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锋
【摘要】新闻事实和新闻立场在新闻报道中是不能分割的,处理好事实与立场的有机统一,是做好新闻报道的关键。
【关键词】新闻事实新闻立场辨析
2014年11月29日,《焦点访谈》栏目针对网传的“河南南召县果农因黄梨滞销喂猪”一事进行了实地调查和专访。事实证明,网传的内容并不符合实际情况。在记者询问发稿人原因时,他说担心黄梨卖不出去,就拍发了这些照片放到了网上。不可否认的是,尽管作者没有恶意,但是报道却偏离了事实,在网络的快速传播和发酵下,“伤”了很多爱心人士的心。
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回归中国的当天,中央电视台报道:7月1日香港主权回归后,港人生活如常,过渡平稳。英国一媒体则报道说:7月1日香港人的一切和过去没什么两样,没有出现大陆人那种爱国狂热。我国的报道体现了香港的平稳过渡,反映了港人对“一国两制”的信心;而英国的报道则暗示了港人对殖民时代的留恋。同样的事实,却带给了受众不同的感受,原因就在于报道者立场的不同。不同的新闻立场就会带来不同的新闻效果,即便是面对同样的新闻事实。
从上面的两个例子可以看出,罔顾事实的新闻宣传肯定是得不偿失的,但是尊重事实却从不同立场进行报道的新闻所达到的效果也是截然不同的。在当今媒体大发展、传播手段日益多样化的社会环境中,新闻工作者如何适应时代的需要,在报道新闻时做到事实与立场的统一,写出真善美的新闻作品来,不仅是对新闻工作者个人的要求,也是保证新闻报道正确性的要求,更是对社会责任的担当和作为。
一、事实和立场是新闻报道中的孪生兄弟
新闻事实,即指那些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只有那些新近发生的,能够引起普遍兴趣的新鲜的事实,才能够成为新闻事实。
立场是指人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所处的地位和所抱的态度。人们的思想行为总是有一定立场的,新闻立场是指记者在采访报道新闻事实时自身所持有的态度和观点。
对新闻事实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是新闻伦理的第一要义。但是在实践中,完全做到不带任何倾向的“纯客观”、“纯公正”的报道是很难的。因为客观公正其实是指一种科学的态度,它起源于观察。但是观察本身并不是客观的、中性的,一个人的知觉必定依赖于信念、价值观以及以往的知识和经验。客观性的理想,即与研究对象保持不偏不倚的态度,不仅是不现实的,而且也是无意义的。记者在其自身社会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立场,就包含着阶级、集团或政治的因素,除此之外,在一定的社会地位和环境中生活,其感情、价值观、文化素养、情趣爱好各自不同,因此在新闻报道中不可能不带有个人的烙印。
正因为新闻事实和新闻立场在新闻报道中具有不可分割的客观事实,那么记者在新闻报道中实现这两者的有机统一,从而写出具有真善美的新闻作品,就显得特别重要了。
二、新闻报道中必须坚守新闻事实
新闻报道以事实为基础,事实是新闻的本源。事实的真实性,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和原因等这几个要素的真实性,这几大因素哪个都不能有假,无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导致受众对新闻事实的怀疑。
但是在实践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以偏概全,以点带面,歪曲甚至篡改新闻事实的报道作品,究其原因,大概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分析:
从客观上讲,唯物主义认为,客观世界是可知和可以认识的,但是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又是艰巨和复杂的。这是由我们认知的客体即自然界、人类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的。正因为如此,记者在对发生的新闻事实进行报道时,往往局限于采访时间、采访地点、采访人物的复杂和多样性,并不能够完全客观全面地反映新闻事实的全部内容。这样在新闻报道中就往往造成新闻失真或新闻片面性。例如,在首都北京和其他一些大城市,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乞讨者,他们或者流落街头,或者在地铁的车厢内要钱。但是,是否就可以由此得出结论说,中国的经济没有大的发展呢,结论应该是否定的。
从主观层面上讲,新闻记者由于价值认同、思维方式和非理性等因素,往往在新闻报道时刻意歪曲事实、掩盖事实、或者夸大事实。对新闻事实的歪曲、掩盖、夸大往往能够起到轰动的效果,博得收视率、点击率。毫无疑问的是,这样的报道背离新闻报道的原则,违背新闻工作者的良知,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例如:2012年,某报刊发的《南京市民排队喝鹿血》就是一篇彻头彻尾的假新闻。该新闻刊出后,“残忍”的南京人一时间成了人们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正如有评论员指出的那样:“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取胜,有些媒体、媒体人甚至不惜亲自出马‘制造’新闻,南京市民排队喝鹿血的报道就是在这种逻辑下生产出来的。这样的‘新闻’虽然在短时期内可以吸引受众的兴趣和关注,但由于其本身缺乏事实支撑,很快就会原形毕露。”
在当今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各种思想文化交融、交锋更加频繁的情况下,新闻工作者更应该恪守新闻真实的原则,把握好新闻事实的内在规律,旗帜鲜明地宣传党的主张,反映人民的意愿。
三、新闻立场是新闻报道的内在本质
新闻是一种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思想观念,其与政治、法律、宗教、道德、哲学等并无二致,都具有鲜明的主观倾向性。新闻记者作为一个社会人来说,他报道新闻时都会或多或少的受到自身学识、观点、素养等影响,在新闻宣传中体现出一定的立场来。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新闻传媒进行了不断的改革和发展,在传媒改革的历程中,以天下为己任的传统使命、党的宣传工作的要求、西方新闻专业理念和商业化的诱惑,构成中国新闻从业者内部错综复杂的内心冲动,其价值取向和对职业生涯的自我期许也大不相同①。一方面,一批记者的职业意识开始觉醒,在实践中对新闻专业理念主动探索;另一方面,也正是这些复杂因素,使得新闻记者呈现多重身份的交织,新闻改革对记者角色产生影响,使得当下中国新闻界有四种记者职业角色并存:宣传者、参与者、营利者和观察者②。正是由于多重矛盾身份带来的困惑,使记者的新闻立场不再那么坚定、公正和客观,一些诸如收红包、封口费、瞒报等媒体行业乱象不时出现,社会上对于记者身份的认识也变得日益复杂起来。
记者的新闻立场能否公正客观,能否有社会责任担当的意识在当前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这不仅是一种职业责任感,更关乎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从客观层面上讲,新闻记者要在新闻报道时做到公正客观的立场,全面准确地反映新闻事实,满足受众的需求,就得不断提高自身的学识素养和行为规范。这样,记者在面对复杂多变的重大新闻事件时,才有能力去分析、辨别新闻现象,从中抓住问题的关键,反映新闻的原貌,满足受众的需要。在新闻报道中,由于自身素养的缺失或行为规范的不当,造成了新闻失真或虚假新闻的例子有很多。
例如:2004年新浪体育频道发布的“女排姑娘20年奥运冠军梦惜未能圆”就是由于抢新闻而导致虚假新闻的最好例子。尽管事后新浪一再声明这不是由抢新闻造成的,但是却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
从主观层面上讲,新闻记者如果没有良好的社会良知和责任感,违背新闻职业道德,哗众取宠、急功近利,就很难保证在新闻报道时保持一个公正客观的立场,往往就会造成假新闻或新闻失真。这些不仅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公众的知情权,更为严重的是可能對社会造成极大的破坏力。
例如:2007年炒得沸沸扬扬的杨丽娟事件,就是一起典型的媒体商业化运作的结果。在整个事件中,不少新闻媒体的专业精神尽失,为了吸引眼球,不惜推波助澜,唯恐天下不乱。最后的结果不仅没有解决杨丽娟的问题,同时也没有给正在追星的青少年提供一个可以参考的答案。
马克思指出,新闻业不能等同于一般职业,而是有着自身“高贵天性”的特殊行业,它的高贵天性就是在于它的责任。作为新时期记者,更应该对这个职业身份心存敬畏,更应该主动地担当起更大社会责任,在新闻报道中实现新闻事实和新闻立场的有机统一,真正做到“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参考文献
①陆晔、潘忠党,《成名的想象:社会转型过程中新闻从业者的专业主义话语建构》[J].《新闻学研究》,2002(2)
②陈阳,《当下中国记者职业角色的变迁轨迹》[J].《国际新闻界》,2006(12)
(作者单位:《山东人大工作》杂志社)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