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石
经验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培根、霍布斯、洛克、休谟等,培根是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他曾提出过有名的“四假相说”,批判经院哲学不从实际出发,抛弃经验,大搞唯心主义、先验论等错误,探讨了人类认识产生谬误的根源,以帮助人们清除认识过程中的障碍。在认识对象上,培根认为客观存在的自然界才是认识的真正对象;在认识的过程与方法方面,他主张人的认识只能起源与人们的感觉器官对认识对象即客观的自然界的感觉,而且强调作为认识出发点和归纳基础的感觉材料,必须得数量足够多、丰富多样、确定可靠才行。另外,培根也意识到了人类感官的局限性,对此他又提出用科学的实验来弥补这一缺陷。在培根那里,除了感觉和科学实验所获得的材料之外,要获得真理性的认识还得由理性加工这些材料。这样,经验和理性就结合在了一起。这就牵扯出了培根的方法论问题,在他那里理性对材料的加工改造作用是通过他所倡导的归纳法实现的。培根自认为他所创立的归纳法是真正的归纳法,这种归纳法不仅依据足够的积极例证,而且收集和研究足够的消极例证,循序渐进,并把排除法作为一个重要的步骤。总体上看,培根在认识论上坚持了客观性原则,视感觉为知识的起源;但其经验主义又忽视了认识的主体性问题。在方法论上,提升了归纳法的地方,并为归纳法加入了排除法这一步骤,为归纳逻辑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认识论上,霍布斯继承了培根的唯物主义经验论,但他们在认识论与方法论上既有共同之处又有明显的不同。霍布斯同培根一样,主张认识起源于感觉经验,认为人的一切觀念或者知识最初是来源于客观的外在事物。从这一观点出发,霍布斯也对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论进行了批判,认为人的各种认识和观念只能是在后天中形成的。霍布斯还进一步发展了唯物主义经验论,一方面他运用力学的作用与反作用原理解释了感觉的发生过程,这具有明显的机械主义特点;另一方面他对“想象”、“记忆”等心理活动进行了解释说明。霍布斯虽然在认识论上持经验主义的观点,但是他也重视理性思维。在他看来,感觉只是对个别事实本身的认识,而真正的知识应该揭示各个事实之间的依存关系、因果关系,而这只有靠理性的推理才能获得。因而霍布斯又表现出唯理论的倾向。他肯定归纳法的作用,同时又承认培根所排斥贬压的三段论的作用,可以说他的方法包括了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虽然如此,但霍布斯并没有真正地将感性与理性结合起来。
洛克是近代英国经验论的集大成者,倾注全力研究了认识论问题,建立了近代第一个完整的认识论体系。作为经验主义者,洛克对唯理论者的“天赋观念”说进行了着力的批判。他首先批判了天赋观念的最重要的论据即“普遍同意论”:即便存在普遍同意现象,但不能就此认为那就是天赋的;第二,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全人类普遍同意的原则,即使是最有资格称为天赋原则的“凡存在者存在”的命题,实际上人类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另外,洛克还批驳了天赋观念论者的“理性发现”论。洛克不仅对天赋观念论自身进行批驳,还提出了他所认为的了天赋观念论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历史根源,批判天赋观念论是那些专门教训人和指导人为职司的人为自身的好处而虚构出来的。在这些批判之后,洛克指出人们对真理的获得并不需要什么天赋的原则,一切的知识和观念都来源于经验。在洛克那里,所谓观念是指心灵在思维时所能够当作对象的任何东西,不仅包括概念在内,而且也包括知觉、表象等等。有了观念之后,心灵把两个不同的观念联结起来,如能确切断定其具有某种一致或不一致的关系,就构成知识。可见,在洛克眼中,观念的起源就是知识的起源。对于心灵一词,洛克有时将其比喻为一个“空虚的小屋”,有时又假定人的心灵是“一张白纸”,在其上没有任何标记,没有任何观念。这就是著名的“白板”说。那么,心灵这张白纸又怎样会产生各种观念呢?洛克认为各种观念都是从经验中来的。在他那里,观念只能有两个来源,这就是感觉和反省,而感觉和反省都属于经验的范围。当感官与外在事物发生接触作用时会得到黄、白、热、冷、硬、苦、甜以及一切所谓可感物等等观念,这是观念的第一个来源,即感觉。我们在运用理性以考察它所获得的那些观念时,我们还知觉到自己的各种心理活动。我们的心灵在反省这些心理作用,考究这些心理作用时,它们便供给理解以另一套观念,而且所供给的那些观念是不能从外面得到的。属于这一类的观念,有知觉、思想、怀疑、信仰、推论、认识、意欲,以及人心的一切作用。这是观念的第二个来源,即反省,又称对内的感觉。尽管洛克把反省作为观念的一个来源,但他却认为没有感觉作基础,就不可能产生反省。因为人是先有感觉,后才有感觉观念,而人心是在反省它自身在感觉观念上所发生的各种作用时,才得到反省观念。因此,在洛克看来,感觉才是大部分观念的巨大源泉。这种白板论与以天赋观念论为代表的先验主义认识论相比,确有其优越之处。但有个明显缺陷是,这种极端的经验主义忽视了心灵自身的认知结构,在他们那里,知识的获得过程被简单地归结为心灵凭空被动接受观念的过程。这样以来,人作为认识主体的能动作用就被掩盖起来了。
对于知识,洛克按照其不同的来源和不同的确定性程度,把知识分成了三种等级:直觉的知识,解证的知识和感觉的知识。直觉的知识是人们的心灵不需要借助任何别的观念为媒介,就能直接觉察到两个观念之间的符合或者不符合而获得的,如“白不是黑”。这类知识最清楚、最可靠。解证的知识则需要有一个推理的中间环节,并且是以直觉的知识为基础而成立的,其准确程度要逊于直觉的知识。而感觉的知识是关于特殊事物存在的知识,是最不可靠的。对此,有学者指出,当洛克抬高直觉知识和解证的知识,而贬抑感觉的知识时,实际上就是把内在的联系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割裂开来;洛克又强调解证的知识离不开直觉的知识,以直觉的知识为基础。而这些都使洛克表现出离开唯物主义经验论的倾向,同唯理论似乎走到了一起。
休谟是英国近代著名的哲学家,他继承了洛克以来的经验主义原则,把英国的经验论推向顶峰。他既不明确否定物质实体的存在,也不肯定精神实体的存在,而是采取一种怀疑主义的态度,创立了第一个系统的怀疑论哲学体系。在休谟的哲学中,贯彻着经验主义逻辑,在他那里,只承认感觉经验,认为我们无法超越经验。休谟哲学的重要特征就是完全守住感觉经验,一切诉诸经验。休谟将思维划分为三个层次:复杂观念、简单观念、印象。其中,印象是由不可知的原因产生的感觉和反省得来的知觉,简单观念则是对印象的模写,而复杂观念是由简单观念构成的。休谟指出,人类心灵中的一切知觉可以分为印象和观念。印象永远先于观念产生,印象是观念的原因。由此,识别一切观念是否有意义的尺度,就是把观念和印象相比较,看它是否与印象相符合,而这就是休谟所确立的经验的意义原则:观念与印象符合。休谟经验意义原则的确立,强调了人们的认识只能局限于经验知觉的范围内,反对“抽象普遍观念”的存在。休谟认为,抽象观念的形成,是人们自我欺骗的结果。休谟从其经验意义原则出发,要为有意义知识的存在划定界限,反对形而上学的理性僭妄。在休谟看来,感觉印象是由我们不可知的原因产生于心中的,对知识的最终起源问题我们只能抱存疑态度。休谟认为,这个问题既没有必要探讨,也毫无解决的可能性。在休谟那里,对于超出人类能力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一种适度的怀疑主义。可见,休谟的这种把感觉之外是否有什么东西存在的问题取消的做法是一种不可知论的观点,他回避了哲学的基本问题。
参考文献:
[1]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