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区金融综合改革顶层设计研究

2015-09-07 18:04孙胜伟
决策探索 2015年12期
关键词:金融业经济区中原

孙胜伟

随着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全面展开,“如何做”已经上升为中原经济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大课题。“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经济发展,金融先行。对于中原经济区建设而言,金融堪称重任担当。怎样发挥金融能效,结合自身特点,谋篇布局,为中原崛起而尽力,则更需蕴思筹策进行金融综合改革方案设计。同时,作为一个规模越来越大的区域金融体系,影响中原经济区金融发展的因素越来越复杂,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中小金融机构产权问题、法人治理问题、金融综合改革滞后问题(主要是由于改革措施不够协调配套、综合改革滞后、过分追求单项改革的目标而与金融改革总目标背离,结果出现了“短板效应”)……如何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从源头上化解积弊,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必须有“金融综合改革方案设计”。自古“不能谋全局者不能谋一域,不足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中原经济区金融改革只有“综合设计”才能“纲举目张”。因此,本文以“中原经济区金融综合改革方案设计”为题开展研究,为未来中原经济区地方金融业的发展谋划新的发展蓝图和可行路径。

一、区域金融改革

(一)基于“自组织”的金融效率帕累托改进

笔者认为,区域金融改革不仅包括区域金融结构的变化和区域金融市场的改善,还包含区内金融结构的空间差异、区内不同金融产业差异、区域金融制度的变革、区域金融观念的转变以及区域金融努力程度的提高等。由于金融是一种“稀缺性”资源,所以,如何利用有限的金融资源获取最大限度的金融产出也就成为经济学所探讨的问题,这就涉及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问题。所谓资源的有效配置,是指为最大限度减少宏观经济浪费和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而对现代技术成果与各种投入要素进行的有机组合。简言之,就是如何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对各种投入要素进行分配组合以达到最大可能产出,即达到生产可能性边界。金融资源作为一国或一个地区基本的战略资源,其有效配置问题关乎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在金融资源意义上的区域金融改革必须以改善区域金融资源的配置为前提。经济学上用生产可能性曲线表示生产要素的配置及生产效率,同样,我们可以利用它表示区域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及金融效率,从而以此反映区域金融发展。

所谓金融效率是指在金融市场上,在健康的金融管理体制下和有效的调节机制下,由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中介完成的或由融资双方或多方在市场服务体系下实现的金融资源的帕累托效率配置。区域金融效率就是指区域金融资源的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

(二)区域金融改革的内生机制

区域金融改革有内因也有外因,就内因来讲,就是区域金融改革的内生机制,即区域金融系统“自组织”能力和区域金融效率的帕累托改进。自组织理论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这一理论最初被广泛地用在自然科学领域,近年来社会科学也开始采用这一原理。“自组织”是相对于“它组织”而言的,即自我、本身自主地组织化、有机化,是一种自动的、自发的行为,一种自下而上、由内至外的发展方式。

区域金融是一个社会系统,它是有众多单元和层次、多种联系协同组成的开放系统,其发展并不是稳定和固定的,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因而可以通过正反馈机制从无序状态向有序状态转变。区域经济的非均衡性和区域金融“自组织”非线性决定了区域金融的非均匀发展。区域金融的发展可划分为4个阶段:极化前期阶段、加速极化阶段、极化扩散阶段、加速扩散阶段。区域金融发展在时间上的运动曲线呈S型,具体反映了区域金融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运动轨迹。总体上讲,区域金融运动及由此形成的金融资源空间分布状态是金融资源在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前提下,在地域上寻找资源配置动态均衡(实现帕累托最优)的过程及结果。

二、河南省金融业发展的现状与成就

(一)银行类金融机构实力不断壮大

回顾30年来河南省金融业的改革历程,河南省的银行业同样历经了一次伟大的制度变迁,金融机构不断健全,形成了以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主体,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互为补充,功能齐全、分工合理的多元化银行体系。

截至2010年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3148,83亿元,分别是1978年年末和新中国成立时的506.43信和57万倍;各项贷款余额15871.32亿元,分别是1978年年末和新中国成立时的159.8倍和31万倍。近5年来存贷款总量增速首次超过GDP增速,更有力地支持了河南省经济发展。

(二)资本市场从无到有,得到长足发展

截至2010年年底,河南省已有81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发行股票83只,其中,境内发行股票52只,境外31只,募集资金总额达751.10亿元。

(三)保险业发展日新月异

一是市场主体日趋完善,人员结构更加优化。2010年,河南省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加,省级公司增加5家,市及以下分支机构增加103家,中介机构增加15家,代理机构增加68家,初步形成了各类机构并存、各种经营互补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全省保险业从业人数减少0.28万,人员结构更加优化。二是保险业务发展较快,补偿功能充分发挥。2010年,河南省保险公司保费收入793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35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659亿元。保险业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经济补偿154亿元,同比增长3.83%,保险对经济补偿和保障民生的功能日益凸显。

(四)城信社全部“华丽转身”为商业银行

2010年伊始,濮阳市城市信用社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濮阳市商业银行。至此,河南省17家城市信用社(济源没有设立)全部实现了向商业银行的转型。“城信社”变为“城商行”意味着经营管理更加规范,建立了与现代商业银行相适应的经营模式。名称的变更意味着一次浴火重生。目前,郑州银行、洛阳银行、许昌银行、新乡银行等多家城市商业银行已经完成更名,再度变身为“区域性商业银行”,并初步具备了跨省发展的实力。

(五)金融聚集区进一步形成

作为全国性区域金融中心和全省金融机构聚集区,目前在省会十余家银行中,有多家银行的总部已经或即将入驻郑东新区CBD,其中包括农业银行、汇丰银行、民生银行等。除了银行,CBD在证券机构眼中也是块福地——仅2009年上半年就有招商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等6家机构入驻。据介绍,目前CBD已引进各类金融机构50多家,金融聚集区进一步形成。

三、中原经济区金融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制约因素

(一)现行制度缺陷在诸多方面制约统一、开放、创新、效率的大金融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目前,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区域划分是不一致的。1999年后,人民银行实行九大区行制,以经济区域而非行政区域设置分支机构,人行河南省分行失去了原有体制下的特殊地位,人行郑州中支成为济南大区行辖下的一个中心支行,金融创新不如先前活跃。此外,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三大监管机构仍按行政区域划分,全省的金融政策难以协调统一。

(二)中原经济区地方金融机构竞争实力不足

一是中原经济区金融机构规模较小,竞争力不强。2010年度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排名显示,资产规模在1000亿元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有18家,中原经济区的城市商业银行中没有1家,排名最靠前的郑州银行总资产也只有576亿元。资产规模在300亿元到50。亿元的城市商业银行只有洛阳银行(总资产达431亿元)。中原经济区省17家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2233亿元,地方商业银行的规模实力与中原经济区作为经济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称。二是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布局主要分布于农村地区,在中心城市网点少,难以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11大股份制商行竞争,仍处于拾遗补缺的地位。三是中原经济区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分散,在郑州、洛阳、开封等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的功能定位中,至今没有留出促进金融业能够相对集聚发展的功能区。四是金融供给能力不足。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金融供给能力较低,难以满足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贷款需求。

(三)发展路子比较窄

目前中原经济区地方金融业发展主要局限在银行业领域,发展的视野和思路还不够宽。一是地方保险业发展滞后,中原经济区至今尚未设立自己的地方保险公司,省内巨大的保险市场被分割,保险业快速发展带来的巨额保费收入被兄弟省市保险公司抽走,造成大量货币资金外流。二是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数量有限,规模偏小,业务发展较慢,总体实力弱,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影响十分有限。三是通过开放合作发展本省地方金融业滞后。前几年,中原经济区虽重视了对内资银行的开放和引入,但没有重视利用合作、合资、参股等方法,使各种内资银行本土化。四是在引入外资金融保险机构,合作发展面向本省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风险投资、产业基金和项目融资,以及引入配套物流的资金流服务和引入跨国金融集团的分支机构等方面,至今尚未很好起步。

(四)金融创新能力比较弱

中原经济区地方金融机构目前还是以存贷款为主,中间业务品种较少。总体而言,市场定位雷同、业务种类单一、金融产品不丰富、产品层次不高、业务创新能力不足是当前中原经济区地方金融业的共性特点。结算功能和业务范围受到限制,多数乡镇信用社不具备结算功能,部分信用社虽有一定的结算功能,但业务范围受到区域限制,且承兑贴现、国债投资、国际结算等新兴业务不允许进入。尤其是一些小法人金融机构,结算渠道不畅,同业业务难以开展。这些情况直接影响到金融产品的开发和引入,阻碍地方金融业务创新和金融业繁荣。

(五)有效监管手段亟待跟进

一是对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国有出资人权利难以有效行使,政府财政、国资监管部门难以有效监管。一些地方政府对金融企业的行政干预严重,暗中经营运作一些金融企业。二是管理体制不顺,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的一些管理办法相冲突,金融企业在执行中无所适从。如财政部门制定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办法和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等规定,国税部门不予认可,导致企业无法执行。三是市、县政府对地方金融业发展缺乏必要的引导、扶持政策和监管措施。

(六)现代金融服务业发展所需要的法规、制度、政策、技术、人才等软环境建设和配套措施不完善

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还受到法律、制度、政策、技术、人才等软环境发展状况的制约。近年来,各地争相改善金融环境,争夺金融资源:上海为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早就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北京明确提出了发展首都金融业的概念,制定了一系列扶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天津采取了多项措施为金融业发展开“灯”,近来又提出争取成为国家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江苏、浙江两省金融业的发展更是有目共睹,这与两地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培养吸引金融专业人才密不可分。反观中原经济区,金融创新动力不足,法规、政策、技术、人才等配套环境不完善,如果再不抓紧制定扶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下大力气改善地区金融环境,金融资源外流将不可避免,经济发展后劲也将受到影响。

(七)金融基础设施发展滞后

金融基础设施发展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金融基建三大体系发展不平衡。市场交易体系、支付结算体系发展较快,支持保障体系发展滞后。二是各体系内部各系统的发展也不平衡。从支付结算体系看,大额支付工具较多,小额支付还在发展中,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品种和使用范围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银行卡发展较快,票据和证券二级市场发展相对缓慢。从支持保障体系看,金融科技化、信息化虽有长足进步,但信用保障还缺乏有效手段,后台保障设施也较为薄弱。这也是河南省地方金融业务品种少、中间业务发展慢、金融效益不高的原因之一。

(八)缺乏金融资源有效整合的措施

中原经济区金融资源空间流动、配置效率不高。金融资源不能在区域间形成互补,形成符合区域经济与资源配置特色的金融体系网络。很多金融企业存在严重缺陷,所有者缺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机制不健全,经营机制还没有根本转变,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

(九)中原经济区经济金融开放度偏低,尚未达到金融发展所要求的开放条件

一是金融开放层次低。目前中原经济区金融业中只有银行和保险有外资机构进入,而证券、期货、基金、投资银行等没有外资机构进入。二是金融开放的规模小。目前进入中原经济区金融市场的外资金融机构不仅数量少,而且业务范围窄、业务规模小,基本上没有给中原经济区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带来“鲶鱼效应”。

四、区域金融综合改革顶层设计的系统论视角研究

区域金融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面临许多规模巨大、关系复杂、参数众多的复杂问题,用传统分析方法束手无策的时候,系统工程论连同金融发展理论等其他横断科学一起所提供的新思路和新方法,能为中原经济区金融综合改革方案设计开拓新路。

(一)区域金融综合改革顶层设计的总目标

我们不妨把金融过程看作是人类活动中的一个系统,首先是国际金融系统,然后是各国金融系统,还可以进一步划分出一个国家内部的地区金融系统。另外,还可以从行业上划分出银行系统、证券系统、保险系统、信托租赁系统等等。这就像一个人的生命系统是由各个系统组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人的生命系统是靠各个系统之间的协调维持生命过程的。同样金融系统也需要有机的协调与和谐发展。从区域内部看,区域金融改革顶层设计的总目标是实现区域金融的和谐发展,而和谐是由“三大支柱”组成的一个有机体系的和谐。这三大支柱:第一大支柱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区域金融体系自身的和谐,二是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关系的和谐,三是区域金融与区域社会整体的关系的和谐。

第二大支柱主要指金融功能的发挥在作用于经济的过程中,具有促进性、维系性、公平性。

第三大支柱是金融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和自然环境问题。主要指金融市场主体利益与关系能够得到较好的协调;资源配置功能能得到充分发挥;有公正的司法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规范的中介服务作为保障等。

(二)中原经济区域金融综合改革方案设计的基本框架

从相互关系来看,区域金融和谐发展的理论体系分为区域金融自和谐发展和区域金融共和谐发展两大部分。区域金融自和谐发展包括区域金融组织和谐发展、区域金融制度机制和谐发展、区域金融产业和谐发展模式、区域金融和谐发展空间分布。区域金融共和谐发展包括区域内部金融(与经济、社会)共和谐发展、本区域金融与其他区域金融共和谐发展、区域金融与国家(宏观)金融共和谐发展、区域金融与国际(超宏观)金融共和谐发展

(三)区域金融和谐发展的内在机理

从理论上讲,区域金融的和谐发展决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有其内在动力的,这种内在动力是通过一定的渠道、按照一定的方式、形成一定的秩序、发挥一定作用的过程,就是区域金融和谐发展的内在机理。

区域金融和谐发展的内在机理也是分层次的:第一个层次是区域金融自和谐发展的内在机理,它是区域金融和谐发展的源动力和核心;第二个层次是区域金融共和谐发展的内在机理,它是区域金融和谐发展的直接推动力,区域金融和谐发展的本质就是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第三个层次是区内外金融共和谐发展的内在机理,它是区域金融和谐发展的间接推动力,其关键是处理好监管关系。这三个层次之间又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并有秩序、有规律地完美结合,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推动区域金融的和谐发展。

从区域金融体系自身看,区域金融和谐发展的内因就是区域金融自和谐发展的内生机理,其实质就是区域金融系统“自组织”能力和区域金融效率的帕累托改进。

总之,一个高效和谐的区域金融运行机制,不仅要保证区域金融体系内部(包括各种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市场、金融监管当局和金融制度)的和谐发展,还必须保证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活动(包括微观经济主体、宏观经济调控与中观经济调控关系、区域和国际经济联系)、区域社会各个方面(包括政治与文化建设、公平与效率、稳定与就业)的和谐发展。

(四)区域金融和谐发展的机制设计

区域金融运行机制是指区域金融主体在融通资金及资金使用、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以及满足其成员的各种需要的过程中,所具有的能够促进其自身良性循环的各组成要素所形成的综合体。一个功能完善、和谐的区域金融运行机制,应当由四大子机制组成:动力机制(包括激励机制和创新机制)、决策机制(包括计划机制和选择机制)、传导机制(包括传输机制和反馈机制)、平衡机制(包括约束机制和防卫机制)。

五、中原经济区金融综合改革顶层设计实施的思路

笔者认为,中原经济区金融综合改革顶层设计的总体思路为:政府引导,政策放开,多方参与,风险分担,共同创建城乡一体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因此,笔者对中原经济区城乡金融综合改革的具体建议为:

(一)设定目标,统一规划

分析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市场环境,明确中原经济区金融综合改革的目标,设计区域金融发展适度规模及路径。适度规模的虚拟经济可以推动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但过度脱离实体经济的虚拟经济必将因泡沫的破裂而损害甚至阻碍实体经济发展。因此,中原经济区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要结合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和前景,科学规划金融发展的适度规模及路径,既发挥好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又防止过度泡沫。

(二)合理确定中原经济区金融产业政策的目标和实施机制

金融产业发展政策作为产业政策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特殊的功能和作用,即通过促使形成合理的金融结构和金融制度安排,基于产业运营的规律,为其他产业发展提供融资和风险管理服务,实现国家的产业政策目标。因此,金融产业政策制定的合理与否取决于其是否能够有效促进国家产业政策目标的实现。

(三)构建以金融产业发展政策为主的金融支持体系

应通过确立合理的金融产业发展政策,实现总量扩张、结构优化和效率提升有机统一的全面的金融发展,以此促进中原经济区省金融发展。中原经济区的省地方政府发展和完善金融体系应以金融产业发展政策为主要的金融支持政策,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配置金融资源,以合理的金融结构为主要的金融支持方式,货币政策、金融监管政策及金融产业政策功能协调,市场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有机结合的体系架构。

(四)金融支持的协调机制

金融支持的协调机制包括金融支持的内部协调和外部协调,前者指金融支持政策和机制自身的协调,包括各项金融支持政策,以及金融支持的政策性和市场性机制的相对地位和功能协调,后者指金融支持政策与财政政策等其他支持政策与财政金融的宏观调控政策及其他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等的机制和功能协调。

(五)金融产业发展要实现城乡金融、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金融产业发展要符合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就必须实现以金融发展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实现金融产业内部的协调发展和功能配合,如金融产业结构与金融产业组织、金融产业结构与金融产业布局之间等的政策和功能协调,同时包括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协调。通过高效合理的金融制度安排,充分调动各金融主体高效运用金融资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一切金融及其金融生态环境之间相互适应的、更好更快的、一代接一代的永续发展。另一方面,金融发展目标要与国家产业政策所追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更好地结合起来,使金融产业在追求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实现金融和经济社会共同发展。

(六)建立供给引导型的循环金融产业发展模式

中原经济区应确立供给引导型的循环金融产业发展模式,在坚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以及财政税收等激励性政策指引和引导,建设有效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机制(如风险投资机制)优化金融结构,即依据金融产业结构转换、金融产业竞争力提高的目标要求,主动建设促进金融创新、金融产业结构升级和金融资产总量协调发展的金融体系结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在金融产业发展中的巨大推动作用,同时通过政府导向弥补市场的不足,积极引导建立循环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六、结论与展望

中原经济区金融综合改革任务非常繁重,关键在于顶层设计、顶层推动、中间层贯彻执行,同时要鼓励基层探索、基层创新,只有这样,改革才有希望。中原经济区金融综合改革顶层设计应该以充分发挥中原经济区的比较优势为原则,以实现区域金融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区域金融改革和开放为动力,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中原经济区地方金融业、大力开展金融创新和金融生态环境优化来促进金融发展为五大着力点,以加强金融监管和防范金融风险为保障,构造具有中原特色的和谐金融业(即发达的金融业、创新的金融业、开放的金融业和安全的金融业),实现中原经济金融的崛起,分享现代金融业带给这个时代的效率与财富。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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