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味的追求,对体面生活的向往,都源自人的本能。正如现在,我再难回忆起《我的叔叔于勒》如何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虚伪,却仍能清晰记住吃牡蛎的场景。
并不是所有食物的最初体验都源于口腔。
初中有篇课文《我的叔叔于勒》,莫泊桑的。主人公的剩女二姐,好容易找到对象,于是一家人决定去哲尔赛岛旅行。游船上,父亲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漂亮太太吃牡蛎—我对牡蛎这种食物的认知或者想象,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
这个片段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尽管语文老师的肥东口音乡土气息浓厚,但身处内陆平原的我仍然觉得,第一,吃牡蛎这件事很高雅,第二,牡蛎这种海鲜应该很美味。
二十年前,去法国拍片,同行的导演老杨是重庆人,长着“不吃米饭要死的”中国胃,走到哪里都要找中餐。而翻译小宋在巴黎生活过,不时推荐我们尝尝法国饭。三人行,众口难调。直到有一天,小宋说:“我们今天去吃牡蛎吧?”我和老杨异口同声问:“是《我的叔叔于勒》里写的那种吗?”
马路边一家餐厅,墙上扯出来巨大的遮阳伞,我们正经八百坐等牡蛎上来。现实总是骨感,没有像于勒叔叔一样的“年老水手”拿小刀撬开牡蛎,它们赤裸着,集合在侍应生的托盘上出现了。这一刻,我有点疑惑,忙问:“我怎么觉得,这东西有点儿像我们说的生蚝或者海蛎子啊?”小宋的回答非常决绝:“它们压根就是一种东西!”
我说这个“相见不如怀念”的故事,是想表达,一个吃货的养成,其实要经历无数次类似乌龙的尴尬。
是的,牡蛎就是生蚝,全世界温度合适的海边都生长。全世界对牡蛎的认识也有共通之处。首先,在很长的时间里,人类都认为此物催情。中国人认为它“形以壮阳补肾”,希腊人的爱神索性就是从牡蛎壳里诞生的;其次,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认为享用牡蛎的最好时节是秋冬两季。西方人甚至规定,单词里没有R的月份不吃此物(南半球除外),因为五月到八月,正值繁殖期,生蚝身心俱疲,且体内分泌一种酸,不好吃—这与中国人对水产的时令选择也一致。
然而,在吃蚝的方法上,东西方却有着不同的价值观。中国以蚝入菜,可以煲汤、可以抱蛋,潮州做蚝烙、闽南蚵仔煎、胶东炸蛎黄、大连炖豆腐……但一定是做熟了吃,这应该是传统。尤其南方的烹饪,和生蚝同时料理的几乎还少不了荤油,比如蚝烙,视觉上已经肥美多汁的蛎肉,裹着芋粉煎,再一勺烧滚的猪油淋下去,登时腴香氤氲,动物性毕现。
西餐中牡蛎也用黄油或奶酪焗烤,但最常见的是生吃,最多同上柠檬、甜辣酱或者红酒醋,还属于选项。生蚝极难保存,因此可贵之处就在新鲜,生吃应该是对它最好的尊重。坚硬的外壳包裹着柔弱的蚝肉,灵动跳脱,如热恋中爱人的舌头,接近百分之九十的鲜美汁液滑落食道的刹那,眼睛都睁不开。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接受这种顺滑中不失锋利的味觉体验,比如英、德就少有蚝客。
我好吃不求甚解,偶尔会参加所谓的“土蚝”聚餐,桌上罗列着地球上各个角落的蚝种,淡的重的口味一路吃过去,甚至有不用签证便环游世界的幻觉。在座都是美食行家兼地理老师,熟稔各种牡蛎的味型口感以及出产地。我真记不住这么多外国名字,如果说真爱,我比较钟意原产日本,现在更多生长在美国西海岸的熊本蚝,猫爪子一样,呆萌呆萌的,个头小弹性好,回口有水果味。但宁财神老师严肃地告诫我,熊本是入门级的,应该试试喜欢大牌的贝隆铜蚝,或者爱尔兰高威也比较有个性……对于一个三十岁才搞清楚生蚝就是牡蛎别名的人,这要求也太高了吧?
不过我还是决定继续在“蚝门”打打酱油,因为生蚝的美味和生活的美好。
对美味的追求,对体面生活的向往,都源自人的本能,这是常识。正如现在,我再难回忆起《我的叔叔于勒》如何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虚伪,却仍能清晰记住吃牡蛎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