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杰
【摘要】国家所采取的四风建设,权力下放、巡视组制度等一系列权力控制与反腐败手段有效控制了权力的任性使用和贪污腐败现象,但是想要彻底铲除腐败的根基,杜绝权力滥用问题,还任重道远。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权力公有、心存敬畏才是民心之所向。
【关键词】政府权力 减法 市场活力 乘法
【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识码】A
作为管理国家和社会的重要工具,权力代表的不是少数人的意志,而应是社会全体成员的意志。权力的使用一旦违背了公众意志,偏离了法制轨道,非规范运作时,其往往就成为了少数人攫取利益的手段,会很大程度地危害公众的利益。为了让有权的人不再“任性”,近两年来,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对权力的运行进行制约与监督,从而让官员们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防控权力任性的四大举措及其影响
八项规定。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无论是“轻车从简”,“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的细致和坦率,还是“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的真诚和坚定,都体现出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反映出中国未来的施政纲领。八项规定,每一项都切中要害,抓住了党风建设的关键,既是对当前新形势下所面临风险挑战的清醒认识,也反映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于坚定不移走改革开放道路的坚定信念和信心,及其改革攻坚的决心和勇气,这必将引领和开创中国新一轮的改革和发展。
“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取得了丰富的成果,据媒体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推行“八项规定”以来,69%的公务员认为公款吃喝现象少了,56.9%认为送礼走关系的人少了,55.5%认为公车私用现象少了。同时从代表委员的衣着也能看出变化,往年全国两会上,一些代表委员奢华的装饰打扮曾引起公众的不满,这个名牌皮带,那个限量版包包,今年这些已差不多绝迹,朴素的穿着与没有了红地毯、精美插花、豪华宴会的节俭会议氛围更相称。
四风建设。2013年,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上强调指出,要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现如今很多干部的精神懈怠、滥用职权、贪污腐败都是在四风上出现了问题。集中强调四风建设,不仅仅有利于“党风”的转变与发展,突出党的核心领导地位,还有利于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为解决其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提供思想保障。例如,在清除奢靡之风方面,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下班后、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政府定点采购制度、公务活动报销制度、公务员经费公开制度等,努力在会议支出、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方面下功夫,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四风建设开展以来,全国多个省市开展的“大走访”等活动,鼓励官员干部切实深入群众,问计于民,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各部门通过对走访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汇总,指定相关单位集中回应、现场解答、主动办理,也妥善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老大难问题;部分省市还通过媒体向人民群众公开专项整治的项目以及信访举报渠道,尽最大努力做到对民众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民众对公共问题的关注度与参与度;那些仍不将“四风”问题当回事的官员干部,依旧公费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的官员干部也受到了强力惩处。四风建设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成绩,让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进一步确立,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行政审批权的下放。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以行政权为例,其不仅覆盖面范围较广,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绝对不能“任性”使用。但是,现实生活中官员干部“任性”地滥用人民赋予的公权去满足个人私欲的腐败现象屡见不鲜,这些行为不但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国家的改革与发展,也给党和国家造成了不可估计的损失。这种权力“任性”使用现象不仅存在于行政审批系统,也存在于国企、司法、审计等其他系统,养肥了一批“苍蝇”和“老虎”,令百姓深恶痛绝。为了进一步控制官员干部对权力的任性使用,切实做好简政放权,过去一年多来,国务院相继取消和下放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了三分之一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也已经实现。李克强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十分明确地提出,今年要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行政审批权下放,可以视为我国政府简政放权的风向标,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政治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都产生了重大影响。首先,行政审批权的下放,使得市场的门槛降低而活力不断增强,权钱交易现象不断减少,人民群众可以相对容易地进行相关事项、行为、资质的认可;其次,对涉及中小型企业发展、民间投资等方面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最后,行政审批权的下放,进一步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不断充实地方政府事权,强化地方政府的权责一致,提高审批效能。但是行政审批权的下放也带来了诸如干部官员不作为,中央地方相互推卸责任等消极现象的产生。
中纪委巡视制度。巡视制度是党中央为了更好地监督地方党组织的工作而建立的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制度。巡视制度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党委建立。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是巡视工作的基本职能。巡视组不处理所巡视地方的具体问题,巡视结束后要向派出党委报告工作。巡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将由上级党委决定是否进行调查和处理。从第一轮巡视工作开始到第四轮巡视工作结束,中央纪委完成了十八大以来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第一波巡视全覆盖,体现了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的鲜明态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下一波中央巡视、地方巡视工作的未来方向。正如王岐山强调的,“哪里问题集中就巡视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视谁,巡视过后再杀个‘回马枪’,给党员干部以警示,发挥更大威慑力。”除了常规巡视,这一次的巡视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推出了专项巡视。专项巡视的特点在于“问题导向”,针对特定问题、特定领域、特定人员开展巡视,哪个地区或单位问题多,就向该地区或单位派驻巡视组。
通过近两年的实践,巡视制度取得了诸多成绩,通过巡视制度,促进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督促一些地方和单位认真解決存在的议事规则不够完善、決策不够民主、班子不够团结等问题;发现和纠正了一些“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等违反组织认识纪律的违法行为。巡视组还对一些不是合格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提出了调整交流的建议。发现了一大批为民、务实、清廉的领导干部,为地方党委换届和配好班子、选好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当然,在具体的实践中巡视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凸显出来。
建立长效的权力制约与反腐败机制
无论是八项规定的出台、四风建设的推进还是行政审批权的下放抑或是中纪委巡视组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防止权力的“任性”使用,杜绝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为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控制权力滥用的措施,建立长效的权力的制约与反腐败机制,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持之以恒坚持下去,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在深化中不断坚持,巩固发展成果。首先,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坚决防止四风现象反弹。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其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路线活动,让各级官员干部进一步从思想上、精神上重视作风建设,加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切实查改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进一步畅通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相互联系的渠道;最后,严明党的纪律规章,加强执纪监督,保证作风建设的深入。
加强对下放权力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权力使用落到实处。下放行政审批权并不是取消权力管理,更不是放弃监督责任。行政审批权下放后,要通过改进管理办法和制定相关措施,让政府可以将本职之内的事管好,原先的工作职责要从“事先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指导等。首先,中央应该对授权的地方政府或个人进行常规性的业务指导,帮助被授权者解决权力下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确保权力的使用可以落到实处。其次,及时将下放审批(核)事项的办理向社会公开,通过建立信息公开和考核追责度,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下放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对违法、违规者要依法追责。最后,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将下放审批(核)事项办理情况纳入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效率及其科学性、针对性。在这个意义上,除了要求政府有效监督和管理审批权限下放后的运行情况,还要求政府可以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评估机制,统一监督和评价标准。
完善巡视制度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突出巡视组的重要作用。首先,巡视工作要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之所以能取得新的显著成效,最重要的经验之一就是收缩了巡视的内容,突出了巡视的重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一中心进行,有所为有所不为。其次,要坚持推动解决问题这个主旨,凸显巡视效果。中央巡视组要及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分别移交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相关地区、部门处理,对重点线索逐一核实,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认真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再次,根据具体的需要确定巡视组的人员、任务和实践,一个巡视组不能总是固定的人员,巡视工作也不能总是固定的套路;最后,完善对巡视人员的监督和考核机制,规范巡视人员职责与行为,提高巡视的效能。
综合使用多样化的手段,预防权力的“任性”使用。首先,进一步加强对作风建设的宣传与舆论引导,积极开展与作风建设相关的活动,积极宣传作风建设和廉政反腐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其次,完善反腐败的相关法律规章建设,利用法律规章严惩腐败的官员干部。再次,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可以透明公开地运行,一方面要加强党内监督,善用中纪委巡视组制度等党内监督措施,检查监督官员干部的日常行为;另一方面大力发展舆论监督等党外监督方式,充分调动民众监督国家公职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互联网等新兴监督方式。最后,加强对行政行为的法律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通过法律和制度来加以约束,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失职、渎职、不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的情况等予以责任追究。
权力公有、心存敬畏方能“有权亦不任性”
两年以来,我国政府在权力监督与反腐败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也取得了一些令人满意的成果。第一,广大官员干部的精神境界通过四风建设等一系列作风建设活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各级官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更加坚定,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新,使得忽视人民群众利益、违反法律规章、腐败堕落等不良思想和行为在刚刚萌芽之时就被扼杀在摇篮之中,同时,作风建设也让更多的官员深刻认识到权力的使用不能违背人民群众的意志,必须将权力用到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取利益中去。第二,以行政审批权为代表的权力下放,是我国政府简政放权思想的重要体现。权力的下放不仅限制了部分官员干部的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同时也从源头上进一步遏制了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权力出轨等贪污腐败现象的产生。虽然,从表面看来,政府权力的下放,似乎是在弱化政府的职能,但是,事实并不如此,政府部门将一些不必要的权力下放,反而更有利于减少和消除政府对经济、市场的不当干预,督促政府把不该管的事情坚决分离出去,把自身职能之内的事情管好,让政府部门腾出精力抓大事,谋大局,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加强各类公共服务和产品的提供,不断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和国家治理能力,进一步确保政府和市场都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第三,以中纪委巡视组制度为代表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对政府部门及其相关行政人员正确地使用手中的权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规范和监督作用,广大官员干部随意滥用权力和有权不作为现象大幅度减少,切实保证了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推动了各级官员干部作风的改变,督促各级官员干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提高了办事效率,是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利器。第四,国家为控制权力任性使用而出台的一系列法律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从根本上保证了作风建设、权力下放、权力监督等各项反腐措施的有效实行,给各级官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同时,也最大限度减少了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完善了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提高权力监督与反腐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但是,当今权力滥用等腐败现象频频发生,滋生腐败的土壤依旧肥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虽然,如上所述,国家所采取的四风建设,权力下放、巡视组制度等一系列权力控制与反腐败手段不仅有效控制了权力的任性使用和贪污腐败现象,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党惩治腐败的决心,动员了更多的人参与到这场反腐败的斗争中,但是想要彻底铲除腐败的根基,杜绝权力滥用问题,还任重道远。反腐败不仅是要抓几个贪官,更重要的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为此,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权力的使用者大多是党的干部,贪污腐败的行为直接导致党的形象被严重破坏,党员干部是党的形象代表,是党的政策的发布者和执行者,更是党的纪律的模范执行者,然而腐败的党员干部却完全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且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党员干部的腐败很容易让人民群众失去对党的信心,也容易导致社会矛盾的加剧,加速道德沦丧,这一切都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进步。这就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断推进反腐败与作风建设,把职能转变作为政府工作开局的关键,把减少行政审批作为职能转变的突破口。要大幅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真正向市场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协调并举,不断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和规范化,真正达到“大道至简,有权亦不任性”的境界。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政府行使一切权力都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绝不能把权力私有化,更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利的工具,让权力寻租、权力出轨,那样就真是“有权就任性”了。所以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始终做到权力公有、心存敬畏。这才是民心之所向。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张政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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