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son Lee(线形文字A 研究者)
1、首先,如果限定目前讨论的是联合王国和英联邦的共同君主,那么用“没有实权”来形容君主是不正确的。君主对于政治和政局的影响并不是“左右政治”或者“不左右政治”这样的关系,君主是“超越政治”的地位。
2、从政治和国家制度上来看,我们虽然说英国是典范的君主立宪制国家,但英国本身并没有一部叫作“宪法”的立国大典,英国的宪法是由许多套成文法、王室制诰、惯例等组成,而君主以及王室的地位是几个世纪以来各方妥协的结果,是动态的。经由民主程序选出的执政党所组建的政府(Administration),仍然是称呼为“某君主的政府”,即使获得大选胜利的执政党,也不能主动要求君主授予组建政府的权力和首相的政治地位,而只能由君主任命。即英国与美国不同的是,获得大选的政党和党魁,并不是“自动”便成为了执政党和首相,而是要在获胜后通过面圣觐见的方式(称为“吻手仪式”),在这样的场合,由君主主动提出任命。
理论上君主可以拒绝任命民主选举的结果,因为“必须任命选举获最多席位党派的党魁为首相”并不是一项真正的宪法条文,而是一项“宪政惯例”,君主为了避免宪法危机所以必须接受民选结果。被任命后的首相,有义务每周向君主本人报告政府工作和国家运转,听取意见。
3、英国的法律需要经由英国君主签署,才能成为通行的法律。
4、王室是否交税在本质上并不是经济问题,而是国家制度的伦理问题。税收在本质上是国民和领主对国王的义务,以支持国王对海外征服和国家运转的开销。因此君主对自己本身又怎么会有“收入了 10 块钱且其中一块钱是自己的收入”这种义务呢?
标志着现代君主立宪制度成立的英国大宪章的签订,本质上就是一份收税义务的契约,是君主与臣民关于如何纳税的契约。臣民负担自己对君主的义务,但君主不得随意(即不得在没有征得议会——也即纳税人代表同意的情况下)增加这项义务的内容。
5. 英国王室并不是在“领取”议会拨给的费用。与许多人认知相反的是,英国王室的大量私人产业与祖荫资产,除了一部分由王室经济团队负责并且收益直接由王室私人使用外,另外有许多产业是由历代王室拨给议会,其中的收益的一部分作为王室收入由议会的名义负责王室的开销,而收益中 80% 至 90% 的收入是归入国库,供给政府。如果英国停止君主制度,议会势必要退还君主的私产,那么实际上退位的英国君主的收入会大幅提高,但政府的收入则会相应降低。
以上是在政治和国家制度层面君主制的一些现状。至于普通国民对王室的态度,在最近的各种调查中,广义支持王室存续的国民仍然是主流。实际上,即便需要由君主制演变为其他的制度,这也是非常不容易做到的,因为君主制并不是君主本人一人的职位,而是一整套基于君主的存在而存在的英国许多方面的体系,例如:
1、荣典体系
迄今的联合王国与英联邦的荣典,都是基于臣民与君主的法律关系。被国家褒扬的国民所获得的皆是君主的下属军事性质的贵族勋章,例如英国最高级别的五级荣典:“大十字骑士/女骑士”(Knight/Dame Grand Cross)、“骑士司令/女骑士司令”(Knight/Dame Commander)、“司令”(Commander)、“官佐”(Officer)、“员佐”(Member),假设君主本身不存在了,这整套国家荣典体系都要进行大范围的更改。
2. 政府与国民的法律关系
英国政府首先是作为“某君主陛下的政府”而存在,诸位大臣的官方头衔也是“某君主的某任所大臣”,军队也是效忠君主本人。这样的伦理关系曾经发生过一些有趣的悖论现象,即君主本人向自己宣战的局面。例如巴基斯坦与印度的战争,由于两方的国家元首都是英国君主,且军队的存在都是基于效忠这位君主,两方宣战也是基于守护君主而向对方开战,因此造成了君主本人自己向自己宣战的局面。这是在近代史上发生过不止一次的情况。
如果改动了君主制,军队体系和政府的体系在很多深层次的方面都需要改动,这本身也是极其劳民伤财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国民们不会愿意承担这样的变动。
3. 宪法体系中的许多仍然生效的历代圣旨的法律地位
英国的宪制性法律和文件中,包含了许多君主本人的制诰圣旨。如果不使用君主制,那么在法律体系中便不可能继续沿用由君主签发的法律文件和指导文件,这产生的法律真空该如何填补?以哪些名义来填补?
英国的一般国民对于国家的传统和渊源是有比较清晰的认知的。许多政商名流和国家公务员,都相当珍视能够获得君主褒扬授爵的机会,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个 Sir 真可说是许多英国人的追求了。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在这种整个国家伦理相当大的部分都是基于君主制的社会中,普通国民对于君主制的认可度自然不会低。
这也是为什么君主和王室成员必须要端正自己的一切言行,并且在议会政治中严守中立,维持自己“超越一切政治”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