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雪
陈 雪
1970年生于台湾台中,1993年中央大学中文系毕业。1995年出版第一本小说《恶女书》,著有短篇小说集《蝴蝶》、《鬼手》、《她睡着时他最爱她》;长篇小说《恶魔的女儿》、《爱情酒店》、《桥上的孩子》、《陈春天》等多部。《蝴蝶的记号》由香港导演麦婉欣改编拍摄成电影《蝴蝶》,长篇小说《桥上的孩子》获得2004年中国时报开卷十大好书奖。长篇小说《附魔者》入围2009年台湾文学奖长篇小说金典奖,入围2010年台北国际书展大奖小说类年度之书,并入围第34届金鼎奖。
插画/苏向宁
“一定是缺少某个重要的关键人物。”这个念头将他惊醒,墨绿色不透光双面窗帘与窗框间的缝隙透入光线,像是手电筒射入的光束,不辨晨昏的他,渴了喝,饿了吃,困了睡,日子过得没有分别,这几日決心规律生活,即使必须吃安眠药上床也在所不惜,昨日还特别进城买了闹钟。
那是他许久以来第一次离开小镇搭捷运进城,主要是到医院精神科拿药,之后在商场美食街吃饭,电器城里徘徊好久,选定了一个两侧有小木槌敲打、造型古朴的古董式闹钟,他不敢相信那两根小槌敲打铁制钟身的声音竟没能把他叫醒?想来是安眠药的剂量算错了,抑或睡前也不该喝那杯威士忌。
闹钟指向下午两点钟。算了,又不用上班,调整什么睡眠。
缺少了什么?
打城里回来,他梦见过去高楼里的办公生涯。捷运站座椅上握着小镜子化妆的OL,商店街里学生裙与白短袜的高中少女,小吃店里独自叫四盘小菜的老妪,那么多人脸如画,各种女人的脸,灿烂的青春的成熟的凋萎的,他很久没有女人了,刚到这小镇来时,交往多年的女友还会来探望他,距离一拉开,他们之间的不合适就显出了,女友想要结婚,他的未来还是一片茫然,后来她终于不愿等待便嫁给了愿意娶她的人。
最初时节他想要描写一个小镇,作为长篇小说的场景,他将场景设定在1995年他大学时期这个滨海小镇。
小说动笔时,他三十五岁,出版过两本小说,得过两个文学奖,曾经受到瞩目,一切都在昂扬的路上,仿佛什么都可以抛去。他决定孤注一掷,辞去城市报社记者工作,带着一笔存款,住进了年轻时曾住过的砖造平房。
以写作者身份回到小镇,人物皆非,码头边搭起了商店街,游客一波波涌进来,只有眺望昔日的山与海,才能感受到他需要的那种已经消逝的静谧。平房已经破旧不堪,房东也已老入了轮椅,起初他日日到镇上走逛,看见什么都有灵感,他追逐着梦中残影,比对着现在,创造今昔对比,飞快书写时光,编物造人。
五年来,他已为小说里的小镇创造了二十个人物,十六个篇章,中间散落三十二个梦境,拼贴六十五则新闻,抄写历史资料与维基百科一百零六条信息。尽管那更接近一些人物速写,街景写生,像散落一堆零件还没拼装完成的机器人。他还缺乏点什么,如魔术师挥手指点那刻,瞬间使一切成真,使机器人拥有灵魂,尚未,还没,他急切找寻。
他日日凝视重读,凌乱的小说草稿,就像捷运旁边广场为人画像的街头艺人,人物笑貌都像照片那么逼真,但却一点真实感也没有。
随着年岁过去,他滞留在屋内的时间增加,除非必要饮食采买,他不再与人交谈,没有认识新的对象,甚至连日常吃喝都在固定的小吃店,日久就成了这样,影子似的淡薄。最初要把小镇每条街都走完,要认识街上老人、商家,要拍照、做田野、建立口述历史的野心,都以埋首在书桌阅读资料取代,后来,他甚至连图书馆也不再去了,只靠着手上旧有简报书籍,以及网络搜寻补充知识。
实际上,他已经没有什么想探勘、想查访、想深究的了,他笔下的世界,落败的小镇本该是继续荒凉,却背反着他的书写一径地热闹翻腾,他不知还能做些什么。偶而,除了无力感,还会有一种灼心的焦急,化身为夜里造访的春梦,化身成前女友,某女星,或任一不知名女子来侵扰,除了晨间的遗精,他的生活结结实实变成了一场虚幻,是的,结实的虚幻,如他笔下的小镇。
那日他走逛一次镇外新城,如梦境里回返真实,他从捷运里走出,从鱼贯人潮下班男女里挣脱,捷运里潮涌的人体气味使他心里一震,他惊觉自己必须从这足以使人溺毙的沉滞中醒来。他得做些什么。
他站在月台,从高远处下望,等了一班又一班列车进站离站,这时间里把他描摹过的小镇又看了一次,离开捷运站步行回住处的路上,他决定让小说往相反的方向走。
他要创生一个从城市里逃向小镇的女人,这个女人每日搭着从小镇通往城市的捷运上下班,漫长的车程里,没有任何人与她交谈。他要用这个女人将二十个破碎的人物连接起来。
这日下午他一醒转,胡乱洗了脸,灌下冰箱里隔夜的黑咖啡,拉开窗帘,抽两根烟,像过去那样,躺在他惯常思考的长沙发上,幻想孵育着这个小说里的女人,他才刚描绘出她的长相,不能丑,也不该太美,身体是丰满的,但脸孔有魅力却不到达美丽,男人们喜爱她的肉体,但不到痴狂的地步,他想象她年约二十八,顶多三十五,超过这年龄对人生就太绝望了,她应当悲伤,但不可太过绝望。她未婚,至少谈过三次恋爱,但不可超过十次,那会导致麻木。
她养猫一只,两只也可以,猫适合孤独的女人,猫若超过三只,恐怕生活会是灾难。养狗太疗愈了。如果一猫一狗,就会变成喜剧。
为了描写方便,屋子就像他现在住的一房一厅,小厨房有料理台,微波炉烤箱热水瓶一应俱全,独身女人应该再添一只大同电饭锅,橘红色款,咖啡机他暂时拿捏不清该是虹吸式还是美式咖啡机,讲究点的可以使用意式咖啡,或干脆就一只铜壶对着滤杯冲泡?杯子或咖啡豆的细节描写等人物出来再进行。
女人神色沧桑,既烟且酒,内心荒败,却仍有少女的纯挚,她难以拒绝陌生人的善意,却又对亲近的人提防,对爱情憧憬,但每一段关系都失败,年过三十,连失败的爱情关系都很难开始,碰上的男人不是已婚就是有了未婚妻。
父母健在,兄姊弟妹都有,人生里最大的悲剧只有爱情,这是她绝望的另一理由。
插画/苏向宁
工作方面,大约是五六年待在同一公司做到手下有一两个人左右的基层小主管,为了描写方便,他让她从事自己比较熟悉的出版业或媒体。宽松一点的话,广告公司也可,这些他毕竟都涉猎,也想过给她开个咖啡馆,但那恐怕太忙,接触人的机会也太多,悲伤孤独的时间就不够多了。
他继续孵育着女人的前半生,花去一整天时间,他依然感到活力充沛。深夜两点钟,他刚洗完澡,小说篇名刚写下:“造梦者”,还是换个”人”字?他最不擅长命名,没关系,先打出来等小说写完书名一定会准确浮现上来。
门铃响了。
不可能是找他的,他任着门铃继续响了一声又一声,终于因为好奇心将门拉开一缝隙,一个赤条条的女人在门缝里,“请帮帮忙”,女人声音混浊黏稠,像是喝醉了,他急忙关上门,“不好意思,我把自己反锁在外面了”,女人继续敲打房门,“整栋大楼都没人开门,请帮帮忙。”她恳切地喊,他们隔着门板对话。“我可以帮你叫锁匠。”他说,不是因为胆小,而是,这个女人,与他今日构思出的角色太神似了,他全身发毛,“可是我没穿衣服。”她说,夏娃诞生时也是光着身子,他想,糟糕,该不会,他真的创生出了一个女人。
终究他还是个心软的人,五分钟之后,他打开了门。
那是个活生生的,真实的女人,宣称自己住在他对门,她说酒醉的夜晚只记得最后一杯马汀尼,恢复神智时,发现自己光着身子在走道上,大门反锁。
他让她进屋,泡了热茶,借她衣服穿,帮女人叫了锁匠,等待锁匠到达三十分钟,女人还在拼凑她导致她今晚的灾难,“会不会遇上歹徒?”“有没有可能我其实带了男人回家?”她对他说,一点也不忌惮他们并不相熟。“或者我去洗澡,然后把大门当成卧房门,所以开门就把自己反锁?那为何我不围条浴巾?”女人的推理颇有可能。
自言自语的女人,小麦色皮肤,单眼皮,高鼻梁,丰满嘴唇,果然是这样的长相,散发一种醚媚的性魅力,但又叫人清醒地想保持距离。最初见到的她,肉欲的身体,轮廓是疲惫与疏于照顾的线条。
“最有可能是洗澡,但一切进屋了就知道。”他淡淡说。
锁匠开了门,他陪她进屋,女人说在楼梯间见过他,“感觉不是坏人所以敢找你”,他对她没有印象,他搬到此处才第三个月,他久居的红砖屋房东去世,继任的屋主以整修为由要他搬家,他存款渐薄,处境窘迫,唯一与他保持联系的老同事说手上有个闲置的套房,可让他便宜租用。离市区近些了,以为换了住处对写作有益,但来到这新大楼却更无力了。
女人的房子比他居住的大上许多,是两间大套房打通成公寓,客厅地毯上有呕吐物,但是一块花色与质地看来就昂贵的地毯。像装潢杂志会报道的那种波希米亚小资女孩的屋子,每一处都有异国风味收藏品。
皮包信用卡都在,屋里没有遗失任何物品,沾有呕吐物的衣裤客厅就扔下了,浴室里大小毛巾还在架上。看不出有带男人回家的痕迹。
女人招呼他坐,不知是为了感谢,还是想找个谈话的对象。女人泡了茶醒酒,继續自问自答,他很窘,她很累,这一夜发生的太像梦境,女人侦探般继续推敲着自己何以至此,随着推理又说了半年前被男友劈腿的故事,女人没哭,但话语里的悲伤令他心堵,他只好等女人把故事说完才告辞,第二天女人把干洗过的衣服拿来还他,附上了一张卡片,“谢谢你,陌生人。”字迹秀美。
那个假日午后,女人来敲门,给他送来自己烘焙的蛋糕,外形不佳,口味尚可,再隔周,女人送来自己做的海鲜炖饭,他正饿着,吃了也香。他们只是邻居关系,他可能散发某种烂好人的形象,也或许女人需要一个壮汉。女人请他帮忙安装窗帘杆,也修过堵塞的水管,又一次女人来敲门,说要到上海出差,可否麻烦他帮忙喂猫浇花,不知因为软弱抑或好奇,女人的要求或给予他都接受。五天四夜里,他每日早晚,开门进屋,喂猫、换水、清猫砂,阳台上大小十多盆植物,浇水、除草、捡拾落叶,他做得顺手,简直同回家一样。他小偷似的溜进女人的卧房,真凌乱,他得忍耐才能不把地上的衣物捡起来,但他还是把厕所垃圾给倒了,不可思议的是,女人把保险套就放在床头,他许久没使用这东西了,拿起来手上掂量,他想起第一夜女人的裸体,想起女人说,与男友分离,使她只能与酒吧里的陌生人上床。他抚弄着未拆封的保险套,看着凌乱床铺上女人乱扔的丝质睡衣,他在卧房里转悠,以为自己会像青春期那么兴奋地对着亵衣打手枪,但他甚至没硬,就走出了卧房。
最后一天下午,他到镇上钥匙行把她备用钥匙拷贝了一份,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握着那把钥匙,感觉所有一切顺理成章,毫无罪恶感。
他要开始写她了。
光是这个念头,突然使他整部小说都灵动起来,这不属于他的人生,为他笔下的小镇吹了一口气,街道上行人走动,故事里每个人都有了位置。
他想过可以有更方便的做法,就是跟她谈场恋爱,那么,她就会心甘情愿将自己过往人生故事全数倾吐,他可以正大光明进出她的屋子,他可以翻阅检视读取她的身体、心情、生活,她的梦境,但他做不到,他敢于在她屋里翻箱倒柜,却羞于对她提出约会,更根本的问题在于,他不爱她,连假装也没办法,况且她看来也没有爱上他。
日复一日,他望着屏幕敲打键盘创造她,抽象想象变成文字描述,偶而出现在眼前的她变得像是另一个人了,他已习惯透过想象来观察理解她,他在小说里描写她每日搭末班捷运回家,周五晚上跟朋友去喝酒,每周一到两次,会有不同的男人来过夜,他描述她散漫的脱衣、仪式般的泡澡、像拥抱爱人那样抱猫、呕心沥血似的酒后呕吐,床铺上与酒吧及网络上钓来的陌生人兴致昂然或兴趣缺缺的性交,他用想象力跟踪她到上班地点,跟踪她去跟朋友聚会,跟踪她在夜店流连,他进入她内心的密林,最不为人知的领域,他书写她的欢愉、悲伤、愤怒、伤感、无力、孤独。
对于这个幻生而出的女人,最扫兴的就是她的声音,被烟酒喊叫破坏过度的沙哑,且习惯粗鄙言词,虽然由此也可以显现他的写实功力不足,过着这样生活的女人,怎还可能拥有一副娇嫩嗓音,但他纵容自己在小说里写下,“即使被烟酒磨损,她的声音仍带有令人心颤的甜美”。
谎言。
他抚摸着屏幕,企图感觉就在对门的她,想象她抚摸着猫,感觉指尖有电流通过,她突然转身,仿佛感受到他无所不在的的目光,她焦躁地起身,到浴室把热水放满,她来回踱步,她焦躁抽烟。他飞快记下她的内心流转,这个女人不知道自己在小说第六章,将要与他小说里的某一个男主角相识,孤独的她,将要再经历一次失败的恋爱。
小说进行到第三个月,他收下女人两个蛋糕,三道菜肴,在走道与门廊间寒暄至少十一次,女人多次邀他喝茶喝咖啡,他始终没进屋,她的备用钥匙一次也没用上,那只用于打开他的想象。
有一阵子女人没来按门铃了,他写得正顺手,第六章收尾,小说里的女人正在经历摧肝裂肺的失恋,走到海边,海浪扑地翻卷上岸,几乎要将她卷走。
下午时间精神正佳,他因为写作顺利生活完全变得稳定,突然门铃响了,“还会有谁?”他猛然想起又是一周周末,又到了她送食物来的时光,“别过来!”他心中大吼。
他把头埋进双手里,闭耳不听响亮的门铃声,他假装不在家,他不可能在要让女人面临跳海冲动时打开门接收她送来的蛋糕。
不可以。
他赫然想起自己也不可能于完成小说之后继续住在这个屋子,他要如何继续与女人当邻居又能出版这本书呢,然则这世上除了此处他无处可去,正如她,除了这个公寓,也无处容身,但她不该、也不能在这小说之外的地方继续与他联系。
门铃继续响动,如第一晚她的降临,那种固执的揿摁,非常熟悉。
他终于打开门,门外活生生的她,画着淡妆,衣着清丽,神情温柔,但对他而言,这女人陌生恐怖犹如鬼魅,两周不见,小说里她已经行走得好远,有了无数的事情发生,现实里的她,似乎也变了,是转向他所不理解的方向。
他们在门口谈话,他没有邀她进屋,女人娇羞地说:“我交男朋友了,他说也想认识你,谢谢你的照顾,我们正在吃火锅,要不要过来一起?”
他痛苦地闭上了眼睛,想着自己必须在一秒之间响应,他想把脑海里这个画面抹去,或者更干脆的办法,忽视她,眼前这一切本就是她的人生,但即使真实的遭遇亦无法改变他的写作,更何况,他不相信她这么快可以得到幸福。
不可能。
他还记得那夜她如初生的女子赤裸裸出现,酒醉的、狼狈的、孤独的、无可救药的她,完全符合他需要的角色。
他说:“我回房换个衣服 。”女人微笑点头转身回屋。
他想,应该立刻开始打包,火速离开这个屋子。他继而又想,其实也都无妨,根本可以大方地过去吃饭,然后回房把她写死。
他脱下衣物,换上跟原先没有太大不同的干净衣裤,走到女人门口举起手准备敲门,他听见屋内隐约的欢声笑语,隐约地,像从遥远的山间民家飘向海边的炊烟,小屋门口有人对远方的他打着旗语,“一切的秘密都在其中”,海浪卷向他,他猛地想起或许慢慢将自己淹死的人是他自己。
唉。
他想起他曾经描绘那个必将走向荒败的小镇,想起镇上的人物命运的交缠,想起自己方才说话时喉咙的哑涩干痛,这是太久没有说话导致,他放下举起的手,返身回到自己的住处,他安心坐定桌前,小说还等着他,一点也不会因为女人的恋爱而逃走。他可以回到最初那一天,女人从生活与小说降生之前,把她的故事从小说里取消。
或繼续由自己编派下去。
他发出干干的笑声,很安心理解且终于接受,事情得从头来过了,可能再一个五年,十年,也或许就是下个月,他会在计算机前静坐到油尽灯枯,直到他这荒寂无谓的生命烧尽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