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原局长王德善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盐业腐败可谓是专营制度的沉珂。2008年,广东省盐业腐败系列案中,涉及72人,其中盐业系统内部涉案人员37人,全案移交检察机关处理12人。广东省盐务局原局长、广盐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沈志强位列其中。再如2014年宝鸡盐业系统窝案中,陕西省宝鸡市盐务局局长、经理牛新成、副局长、副经理路战军、副局长、总会计师张新良全部涉案并获刑。
盐业腐败屡查不止,和我国的盐业专营制度脱不了干系。目前,我国盐业企业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食盐专营企业,从事食盐批发业务,通常挂盐务管理局牌子,实行政企合一;另一类是制盐企业,体制形式多样,大多为国有企业,隶属各地方政府部门。而我国现行的盐业专营制度实际上是在各地区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由政企合一的盐务局以及盐业公司组织实行的。财政部财科所教授许安拓曾估算我国食盐每吨出厂价约为400~500元左右,经过三级盐业公司转手以后,最终以每吨1600元左右的价格到零售点,卖到消费者手中每吨就到了2000多元左右,绝大多数利润都集中在各地盐业公司垄断的销售环节。而盐务局和盐业公司都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这种政企不分、高度垄断的盐业专营体制,也就成了寻租的天堂。
目前,我国许多省份的各级盐业管理部门基本上隶属于当地政府,省盐业公司对下面的盐务部门只有业务往来和政策指导关系,而没有具体的控制权。这种体制在专营条件下必将造成恶性循环的后果,比如人员膨胀,即各级盐业公司都忙于扩编养人,甚至不惜贩卖私盐牟利为新增人员开工资。比如广东清远盐业被曝光45人的单位竟有20余名领导,其中3对夫妻、1双姊妹、表姐弟、小舅子、老乡,各种关系错综复杂。
为了保障巨额垄断利润,许多地方还通过立法制定了盐业管理条例,使垄断经营合法化,捍卫既得利益链。于是出现了陕西户县餐馆西安买盐被罚,理由竟是跨区域用盐的新闻。而盐业公司通过食盐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年度计划的编制、计划指标的控制来掌握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命脉。诸如在食盐计划执行过程中经过的层层环节,向制盐企业索要回扣,通过设置诸如运费补贴、仓储补贴、回笼货款奖励、调销奖等名目,甚至让制盐企业出资组织出国旅游、会议旅游等形式,谋取部门或个人利益。而且,有些盐业公司对回扣不开发票,只开收据,并让生产企业承担回扣的税收。更有甚者,盐业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员与“私盐”企业或个人里应外合,共同舞弊,谋取暴利。
盐业专营由来已久,这种做法始于春秋管仲当政的齐国,但到秦朝和西汉初年,盐业专卖实际上是废除了。后来,汉武帝采用大盐商东郭威阳的意见,从元狩四年(公元前118年)起在全国实行盐业官卖制度。在产盐的28郡和36县设置盐官,成品盐由政府定价收购、设官贩运,实行专卖,官盐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代,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补充国力。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我国征税途径增多,盐税在国家税收中的比重逐年下降,盐税已远非古代时支撑国力的重要税种。据统计,如果按照每吨25元的最高盐税征收额度计算,2013年盐税收入还不到国家税收的万分之二。所以,盐业专营制度早无必要,其对民众造成的税收痛感和生活负担却与日俱增。2014年12月底,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召开,抓好盐业体制改革被列为2015年工信部体改重点,计划在2016年启动全面放开食盐专营。而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也已通过第七套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在各部委完成意见征求。方案的核心为2016年起废止食盐专营制度,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2017年起盐业全面按照新的方案实行。这一改革可谓恰逢其时,但目前这一方案全文并未公布,如何将盐业经营和盐业管理分开,如何清理各类地方对盐业经营的限制性法规规章,如何防止现有国有盐企利用垄断性地位维持行业垄断系列难题仍未得到清晰解答。垄断是寻租的天然沃土,假如破除盐业垄断,放开价格的盐业仍会不断产生腐败,只有通过市场竞争从根本上消除垄断利润,将盐业管理回归到维护市场规则的本职上,才能真正遏制寻租腐败。(文丨介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