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新環保法实施的第一年。据不完全统计,环境公益组织在这一年内共提起环境公益诉讼40余起,只有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取得判决结果,另有如辽宁大连中石油起火案等数起案件以和解告终,其余案件均无结果,有的如腾格里沙漠污染案甚至至今未能立案。
“井喷”的预期没有应验,环境公益诉讼元年稍显惨淡。但在环境公益组织、公益律师和专家看来,环境公益诉讼依然向前迈了很大一步:无论是环境公益组织提起诉讼的可行性,还是司法机关对待公益诉讼的态度,都明显改观;技术层面,诉讼主体资格放宽、生态修复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等进步,也让业内人士备受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