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华
蕾秋·乔伊斯,本来是一个英国的剧作家,有一天开始尝试写小说,结果一出手就入围了“布克文学奖”,现在这部作品已经畅销近四十个国家。但仔细读过之后,发现这部名为《一个人的朝圣》的小说,其实不具备任何“畅销书”特质,今天这样一个各种信息泛滥、拼命吸睛的时代,谁会去读一部新手写的、以一个退休老头儿为主角的大部头小说呢?所以,《一个人的朝圣》叫好叫座真的是“奇怪”的现象,很值得深究一下。
哈罗德·弗莱,一个因种种原因“被阉割”的儿子,难以成长为一个父亲,他的种种失败、懦弱、犬儒……这样的人有什么好写?自弗洛伊德以降,文学作品中还缺少这样的形象吗?但是作家以独具深意的目光去关注了这个失败者—一事无成的退休老人—再次成长的努力与困境。这一主题在以往的文学作品中并不多见。
《一个人的朝圣》中读者面对的人物可能是一个心理治疗师所要面对的“偏执狂”患者:哈罗德·弗莱,六十多岁,在酿酒厂做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退休,默默无闻,“无升迁无朋友,退休时连欢送会也没有”。退休后隐居乡间,不但和妻子谈不上相濡以沫,而且丧子之痛始终笼罩着二人,所以夫妻间疏淡冷漠。本来以为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走完这“无意义”的人生。但二十多年前的同事奎妮因患绝症写信向他告别,这竟然促成了哈罗德的一次偏执的“疯狂之旅”:他独自一人历经八十七天,徒步六百二十七英里去看望奎妮。在旅程中,他始终抱着这样的信念:“我会走过来,而她一定要好好活着”,“只要我一天还在走,她一天就要活着。”哈罗德一个人,甚至没带什么行李,就要纵跨整个英格兰,所以小说的英文名直译为“哈罗德·弗莱不可能的朝圣”(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od Fry)。但他最终成功地见到了临终前的奎妮,这是他第一次找到了“存在感”。不仅如此,他在旅途之中,还遇到了很像死去儿子的年轻人,因此象征性地“修复”了父子关系,也回忆起与妻子的爱情,因此夫妻关系也终于“破冰”。名为“朝圣”之旅,意味着哈罗德因此获得了“救赎”。与半个世纪前的凯鲁亚克笔下狂暴、愤怒的反叛青年不同,哈罗德以一个老人的执拗“平静”地完成了旅程,找到了自我,而与《在路上》相通的是,这个自我仍然是“绝世独立”,不与世事合流的“另类”。
其实,每一个读者,从翻开书的那一刻起,就加入了哈罗德的旅程,并在阅读的过程中,与哈罗德一路同行,寻找各自的“救赎”之路。救赎这个概念所含的意义也许不必局限于宗教,在个人自我幽暗深长的隧道中何时能够遇上一束光亮,可以照见自己的内心,并开始面对恐惧与真实,进而寻求解答,无疑是救赎在人生中更加丰富的内涵。显然,乔伊斯把有关人物可能的救赎探索放在一种与外界能量交流的信念上,这鲜明地体现在她坚决摒弃常见的封闭自我的心理描写,她在哈罗德的旅程中所用的闪回往昔的处理与人物行进中得到的激励甚至启示息息相关。一方面,蕾秋·乔伊斯试图探索人物对自然的关注与创伤修复的关系,并借生命个体对自然的感悟来表达个体自我意识的状态;另一方面,回到人群的指向也是有所保留的。这两个方面的探索展现了作家良好的自我控制力。
尽管《一个人的朝圣》并非一个俄狄浦斯式的古典悲剧,但它又确乎以精神分析的方式讲述着“无法成长的男人”的故事。在一个六十多岁的成人躯体中,我们能一眼识别出来这是一个始终被遗弃的小男孩,尽管这个小男孩在时间的节点上恋爱、结婚、工作、生子,一步未落后,但他始终被忽视,被遗弃。从断断续续的闪回来看,我们可以将哈罗德的人生情节拼图如下:童年,他的母亲出走,抛弃了哈罗德与他的父亲,这个母亲并未做好为人母的准备(这个家族的基因后来传递给了哈罗德—他从未准备好做一个父亲);哈罗德的父亲,似乎认为正是儿子的出生使妻子出走,因此开始了他自己的堕落,他轮番地将许多“阿姨”带回家,从不避开哈罗德。父亲自暴自弃的行为实际上是告诉儿子哈罗德,他的父亲也是一个被遗弃的人。哈罗德从他的童年开始就背上了他因出生来到这个世界的原罪。“童年时代的结束让他如释重负。虽然他做了所有父亲没有完成的事—找到工作、娶妻生子、赡养家庭、深爱他们,即使只是刚刚做到—但有时他发现早年的沉默其实一直跟着他,进了他们的房子,藏身在地毯下、窗帘后、墙纸内。历史就是历史,你无法逃离你的出身。就算你戴上领带你也不会改变。”男性主体的特征无从建立,对于缺位的父亲的能指无从呼唤,这也许是他最深重的苦难根源。一个被母亲遗弃、被父亲放弃的儿子无法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父亲。他非常努力地想逃离“失败的父亲”的命运,他最不想成为自己父亲那样的男人,所以他努力工作,养家糊口,承担责任。但哈罗德的儿子戴维却自杀了。作为哈罗德唯一的孩子,戴维读完了剑桥大学,但却酗酒吸毒,在一个中产阶级核心家庭的幸福表象之下,是三个互相不能理解的灵魂。正如哈罗德在路途中的反省:“是父亲这个身份成了他最大的考验,也促成了他的失败。”戴维已经看出,哈罗德是个孱弱的父亲,父亲没有能力拯救他,因为他是一个无法拯救自身的失败者。而戴维的绝望在于,他意识到自己是哈罗德第二,他将跟父亲一样,无能为力,如果他结婚生子,将是另外一个失败的父亲。所以为了避免这种命运,他选择了结束生命,结束这可怕的接力。从这点来说,他在最终一刻,超越了哈罗德。
海德格尔说过,危机出现在哪里,拯救就出现在哪里。虽然可以持有这样的信念,无路可寻却是一种常态。丧子之痛,并未彻底激活哈罗德。真正促成哈罗德走上自我救赎之路的是奎妮的来信。这再次回到我们前面强调的一点:救赎,完全在父子内部无法完成,而必然要借助外界的力量,比如自然、比如异性。小说极其鲜明地显示了女性的召唤、指引以及救赎的力量。
首先,有关哈罗德再成长的发动,来自奎妮,过去一位女同事、一位即将离开人世的女性的告别信。女作家把这位女性派来激活哈罗德未走完的人生—这是哈罗德被动出走的起因。他的出走是一次没有预谋的出走,一次不自觉的上路。紧接着,哈罗德在延缓投递信件的路上经过加油站,蕾秋·乔伊斯让加油站女孩担负起指点迷津的天使角色,她告诉哈罗德,人要有信念,你要相信那个人能够好起来。如果你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在哈罗德敬畏地看着这个女孩的时候,他有这样的感觉:“她看上去就像是站在一团光中央,好像太阳转了一个方向,连她的发丝皮肤都明亮清晰起来。”因为女性之光的照耀,这样一场有关这个男人的自我与他人的拯救得以发动起来。其次,再成长的路途中,还是一系列女性人物给予他实在的帮助,她们的形象、气质、内涵以及力量,传递给哈罗德的同时也传递给了读者大众。正如前面分析提到的那个没有孩子的女人以及那位来自斯洛伐克的女医生玛蒂娜,女性的亲和、涵养以及细致的救助,没有这些,这个名叫哈罗德的男人的再成长是难以想象的。第三,女性既是男性成长的毁灭性力量—如哈罗德的母亲以及妻子莫琳的所作所为,而当这些女性以某种方式回归母性的时候,她们再次成为男性再成长中不可缺失的支撑性力量。比如作为妻子的莫琳,在第一章中,我们读到她每晚轻轻关上儿子戴维房间的蓝色窗帘,每天打扫房间,每天这些重复性的动作,让我们看到莫琳早已程式化生活在失去戴维的阴影中。如果说哈罗德是一个失败的父亲的话,莫琳也不是一个成功的母亲。她甚至不知道儿子酗酒吸毒,在儿子遭遇溺水事故的时候,哈罗德假装系鞋带以逃避,她除了挥动双手也同样无所作为。所以戴维之死,使得莫琳也陷入了自我毁灭的深渊。但是两个同病相怜的人,却没能相濡以沫。当她得知哈罗德的疯狂行为之后,“莫琳就这样一个人坐着,坐了许久。直到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琥珀色的灯光映入夜空”。她终于明白,“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独”。她和哈罗德必须在一起,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单独获得救赎。莫琳的冷漠开始消融:她在哈罗德打来的电话中告诉他,她已经从客房搬出来,回到主人房睡了;她在自己的花园中种下二十株小小的豆苗;她甚至赶到路上看望哈罗德并鼓励哈罗德完成他的旅程。最后,她帮助哈罗德面对了奎妮的死亡。这些情节设置,使得作者在叙述复杂与扭曲的家庭关系中给予两性以同等重要的地位,并书写了两性携手获救的美好期冀。最近刚刚翻译出版的《一个人的朝圣2:奎妮的情歌》,是蕾秋·乔伊斯的第二部小说,虽然她说,这本既不是前传,也不是续书,而是第一部的一个“伴儿”,但奎妮的故事写出来,或许作者的女性意识会得到更有力的体现。
这部打动千万读者的小说,不仅仅在于小说写下的成长、再成长的困境,而且更在于作家对于困境突围的独具特色的探索。无论这一次成长来得有多么晚,这部小说演绎的是一种对成长执著的信念,是对人性努力的瞭望与守候。无论成长的觉悟来得多晚,对于个体的价值与意义都令人感叹与感动。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作为为数极少的一部触及老年人的再成长以及心灵救赎的小说,其引发的对老年人的身心问题的关注,对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文学也是一个崭新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