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玉平
近年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抢抓新一轮科技创新革命历史机遇,2013年我市成功入围第二批国家住建部智慧城市试点地区和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地区。按照《国家智慧城市创建任务书》的要求,鄂尔多斯市智慧城市创建的目标是:力争通过5年全面、协调发展,初步建成“市旗(区)两级、部门联动,全面覆盖、侧重民生、特色鲜明、不断创新、基础完善、应用广泛”的智慧鄂尔多斯。
截至目前,东胜、康巴什、伊旗已经完成城市核心区的自有管网建设,视频资源整合方面,东胜、伊旗已完成治安卡口、电子警察、林业监控和部分小区监控的全面整合;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方面,全市人口库、法人库和空间地理库初具规模,全市信息资源整合共享规划编制调研工作已经启动;重点项目建设方面,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网,政府权力清单,行政审批系统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均已上线运行;智慧民生方面,以“政务服务、公共事业、金融服务”为功能主体的市民卡已经覆盖了核心区近50%的常住人口,服务内容涉及医疗、公共交通、食品安全等;智慧能源方面,目前,已投资1500余万元,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已建成覆盖全市各旗区煤炭局、煤管站、所有煤矿双链路煤炭专网;同时,在智慧公安、智慧园区、智慧城管等方面也得到了良好发展。
智慧城市建设要打破信息“孤岛”和部门壁垒,避免重复建设。实现数据共享,就要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和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投入,但目前政府财政紧张已成为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的关键制约因素。
因此,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要发挥市场机制,全面推动智慧城市建设融资模式创新,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解决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问题。发展多种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与运营;选择智慧城市建设内容中,适合以市场化方式运营的公共服务事项,推动此类建设内容先行先试,试点推广,逐步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主体、全民参与”的新型投资模式。
汲取经验后,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才能有效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创造更良好的城市空间,有效提升城市竞争力。
(本刊记者袁茜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