终身学习活动取得的成绩,增强他们的荣誉感、责任感与使命感,并进一步开创终身学习工作新局面。当然,在举办各种评比与表彰活动时要意识到终身学习推进者作为热心于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社区服务志愿者的身份,他们本身未必会对评比表彰非常在意。因此,在开展终身学习评比表彰时,需要关注评选活动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公平性,确保评比不走样,使表彰真正做到有效激发先进、树立榜样、推进工作。通过培育充满活力的终身学习文化,激发全社会所有力量积极参与学习型社会建设。
四、结语
为推进人们所居住的城市向学习型城市转变,《北京宣言》做出了“增强个人能力、重振家庭与社区学习活力、提高学习质量与培育终身学习文化”等十二项承诺。而这些承诺的要义恰恰构成了终身学习理念的真谛,其核心就是促进个体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当终身学习与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得到人类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时,人们会在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方式融入各种学习,终身学习活动将以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影响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在学习型社会建设过程中,我国可以建立科学的落实终身学习理念的管理制度,开展合理的终身学习推进工作管理[19]。这样不仅能实现对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各项工作的科学管理,更能有效激发包括终身学习推进人员和服务对象在内的一切社会成员的工作和学习热情,实现终身学习推进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工作,必将成为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助推器,有效推动终身学习理念落实到社会生活所有领域[20]。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工作不仅能为顺利实现“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构建学习型社会”的社会发展目标做出积极贡献,也将影响和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考量当今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可以发现终身学习理念对于个人与社会的进步意义,也能更好地理解《北京宣言》对于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推动作用[21]。通过终身学习可以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形成“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和学会生存”[22]的学习型社会建设目标,并将推动我国社会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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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4-09-15
定稿日期:2015-04-16
作者简介:王仁彧,博士,副教授,上海开放大学普陀分校发展研究中心(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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