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保罗
收费公路的一大堆“糊涂账”和电商巨头自建物流上“雷声大雨点小”,这两者是否有关系?答案是,肯定有。
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中国的收费公路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期。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法定的收费期计算,目前,正有越来越多的收费公路要陆续面临收费期的届满。但2014年下半年以来,多地宣布即将期满的公路将重新收费,而一些业已期满的公路更照收不误。
2014年年底,交通部公布的一份收费公路“亏损”报告直接触发了社会情绪的反弹。于是,一场论战爆发。一边是公众和媒体质疑高速公路暴利堪比银行和奢侈品,另一边则是交通部门大倒苦水,称媒体“弄混”财务指标,高估了收费公路公司的赚钱能力,低估了还本付息的压力。
事实上,这场辩论是否一场“错位”的辩论,已不再重要。中国收费公路“乱收费”背后的真正问题是,资金短缺年代在基础建设方面的制度设计缺陷,正成为中国经济转型的羁绊。那些作为国家交通主干道的高速公路正越来越沦为“地方公路”,在税费设置以及政令贯彻方面,大有形成“独立王国”的趋势,这种局面是中国下一步经济发展的大敌。物流业发展长期滞后,只是问题的一个截面。
在一个长期缺乏公共辩论机会的地方,当一方习惯于刻意躲闪,另一方必然充满情绪。
2014年12月底,交通部首次公布了一份《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指出,2013年度,全国收费公路整体亏损661亿元。其中,高速公路亏损618亿元,一级公路亏损37亿元,二级公路亏损9亿元,独立桥梁隧道盈余3亿元。
按照报告,除了桥洞之外,似乎所有能跑汽车的柏油马路都在亏损。但公众和媒体质疑认为,亏损可能有“猫腻”。
按照上市公司的统计数据,2014年,十多家A股高速公路上市公司前3季度合计赚了113.8亿,近七成高速公路上市公司实现同比增长,和“亏损”二字显然不搭边。“同花顺”数据更显示,高速公路行业销售毛利率为51.82%。
在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中,“热门股票”重庆路桥和吉林高速的毛利率分别达到89.65%和74.78%。《南风窗》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13年,全球奢侈品巨头LVMH(路易·威登集团)的毛利率不过65.50%。看来,法国人不如中国的高速公路收费站。
高速公路大省山东率先反击。2015年1月2日,山东省交通厅在其官网的一份书面文件中称,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确实有“销售毛利”、“销售净利”较高的特征,但由于其投资规模大,总资产高,运营期长,总资产的周转率极低,使得真正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净资产收益率”并不高。2013年,全国18家以高速公路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60%,而全部A股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64%。
1999年,山东高速公路在全国率先突破千公里大关,其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曾一度连续8年居全国第一位。
另一种反击是“上市公司无法作为样本”。高速公路上市公司都是经营性公路,其建设前期吸纳了国内外的社会资本,所以自有资金比例高。同时,在资本市场融资也减少了债务融资的利息支出。另外,也可能是因为这些高速公路已过还贷高峰期,因此盈利数据良好。交通部报告也显示,在亏损的661亿元之中,政府还贷公路亏损560亿元,经营性公路亏损101亿元。
目前,我国的高速公路主要分为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两者区别主要在于投资主体和运营模式,前者的投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后者的投资主体则为国内外经济实体,比如李嘉诚等港资。前者是公益性质,而后者是盈利性质。
但交通部、媒体和地方交通部门的“三方辩论”可能弄错了“辩题”。《南风窗》记者注意到,交通部的报告中的“亏损”是一个现金流量的“亏损”,即产生了负的现金流入。2013年度,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3652亿元,全国收费公路支出总额为4313亿元,两者差额即全国收费公路收支平衡结果为负661亿元。
如果说661亿是现金流量表的概念,那么对上市的高速公路公司而言,亏损则严格指向了另外一张利润表,而不是收入与支出的简单差额。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辩论“三方”尽管进行了“错位”的辩论,但都算是言之有理。
不过,“弄混”利润和现金流量,或者用上市公司“以偏概全”整个行业,这些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公众真正的情绪来自于高速公路的“乱收费”从未真正解决过。
“乱收费”问题之首是超期收费。2004年11月,我国施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给予了省级政府在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确定上的自主权,但对“审查标准”进行了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最长不超过25年。对中西部地区可适当延长,两类公路的收费期限也最长分别不超过20年和30年。
但规定在具体实施之时,很容易“被变通”。2014年11月22日,兴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的原京石高速公路河北段因收费年限到期停止收费。但免费时间只有40天,年底,在原京石高速的路基上,“新京石高速”又获得22年的收费权。外界认为,把原来的收费公路简单扩建或者“装修”,等于是更换“马甲”规避规定,长此以往,收费恐怕可以持续“一万年”。
另一种广受诟病的“理由”是收费公路的“统贷统还”制度。这项制度可简单理解为,只要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旗下有一条收费公路没有还清贷款,其他公路的收费将继续,而不论后者是否到了收费期届满的大限。山东交通厅还表示,“统贷统还”是由法规明文规定的,并不是哪一个地方人为创造出来的“挡箭牌”和“遮羞布”。
反应强烈,和山东的现状有极大关系。从现有的批准文件来看,到2014年12月31日结束后,山东省已有一条高速公路即菏东高速(菏泽至东明)收费期届满。到2015年底,该省将有15个项目达到15年的期限。目前,菏东高速公路仍在收费。
在另一东部大省,曾有人大代表质疑,一条高速公路当初投资不过100多亿元,截至目前已累计收费超过400亿,收入远远超过投资。即便作为经营性公路,已过20年收费期,但目前仍在收费。针对外界质疑,该省交通部门的回答倒也干脆:省内落后地区的收费公路一直在亏,所以只能“收东补西”。
实际上,“统贷统还”未必在法律上能站住脚。《条例》仅在第11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南风窗》记者注意到,该规定仅是一种模糊表示,未对“统贷统还”有明确界定。更没有说,可在地方主管的收费公路内部实行“收东补西”。
相反,《条例》在第37条明确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而其中的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换言之,只要还清了贷款,可在收费期届满之前提前终止收费。
1984年,国务院出台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正式启动了我国的收费公路建设。目前,我国主干高速公路基本上都在上世纪8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修建。也就是说,未来几年,大多数收费高速公路将面临收费期大限。可以说,交通管理部门近期“积极发声”,很可能是“未雨绸缪”。
收费“不需要理由”,直接触发了群众的情绪,但真正的问题却容易被忽略。收费公路真正的问题是重复建设和管理混乱。目前,修公路已经成为中西部部分地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手段,但落后的经济却导致“没车可跑”,收费极少,出现真正的“严重亏损”,但这些地方的建设成本却急速飙升。交通部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新通车高速公路的平均造价为5067万元/公里,2012年和2013年分别上升为6543万元/公里和9082万元/公里,比2011年分别增长了29.1%和79.2%。原因在于,高速公路建设逐步向中西部地区延伸,公路建设成本大增。
管理也是大问题。2013年,我国收费公路“运营管理支出”达457亿元,超过了公路养护的390亿元,同时“其他费用”达104亿元,而交通部并没有列出“运营管理支出”和“其他费用”的明细账单。
长期以来,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收费公路一直存在管理混乱的问题,运营管理成本高企之下往往有“猫腻”。之前,温州苍南县灵龙公路收费站曾被网友戏称为“史上最臃肿收费站”。这个小小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有职工113人,其中事业编制68人,还向其他企业借用了45人。收费站每年收来1000多万,发给113个职工的工资就要花掉400万左右。
这种情况太为普遍,旱涝保收的公路系统必然是地方部分官员安插亲属、解决就业的大本营。此外,作为现金流最为充沛的“地方国企”,收费公路也可能是地方领导的“小金库”。但换个角度看,“解决就业”和“小金库”这样的问题都只能算是小问题,真正的大问题还在背后。
按照交通部的数据,截至2013年底,我国公路总里程达到435.62万公里,是30年前,即1984年的4.7倍。其中,高速公路从无到有,达到10.44万公里,里程规模超越美国居世界第一,也超过了世界排名第三到第十的加拿大、德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日本、英国、荷兰等8个发达国家的高速公路里程之和。
在我国现有公路网中,97%的高速公路、61%的一级公路和42%的二级公路,都是依靠收费公路政策建成的。交通部还引用了世界银行研究报告的一段话:“在这一史无前例的高速公路网扩展的同时,一级和二级公路在中央政府和全国31个省份的协作努力下持续发展。还没有任何其他国家,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大规模提高其道路资产基数。”
不过,世界银行的话点出了成绩,也道出了问题。可以看出,“31个省份的协作努力”的结果必然是各自为政和地区分割。30多年来,我国收费公路的兴建是中央资金、地方资金和社会资金共同推动的结果,其中地方资金是绝对的主力,而中央资金仅仅起到“撬动”作用。可以说,高速公路其实是地方主导的“地方公路”。
而在同样幅员辽阔的美国,主干高速公路都属于“国家公路”。美国1956年的《联邦资助公路法案》规定,州际高速公路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按照9∶1的比例出资。其中联邦资金由“公路信托基金”提供,该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就是联邦政府征收的燃油税。换言之,中央政府通过征税提供的资金承担了高速路修建的主要责任,祛除了地方的影响,确保了全国高速公路网的“通畅”。
地方收费其实可以看作是一种变相的“税”,各自为政的“税制”必然带来混乱,增加了物流的成本,最终伤害了经济增长的潜力。
2014年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中国采购发展报告(2014)》显示,2013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10.2万亿元,同比增长9.3%,占GDP比重为18.0%,美国为8.5%。而在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当的金砖国家中,印度为13.0%,巴西为11.6%。分析认为,物流费用的高企,固然和产业结构有关,但公路“乱收费”无疑也是重要的因素。
事实上,在中国,运输司机“不超载便不赚钱”几乎是行内公开的秘密。再环顾那些高呼试图进入物流业的电商巨头,多半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即便砸钱进入,多半也是后继乏力。显然,“路况”使然。对已占据寡头地位的电商巨头来说,与其自建物流,不如和那些长期被运输成本压得气喘吁吁的物流公司继续“议价”合作。
通俗来说,中国经济已经进入了必须“货畅其流”的发展阶段。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务院讨论通过了《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旨在使得物流业成为撬动中国经济下一轮发展的重要杠杆。但持续数十年的收费公路“央地共建”模式,决定了中央政府的宏图和地方利益之间必然会存在冲突。显然,节假日的高速公路免费,距离降低全社会的物流成本还有“十万八千里”。
数据显示,2011~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分别亏损323亿元、566亿元和661亿元,亏损额逐年加大。背后原因复杂,既有“无用建设”,更有腐败侵蚀。按照《南风窗》记者的统计,近20年来,见诸公开报道的交通系统腐败案已涉及厅级干部近20人,赶超同一级别的国土部门官员。这些人的腐败问题主要出在招投标问题上,简单说,就是“关系户”承揽的公路建设成本过高,高出的“成本”到了私人的腰包。
收费公路看起来是个群众的情绪问题,但从更深远的角度来看,它涉及了那些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断不可等闲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