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法学院,大家来这里是为了学习法学。那么,法学是什么?法学首先是法律,法治首先是法律,学习法学当然要认真学习法律。我们要学习、研究各种法律制度,认真琢磨、钻研每一个法律条款、每一个司法文书。不能离开法律谈法学,离开法律谈法治。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地方把法学院干脆叫做“法律学院”的原因。
但是,我告诉大家,法学,法治是法律,但不仅仅是法律,不仅仅是法律条款,不仅仅是司法判决,适用法律也绝对不是机械地拿法律条款来比对现实生活,像做数学题那样去计算法律的结果。
法治最重要、最本质的内涵是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法律和法治的生命,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法治。同学们会问:难道还有与公正无关的法律和法治吗?有的,有一些立法确实是经过法定立法程序成为正式法律的,然而这些法律可能会违反基本的公平正义,这就是为什么要求所有法律都不得违宪,要对立法开展违宪审查的原因。
最近媒体报道,一位104岁的老人从北京独行3000里到长沙,探望被刑拘的孙子遭到拒绝,引起很多人讨论,警察的做法是否合法不合理,这些法律规定是否违反了基本的人文关怀?如何处理严格执法司法与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之间的关系?所有这些都在拷问、检验我们的法治素养和良知良心。
我们必须承认,尽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但是在人类生活的某些领域,法律还是鞭长莫及的,而我们的立法也绝对不是尽善尽美,完全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而且立法总是滞后的。依法治国要依的“法律”没有,或者这些法律显失公平,我们怎么行政、怎么司法、怎么办事?那就要根据公平正义的理念,根据良知良心、道德律乃至常识、公理来行政、司法和办事。这才是法治的本质和基本精神,无论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公平正义的理念。
law(法律)和justice(正义)是两个词,这本身就说明法律有时可能真的与公正无关,也就是说我们可能面对不公正的法律的存在。法律与公正本应该是一回事,“法律学院(law school)”本应该是“公正学院(justice school)”,就像法官的英文名字叫做“公正”(justice)一样!这表达了人类对公正美好的愿望,希望法官就是公正的化身和代表。
在法治不发达的时候,中国农村大量的民事纠纷是请村里最德高望重、人品正派、有公信力的老人调解。这些老人自然不懂国法,他只能依据朴素的公平正义的理念定纷止争。人们接受他们的裁决,不是因为这些裁决符合国法,而是因为它们符合天理、人情。
如此看来,法学实在是关于如何做到公平正义的学问,法学是法律,但不仅仅是法律,应是更高位的公平正义;法学院不仅教法律,学法律,更要教公平正义,学公平正义。这才是法学的本质,也是法律和法治的本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正是抓住了问题的本质。
法学是人学,研究人和由人构成的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和党政机关的行为,研究如何解决人与人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人与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使其和谐和平相处。
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大学问,研究人民与政府的关系、国家的构成和运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等等,与国家的前途命运和人类的未来息息相关。
法学的复杂可见一斑,远非法律二字所能涵盖。几年后,你们在法律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差距不会太大,智力方面的差距更可以忽略不计,从来不是最聪明的人最成功,然而那些法律之外的法学素养、人品德性、人文底蕴、处事方式可能会有很大差别,而正是这些法律之外的差别最终决定你们人生的成败。(本文系王振民在2015年9月11日清华大学法学院开学典礼讲话,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