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代欣
提 要:中国的孝道文化源远流长,长达两千年的儒家经典——《孝经》的作者是孔子的学生曾子。不同时期讲孝行的内容有所不同,讲孝行也是民风民俗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的中国不仅继承了孝道文化的好的方面,并有所发展。
关键词:《孝经》,讲孝道,孝子孝行,社会和谐
中国的孝文化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要理解和研究中国文化,就必须认识中国的孝道。
“孝”,《说文》:“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著名古文字学家唐兰则谓:“即‘老’之本字,‘子’搀扶之,会意。”也就是说“孝”就是孝顺,善事父母,要对父母尽心奉养,而且应绝对服从。儒家指尊亲、养亲也是这种意思;而墨家则将“孝”建立在“兼爱”的基础上,认为“孝”是有利于父母赡养的行为;道家老子则主张:“绝仁弃义,民复孝慈。”法家韩非认为孝即“家贫则富之,父苦则乐之。”虽然各家主张不一样,但有共同的倾向。
不过“孝”最早的意思还不是这样,而是祭或祭祀的意思。《虞司寇壶》:“虞嗣寇白吹乍(作)宝壶,用享用孝。”《论语·泰伯》:“子曰:‘禹,吾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
有学者认为,“孝”字的最早意思,并不是“老”字之本字,“单就字形来讲,‘孝’字的上部是‘尸’,下部是‘子’……是一群孝子在祭祀祖先”[1]。
中国古代是非常看重祭祀活动的,特别在西周时期更是这样,举行盛大的祭祀活动的重头戏就是“尸祭”。说到“尸祭”,或是与“尸”字有关的,《诗经》有多处提到。[2]
尸祭有非常烦琐的过程,分三个阶殷。其一是“筮尸”,这是通过算卦的方式选尸,使尸的扮演者的地位合法;其二是“宿戒尸”,这是告诫诸位大臣,在举行仪式之前要斋戒,斋戒之后就是祭日了;其三就是进行尸祭,这是尸祭的高潮,是主要阶段,这一阶段非常烦琐,规矩很多。
由此可见,在先秦古籍中,“孝”字是表示祭祀,先秦时期的孝养父母的专词就是“畜”“养”,如《周易》中有“大畜”的卦辞:“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虽然《诗经》中多处都使用了“孝”字,但都与祭祀有关。如“孝子”,指的是主人的嗣子,是在庙中能够纪念祖先业绩而参加盛大祭祀活动的人;“孝孙”指的是能替代祖父的尸,并供人祭拜。
“孝”字什么时候就有了“孝道”的意思,而与“畜”“养”二字的意思一致了呢?有些学者认为将养老的“畜”“养”二字同祭祀的“孝”字的意思结合起来的人就是春秋时期的孔子。《论语·为政》中,孔子的四位弟子就问孔子关于“孝”的问题,这四位弟子是孟懿子、孟武伯、子游和子夏,这就是著名的“四子问孝”。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撰,曾是以为孝乎?”
孔子回答孟懿子的“无违”,强调的是在孝养父母时不能违反了礼制;回答孟武伯的“父母唯其疾之忧”所指的是父母最担心自己儿子生病,儿子如果能体谅父母所担心的事,也就是尽了孝心;回答子游的“今之孝者……”强调的是孝养父母不是简单地给以食物,要以诚挚之心对待父母;回答子夏的“色难”是要求怎样和颜悦色、诚实地侍奉父母,仅仅给父母亲酒食是不够的。孔子在回答子游的问题时,用“养”字来解释“孝”字,并将“孝”和“养”连用,使我们能从文献角度了解到,是孔子首先将孝释为孝道之意的。于是从孔子时开始,“孝”字就有了“孝道”的含义了,并逐渐舍去了祭祀的意思。
一
《孝经》是儒家最重要的经典之一,共有十八章,一千七百九十九字,是十三经中字数最少的儒家的经典。全书宣扬孝道,宣扬先秦的宗法思想,对中国传统的政治、社会文化影响极大,一直持续到当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
关于《孝经》的作者,说法有多种,有的认为是孔子,有的认为是曾子的弟子子思,但大多数人认为是曾子。
曾子,名参,字子舆,其祖上在周时封国在鄫,于是以国为姓。曾子比孔子小46岁,13岁就入孔子之门,追随孔子十几年。曾子一直想以颜回作为自己做人的楷模,子路也是曾子最为尊敬的人。孔子死后,曾子先后务农、讲学和游历。
曾子是完全按照孔子的“孝、悌、忠、信”四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的。孔子对曾子说:“孝,德之始也;悌,德之序也;信,德之厚也;忠,德之正也。”周敬王三十九年(公元前481年),孔子将孝的思想传授给曾子。时曾子只有25岁,他的弟子子思只有6岁。曾子从孔子游学最晚,但也得道最早。前面提到的“四子问孝”事,还没有曾子参加;并且从孔子的回答上,可以看出孔子的关于孝的学说还在发展积累上,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
将孔子关于孝的系列主张完善化、系统化,最后形成孝的理论的关键的一步,是由曾子完成的,其结晶就是《孝经》。
孔子的孝就是“孝、悌、忠、信”,弄清楚了此四字,对于孔子的孝道观就基本迎刃而解。“孝”与“悌”可以放在一起理解,因为与血缘关系紧密。刘宝楠《论语正义》云:“悌,即弟俗体”,即兄弟之意,孝悌就是规范父子、兄弟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家庭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论语》中有:“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当然,在孝悌中,父子关系应是最重要,是天经地义的关系;封建社会的一切关系以孝为根本,是其他关系的基石。《论语·里仁》中,孔子认为:“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学而》:“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做儿子的不得独断专行,父死之后,只要看做儿子的行为,就可以知道他做人的善恶。如果三年不改父亲志趣,才称得上是孝子。
可见,孔子所认为的孝,其范围是很广的,比起后来所说的孝的概念要广得多,并且与宗法等级的政治和社会制度联系密切,在当时来讲,是有着不可否认的积极意义。《论语·学而》:“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孔子所认为的“本”就是孝悌。对于孝悌在当时的社会作用,孔子的看法也是十分合符逻辑的令人信服的推论。如果是一位在家里充满爱心,又尽孝悌的人,那么他必然在社会上,对国家是不可能犯上作乱的,因而对社会也不会造成危害。看来,孔子的主张,在我们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也仍然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忠”也是重要的概念。《说文》云:“(忠)敬也。敬必曰忠。”宋代大儒朱熹也认为“尽几之谓忠”。在《论语》中,“忠”字一共出现了18次。《论语·述而》:“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在《论语》中,孔子有“主忠信”“言忠信”“言思忠”“为人谋而不忠乎”“臣事君以忠”“忠告而善导之”“与人忠”等言论。虽然这些“忠”字有不同的解释,但孔子所主张的“忠”,与孝悌的作用是一致的。它在人与人之间交往中,规范了人际关糸,与孝悌是互相协调补充、互相作用和促进。有的学者认为儒家特别强调忠君思想,其实这是对孔子学说的误解。
孔子也常将“忠”“信”并提,虽然可以认为这是属于同一范畴,不过依然有差别。“信”的右边是“言”,应是与言语有关。《论语·学而》:“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信近于义,言可复也”,都是强调的言而有信。当然此种“信”,孔子还不仅仅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与政治有关。在《论语·颜渊》中,当子贡问政时,孔子就说:“民无信不立”,意思是讲治理国家,不可失信于民。在《论语·子路》中,孔子也作了类似的回答:“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此句话非常有水平,意思是如果治理国家的人讲究信誉,老百姓当然就不会欺诈了。
由于孔子父亲早逝,虽然他有许多孝行的言论,但具体实践,曾子还是胜过其师。曾子有“吾日三省吾身”的主张,也有许多关于孝的言论。在《大戴礼记》卷四中,就收录了曾子关于孝的言行,见载于《曾子本孝》第五十、《曾子立孝》第五十一、《曾子大孝》第五十二、《曾子事父母》第五十三。
曾子关于孝的言论与孔子有直接的师承关系,而且他也同孔子一样,孝的概念很宽泛,远远超出我们今天所谓孝的含义。
由于孔子本人大力提倡孝道,再加之《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明确记载“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所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们都认为《孝经》一书为孔子所作。直到宋朝,才有学者于此质疑。与朱熹同时代的南宋金华人唐仲友认为:“孔子为曾参言孝道,门人录之为书,谓之《孝经》。”此论一出,南宋的学者们大多同意此说,自此多数人都认为《孝经》的作者不是孔子本人,而是孔子的学生曾子。但可以肯定,无论《孝经》的作者是谁,孔子与曾子都起了最重要的作用。
二
孔子参与整理编写,或者与孔子有关的几部书中,《诗经》是一部诗歌总集,是文学作品;《春秋》是一部历史书。它们因作为政治和军事上的借鉴而得到广泛地传播和应用。《论语》主要记载孔子的言论,是一部有关做人处事、家庭伦理和政治道德的言论主张的书。也许只有《孝经》,它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父母。如何对待自己的父母,是中国人的一件大事,所以它注定是一部受到关注最多的书。
我们中国有着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孝文化,而《孝经》则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著作之一。这部在十三经中字数最少的经文是古人初识字时启蒙的首读之书,即使是皇太子,读书识字也不例外。
《孝经》不只是起着简单的蒙学作用,而且还不可推卸地担任着社会教化、即将整个社会塑造成一个孝的和谐社会的重任。
从汉朝开始,《孝经》一书就成了中国皇帝十分重视的皇家的必读之书。虽然中国人以重孝著称,但将孝纳入政治制度之中,使其成为国民生活的一部分,还是从汉朝开始的。由于汉朝初年还遗存了一些秦朝时的恶俗,而朝廷也吸取了秦亡的教训,认为要采取新的治理国家的政策,其中一项就是孝治。为此汉代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汉朝皇室弟子必须接受孝道教育,教材中就有《孝经》。在宣帝、昭帝时还规定,《孝经》作为皇太子、皇后、宫妃的学习教材;对皇太子要求更高,各种经文都必须背诵,其中自然包括《孝经》。
汉代直接设孝悌官职,促使人们问孝。这不仅是一项官职的问题,因为更重要的是它表明了朝廷的导向是提倡孝,促使百姓问孝、行孝,并以官职作为榜样、表率。
汉代的学校推行孝道教育,将孝作为专门的课程,《孝经》也作为教材推广到学校。汉文帝时设《孝经》博士,汉宣帝时颁布命令,在最低级的庠、序中要置《孝经》师一人,这是《孝经》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从此《孝经》成为中国古代的圣书。
汉代的家族、家庭的孝道教育主要表现在“家诫”和“家训”中。它不仅起教化作用,而且是地方、国家治安的重要辅助力量,起到了稳定社会的功能作用。《华阳国志》卷十记载有杜泰姬教育子女的方法,其中就有“孝顺以内之,忠信以发之”的主张,特别强调孝道教育。
汉代的尊老制度也值得一提。如果与先秦相比,汉代的敬孝、重孝不是只停留于宣传之上,而是有实际的政策措施,政府在其中扮演着积极的角色。养老制度的设立,使养老、敬老成为汉代以孝治国的国策之一。如给老人优厚的物质待遇;对于老年人犯罪,适当地放宽刑罚;对于老年人,土地可以买卖,免除税收;给予七十岁的男子授王杖,以视尊重等等。
汉代的养老制度大至可分为三个阶段。其一是从汉朝建立到汉宣帝时。这时期在养老政策上,有汉高帝设三老、汉惠帝行恤刑制度、文帝时继续推行廪赡制度,养老之制初具规模。其二是宣帝到西汉末。这时是汉朝养老制度的发展时期。养老制度的孝廉制度虽已从汉武帝开始,但这时更加成熟。宣帝以诏书的形式发布对于六十岁以上的老者施行王杖制度、免税制度。其三为东汉时期。该时期的养老制度是西汉的继续,没有什么创新。由于东汉中后期的外戚和宦官的干政争权,汉代养老制度开始衰落,这也是中国古代养老制度的衰落。此后的各个朝代也仿照汉代的做法,但只是提倡而已。所以元代马端临认为:“按古者,天子之视学,多为养老设也,虽东汉时犹然。自汉以后,养老之礼浸废,而人主之幸学者,或以讲经,或以释奠,盖自为一事矣。”
魏晋时期,由于佛教对中国正统学说的巨大冲击,使儒家学说的核心在相当程度上获得了加强,并取得了很大的效果,同时孝也与当时的清议制度紧密地相连。在当时清议的重要内容就是孝与不孝,而政府选拔官员就是以孝作为主要的标准。魏晋时期的许多官员,遭人清议,因不孝而罢官,常有发生。如著名史学家陈寿被贬官,就是因为他对父母的孝顺问题。南北朝时,政府在孝行制度上的一项创举就是建立留养制度。所谓留养制度是指:当死刑犯的祖父母或父母年老,家中又没有其他的奉养人时,就按法律上的规定,赦免死刑犯的死罪。在中国的正史上,最早的孝友传、忠义传是从魏晋南北朝开始的。最早给孝子、忠义者立传的,乃始于《晋书》,这有着划时代的深远意义。从此,以下各个时期的正史都仿照此例,给孝子、忠节者立传,进行表彰,这样使这些有孝行榜样者的事迹获得世代传播,影响着中国此后的一千余年的历史。
有人认为,唐朝是一个不太重孝的社会,重要的原因是唐太宗玄武门之变的杀兄屠弟和李亨在唐玄宗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皇帝。其实唐朝也是重孝的。首先,唐朝仍沿用了孝廉力田的选拔制度,并规定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若有孝行,就可以放宽录取标准。其次,唐代的孝假制度是为其所独有。所谓孝假,就是免征居父母丧者的劳役赋税。再次,唐朝还通过树立典型人物,旌表孝行,并继承汉制,重开养老制度。
与前朝一样,《孝经》在唐代也是上至皇帝,下到百姓的必读之书。在唐朝的皇帝中,有好几位特别偏好《孝经》,其中以唐玄宗李隆基最为重视,亲自给《孝经》作注释。清代的阮元在编选《十三经注疏》的版本时,就挑选了唐玄宗注的《孝经》,这是《十三经注疏》中唯一由皇帝注的一部经书。当然唐太宗、唐高宗对《孝经》也颇有研究。由于皇帝带头,《孝经》在唐朝不仅获得普及,同时也起到了巨大的道德教化作用。值得一提的是,唐玄宗不仅注《孝经》,而且御书《孝经》,现陈列于西安碑林的《石台孝经》所刻,就是玄宗用隶书写成的。
宋朝的皇帝多擅长书法,加之也十分推崇孝行,于是在中国古代史上,皇帝书写《孝经》最多,而且最为著名的,就是宋朝的皇帝。宋太祖御书《孝经》,影响很大。最为著名的是南宋初年的宋高宗的御书《孝经》。宋高宗此次御书《孝经》的影响最大,涉及到整个南宋所辖之地。
宋朝的地方官在治理政务中,也是多以《孝经》来教化百姓。“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宋朝的民间讲孝,比以往更加普及。家训和乡规民约的大量出现,一般都是将孝道作为推广教化的非常重要的不可缺少的内容。从《宋史》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孝经》在民俗中的重要影响,就是在丧葬中也常常会表现突出。《宋史》卷四百四十二载有穆脩自己背上母亲的棺材去墓地埋葬,每日诵读《孝经》与《丧记》,而不用浮屠做佛事。
宋代在法律上给予老年人的照顾,基本上继承了唐朝的制度,具体的规定大体照抄唐律,但在实施上就不那么到位了。
至于元朝,一般认为,其统治者是不太讲究孝道的。
明朝的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最讲孝的皇帝,他自称“孝子皇帝”。为了教育子孙,他叫人绘《孝行图》,让子孙朝夕学习观览,牢记孝行、孝思。明初的养老政策胜过宋元两朝。洪武十九年(1386年),朱元璋诏有司存问高年贫民,年龄八十岁以上者,月供米五斗、酒三斗、肉五斤;年龄九十岁以上者,每年加帛一匹、絮一斤,有田产者罢给米。对于朱元璋的家乡,则另有规定:应天凤阳富民八十岁以上者,赐爵社士;年龄在九十岁以上者,赐爵乡士。
清朝虽然也是少数民族所建,但在执行孝的政策上,与元朝完全不同。
满洲贵族入关后就大力倡导孝。在中国的历史上有六百多位皇帝,能给《孝经》作注的只有五位皇帝:晋元帝、晋孝武帝、梁武帝、唐玄宗和清朝的顺治帝。其中成就最大者是唐玄宗,其注疏收入《十三经注疏》;而少数民族皇帝给《孝经》作注的只有顺治帝。顺治帝不但自己研究《孝经》,而且要求大臣们对《孝经》进行全面的总结性的研究,直到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最终形成成果,这就是《孝经衍义》。康熙帝也很重视以孝来教化百姓。他深知孝在国民教化中的重要性,于康熙九年(1670年)十月发布《圣谕广训十六条》。其首条就是“敦孝弟以重人伦”。《孝经衍义》一百卷规模很大,是纯粹对《孝经》的学术性研究。到了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皇帝命手下大臣将一百卷的《孝经衍义》压缩为一卷,使其变为通俗读物,起到应有的教化作用。
三
中国的历代统治者不仅讲孝道,提倡并大力运用到统治之中,而且影响到两千多年的民风民俗,使孝行广为流行。
汉代的孝子孝行非常质朴,也非常现实。在战乱中,他们更加注意父母、兄弟的生命安全,也十分重视物质上的孝养。如东汉的黄香夏天为父亲扇席,冬天为父亲暖被,地方官员亲自上门表彰黄香的孝行。“兄肥弟瘦”和“赵孝食蔬”是汉代有关孝子的两则典故,但都与赵孝有关。西汉末,天下大乱,赵孝的弟弟赵礼被饿贼抓获,准备烹食。赵孝将自己绑上到饿贼处,对饿贼说:“礼久饿羸瘦,不如孝肥饱。”饿贼听了大惊,将他们都放了。后来,在东汉建国之初,赵孝夫妻都吃蔬菜,而将有限的粮食留给弟弟赵礼夫妻吃,可以看出赵孝是友悌兄弟的典型。
魏晋南北朝的孝子孝行与汉代的不同,他们尤其注重于丧葬和死后的表达方式。在《晋书》中记载有八位孝子在父母死后庐于墓;《北史》庐于墓的有十七位:在《南史》中庐于墓的记载多达二十一位。
隋唐时期孝子的孝行基本上继承了魏晋南北朝的传统,但这一时期孝行的最大特征是“数世同居”。唐代聚族同居并且世代最多的当数山东郓州寿张人张公艺,其家族同居多达九代人。唐高宗到泰山经过张公艺家,问起九世同居的秘诀,张公艺用纸笔写了一百个“忍”,皇帝当场感动得流下眼泪。宋司马光在所著述的《家范》卷一中评价张公艺的“忍”,他说:“其意以为宗族所以不协,由尊长衣食或有不均,卑幼礼节或有不备,更相责望,遂成乖争,苟能相与忍之,则常睦雍矣。”
唐代也开始了刲股疗亲这种被后世称为愚孝的“孝行”,这当然是不值得提倡的。
宋代是继唐代后,“数世同居”的高峰。朝廷对此也大加奖励、表彰,因此这种孝行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宋史·孝义列传》载,数世同居代数最多的是越州会稽的裘承询:“居云门山前,十九世无异爨。子弟习弦诵,乡里称其敦睦。州以闻,诏旌其门阊。”裘承询的邻居王栋在《燕翼诒谋录》中发表了一番感慨,究其原因,他认为裘氏家族是普通农民出身,没有人做官,这样才使得他们家族能聚族而居。其实,即使无人做官,能十九世同居,也是非常不易之事。江州德安的陈氏家族是宋同居家族中较突出的义门家族,多次受到朝廷和地方官的表彰。此家族传到北宋陈昉时,已十三世同堂,长幼七百多人,家犬有百余只。北宋皇帝太祖赵匡胤、太宗赵炅都多次免去陈氏的杂科;宋真宗又擢陈旭为江州助教。
明清时期孝行的内容又发生变化,刲股、割肝等孝行,朝廷已不再提倡,而孝养、负骨还乡、保护祖坟、乞讨养母则成了此时期的主要内容。在《明史·孝义传》中,共录孝子一百零三人,其中葬亲庐墓者有十二人、闻丧殒命者一人、负骨还乡者三人、同居敦睦者二人、事亲尽孝者二十七人、刲股疗亲者十人、子代亲者死三十九人、万里寻亲者七人、输财赈济者二人。中国从古至今对死在故乡外的父母遗骨都非常在意,《明史》中记载了崔敏两次入川,到绵竹寻找父亲坟墓的感人事迹。崔敏是山西临汾人。他出生四十天,父亲就到四川绵竹任绵竹尹,父子俩三十年未曾见面。崔敏历尽艰辛,终于找到父亲的坟墓,人们都称崔敏是孝子。
清代孝子孝行中最为突出的是乞讨养母的事迹,这类孝行者在《清史稿》中有六人,即方其明、张乞人、张长松、荣孝子、云南哑孝子和武训。武训的孝行曾被拍过电影《武训传》,由赵丹主演。这部电影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和“文革”中都曾受到不公正待遇。不过,在今天看来,武训的故事应是非常感人的。
武训原本叫武七,山东堂邑(今山东冠县)武庆人。武七在七岁时,父亲去世,他跟随母亲乞讨,好吃的都给母亲。武七在十四岁时外出打工,由于不识字,吃了许多哑巴亏,于是立志通过乞讨积攒钱来兴学。他四处乞讨了二十八年,将乞讨的钱存在富人处放贷;最后置田二百三十亩,积累资金三千八百多吊。武七用乞讨的钱办了义学——“崇贤义塾”。过了两年,武七又在临清办了一所义学,接着又办了第三所义学。地方官山东巡抚张曜下令免去了义学学田的徭役,赏银二十两,皇帝赐给武七名为“训”。
综上所述,我们将“孝”和“孝道”的有关问题由远及近地概括地理出了一条线索,由此可知中国的孝文化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孝文化是中国文化的重要内容。
虽然各个朝代都讲孝,但也有着不同的特点,如汉代孝子孝行的质朴;魏晋南北朝的孝子孝行的更加注重形式;隋唐的孝子孝行讲究“数世同居”;宋代的孝子孝行是使“数世同居”处于最高峰时期;明清时期的孝子孝行以孝养、负骨还乡、保护祖坟、乞讨养母为其主干。
作为当今的中国人,我们决不能像“极左”时期那样,全盘地否定古人的孝子孝行,断然地攻击“孝”是封建社会糟粕、是地主阶级的垃圾;甚至在“四人帮”横行的不堪回首的年代,为了证明自己坚定的革命立场,坚决地与蒙受冤假错案的父母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并断绝父子或母子关系——这真个是忤逆不孝了。
注释:
[1]陈爱平:《图说孝道》,重庆出版社2008年。
[2]《诗经》提到“尸”字的有七篇:《召南·采萍》(“谁其尸子,有齐季女”);《小雅·祈父》(“胡转予于恤,有母之尸饔);《小雅·楚茨》(“神具醉止,皇尸载起。鼓钟送尸,神保聿归”);《小雅·信南山》(“畀我尸宾,寿考万年”);《大雅·既醉》(“君子万年,公尸嘉告”);《大雅·凫鷖》(此首诗“公尸”出现十处)。这里的“尸”多与祭祀祖先有关。
作者:四川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