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
“党政一肩挑”,最早是由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要“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然而至今为止,实行“党政一肩挑”在大环境下仍处于探索和试验阶段,并且也都是在基层进行,既有其有利的一面,其弊端也显而易见。而对我们公司的基层党组织来说,实行“党政一肩挑”是可行并且必要的,是利大于弊的。
1 基层实行“党政一肩挑”的利
首先,“党政一肩挑”有利于解决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经营工作两张皮的问题。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目前国企的党建普遍存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经营工作两张皮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对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在以企业战略为中心谋划党建工作、针对企业突出问题抓党建工作方面还有不小差距;未能有效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机制等,同时,个别基层单位认为成绩搞上去了就等于党建做好了,在思想上存在误区。我们公司这一问题也比较突出。在基层项目实行“党政一肩挑”的领导模式,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一是基层项目负责人同时负责业务经营指标和党建工作指标,不会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二是“党政一肩挑”能够有效将行政指令和党建的工作结合,充分调动项目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党建工作的执行力,提升党建工作的效果。
其次,“党政一肩挑”有利于基层项目党政工作协调开展。项目的中心工作是项目的业务经营,而党建作为项目的核心工作必不可少。在党政领导职务分任的情况下,对如何处理好“中心”与“核心”的关系问题,在认识上很难取得统一,往往是你认为你的工作重要,我认为我的工作也重要,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尺度和分寸。项目上往往为处理好两者关系而耗费大量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党政关系不顺,甚至导致互争高低、多头领导等问题。在基层项目实行“党政一肩挑”领导体制,由项目负责人同时负责业务经营指标和党群工作指标,有利于避免重此失彼的现象,在项目上也较容易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开展党建工作,从而使基层党政工作步调一致,协头并进。
再者,“党政一肩挑”有利于公司基层党组织的完善。公司基层项目人员数量少,项目人员少则数人,多则二三十人,而党员数量相对更少,个别项目的党员数量甚至不满足建立基层党组织的条件。在这个客观条件下,基层项目的党组织完善工作具有相当大的难度。目前,部分满足成立基层党组织条件的项目,因为人员数量缺乏,党组织负责人往往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已经形成了“党政一肩挑”的现象。虽仍有部分基层项目的党组织设置了党务工作负责人,但由于项目工作特性,较少履行党组织负责人的职责,名存实亡。所以,“党政一肩挑”对基层党组织来说,是客观条件所需,也有利于基层党组织的健全。
2 基层实行“党政一肩挑”的弊
首先,实行“党政一肩挑”的实质是集权,不利于对党政负责人的监督和制约。党政分开虽然有矛盾影响工作的一面,同时,也有互相监督的积极一面,如果实行“党政一肩挑”,在基层项目上无法对党政负责人进行有效监督,也容易产生腐败现象,不利于廉洁文化的建设。正是有此弊端,党的十三大上邓小平同志才会提出党政分开的重要论述。象。
其次,实行“党政一肩挑”容易形成一言堂的局面,不利于项目三重一大和民主集中制的实现,容易形成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项目上人员少,如果项目人员民主意识缺乏,就很容易形成项目负责人一人说了算的“一言堂”现象。
再者,实行“党政一肩挑”对项目负责人是个极大的考验。项目上工作内容多,党建、宣传教育、职工稳定、项目运营、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等等,项目负责人同时负责,难免会顾此失彼、点到为止,不利于集中精力做好中心工作,对项目负责人的能力和精力是项极大的考验。
3 基层实行“党政一肩挑”的可行性
目前来说,公司的一系列制度的完善已相应的弥补或解决了在基层实行“党政一肩挑”的弊端,正因如此,基层项目实行“党政一肩挑”具备了可行性,但也有部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以更好的实现基层项目“党政一肩挑”。
首先,针对基层项目负责人的监督和制约,公司在十八大以来不断加强廉洁文化教育,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实现廉政监督,例如公司的意见箱、四风问题征集、廉政档案等,加强了下级对上级、上级对下级、公司对个人的监督,极大的弥补了监督失衡的缺陷。并且,公司2015年在项目上设置监察员一职,更是在体制和岗位上对基层“党政一肩挑”的负责人实行监督奠定了基础,有效的增强了对基层项目负责人的监督力度,避免了“党政一肩挑”出现的无法监督的弊端。
再者,为实现基层项目“党政一肩挑”,要提高负责人素质。一是在任用上,确保公开透明、选贤任能,既要全才、也要专业,既要工作能力强、也要思想素质高,这样,在用人源头上,把握住党政一肩挑负责人的自身能力和思想素质。同时,也要加强项目负责人的培养,确保德才兼备,对“党政一肩挑”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升实际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水平。
最后,要规范“党政一肩挑”运行机制,一方面,要确定负责人的职责分工,明确负责人的责任指标,加强对负责人的考评考核,不但要对工作业绩进行考核,也要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考核,同时,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要相结合,把工作考核和民主考核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对公司已有的三重一大等民主制度要严格落实,形成集体决议,规范负责人的岗位行为,避免“一言堂”。再者就是拓宽民主渠道,充分利用好现有的群众反映渠道,并积极拓宽新的渠道,并对项目重大事项进行公示,做到公開、透明。
4 结论
在十八大上,党提出国企的党建工作“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还没有有效落实。我们公司的基层项目由于存在项目人员少、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交叉性强等客观需要,也由于近几年公司监督体制、民主体制等不断完善,已具备可实行“党政一肩挑”的基础,所以,“党政一肩挑”在公司基层项目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完善后,相信“党政一肩挑”必将有效提升公司基层项目的党建工作水平和效果,有效促进基层项目中心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