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 波 赵德光
云南与东南亚国家接壤的边境线全长4060公里,全省有8个边境州市,共25个边境县市,与3个邻国的6个省(邦)32个县(市、镇)接壤。作为多民族聚居的边疆省,云南省内25个少数民族中,有16个民族与周边国家的境外居民同属于一个民族,边疆的少数民族约占边疆总人口的2/3。长期以来,边界少数民族由于居住方式和生产生存方式的共通,语言交流无障碍,加上便利的地理环境和内陆通道,跨境移居国外,跨境嫁入中国,繁衍生息,历史悠久。加之经济贸易、文化交流等活动的频繁,近年来,云南省边境一线的跨境婚姻的增长趋势明显。对云南省5个边境州、市的31个边境村寨的入户调研的结果表明,从2000年到2013年,跨境婚姻人数年均增加幅度超过10%。面对这样迅速的增长,使跨境婚姻成为边疆地区应该给予高度重视的重大现实问题。
跨国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和另一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双重国籍人)之间的婚姻”*邹瑜、顾明主编:《法学大辞典》,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也称为涉外婚姻。跨境婚姻是一个更窄的概念,所指的大多是生活在边境地区的涉外婚姻群体。本文的跨境婚姻,特指中国云南省边境地区的边民与毗邻国公民通婚的现象。所调研的对象,大多数是少数民族边民(居住在边境30公里范围内),也有部分内地的居民(辖区不与另一国接壤,但是属于边境州或市)。笔者调研所得总的样本数为161个,时间截止于2013年底。云南边境地区跨境婚姻大多数为中国男性娶外籍女性。样本中,外国男性入赘到中国的有3例(临沧市1例,保山市2例),占比1.87%,外籍女性嫁到中国来的占比98.13%。
云南省边境地区中老、中缅、中越边民通婚,大都是事实婚姻,只在村寨里办相关仪式。办理结婚证比率普遍较低:
表1 跨境婚姻家庭领结婚证情况
注:相关部门统计数据获得不全,仅有2地。此外,本文中数据除特别注明的外,都来自于笔者调研。
另据一些政府部门统计数据显示,临沧市、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相对跨境婚姻办证率高一些,在20~30%之间,保山市是中间水平8.08%,文山州最低。所得到边境县数据,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为24.43%;保山市龙陵县为19.4%,昌宁县为3.72%,隆阳区为3.58%,施甸县为0.388%;文山州马关县为0.374%,麻栗坡县为0.241%。“事实婚姻”现象十分突出,办证率低是全省各边境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无论是从州、市、县或乡、镇、村角度,办证情况各地差异很大,如保山市腾冲县明光镇为32.8%,滇滩镇为3.95%,猴桥镇为0。
年龄分析采用158个样本(3例入赘男性排除在外),其中男方有22人是再婚,占比13.9%。男女方均为初婚的有134人,占比84.8%。边境地区跨境婚姻家庭的中方男性初婚年龄普遍较大,而外籍女性初婚年龄正常。跨境婚姻男性结婚时平均年龄为27.82岁,女性为22.77岁,平均年龄相差5.06岁。男性结婚时年龄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50和15岁;女性为48和15岁。
表2跨境婚姻中中方男性初婚和外籍女性初婚年龄段情况
从初婚年龄段看,男性在21-25岁时结婚的最多,说明有1/3的边疆青年是正常、自愿娶外籍妻子。然而26岁以上结婚的总占比54.33%,说明因大龄找媳妇难,是选择娶外籍媳妇的重要因素之一。
因此,跨境婚姻在边境村寨已经是普遍情况,而跨境婚姻是边境大龄男性的重要选择。
夫妻年龄差在3岁以下,习俗上认为较为合理。夫妻年龄差大于6岁以上,习俗上视为差距较大。年龄上的差距大,可被认为是婚姻不平等的情况之一。跨境婚姻夫妻年龄差均值为5.06岁,最大值23和最小值-11,这两个案例中男性均为再婚,女性均为初婚。负值代表女性大于男性。数据表明,男性年龄小于女性的占比10.76%,男女性年龄一样的占比6.33%,男性年龄大于女性年龄的占比82.91%。男性比女性大4岁及以上有86人,占比54.43%。
表3各地区跨境婚姻夫妻年龄情况
保山市、西双版纳州和红河州跨境婚姻家庭男性初婚平均年龄在25-30岁之间,临沧市和文山州男性初婚平均年龄在20-25岁之间。女性初婚平均年龄,红河州在25-30之间,保山市、西双版纳州和临沧市在20-25岁之间,文山州在15-20岁之间。
图1 分州市的跨境夫妻年龄差均值比较
西双版纳州夫妻年龄差最大,其次是保山市,这两个地区的年龄差大于平均水平,红河州夫妻年龄差最低(主要在国家级口岸河口的城镇调研,与边远农村有差别)。
从宏观层面看,中国的经济发展强于周边的毗邻国家,从微观层面看,中国经济发展较落后的边境地区的边民收入也要高于周边毗邻国的边民收入,这是造成跨境婚姻的决定性因素。当然,所调研的跨境婚姻家庭情况也各异。
表4 各地区跨境婚姻家庭人均年收入与支出情况(单位:元)
表5 跨境婚姻家庭人均年收入分级情况(单位:元)
跨境婚姻家庭人均年收入在2001-4000元的最多,占比34.81%。人均年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占比22.15%,是特困家庭。人均收入在10000以上的很少,仅占13.92%,都集中在西双版纳的勐腊县,这些家庭的收入主要来源是橡胶林和租地收入,但这些家庭在本村寨也是低收入,其村寨中的富裕家庭可达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年收入。
2013年,保山市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409.8元,涉及入户调研乡镇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738.4元,而跨境婚姻家庭的人均收入为4471元,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其他州县的情况也类似,跨境婚姻家庭绝大多数是当地贫困家庭。当然,其中也有家庭条件很好的情况,如在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大坝村,就有一家两兄弟都娶了缅甸媳妇,其年收入在3万元以上,还雇佣了缅甸女工为他家开的农家乐店服务。
调研的跨境婚姻家庭所生育的孩子户口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孩子没有户口,给家庭的压力巨大,除了目前存在的生活困难问题外,后续问题更严重。落户问题在各地也存在差异。管理严格的地区,孩子落户较少,如红河州的河口县、文山州的马关县和麻栗坡县,无论管理部门还是家庭,所面临的困扰更甚。
表6跨境婚姻家庭子女落户情况
数据来源:调研数据
据保山市的统计,跨境婚姻家庭所生育子女还有40.33%的子女未能落户。孩子的户籍涉及到合法身份带来的一切中国公民的权益保障,从受教育、各种社保(医疗、养老及低保等等)到将来的生存和发展。孩子户籍带来的现实和潜在问题,比没有结婚证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困扰更甚。
无论是座谈会、访谈还是入户调研结果都表明,跨境婚姻家庭夫妻双方的受教育程度都非常低:
表7 各地区跨境婚姻家庭夫妻受教育情况(单位:人)
总体上,跨境婚姻家庭的中方成员受教育程度稍高,平均为5.29年,外籍成员为3.27年。外籍成员有一半是文盲,基本没有上过学。中方成员有一半多为小学文化,有的小学也没有毕业。
跨境婚姻家庭人口素质整体偏低,无论是文化水平、综合素质还是思想意识都在当地平均水平以下。他们大多安于现状,生产技能低下,生活方式落后,还有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听不懂、不会说汉语,要靠翻译才能完成调研访谈。适龄儿童入学率也相对较低,巩固率不高,辍学情况也较为严重。
从社会的主流观念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元,婚姻是人生必要的、重要的一环。大多数研究认为:单身男女的形成大多数是“无奈和被迫性”的,光棍是婚姻市场竞争中的失败者,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当然,单身生活模式也是部分人的自主选择。在当今中国的社会多元化、文化多元化、价值观多元化的背景下,云南省跨境婚姻人数增加快速的原因是什么呢?
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其特定的婚姻文化和习俗,也有相通相容的通识观念。婚姻的前提是择偶,无论任何国家和民族,择偶条件毫无例外都是考虑两个取向,一为社会取向:经济条件、家庭背景、职业等;二为个人取向(偏好):对方的外型(容貌、身材、肤色)、素质(受教育程度、兴趣、修养)、品行(道德品质、为人处世)、性情(性格、脾气等)。当代中国的婚姻文化中普遍的择偶偏好共识是:配偶双方,男性的各方面条件均要高于女性。由于中国性别比是男性多于女性,这就造成婚姻需求外溢,即经济发达地区男性娶经济落后地区女性,城市条件较差人群娶农村女性,边疆落后地区男性,只有到境外娶周边国的女性。
重男轻女偏好的中国重要传统家庭生育文化习俗,使得农村居民性别比一直偏高。文化习俗导致的性别比失衡问题,使找媳妇难、打光棍不单单在农村是个揪心的话题,在城市也不乏其例,所以“男高女低”也是女方市场资源短缺的表现。农村女性有可能通过婚姻追求到更高质量的生活,给社会带来的积极影响是,农村年轻女性有社会角色的上升通道,而负面影响是,农村男青年择偶难,边远农村贫困、大龄男择偶更难。
互动理论认为个人的行为常常受参照群体的影响。个体将其参照群体的价值和规范作为评价自身和他人的基准,作为自己的社会观和价值观的依据。从社区文化规范看,婚姻流动也总是和婚姻的现实评价紧密结合。村民总是在别人的贬褒中筑成自己的理想。山区的姑娘嫁到城区被认为是合理的或符合逻辑的,城市姑娘嫁到山区,则会带来极大的非议。婚姻流动的男女差别趋向性(男往低处寻,女往高处找),不仅仅是一种心态更是一种经验。
结婚仪式是社会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村的婚礼模式较单一,男方家庭给女方家庭一定形式的聘礼(嫁妆或彩礼)是必须的,最重要的还是设宴“待客”,宣告家庭成立,同时让新的家庭在村寨里得到认可。根据各地各家经济状况的不同而在质量和数量上有差异。这样的习俗,使得婚礼在特定时间段有地域性的价格,因此,贫困家庭要举办当地标准的婚礼有困难,以致无法找到配偶,结不起婚。
以上种种婚姻文化和习俗都使得边疆贫困山区的青年成为婚姻的困难户,寻找外籍媳妇,降低娶妻成本,结得起婚,成为他们的“合理选择”。
选择配偶是社会成员根据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与个人条件选择异性生活伴侣的过程。随着社会的变迁,人们的择偶观念在改变。传统上,婚姻依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包办婚姻体现的是家庭本位、家族本位的择偶观,目的主要是传宗接代,维持家族的地位,是凭父辈的人生经验选择,老辈人注重物质保障,对物质元素的依赖性强。1949年及改革开放后,择偶观发生一系列变迁,人们对婚姻的期望值升高了,提升到物质财富、人力资本、情感的综合考量。
在我国二元经济背景下,城市与农村的择偶观存在差异。由于人口增长,土地有限,目前农村男女青年大多以在外打工为主流,挣钱与寻求发展空间成为首要任务。由于生存压力,他们在择偶过程中避不开改变生存环境或改变命运这一主题。农村女性进城打工,使她们有机会目睹城市人的各种生活,在某种程度上为她们的婚姻提供一种范式或目标,这种心理暗示或导向作用使她们多数不回家乡,嫁到外地,贫困山区的姑娘改变现状和追求更好生活的愿望更是强烈。然而,由于社会制度、个人素质、就业难、传统观念等因素,农村男青年要留在城市很难,他们大多数最终还是要回到家乡娶妻生子。
从婚姻观念角度看跨境婚姻,一方面,是全球一体化背景下,人们的价值观、世界观发生了转变,世界各国由于经济、文化的交融,趋于融合,大多数人不再介意配偶的语言、肤色、习俗等,由此人生观、婚姻观也随着变化,城市人与外国人结婚成为常见之事。另一方面,云南边境一线的贫困、大龄村民到缅甸、老挝或者越南去找媳妇,也是思想观念开放的一种直接体现,也受国家开放、贸易往来因素的影响,也是在国家迈向现代化的过程中,边民的婚姻观念从保守、封闭逐渐走向开放,从传统向新型的改变,从一元向多元的转变。
婚姻挤压是指适婚年龄男女两性同期群中的数量失衡情况,本质上由人口年龄结构不平衡所导致。事实上,人口年龄结构在不断变化,因此,社会里适婚年龄两性的均衡是短暂的、相对的,而失衡却是长期的、绝对的。也就是说婚姻挤压是长期、绝对存在的。分析婚姻挤压问题,使用人口数据时将已婚人口剔除,更有助于看清婚姻市场上的供需突出矛盾。云南省未婚人口性别比的情况更令人堪忧:
表8云南省2010年未婚人口性别比
数据来源:2010云南省人口普查资料*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年。
云南省未婚大龄男性所承受的压力非常明显,特别是年龄为30岁以上的,在理想婚龄差条件下几乎每4到5个未婚男性才有一个理想婚龄差内的未婚女性与之对应。再加上地域偏僻、经济收入低,受教育程度低等因素,婚姻挤压更甚。
导致婚姻挤压的原因很多,首先是人口学因素。生育率的降低会伴随出生性别比的升高,男多女少,同龄适婚女青年短缺,男性就会向低龄女性择偶,挤压到一定程度,变成地区挤压,富裕地区的男性找欠发达地区的女性。全国农村出生性别比升高后,逐渐突出的婚姻挤压问题引发少数民族妇女的婚姻迁徙,使得部分少数民族地区面临更大的婚姻挤压和其他社会问题。人口迁移和流动也会导致婚姻挤压现象集中在落后偏僻地区。
另外一个是文化因素“择偶梯度”造成的。女性往往更多地要求配偶的受教育程度、职业阶层和薪金收入与自己相当或高于自己。在现实中,有利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发达程度二者高度重叠,所以女性婚姻流动的方向总是:城市、城镇或者农村经济发展好于自己出生地的村寨。这样的观念,使落后山区的贫困、大龄男青年处于绝对弱势,地域资本化在婚姻中昭然若揭。特别是,边境少数民族除了在区位和经济水平上较其他地区处于弱势,其民族本身因为语言、习俗等和其他地区与民族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文化隔阂,也就是说这些未婚男性能选择的配偶更加稀缺,可以说是处于婚姻挤压的最末端了,他们只能寻求“外溢”可能性,选择“外籍媳妇”。
婚姻挤压还会引起“异质性”婚姻增多(如夫妻年龄差大等),直接影响婚姻的质量和稳定性。跨境婚姻,也可以看作“异质性”婚姻的一种形态,由于很多跨境婚姻是不合法的,就存在风险。婚姻挤压的结果由社会最下层的弱势群体来承受,会加重社会不公平,有可能会激发社会底层的不满,激化社会矛盾,对于和谐社会的建立不利。
跨境婚姻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云南省边境贫困地区婚姻适龄男女比例失调、贫困家庭娶不到媳妇等社会问题,从积极方面分析,对促进边境地区民族团结和边疆和谐是发挥了正面作用。但跨境婚姻快速增长趋势,也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政府相关部门也应给予足够重视,解决好相关问题,否则不仅现实问题难以解决,还会埋伏下巨大的隐患,会在将来的某个时段发酵,酿成重大的社会稳定问题,影响边疆地区的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通过调研和分析,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供相关人士咨询和参考。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跨境婚姻问题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国家法律是从宏观层面制定的,普适性较强,但对于特别的具体情况并不可能都包括在内。因此,法律之外还应有政策。政策是对法律实施的具体化,应该形成国家层面制定法律,省级层面制定条例,地州市制定实施意见或办法,县以下有更具体的办法这样一个完整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才能破解这个难题。建议出台特别制定的跨境婚姻管理条例,出台和完善地方性相关法规条例细则或办法、跨境婚姻“非婚生子女”的落户管理办法等。可以适当简化手续,减轻当事人夫妇的负担,减少来自于非正式身份带来的社会不平等。
对于跨境婚姻的管理,第一步就是登记。相关政府部门必须首先掌握这类人群完整、真实、准确、全面的信息,应建立备案登记制度,包括设计统一的云南省跨境婚姻外籍人员登记表、统一的云南省跨境婚姻家庭登记表、办理《边民入境通婚备案登记证》等。有了规范的登记信息,建立跨境婚姻人群的档案,才能为政府的监督管理工作和相应的政策法规的制定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
跨境婚姻问题涉及到的政府部门众多,单个部门的管理是低效率的,必须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由党委政法委牵头,协调外事、公安、民政、计生、卫生、教育、民宗等部门间进行有效沟通协作,避免各自为政、唱独角戏的情况,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建议建立边境县、市、区跨境婚姻管理联合管理机制、建立云南省跨境婚姻管理网络平台、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
促使观念的转变,自我脱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观念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少数民族一般商品经济观念淡薄,思维模式单一,很难寻找或开发增收方式。山区自然环境条件差,生产力较低,人均土地较少。改变生活现状,首先是从思想观念开始,有理想,才会有行动,才能改变。建议走出去,接受新事物,长见识;少生致富,提高生活质量;学习掌握一门劳动技能。
要促使个人整体素质提升,前提是提高教育文化水平。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中国人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76年,汉族为8.84年。云南省2010年人均受教育年限为7.6年,而云南省16个跨境少数民族的人均受教育年限仅4.16年,比云南省的平均水平低很多,甚至低于30年前的云南省平均水平;大多数少数民族的文盲率更是远高于云南省平均水平。国家应该有进一步针对少数民族的教育倾斜政策。教育是百年大计,帮助边疆贫困人群提升受教育水平,必须有长远规划,必须上升到制度层面。
要在边民中树立起国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自觉维护社会秩序。要宣传国家婚姻政策、边民优惠政策、防艾知识、违法后果等内容,让他们真正了解非法婚姻带来的弊端,自觉维护合法婚姻。另外,还要对边民的“国界”“国家”意识加以强化,从小孩抓起,以达到维持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在宣传方式上,要采取灵活多样、简单易懂的方法。应该更加注重对跨境婚姻群体的人文关怀,致力于推动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法律调整和政府部门的主动介入,真正有效解决跨境婚姻问题,并通过中国与毗邻国的共同合作,达成跨境婚姻管理共识,使跨境婚姻管理真正走向有序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