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腐’后继”的房产官员

2015-09-10 07:22刘希平
决策探索 2015年17期
关键词:株洲市株洲资质

刘希平

8月10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市民黄鹏来到一家房产项目售楼部选购房产,在仔细查看了房产项目是否“五证”齐全后,黄鹏还特意查询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

“资质高的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房产,质量会好些,我们更加放心。”黄鹏说,对于房地产公司的开发资质,购房者一般都会十分关注。

对购房者来说,房地产公司的资质就是一块信誉招牌;而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开发资质则犹如一条“生命线”。株洲市房产局开发办原主任邱伯军就深谙此“道”,虽然自己只是株洲市房产局的一名副处级官员,但他却将手中“资质初审”的权力发挥得淋漓尽致。

2015年3月31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邱伯军受贿案下达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此前,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邱伯军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没收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53万元,港币14.5万元及其他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记者在石峰区人民检察院采访中了解到,邱伯军并不是株洲市房产局落马的第一个官员,此前,株洲房地产管理系统还另有4名房产干部因涉嫌受贿先后被查处。

是什么原因让邱伯军在本单位干部腐败案发后,仍不反思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利用职权捞取钱财?株洲房产官员“前‘腐’后继”的背后又暴露出房地产管理领域的哪些问题?

摊派“著作”

“城市的衣襟,在我心中的意象,应该是千姿百态,各具风采和韵致的,那就是城市的天际线……”

这些充满文化情怀的卷首语,摘自一本名为《拽住城市的衣襟》的书籍,而该书的作者则是株洲市房产局开发办原主任邱伯军。在书中,邱伯军将城市建设的一些感悟以及各国城市建设的特点作了介绍,并以一个读书人的角度,为地产品质、城市品位不断摇旗呐喊。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某官员曾在阅读邱伯军这本《拽住城市的衣襟》时,评价道:“伯军的知识面很广,文章的信息量很大,观点和思想很有见地,文字清新而质朴,文风清丽,思绪俊朗而敏锐,很枯燥的事情也能写出耐人寻味……读他的文章感觉愉悦、舒心。”

除了著书立说,邱伯军还经常在媒体发表文章,畅谈自己对城市建设的看法。

据湖南媒体披露,2005年,株洲房地产市场快速升温,主流产品单价3年翻了一番,楼盘品质却停滞不前。当年6月3日,该市房产局房地产开发办在《株洲日报》显要位置刊发了《棒喝株洲地产)》一文,以此掀起了一场主题鲜明的“株洲人居批判”运动。发起者正是时任市房地产开发办主任的邱伯军。

“一个小小的工业新城,3年间房地产开发企业由百余家增至200多家,这中间掌声太多,批判太少。”邱伯军认为,“批判的目的不是为了搞垮行业,而是为了建立一种‘修补型’的地产文化,以好品质来弥补工业城市环境差的先天不足。”

“株洲人居批判”成了株洲地产文化思想的启蒙运动,在持续近一年的“棒喝”下,十几个楼盘为提升品质对开发重新定位,个别的甚至将已动工的楼盘推倒重建。

然而,就是这位人尽皆知的房产“能人”,却被人举报利用职权摊派自己的“著作”。

株洲市某房产开发商负责人透露,邱伯军向株洲摊派的“著作”便是那本《拽住城市的衣襟》。

2013年12月,株洲市纪委通报称,邱伯军利用审核房地产企业资质年检的职务便利,向全市房地产企业摊派推销由其本人所著的书籍《拽住城市的衣襟》,每本定价128元,从中牟利15万元。

资质“放水”

知情人士透露,除利用职权摊派自己的“著作”外,给房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放水”,则是邱伯军捞取钱财的主要手段。

2005年3月,株洲市凯旋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获取茶陵县一房地产开发项目,欲将其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升级为二级资质。2005年3月1日,株洲凯旋公司负责人陈某找到邱伯军,向邱伯军介绍了凯旋公司及其办理二级资质的情况,请求邱伯军帮忙。因凯旋公司在业绩、专业管理人员等方面不符合二级资质条件,邱伯军称难以办理。

为让邱伯军帮助其办理二级资质,陈某决定送钱给邱伯军。当天,陈某到中国农业银行株洲市车站支行用邱伯军的身份证开了一个存折,存入人民币20万元,并在株洲长江广场的华天大酒店将20万元存折送给了邱伯军。邱伯军承诺尽力帮忙并分两笔将20万元人民币取出。同时,邱伯军找相关部门负责人商量凯旋公司办理二级资质事宜,因凯旋公司不符合办理二级资质的条件,相关部门不同意办理。因未能办理二级资质,邱伯军欲将20万元退给陈某。陈某称以后仍需要邱伯军关照,不同意退还。邱伯军即将20万元用于私人消费、投资。

2011年,株洲好棒美公司核定三级资质,因该公司在开发业绩、专业管理人员方面达不到规定条件,伍某遂通过汇宇公司负责人刘甲请邱伯军给予关照。在邱伯军的关照下,好棒美公司通过虚报开发业绩、借用其他公司专业管理人员证书的方式通过了初审,并最终核定了三级资质。为感谢邱伯军,伍某通过刘甲在邱伯军的办公室送给邱伯军两万元人民币。

2013年4月,湖南泉盛置业有限公司向株洲市房产开发办申请办理核定二级资质,因二级资质要求近3年累计完成竣工面积15万平方米,而泉盛公司累计完成的面积只有13万多平方米,株洲市房产开发办提出该公司不符合办理二级资质的条件。泉盛公司负责人胡某请邱伯军帮忙,提出将胡某名下另一公司开发的富华商业广场计入此次泉盛公司办理二级资质的业绩。邱伯军同意在资质初审中给予关照,同时会请有关领导关照泉盛公司办理二级资质,并要胡某提交了合并计算业绩的说明。泉盛公司的二级开发资质办好后,胡某提出要感谢邱伯军,邱伯军称去欧洲考察,胡某便在邱伯军的办公室将8000欧元送给了邱伯军。

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透露,在邱伯军24笔受贿款中,有10笔是房产开发企业送的,目的是感谢邱伯军在企业资质升级或审核时提供了大力的“帮助”。

“通过邱伯军的向上协调向下指示,而顺利通过初审和审批,使原本不具备开发资质的企业获得升级,从而具有了获得开发相应级别的项目的资格。”这位办案检察官说。

监管漏洞

一个权力并不大的房产开发办主任,缘何能在企业资质审核上“呼风唤雨”?

据了解,株洲市房产局开发办本来仅是个开发资质的初审机构,属于房产局的一个部门,而且开发资质审批还要通过湖南省建设厅的核实、认可。按照《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对二级以下资质只有初审权,据此株洲市房产管理局根据办理业务的不同确定了不同的初审程序。

如对于资质申报的审查工作确定的审查程序:开发办工作人员初审,分管局领导复审,局长作决定。但是从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情况来看,这套监督程序在具体操作时成为了形式上的程序。

某行贿人在接受检察机关询问过程中说:“开发办的工作人员讲我们公司近3年没有开发业绩,不符合办理资质延续的条件,他们不能帮我们上报,除非邱主任同意。”而事实也证明,这位行贿人找到邱伯军后,通过邱伯军出谋划策完善了一些资料,顺利通过了资质延续的审批。

单位的监管漏洞,也为邱伯军的贪腐之路提供了便利条件。

知情人士透露,开发办的主要职责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资质管理和项目管理。可邱伯军自2001年上任开发办主任这一权力岗位,至2013年案发时长达12年之久。

“如此重要的岗位长期不轮岗,为涉案人员提供了违法空间和犯罪土壤。”这位知情人士说。

此外,株洲市房产局原来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不到位,也让邱伯军无法回头。邱伯军从2005年第一次到境外赌博至案发后,从原来的一年几次发展到一月两三次,且时间跨度有9年之久,出入境外达50多次。但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其所在的组织却没有深思这背后存在的可怕问题,没有对其进行及时的阻止和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得其在“受贿一赌博一再受贿”的路上越走越远。

前“腐”后继

2010年,株洲市房产局曝出腐败窝案,株洲市房产局产权处处长尹春燕和副处长刘鸿刚双双落马。经法院查明,尹春燕受贿及非法所得共计89.1万元、西子花园的住房一套;刘鸿刚受贿所得44.7万元,另外两次退缴非法所得共计30余万元。之后,法院判处尹春燕有期徒刑8年。2014年1月24日,因为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长沙市中级法院裁定尹春燕减刑1年;刘鸿刚因有立功表现,法院二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对于同事尹春燕的落马,邱伯军归纳认为“尹为人太过高调,得罪过人,被人举报也是必然的”。

尹春燕、刘鸿刚等人的案发,并没有警醒邱伯军。邱伯军反而在2011年至2013年收受贿赂的脚步越来越密集。

检察机关统计分析发现,邱伯军2005年至2013年9年时间受贿47次,其中认定为犯罪行为的24次,金额近达70万元;2011年至2013年3年间收受贿赂的次数达33次,其中认定为犯罪行为的19次,金额达32万多元。

案发后,邱伯军反思认为,他曾侥幸地认为自己有功劳也有苦劳,吃点拿点是正常的,而行受贿是一对一的行为,只要行受贿双方不说出去就没人知道。

房产管理系统曝出腐败窝案,并不独在株洲。近年来,中国的房地产行业飞速发展,一些涉及房地产官员腐败窝案的新闻也是屡见报端。从前期的审批到后期的房产建设,房地产领域几乎每个环节都存在着权力寻租的机会,腐败自然就会发生。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面对房地产管理干部不断出现的“前‘腐’后继”现象,必须建立从审批到建设,再到事后验收的房地产全流程监督,最大程度地压缩其中的权力寻租和自由裁量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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