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王日根
新商业文明的核心理念依然是“诚信”
文/ 王日根
在中国古代,人言为信,即讲诚信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基本要求,“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 为政》),为人诚信成为人生信条和行为守则,盂子甚至提出:“夫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孟子正义 离娄下》) 这种“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信用观也成为商业活动的重要伦理准则。司马迁(《史记 货殖列传》)记载,楚人范蠡因经商而拥有万贯家财,但其乐善好施,仗义疏财,被时人誉为“富好行其德者”。在缺乏法治、契约精神的传统社会里,获取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必须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否则便很难长久维持下去。在当时的社会里,君子人格受到社会普遍的推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朴素伦理深入人心,商人是最多受到利益诱惑的人群,社会道德要求他们应该“见利思义”(《论语 述而》)、“见得思义”(《论语 季氏》)。《论语 学而》篇中,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亲,亦可宗也”。《汉书 公孙弘传》指出:“明是非,立可否,谓之义”。《孟子 尽心上》也说:“穷不失义,故士得己矣,达不离道, 故民不失望焉”。由此可见, 儒家思想中论及的“义”主要从“ 治人” 层面立论,是君子应该具备的人格和道德品质。同时,荀子、墨子从另一方面也把“义”的道德标准从“治人”层面上升到了社会制度的层面。如《荀子 王制》言:“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疆,疆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时,载万物。兼利天下,无它故焉,得之分义也”。《论语 里仁》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大学》言:“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以此在伦理导向方面将“义”作为首要价值。另一方面,当义与利产生冲突时,强调利须服从于义,见利思义,获取利益要符合道德规范,如《荀子 荣辱》言:“先义而后利者荣,先而后义者耻”,“义胜利为治世,利胜义为乱世”。《论语 述而》也指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孟子继承并发挥了孔子的思想,主张一切以“义”为准绳,他甚至认为,义不仅重于利,而且重于生命,假如义利不能兼得,则应“舍生取义”。这种义利观深刻地影响了国人的价值观,成为我国商业伦理的重要价值诉求。
“新商业文明”的基本理念:(一) 商人阶层的使命是为消费者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而不是见利就上,或在金融领域过度地制造泡沫,乃至冲垮实体经济。(二) 商人的社会责任不在于赚取了若干不义之财后,少施其惠给社会,而在于在生产、经营环节走“以义为先,义利兼顾”的道路。(三) 如今的商业越来越成为智者的事业,每一个入行者除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外,更应该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四) 慈善和公益是人类社会的高尚事业,是商人人格提升的理想渠道,是商人人生价值实现的至高殿堂,商界精英理当如此要求自己。
总之,在人类社会中,自从有了商业活动之后,便有了商业伦理,像诚信、公平就衍为商人的职业道德。
或许初期的商业活动就属于以货易货的零星之举,交易双方各自实现了自己的交易目的,交易本身便叫公平;或许初期的商业活动能从可见的劳动量的衡量中得到裁断,因为交易双方掌握了完全信息,于是交易中便不能存在欺诈。追求诚信的商业伦理本身就能对商业活动产生约束和规范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产品的丰富,人们的交易活动也变得更加复杂。作为交易手段的货币产生了,且不说货币的种类很多,贝壳、金、银、铜等均曾经担任过货币的角色,单论铜、银等,还存在成色高低的区别。人们在经营活动中不仅需要防备成色不足,还时常要防备假币的坑害。
商业活动增多之后,作为中介的牙人形成了,牙人往往分为官牙、私牙,起初,牙人设置的目的是提供中介服务,但慢慢地有些牙人以朘削商人为目的,则制约了商业的正常发展,商人们往往与牙行玩起了猫躲避老鼠的把戏。商人将成功地逃税作为获利的一种手段,这其中,有些或许是背离诚信原则的,有些也可视作是躲避不适当杂税而作的消极之举。
随着商业活动的增多,作为交易地点的市场出现了。无论是来自官方的管理,还是来自民间的自我管理,本来的目的都是无论建立良好的商业秩序,保证商业活动的正常开展,环节的增多意味着公平精神之维持的必要,亦要求各环节能坚守公平的尺度。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一直维持着“ 士农工商”的四民价值观,四民秩序既作了社会地位的高低排列,亦给予不同阶层不同的责任要求。“重农抑商”体现了对农民职业的尊崇与对商业的贬抑,其中实包含了对商业活动中极易滋长的市侩习气的抑制。于是士者耻为商,他们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他们甘于“君子固穷”、“耻言利”,忧天下而乐万民是全社会尊崇士人的基本理由。
亚当.斯密在从一个伦理学家转变为一个经济学鼻祖的时候,提出了人的双重本质的判断,即“利己”与“利他”,实现了二者的统一时,现在称为“双赢”,有时甚至是“多赢”,倘若只是为“利己”而无视“利他”甚至侵害了他人,这样的交易便较难持续,市场规则乃至上升为法律的条文均可能对之施以惩罚。在现代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那里,“经济人”与“道德人”二者并行不悖,彼此支持。
应该说: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的进步奠基于两个良好旳基础之上,一是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努力谋求经济利益的巨大化, 二是克勤克俭、诚实守信的商业伦理。各国法律对于背离这种伦理的行为有相应的严厉惩罚,但每个人内心所秉持的“公平”、“正义”、“诚信”观依然是市场经济走向规范化的最基本前提。这被人们概括为“ 新教伦理”。
一方面强调合理地追逐财富,另一方面更强调合理地限制消费,推动资本积累或将财富适度地分给穷人,从而使经济获得发展,也使社会保持和谐。
市场经济是一种契约经济,更是一种道德经济。我国传统商业伦理的核心之辩并非斥“利”,而是耻以不当手段获取的利。传统商箴中就有“欲富先仁,富商不忘其德,财自道生,利缘义取,寓利于义”的思想,这也是我国商业伦理的核心思想。中国传统商人又何尝没有崇高的追求?近世以来,自从他们的身份意识被彰显之后,他们亦致意于树立自己的诚信守义形象。国家的法律制度固然是维护商业秩序的重要手段,商人通过同乡组织—会馆或同业组织—公所而实现的自我约束,对于商业发展的推动和商业文明的形成产生了巨大的力量。商人们在会馆中“祀神、合乐、义举、公约”,既通过祭祀乡土神、食家乡味、讲家乡话、听家乡戏而寻找到心灵的归属,还可以通过义举、公约树立“取之社会,用之社会”、回馈社会、提升诚信水准的整体形象。会馆实际上具备了自治的效果。传统的里甲、保甲、乡党式管理模式都难以管理这庞大的流动人群。
会馆却可以独展其长,会馆往往能融合寓居客地同乡中的官、绅、商等各个阶层,彼此动用各自的资源,形成互补的局面,经济而有效地实现内部的自我整合、与外部世界的整合乃至中外文化的整合,可以说会馆组织使民间智慧在复杂的社会变迁面前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流寓社会建立起“熟人网络”,彼此树立诚信的形象,其对社会管理的积极意义是显著的。
既然会馆对社会管理的效果是积极的, 因而便逐渐由民间自发产生发展到获得政府的默许、认可乃至保护,会馆由此成为地域文化的展示物,甚或发射器,由会馆认识地方文化已不失为一可取之径。会馆的社会功能还有所延伸,到近代,其社会治安功能进一步彰显,会馆在消除黄赌毒、杜绝民间私藏枪支、禁止罪犯藏匿等方面都有所作为。有的会馆还汇集资金,为政府的应急军需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这些都反映了会馆顺应时势的内在品格。
会馆较之由西方引入的商会更多些人文关怀,更多些对人际关系、人生价值乃至社会价值的追问,因而它不仅像商会那样旨在制定商业规范,而且树立家乡的文化精神,彰显地方文化建设业绩,济助贫困的同乡人,参与乃至主持客居地的社会事业,给同乡人以自豪感、荣誉感和归属感,他们将家乡的英烈奉祀为神,无疑成了最强有力的黏合剂和凝聚器,同时为主流、优秀的价值观延存提供了基地。因此,即使是在商会移植进中国并大行其道之时,会馆的生命力并未消减。有一位著名学者说:“进入21世纪以来,各大城市中的近代商会组织纷纷建立,但旧式的会馆、公所仍然是城市工商业中的重要经济组织,它能把传统的地缘关系与现实的行业纽带融为一体,把旧式的人际关系与职业行规与近代的社会契约和民主意识结合起来, 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国城市经济功能结构的近代化过程,既有新旧事物间的矛盾冲突,也有它们之间互补共进的发展。传统因素直到1949年仍在城市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
近代西方文化在“自由”、“民主”的旗帜下,人性中的“求利”、“纵欲”思潮被极端伸张,好在有契约观念、法制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将“求利”、“纵欲”、欺诈等等恶行加以限制,但是契约、法律从根本上依然属于“他律”,无法限制个人内心或不公开场合的背离可能,若干侥幸之举仍常有出现,“诚信”记录往往并不代表真正的诚信。
不过,不诚信的行为历久势必遭遇被揭露的命运, 宗教的力量一定程度上让不诚信的人付出代价,因而, 社会上的大多数人还是会坚守诚信的道德底线。
当改革开放开启了中国走向市场经济的大门之后, 我们过多强调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却过少地关注到“诚信”与“利他”观的树立。殊不知这本来就属于我们优秀的传统文化的精华,却由于“文革”等政治运动被陵夷殆尽。由于新技术背景下信息不对称的日益严重,有悖“诚信”和“利他”的行为又没有得到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有效制止,于是,诚信、公平的市场秩序便无法完整地建立起来,乃至“三聚氰胺”、“化学火锅”等现象层出不穷,通过媒体舆论放大的商业竞争、雇佣网络水军争夺客户的营销方式等等,几乎无所不用其极。由此,商业道德沦丧,商业运行的良好生态便无法建立。
我们在高喊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时,不应忘却市场经济照样是“道德经济”,以“诚信”为根本要素的道德约束是走向成熟市场经济的前提。当建立“新商业文明”的呼声愈加强烈的时候,我们或许应该确信如下基本理念:
(一) 商人阶层的使命是为消费者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而不是见利就上,或在金融领域过度地制造泡沫,乃至冲垮实体经济。
(二) 商人的社会责任不在于赚取了若干不义之财后,少施其惠给社会,而在于在生产、经营环节走“以义为先,义利兼顾”的道路。
(三) 如今的商业越来越成为智者的事业,每一个入行者除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外,更应该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
(四) 慈善和公益是人类社会的高尚事业,并不是将黑钱漂白,或所谓“承担社会责任”乃至谋取福禄的场所。慈善和公益是商人人格提升的理想渠道,是商人人生价值实现的至高殿堂,商界精英理当如此要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