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媒体统计,整个7月份,国内共有8起被媒体报道的“儿童被留车内事件”,今年出现的同类事件则达到12起,其中至少有5名孩子死亡。最近的一起出现在陕西富平县,一名5岁女童被爷爷奶奶遗忘在车中,送医后出现接近脑死亡症状。
据了解,夏季汽车停驶后,阳光照射在车体上,车顶篷、车内饰件物品都会在吸收太阳光后产生热量。车窗紧闭时,热量无法消散,会造成车内温度迅速升高。当汽车里的温度不断上升时,被困在车里的孩子就会出现烦躁、大汗,继而出现水电解质的紊乱,这时候小孩就非常难受,然后越难受就越挣扎,越挣扎就消耗了体力,再加上汽车里的门窗紧闭,空间比较小,容易缺氧,小孩的心率会加快,血压升高,而儿童的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的功能不如成年人,很快会出现昏迷甚至于死亡。
这是一个常识。但就是有很多无知的父母认为汽车是相对安全的场所,可以放心把孩子独自留在车内。如今,孩子闷死在车里的案件屡屡发生,媒体也在不断提醒父母安全用车的常识。
西方国家比我们早一步进入汽车时代,“粗心父母闷死儿童”的案例亦时有发生。在美国有19个州对此有专门规定,成年人让孩子单独留在车内是违法行为。比如德克萨斯州法律规定,让孩子单独留在车内超过“五分钟”就会构成犯罪,虽然是最轻的罪不会被判入狱,却须缴纳高额罚款。如果导致孩子身亡,最高会被处以终身监禁。
现在,在国内也掀起了一场要不要向粗心家长追责的讨论。有人认为,孩子被关在车内,多为家长的无心之过,并无主观恶意。孩子的受伤或离去,已经使这些大人陷于悲伤、自责、愧疚之中,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显然不近人情;也有人认为,造成这样的结果,就是家长监护失职,只有追究其法律责任,警醒他人,才能减少类似悲剧的发生。
两种观点都有道理,但短时间内很难统一。所以,与其无休止地争论追究刑责的问题,不如先采取一些措施,让常识先深入人心,让家长们能够重新反思自己的安全常识,让这种“常识性悲剧”不再上演。
未成年人是一个需要保护的弱势群体,由于生理和心理的发育不成熟,容易成为被害人群。许多未成年人遭受意外,父母没有尽到足够的监护职责是主要原因。在西方国家,从上世纪三十年代就开始倡导“亲职教育”,即教会家长如何为人父母,让家长明白如何尽到父母职责。从孩子呱呱坠地的一瞬间,父母的“职业生涯”就开始了。家长给予的不仅是阳光下的呵护,还应该教会孩子如何保护自己。
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潜藏危险的地方又岂止汽车,归根到底还是需要父母加强责任心。学校、医院等相关部门和组织,也不妨对父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