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越
苏联时代,伏特加不仅仅是一种酒精饮品,更是政治斗争工具,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必不可少的国家资源和与资本主义斗争的工具。1930年9月1日,斯大林在给莫洛托夫的信中就曾明确指示:“我认为需要尽可能地增加伏特加酒的产量,以使我国的国防得到真正和认真的保证,为生产伏特加酒储存相当数量的原料并将其正式列入1930-1931年度国家预算。”
话说1969年,苏联负责海外营销伏特加酒的全苏果品进口公司,注册了3个伏特加酒的国际商标,即“莫斯科伏特加”、“首都伏特加”和“俄罗斯伏特加”,并且向全世界出口这3个品牌。1977年秋季,正是勃列日涅夫当政时代,美国突然质疑苏联伏特加酒的品牌合法性,提出苏联并非最先开始酿造伏特加的国家,并对国际市场上销售的苏联一系列伏特加产品提出产权异议。美国认为苏联生产伏特加酒的时间是1923年8月,即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解除禁止酿造伏特加酒的法令之后,而美国生产伏特加酒的时间却是在1918-1921年间。俄国革命期间,包括伏特加酒生产商在内的俄国侨民纷纷逃亡西方并在美国办厂造酒。从时间上看,美国早于苏联生产伏特加,所以山姆大叔认为伏特加产权应归美国。
苏联当然不服,因为自19世纪以来,世人从未怀疑伏特加酒是俄罗斯的发明,所以那时苏联一方面从政治上积极回应美国的质疑,抨击美国此举是企图剥夺苏联出口伏特加酒的国际资格,迫使苏联停止使用伏特加酒的品牌和在全球广告推广,达到损害苏联商业利益和贬损苏联国家形象的目的;另一方面,苏联政府责令著名烹饪、酒类历史专家波赫列博金,撰写了一本专著《伏特加史话》,试图以此证明伏特加是俄国发明的,反击美国的挑战。
遗憾的是,波赫列博金的《伏特加史话》出版后,被很多专家和学者认为是一部拙劣著作,没能向世界证明伏特加原产地是俄罗斯。苏联当局不甘心,于是派遣一些专家在苏联国家档案馆、资料馆和图书馆,翻箱倒柜地寻找证据,最终一无所获——苏俄有关发明和酿造伏特加酒的文件,官方竟然没有留下一页纸!
于是专家们又发函到苏联科学院历史所和苏联食品生产部中央酒精饮品管理局请求帮助,孰料这些官僚机构竟然把波赫列博金《伏特加史话》的一些段落直接抄录下来,附在回信中敷衍了事,搞得专家们哭笑不得。
就在美苏伏特加酒之争闹得不可开交之时,波兰政府跑出来插了一杠子。波兰政府公开宣称,早在波兰王国(创建于1025年)时期,波兰人就发明了伏特加酒,这个时间远远早于俄国生产伏特加的时间。波兰政府还批评苏联国企抢注了大量伏特加商标,并将产品推向市场,使波兰伏特加酒的生产和销售行业蒙受巨大损失。波兰要求苏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1991年苏联解体之后,俄美波三国的伏特加之争尚未休止,白俄罗斯又加入了混战。白俄罗斯声称,他们的祖先才是真正的伏特加酒发明者,理由是,白俄罗斯12世纪属于立陶宛大公国,而那时已有明确的文字记载,说明伏特加是酒精饮品,而这恰是历史上最早将伏特加称之为酒的记载。
俄罗斯学者波赫列博金承认,15世纪的俄语里尚没有“伏特加”这个词。1533年,俄罗斯诺夫哥罗德编年史中首次出现“伏特加”一词,意思是一种治疗头痛的药水。19世纪下半叶,俄罗斯广大地区开始使用“伏特加”一词,但词意仅仅局限于“水”的意思,与酒精饮品无关。1902年以后,“伏特加”一词开始在俄罗斯流行,俄罗斯人对它的理解不尽统一:有人将它理解为“葡萄酒”,也有人称之为“白酒”。直到1906年,俄罗斯官方文件还将“伏特加”称之为“葡萄酒”,足见表述有多混乱。
时至今日,俄罗斯、美国、波兰和白俄罗斯有关谁是伏特加鼻祖的争议,仍没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