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克第17号未破大案(下)

2015-08-31 10:36张泽民
北京纪事 2015年9期
关键词:作案杨树嫌疑人

张泽民

测出的嫌疑人是好人堆里的那一种

还真让丁同春给说中了,这个杨树明就是属于划入好人堆里的那一种。过去的14年里,办案人员在摸排中多次接触、调查过这个杨树明。按照邻居的说法,杨树明“成天笑眯眯的,孝敬父母,对妻子、孩子特别好”,“一家三口说说笑笑很和睦,没见什么异常”。郭某遇害案发生后,只是因为杨树明的家就位于郭某失踪的那一地段,是郭某日常上下班的必经之路。杨家住两间平房,他本人是个体电焊工,在院子里盖了一间小屋作为操作间,家中有冰箱——部分符合警方对此案排出的嫌疑人必备条件(不是独居,但有冰箱),因此将他列为嫌疑人。他唯一的不良记录是年轻时曾因“涉嫌侵害妇女” 被派出所传唤。

但是,若认定杨树明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除了丁同春的犯罪心理测试结论外,再找不到其他过硬的理由。所以,李志林在知道了丁同春的测试结果后,先是去向领导汇报了情况,经过审慎考虑,觉得不宜贸然采取措施。于是当天接受测试的人,包括杨树明在内,都让他们回家了。当然,为防止意外,专案组采取了一定的防控措施。

再说杨树明接受完测试,民警带他回到休息室里等候。杨树明坐在那里,冷眼旁观屋里其他的嫌疑人一个一个地出去接受测试,又一个一个回到这里。这段时间里,杨树明的内心应该是非常紧张的,但表面上若无其事,抽烟喝水都不耽误,类似调查他已经历过多次,还不都是安然无事过关了。

等找来的嫌疑人都轮过一遍后,天色已晚,听到民警说可以回去了,杨树明便随着众人出了门,一路小跑着回到了家中。他的妻子因每天两班倒,照例回来得很晚。饭后拾掇完家务,两口子聊了会儿家常话,妻子就问到了白天的事:“今天公安找你啦?”

“找啦。”

“啥事儿?”

“还是查杀人凶手的事,找我调查呢。”

“那是你干的吗?”

“嗨,怎么会是我呢!”

说了一阵子话,夫妻俩便睡下了,一切如常。

第二天早饭后,专案组再次研究昨天犯罪心理测试情况。

对认定杨树明的嫌疑,首先李志林就感到信心不足:说杨树明有作案嫌疑来得太突兀,缺少直接的根据;再者,过去也看过一些测谎办错案的新闻报道,这项技术的准确率究竟如何,并不十分了解。专案组多数同志基本都持有这种看法。而且,早先他们曾请省厅的同志来使用过“测谎”技术,对此案的嫌疑人进行甄别,但没有发现什么。丁同春当即追问,对杨树明有什么结论?经回忆,那时还不曾把杨列为嫌疑人,也就是说那时的测试跟现在的结论不存在矛盾。

但是,也有人觉着丁同春的结论值得重视:为什么那么多嫌疑人单单认定了杨树明?说明这种甄别检测有它的科学道理。再者,这起系列杀人案14年没进展,在那几个所谓的重点嫌疑人身上没少使劲,可又怎样?说明作案人十分狡猾,就目前掌握的线索来看,还不足以将他挖出来。再说杨树明,虽然表面上看不出什么异常来,但没准正是这种假象迷惑了大家的视线,掩护了他。鉴于他居住在发案地带,有的条件又与作案人的必备条件相吻合,有必要将他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审查。

大家觉得如此分析不无道理,但还是有人对心理测试的结果不放心,提出要丁同春重新对杨树明进行测试,最好其他的嫌疑人一并都再做一次测试,还是以稳妥防错为上。

在丁同春的测试生涯中,类似的要求或者说请求已听过N多次,有这种想法很正常,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没有这个必要,就好像指纹鉴定、DNA鉴定一样,再多做几次结果都是一样的,更何况人的心理活动有其特殊性,影响因素甚多,不适合多次检测。所以,丁同春说:“别浪费时间啦,再测也是这个结果,还是把人弄来审审看吧。”

然而,大家的意见不一,主要是顾虑较大,直到丁同春离开阳泉的时候,这一讨论仍处于“现在进行时”。

丁同春赴阳泉工作约一周时间,至此已完成了对案件嫌疑人的甄别检测任务,给出了明确结论,再待下去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此行能够锁定涉案嫌疑人,对这一结果他是相当满意,因为在以往的案件检测中,全部嫌疑人都被排除也是常有的事,这往往意味着下一步的侦查将更为艰难。

他对所下结论具有相当的自信和把握,这自信和把握则是源于大量案件测试的实证检验——自打干上这一行,十多年来还未发现有过失误。

但是,他不能跟专案组打包票,做出百分百的认定,他的表述只能止于“倾向认定”,这不是在为万一出错留余地,而是客观地按照测试图谱分析作出结论。况且,确认了嫌疑人并不等同于破案,侦查审讯突破才是最为关键的,由于审讯不利功亏一篑的案例也不少见。

因此,临到告别之际,丁同春仍在叮嘱李志林:心理测试结论只起到辅助侦查作用,不能作为证据,抓紧时间审吧。此人虽然性格内向,但也有胆汁质特点,情绪波动大,易动怒,不服软,可用激将法,审对了路子,让他开口有希望……

三个大老爷们儿抱头痛哭

回到北京,丁同春稍事休整后便飞到了海南。对他来说,阳泉的案子已经翻篇儿,现在满脑子里填装的是发生在海口的一起疑难案件。

然而,阳泉警方却恐怕是再也忘不掉他了。4月3日夜里11时30分左右,李柏局长的电话打到了丁同春的手机上,开口便说:“丁老师,谢谢你啦!案子破了,杨树明彻底交代了……”说到这儿,手机里声音哽咽,分明传出的是哭泣声。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破案后,李局长已是几次泪奔。

丁同春赶紧说:“李局长,这是你们运气好,赶上啦……”

“哎——可不能这么说,你给我们的帮助太大啦!我是第一时间给你打电话,第一个告诉你的,专案组全体同志都非常感谢你……”

就在当天中午,阳泉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马家坪系列杀人案告破。消息传开,全城沸腾,市民纷纷涌上街头庆祝,其热烈气氛不亚于一场盛大节日。当晚市区交通几近瘫痪,满街的人们奔走相告,额手称庆,敲锣打鼓扭秧歌,喜庆的鞭炮响个不停,一股股人流涌到市委、市政府送锦旗,到公安局慰问破案民警……

时值清明将至,光马家坪那片平房区,就有上百人聚集在发案地点烧纸钱,告慰死去的亲人。更有一二百人情绪激动,手持器械,嚷嚷着要砸犯罪嫌疑人的家。市局紧急调集一二百名民警、武警前去保护并耐心劝说,才避免了意外事件的发生。

两个月后,专案组的陈副局长、冯静杰、李志林专程到公安大学送锦旗,感谢丁同春在破案上给予的帮助,并向他汇报了后来的破案情况。

原来,丁同春离开阳泉后,专案组的意见最终达成统一:既然丁老师测试认定了他,那就按他说的做吧;即使做错了再纠正,不做肯定是一大遗憾!

3月7日,杨树明和其他几名嫌疑人一同被请到公安机关。当然,主要目标是杨树明。讯问时,专案组的几位领导都在旁边屋里听审,审前再三交代预审人员,一定要慎重行事,切不可因破案心切做出违法违纪的举动。

审讯人员非常有经验,东拉西扯跟他聊天,谈他喜欢看的中央电视台的法治节目,虚实并用,软硬相间,巧妙地将话题引到案件上。

一提案件,杨树明马上显得特别敏感,处处设防抵抗,以“不记得”,“你们搞错了”等话语来搪塞。虽然他反复地表白自己是如何老实本分,并表示:这么大的案子我绝对全力配合,随叫随到。但在言来语去之间,还是露出了破绽,竟说出这样的话来:算你们聪明,从测谎到现在,没人说我是凶手,谁说我是凶手,非扎死他不可!

这话让办案人员吃惊,也让丁同春吃惊:那个时候危险近在咫尺而毫无察觉;倘若当时没有谨慎行事,后果不堪设想。

经过初步交锋,审讯人员从杨树明的身上读出如下信息:过度的防卫心理,犹如此地无银,欲盖弥彰,恰恰暴露了内心所守护着的秘密;恶狠狠地口吐狂言,更让人相信他不是个“善茬儿”,表明他除了人们在公开场合所看到的勤快顾家、为人老实的“好男人”形象外,还具有脾气暴躁、一触即怒等不为众人所知的性格侧面……种种迹象透出诸多有待深究的端倪。最为重要的是,办案人员依法搜查杨树明的住处和工作间,查获40余把长短不一的刀具,以及性药、淫具等,这么多刀具,还都是自制的,到底意欲何为?令人发指的是,细心的办案人员经勘验发现,个别刀具上还有残留的人体组织!

事不宜迟,3月28日,杨树明被依法刑事拘留。

审讯进行到第三天,杨树明终于吐口,交代出三起案子,不光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还包括许多外人所不知的细节。至此,马家坪系列杀人案的真凶浮出水面。

那一刻,李柏局长、冯静杰副支队长、李志林队长三个大老爷们儿真是五味杂陈、百感交集,他们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当即相拥抱头痛哭。十多年来历经的苦辣酸甜,伴随泪水挥洒而去;壅塞在心头的压力重负,借助哭声释放融解……情之所至,唯有泪奔。

别看杨树明平日里性情孤僻内向,不爱与人交流,但坐在办案人员面前,一旦打开话匣子,便是滔滔不绝,连说带比划,声调越来越高,似乎忘记了身在何处,似乎憋了一肚子的“秘密”不吐不快,讲到某些作案情节时,竟激动得有些口吃。办案人员摸准了他的这一特性,当他出现回避、停顿、犹疑时,便施以“鼓励”:“……还是你能干,我做了这么多年公安,也没斗过你……”这样的话最让杨树明爱听受用,又勾起了他的炫耀兴头:“我早就知道,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

审讯至4月3日凌晨,杨树明交代了重伤3人的犯罪经过,并交代出14年来作案12起,杀死9人……

许多疑问有了澄清的可能

破案的消息在当地引起巨大轰动,但凡认识杨树明的人无不感到吃惊,他们眼中标准的好男人,既顾家又爱老婆孩子,竟是个杀人狂!有人甚至怀疑,是不是抓错了。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这个杨树明当初常到作案现场看热闹,看了还发议论:“谁干的,太狠了!”冲着出现场的警察就指责,“怎么这个地方又杀人了,又杀了个女的,老百姓还怎么在这里生活?你说要你们这些警察干什么?”如果有人说,抓住这个坏蛋非毙了他不可。“噫,毙了那可便宜他了,非得一刀一刀割死他,那都不解气哩!”杨树明说得比谁都狠。

实际上,即使在警方内部,不理解的也是大有人在。一位省厅的老刑侦看了破案报告,仍然半信半疑,表示有工夫要深入了解此案。一位指导研究过此案的老刑侦专家得知是“测谎”找出嫌疑人,觉得不可思议无法理解:就用那个玩意儿(指心理测试仪器),去了几天,就把十多年破不了的大案给解决啦?

的确,这起案子有着太多的吊诡之处,人们很难一下子看清它的“庐山真面目”,以至于造成种种误读误判。然而,随着侦讯工作的深入和案件的审结,笼罩在案件上的迷雾渐渐散去,许多疑问有了澄清的可能。笔者不揣浅陋,在此择其要试作分析。

【专杀“红衣女”】

由于此案中多名受害人身穿红色衣服,于是当地流行着这样的说法:歹徒专杀穿红衣的女性。以至于马家坪的女性居民那个时候根本就不敢穿红衣服。

但杨树明的交代却不是这样:“我选择时机,我不选择目标。我是正面攻击,相遇的一刹那,即便是在后面,刀放在背后,错过身,反过来就干。我是运动战……在行动的过程中,干完,马上就走了。”

选择女性作为侵害对象,是因为杨树明“过去也想过对男的下手,但毕竟男的反抗能力强。弄不好,早早地‘暴露了,反而把自己‘搭进去。”

如果联系杨树明作案的时间地点分析,他只选择时机,不选择目标,还是可信的。在他交代的罪行中,确有一例是在“马家坪变电站附近致一男子重伤”的抢劫作案,可知他不只是“想过对男的下手”,还有过亲身体验;而且有的受害人确实穿的不是红衣。

【多次恋爱失败导致仇恨女性】

当时一些媒体的报道中提到,杨树明婚前有过多次恋爱经历,均因人家没看上他而失败,他因此心灰意冷,后来发展到仇视几乎所有的女性。

如果杨树明果真是“专杀红衣女”,说他因婚恋受挫而演变出报复女性动机,倒也合乎逻辑;但如前面的分析所表明,他“不选择目标”,此说便难以成立。

有记者曾问杨树明为何要伤害无辜女性,他说:“发生这些事的原因很多……”又说,“我不是别人所说的什么搞对象、婚姻受挫那些方面的因素。如果谁当时遇上我,就自认倒霉吧!”即使在法庭上,他依然如是申辩:“我并不是如起诉书中指控说的是婚姻问题,当年我和女友,也就是现在的妻子感情不错,两个人谈了四年。”

况且,他的妻子、姐姐均否认有些媒体描述的杨树明“性格孤僻,多次恋爱失败导致变态杀人,甚至还对自己的妹妹拳打脚踢”等等情节。

【变态杀人狂】

这是此案从侦查到破案后的新闻报道,使用频率较高的词语。在杨树明系列杀人案中,有两起带有毁尸行为,其余的都是只杀,不奸、不抢。由此而来的判断:前者性变态犯罪特征明显,后者似为报复女性,也不排除含有变态成分,结论是倾向于不同的作案人所为。但是,侦查结果证实,看似不同的两类案件竟集于杨树明一身——这也是此案侦破的难点所在。

查阅有关论著可知,性变态犯罪有一类施虐色情杀人狂就是只杀不奸,这类罪犯往往以毁尸作为满足性欲的代偿行为,获得性快感。其作案特点,主要为袭击青年妇女,无特定目标;系列作案,在时间、地点、手段、方式上有一定的习惯性、规律性;只对陌生异性行凶。相关案例表明,这类作案人往往性格内向,沉默寡言,还可能是工作、学习中的“模范”人员……

若拿杨树明来对照比较,可以说是相似之处多多。不过有一条,性变态的人平时总会或多或少有所“流露”,而从杨树明交代以及调查走访的情况看,没有发现这方面的迹象。

据他交代,两起带有毁尸行为的杀人案是酒后所为,其余案件都是“情绪不好的时候,就喜欢在外面转悠。每次(作案)都是在路上巧遇的,只要是天色晚、附近没有其他人,我就动手”。

杨树明身边亲人对他的评价基本都是正面的。

家人说他:“从小就是个乖孩子,没和人打过架,也从不与父母顶嘴,对人很有礼貌,见了人总要主动打声招呼。喜欢待在家里看电视。结婚后在家洗衣做饭,早晚都要接送老婆和孩子。”

姐姐说他:“弟弟的人性挺好的,虽说与别人没什么深交,但和谁都能处得来。干活特别细,喜欢自己琢磨。家里有什么决定都是听我的。工作基本上都是我给他介绍的。他干得不顺心了,我就给他换个工作。”

妻子说他:“丈夫是个对家庭极度负责的男人。我们恋爱5年,结婚13年,在这期间就吵过一次架。我们这么亲密,他有什么反常行为,我会察觉不到吗?他性格是内向了点,但不能说没有朋友,更谈不上心理变态。”

一张面孔却有着黑白分明的两面性格,显然又不是伪装,着实令人难以相信。犯罪心理学专家给出的解释是:犯罪行为极为变态,日常生活表现却很正常——此现象的心理学价值在于,某些行为变态不等于所有行为变态,更不等于是变态人。

侦破杨树明案中的最大迷惑不解正是由此而来。

【犯罪动机】

在对杨树明进行犯罪心理测试时,丁同春发现,他在多个作案动机上均有明显反应,经分析将其归为“综合性的报复社会的杀人动机”。杨树明的交代也表明,他认为周围的人都过得比自己好,社会对他不公平,因而产生杀人报复社会的念头。

从他的经历看,初中毕业后开始先后多处打工,在建筑行业、税务所、钢琴厂等,当过铸造工、水泥工、油漆工、维修工等,但时间都不长,有的是他干得不顺心走人了,有的是被裁员下岗。在税务所打工期间,他有机会从书摊借书、看录像,其中包括黄色书籍和录像。抽烟、看书、看录像成了他的三大嗜好。但是,就在打工的这些年,用他的话说, “我自己就没有遇到过一件顺心的事情。看看我周围的人,谁都过得比我好,我觉得这对我不公平,所以我要报复!”显然,杨树明在自我认知上有着严重的挫折感和不满情绪,报复心理早已有之。按照心理学观点,挫折通常引发愤怒情绪,易导致攻击行为;或者是由于不满情绪的累积,直至不能忍受的程度,就要爆发宣泄。

1992年3月2日晚上,刚刚失业而又处于热恋中的杨树明送走女友后,睡不着,心很烦(应与失业和结婚面临的经济压力相关),便又带刀外出溜达。想必此前他已习惯于夜间带刀溜达解闷,对马家坪的夜间道路状况早已了如指掌,有过杀人的念头。所以,那一晚路上偶遇的下夜班女工便成了他首个攻击目标(寻找弱者泄愤),杀人的念头付诸行动。据他自己交代:“当时想都没想就转身给了她一刀,就一刀!”

此后,他屡屡夜间作案,欲罢不能,犯罪心理持续强化,报复社会的意图更加明晰:“自从我第一次(作案)之后,就已经无法收手了。”据他交代,“在这14年的(作案)过程中,也是我和公安(机关)较量的一个过程。”他把作案看作是同公安人员“斗智斗勇”:“我是学生,你是老师,我给你出道题,你来解吧。解的对,我就输了;解不对,你就慢慢解吧。”他杀人毁尸,多处抛尸,“那还不是给社会造成一种恐惧,让受害人家属对公安机关发难,看他们公安是干什么吃的?我就是要和执法机关斗,就是要报复社会。”

不过,细观杨树明的作案特征,并不是仅用“报复”二字所能概括的。从他扎刀的情况看,第一次1刀,第二次4刀,第三次六七刀,第四起8刀,以后都是连扎数刀,最后一次连扎17刀——带有明显的扎刀成瘾的犯罪特征,有两次为了扎受害人,甚至追踪上楼,不扎上几刀不罢休。与此相关的是,杨树明平日里自制了几十把刀具,磨刀是他的癖好,每把刀都磨得锃光瓦亮、锋利无比。磨刀霍霍的他,恐怕当时内心里充斥的都是扎人的狂乱念头。而在两例酒后杀人碎尸案中,则出现了剖腹、割乳头、切割外生殖器官、切挖肛门等典型的性变态犯罪特征。

在破案后,曾经参与侦破此案并进行过心理画像的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专题进行了深层次研究,将其归类于危险心结中的意结类犯罪心理,认为其动机源于幼年时所遭受的某一特殊刺激而引发的“意识抑结”,在一定条件的作用下外化为犯罪行为,其表现出的是“强迫性禁欲的心理”。

说起来,李教授的研究有些深奥,所得结论非专业人士恐难理解;然而,为啥大致相同的人生际遇和境况,有的人却成了连环杀手?这类犯罪有无规律可循,如何防控,怎样侦讯?要整明白这些问题,李教授所进行的深层次研究,那是必须的。

总之,无论对于犯罪心理学还是刑事侦查学,无论是借鉴破案中成功的经验还是汲取所走弯路的教训,杨树明系列杀人案都是值得列入研究课题的稀有样本,具有不容忽视的案例教学价值。

(编辑·宋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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