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为什么敲开了地狱之门?《地狱门前》一书创作随感

2015-09-05 06:31/
预防职务犯罪专刊 2015年5期
关键词:贪官生命

文 / 海 剑

荷塘清影

贪官为什么敲开了地狱之门?《地狱门前》一书创作随感

文 / 海 剑

创作《地狱门前》的想法由来已久。我一直在思考,在人世间,生命的价值何在。遗憾的是,很多贪官无视生命的价值,无视做人的尊严,最后走到了地狱门前。进入新世纪以来,走向地狱的就可以列出一不短的名单:胡长清、成克杰、段义和、李真、许迈永、姜人杰、郑筱萸……难道这些官员不知道生命的可贵?难道不知道贪腐的下场?难道没有从死刑贪官身上汲取教训?

在整理文献的时候,我看到多则消息,被判死刑的贪官,在地狱门前放声大哭的报道,心中好生感慨。如原海南省东方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戚火贵,受贿187.6万元,和妻子共同拥有不明财产1100多万元。他在检察院痛哭,骂自己“是人,又不是人”。在法庭审理中最后让他陈述时,700来字的陈述,竟念了10多分钟,3次哭出声来。

被执行死刑时,首都机构集团原总经理李培英说,“我有八十多岁的老母亲、丈人、丈母娘,还有儿子刚生的小孙子,才几个月,也看不到了,我对不起谁啊,我对不起所有人!”李培英原本是一个积极上进有理想有追求的人,曾经是一名军人,是部队培养出来的国家领导干部。导致犯罪的最直接原因之一是个人癖好——赌性不改。一次一次的澳门之行,一次次的赌博欠钱,数目是触目惊心的,然而一次又一次,不知悔改,越陷越深,以至于无法自拔,铸成大错,反悔又能怎样?!

古人云“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一个贪官临死前能发自内心地讲这些话也是符合逻辑的,与他的所作所为并不矛盾。贪官也是人,面对要离开人世那一刻的忏悔和眼泪,是人性向善在罪不可赦的贪官身上的胜利,也算是为人性的向善、向上作出了注解。

2008年3月28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受贿案在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良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周妻鲁小丹被以相同罪名判处无期徒刑,两人的个人财产被判处没收。据了解,周良洛和鲁小丹没有当庭提起上诉,周良洛对判决也表示“在意料之中”。

据法院查明,1998年至2006年,周良洛在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海淀区区委副书记、区长等职务期间,收受贿赂款共计1672万余元,鲁小丹参与受贿889万余元。我国《刑法》规定,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周良洛显然论罪当诛,那他为何料定自己仅会被判处“死缓”、性命无虞呢?

这是因为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很多涉案数额动辄高达数百万元甚至数千万元、情节又特别恶劣的贪官,却总能因“坦白、认罪、退赃”等理由逃脱一死,一些“按律当斩”的贪官,都依这样的惯例给“放生”了——在我国的刑罚体系内,“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都属于死刑范畴,但“立即执行”与“缓期执行”事实上有着天壤之别。

《地狱门前——死缓贪官的人生轨迹》海剑 著中国方正出版社2014年9月第一版

死刑的威慑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如果贪污贿赂罪犯没有了“掉脑袋”的后顾之忧,腐败分子的胆量必将越来越大、手段也必将越来越疯狂。或许,废除死刑是一个世界性潮流,但在目前国情之下,我们绝不该率先颁给贪官“免死铁券”。

确实,在当前社会变革与转型的关键时期,对那些职务犯罪分子来说,如果没有法律的管束,加上邪欲难填又大权在握,简直是脱缰之马毫无方向的胡乱驰骋,迟早会落得不堪的结局。今日,面对他们的纷纷落马,越来越多的志士呼吁在制度管理上要紧锁篱笆,营造监督的社会大环境,用法律约束和克服私欲膨胀,杜绝法外特权和法外寻情现象的存在。

当年戚火贵在受审时每次都瘫倒在地、尿湿裤子;胡长清庭上庭下见“大盖帽”就“扑通”下跪,含泪哭求“饶命”……这不难使我们悟出这样一个道理:贪生怕死才是贪官的“死穴”。我们应该抓住贪官的这一“死穴”,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该判死刑的就要坚决杀掉,这样才能够震慑愈演愈烈的腐败犯罪。试想,倘若在周良洛的“意料”中,严重的腐败犯罪就必然意味着被处以极刑,身为“千万巨贪”的他,还会有如此“临危不惧”的“底气”吗?

我们在为贪官们贪婪的罪恶行径而愤慨的同时,面对他们临死前的忏悔和眼泪,心中未免又有些许的怜意。他们是法律的罪人,他们沦落为死囚,是咎由自取,是罪有应得。但是,他们同样又为人之子之夫之父,同样是一具具鲜活的生命。他们在过去某段时间也曾为社会作出过贡献,而且是比同辈更杰出,不然也不会位于高位。但他们还是毁灭了,失去了作为人最宝贵的自由和生命。是什么原因让他们敲开了地狱之门呢?有人分析,缘自他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改造出了问题。其实,官员入狱是因为世界观的改造出了问题,这几乎已经是一条铁律了。因为领导干部肩负着重任,世界观的改造对他们来说就极为重要。那么,究竟又是什么原因使得贪官们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呢?我个人认为,关键还在一个“贪”字,贪权、贪钱、贪色……还有一类官员似乎原本就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他们当官就是为了贪图享受。所以,追求权力、敛取钱财、迷恋美色等行为,成为他们自然而然的事情。

由是观之,古人的“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贪心不足,欲壑难填”,可谓言真意切。而在新的历史时期,荣辱不分,世界观的改造也就成了一句虚话。

从李培英等贪腐官员身上,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人性的脆弱,被欲望与诱惑左右的不堪后果,以及那些浅藏的小癖好,无意间被放纵,便酿成不可收拾的严重后果,一切都令人咂舌。

而我们谁没有欲望,谁没有小癖好呢?人的一生有太多的欲望,而这个万千世界又有太多的诱惑,在双重夹击的情况下,能否调控与节制,这是决定一位官员走向不同终点的关键点。无可厚非,人总是有欲望的,即所谓的追求。正是这种欲望给予我们动力,让我们不断前进,然而欲望可以使人成功,也足以粉碎一切,它需要理智的调控与节制。在欲望面前,我们能否做到不想、不做至关重要,而不想、不要不是没有欲望,而是有“不”的欲望。所谓“清心寡欲”,其实又是另一种欲望。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能否做到克己奉公,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不忘追求。若有机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得到提升,那请牢记那是人民对你的信任,那是党对你的高度认可,好好把握机会,谨记位高不忘平凡,谨防私欲的膨胀,癖好的肆虐。

老子有三宝——“慈”“俭”“不敢为天下先”,都是驾驭人类欲望的实战经典。“慈”,就是慈悲、慈爱;“俭”,就是节俭、勤俭,这不仅能自律,又能给人以一些物质的帮助;“不敢为天下先”,反过来就是以别人为先,这三宝也可以为我们所用。作为党员干部,要学会灵活应用“三宝”,要强化自己的责任意识,端正自己的权力欲望,坚定信念,要自重、自省、防微杜渐,时刻筑牢道德防线,挡住诱惑,掌控好自己的欲望,让欲望为我所用,为大家利益所用,做一个对得起党和人民的好党员、好干部。更贴切、更广泛的说,做一个对得起家人、朋友、同事的平凡人。

进入新世纪以来,走向地狱的就可以列出一不短的名单,难道这些官员不知道生命的可贵?难道不知道贪腐的下场?难道没有从死刑贪官身上汲取教训?

这不能不说,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多年,社会大环境的复杂变化。中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改变的不止是我们在国际社会的地位、中国民众的生活质量,也包括我们生活的规则、幸福指数。市场经济从来就是双刃剑,尤其是市场经济对社会价值观念的负向引导一直没有被我们充分重视。也正因为如此,社会上生死观、荣辱观开始暧昧甚至颠倒起来,道德迷失信仰缺失……有相当多的犯罪分子,在法庭上没有表现出对罪行的悔疚,对生命的眷恋,对法律的慑服,相反,面对庄严的法律,气焰依旧嚣张,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以自己生命来挑战神圣的法律,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勇气”“胆略”“潇洒”。然而,他们却使人感到滑稽、恶心、憎恨,还夹杂着一些悲凉和悚然。我宁愿看到他们畏惧忏悔和屈服以证明在人生的终点,人性能在他们身上有所复归。这不由得让我们重提如何对待生命这个严肃的话题。实际上,现在有些人并不珍惜,他们活着是为了想方设法获取钱财,结果钱财没得到生命却没了。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有“人为死,鸟为食亡”的说法。哲人培根有言,知识就是力量。理想、信念、意志、人格,也都是力量。但我们也得承认,愚昧无知、丧失底线操守也是力量,且是最具破坏性的力量。一个不珍惜自己无价之宝的人,是不会遵从社会秩序善待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生命是作为个体的拥有的自然资本,也是做一切事业的前提。人生的要义就在于生命的保存与发展。然而,计划经济下人们被捆得死的,不能自由支配自己,不能自主决定自己的发展方向。市场经济唤醒了人们求变致富的意识,也使英雄有了用武之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排斥和打击一切合法劳动之外的致富,对糟蹋生命的严重违法行为当然要严厉打击。本来人的致富欲望苏醒和可能满足是一件好事,多数人也都以劳动者的身份造福社会发展自己。工人老老实实做工,农民辛辛苦苦种地,知识分子勤勤恳恳地教学科研……他们在这种投入中不仅维护和实现了自己的尊严,而且使自己得到了自由全面的发展,从而更加体现了生命的充实和崇高。然而,“三教九流赶庙会”,有的人把生命作为资本进行“原始投入”,以获取财富。很多无法无天的行为都是以生命为代价的赌博。在人们生活水平都有了不少提高的同时,腐败犯罪却有上升趋势,就在于在国家工作人员这一庞大的群体中,存在着有些尚未真正认识到生命意义的人,不知维护生命尊严的人,自我约束力较差的人,自身素质不高而又不愿提高的人,情不自禁地把“老本”搭上。这是他们个人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损失。古人云:“羁锁于物欲,觉吾生之可哀;夷犹于性真,觉吾生之可乐。知其可哀,则尘情立破;知其可乐,则圣境自臻。”意思是说,一个人如果被物欲所困扰,就会感到自己的生命很悲哀;而留念于纯真本性的人,则会感到生命的乐趣。明白受物欲困扰的悲哀后,就能立刻消除世俗的情怀;明白留念于纯真本性的快乐,就会达到圣贤的美好境界。这句古训说出了生活的真谛:安分便能安然地生存!人最怕的就是做下亏心的事,只有洁身自好,远离贪念,严于律己,多做善事,才能保持心安。金钱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与往,更不会给人以最高的生活境界。想想人活在世上,不管是物质上的追求,还是精神上的追求,不都是为了安心而快乐地活着吗?如果在这种追求的过程中不能安然,终日被疾病、恐惧缠身,那么追求还有什么意义?

这些官员是想自寻死路吗?我相信不是。是党和国家对官员没有法律、制度的约束吗不是。党和国家对他们没有教育和培养吗?不是!恰恰相反,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对各级国家工作人员的反腐倡廉和廉洁从业教育从没有放松。遗憾的是,教育的成效却不甚理想。其实,我更想说,我们缺失了最重要的一课,对生命的尊重。

哈佛大学教授、著名哲学大师怀德海(N.Whitehead)在其名著《教育的目的论文集》里说道:“教育的本质是宗教的,宗教育即教导人如何尽义务与尊敬他人的教育。”他认为,教育除了训练人具有娴熟的技能与知识外,其最终目的是要让受教者知道教育除了获得理性知识外,更重要的是学习“做人”与“尊敬他人”的功课,并让人在这个过程中真正“安顿心中不安的心灵”。我们不妨衍伸开去,官员的权力来自人民,“尊敬他人”—这里的“他人”就是人民,应该尊重人民赋予的权力。而亵渎这一权力,不仅是对人民的背叛,也是对自我的极大侮辱。

如何既体现生命和尊严的价值,又获得个人愿望的满足,值得每个人深思。没有人希望自己从官场、商场、抑或情场,到被押赴刑场。在我们这个时代,只要努力,自己目标、梦想实现的可能总是很大的。

廉腐史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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