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法走向债权法的必然及路径分析

2015-08-27 10:21叶蕾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5年6期
关键词:路径分析税法

摘 要:随着我国税法制度的不断改革,税法领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税法的体系也得到了初步的确立,基本形成了规范的税收体系和执法制度。但是,现行的税收法律仍然存在很大的不足,相对完整的税法体系也建立的不全,这就导致了在纳税人权利的保护方面存在很多问题,纳税人和国家的公法之债关系也得不到有效的确立,使税法得不到更好的发展。因此,完善税法的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想要税法的有效发展,就必须完善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相关法律,来确保纳税人的权利,只有完善的税法体系和制度,才能确保我国税法向债权法合理的转型。

关键词:税法;债权法;纳税人权利;路径分析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税收方面的立法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现如今已经形成了一种规范的税收法律体系以及司法制度,然而,目前来看我国在税收法定主义以及纳税人权利保护等方面依然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因此,必须要尽快的完善纳税任权利保护的制度,真正确定税收法定主义,进而完备税收执法制度和纳税人诉讼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够进一步的促进我国税法向债权法的方向进行转型。

一、我国税法法治的现状

1.税收法定主义的缺位

在税法中税收法定主义是最高的法律原则,它是保护纳税人的自身权利和国家税权利的有效保障,在税法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在我国的税法的执行过程中,却存在税收法定主义缺失的现象。其原因主要表现在:国家没有明确的针对税收法定主义方面的相关法律;我国税收的立法层级低,主要以行政立法为主。我国税收法的原则是一项税收一部法律,但是我国的税收事项相关的法律的部数却少得可怜,其他的都以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进行管理,这就严重的破坏了法律的稳定性,违背了税收法定主义的要求。税收法定主义的缺失,导致了税收立法的混乱,影响了纳税人的权利,对税收的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2.税收执法体系的不完善

税收的执法没有依据税收法定主义的要求进行实施,税收执法部门没有完善的执法规范,没有明确的税收执法体系,这就使得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由于税收的法律体系不完善,部分部门的腐败管理,执法者以当地的税法法规进行执行,扭曲甚至是取代国家的税法法规,这就导致了纳税人的权利得不到很好的保护,而一些企业却能得到退税免税进行保护的错误现象。

3.税收司法制度的不健全

税收司法制度的不健全使得纳税人的权利得不到保护,纳税人不能通过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只能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规范对纠纷进行帮助。没有相关的法律机制对纳税人进行保护和对税务机关的制裁,也就导致了相关的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进行违法执行的现象出现,也是导致税务机关腐败的原因,这对税法体系的构建是很不利的。

二、纳税人权利保护和我国税法的构建

现如今,我国税法所存在的问题不仅仅停留在立法的层面上,在实践层面上也有很大的不足,但是,无论是从立法层面还是从实践层面上来讲都对纳税人的权利造成了一定的侵犯,这也充分的说明了,我国税法在保护纳税人权利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我国,纳税人权利法律地位显得较低,而在国外纳税人权利法律具有很高的地位,都在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中有明确的规定,在西方很多国家都有单独的纳税人权利法案,对纳税人的法律概念是有宪法依据的,这就使得在税收法律中,纳税人都是处于中心的法律地位的,可以说纳税人权利是其税收立法的核心内容,而我国宪法中并没有出现纳税人的概念,仅仅规定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与此同时,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纳税人权利的立法,因此缺乏对于纳税人权利的专门性法律规范,总体来看,纳税人的法律地位在我国不是很高,这就使得纳税人权利的立法过程相对滞后,虽然在《税收征管法》的修订过程中,对纳税人权利的内容增加了一些,在一定层面上使得纳税人的权利得到了一定的保障,但是,没有系统全面的规定其权利,这使得纳税人的权利内容没有一个全方面的解释。

1.纳税人权利保护

我国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存在很多问题,我国没有对权利人的权利进行保护的相关法律,宪法中甚至都没有出现纳税人的概念,而仅仅是规定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纳税人权利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层级都很低,而这也使得我国纳税人权利的立法相对滞后。我国既没有对纳税人权力受到侵害时的相关救济程序,也没有相关的诉讼法律来保护权利人的权利,而实体的权利就失去了它的意义,在纳税人与行政机关发生冲突时,没有完善的法律来对纳税人进行救济和诉讼,行政立法无法对纳税人权利进行很好的保护,

2.我国税法的构建

发达国家的纳税人和国家之间是平等的,纳税人能够得到更好的服务,纳税人的权利也能够得到足够的保护。公民进行合理的纳税,也可以拒绝任何法律以外的不合理纳税要求,这都是纳税人的权利。发达国家的纳税法律是为了更好的为纳税人进行服务,以依法纳税为纳税人的基本权利的规范体制,来保障纳税人的权利。但我国尚未建立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权利,这使得我国的纳税人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这也是我国税收法律很大的缺失。因此,我国的税法走向债权法仍需要一段时间。

三、我国税法债权法构建的必然

随着我国税法的发展,税法的体系已算初成,但很多地方仍需改进。伴随着纳税人对自身权利意识的提高,国家应更快的重视起对税法的完善,面对现代税法的发展来看,税法走向债权法是发展趋势的必然性。现如今,随着公民对自身权利意识的提高,人们开始关心国家的税款,而对国家税款的利用也更加关心,对于那些贪污的国家人员更是深恶痛绝,对于反腐的相关行动拍手叫好。随着对税收的更深入了解,纳税人也知道自己交的税款是为公共服务的,而不是受政府人员随意支配的,在这种认知下才能快速的推动国家税法的进步和完善,纳税人的权利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我国的税法是在最近的二十年内才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并且成果斐然,形成了一种初步的税法体系,进而为税收活动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然而,在面对纳税人的权利意识以及国家完成税收正当性上依旧有很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在对我国税法进行探讨和研究过程中,就当前的税法意识以及现代税法的发展任务要求上来看,我国的税收法律走向债权法的发展趋势是必然的,因为,现如今,纳税人的权利意识在进一步的觉醒之中,在税收执法以及诉讼方面,公民都开始以纳税人的身份去积极的参加,可以说在税法的立法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税务的诉讼方面,纳税人开始针对税务机关的有关税款使用诉讼的权利,与此同时,立法的机关部门也在一些修订法案中采纳了很多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如今广大的纳税人已经意识到国家的税款都是来源于纳税人上交的,因此,开始对国家税款的利用过程给予了一定的重视,进而,对于一些浪费国家税款和耽误腐败分子的恶劣行为,进行批判的同时也把这种感情深入到了税款的法案中,这些种种迹象表明,我国的纳税人对于税收有了更为深层次的认识和了解,纳税人缴纳的税款是用来参与公共服务的,而不是给政府机关人员所随意支配和挥霍的,这种纳税人意识的觉醒过程,必然会推动我国财政支出的改革,现如今我国财政支出的公开化、透明化以及预算化过程就是对纳税人权利意识觉醒的积极回应,由此可以看出构件纳税人与国家之间的债权债务属性的新税法体系时一种必然的趋势。

在现在的社会背景中,社会契约思想的广泛传播,越来越多的人相信,是人们所赋予国家权利来保护他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的,这是普通人很难提到公共职能。这种形势要求国家要严格履行其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能,如果国家一旦违反职责将会受到债权人的质疑,所以我国政府部门必需要的正确使用和保护债权所缴纳的税款,在税法的领域里,完善税收立法,促进和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可以说提高立法过程的过程,能够以促进国家和谐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过程,现代税法应该基于法律的债权人的权利为基本属性,提高纳税人的合法地位,相关的功能而言,现代税法能够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完善税收体系,与此同时,现代税法还要能够提供一个高效的、便捷的税收服务过程,这样,才能真正的对纳税人的权利保护。

国家的税收必须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得到纳税人的支持。但对目前来看,我国很多的税收还是存在不充分性,很多的税收立法和执行的合法性都受到纳税人的怀疑,这些现象都说明我国的税法法律还是不健全,仍然需要很长的一段路来走。完善税收立法是使纳税人权利得到保护的重要依据。因此,税收立法的完善是很重要的,对于现代的税法不仅要考虑税收效率的提高,还要更好的考虑为纳税人服务,建立以纳税人权利为中心的债权法,国家才能在纳税人的积极帮助下快速的发展。

四、我国税法走向债权法的路径分析

综上所述,我国税法走向债权法是必然的趋势,所以,要在收税立法、执法以及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等方面要进行适应债权法属性的改革首先,就要确保税收立法的完善性,对于税收的相关事项都要制定明确的法律规范,提升税收法律的立法地位,统一规范税收的法律体系,对于法律之外的税收可以拒交。其次,对纳税人的权利建立司法保护,使纳税人的权利不受侵害。以纳税人的权利为税法的核心,为纳税人服务为目的,建立起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法律。然目前我国对纳税人的保护方面的工作仍然不是很到位,这就需要建立起纳税人的诉讼制度,针对侵害纳税人权利的想象进行救济和保护,使纳税人可以进行有效的起诉。

税收执法工作的完善也是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税收执法者的滥用私权是导致纳税人权力受到侵害的直接者。这就需要建立行政部门的执法制度,要求税收执法者严格的遵守执法制度和随和的执法态度,税收执法者必须明确税法,将税收法律贯彻到人们的认识里,为税收执法者提供便利的同时,提高纳税人对自己权利的认识,并对于那些滥用职权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惩戒,这样才能更有效的完成税收工作。

五、结束语

我国的税法走向债权法是历史走向的必然,只有通过不断地对税收进行反思和总结,不断地完善税收立法,明确税收立法的地位和作用,再借鉴国外的税收立法制度,结合中国的现有国情,才能对我国税收进行有效的改革。有效的建立对于纳税人权利的保护体制,确保纳税人权利不受侵害,也将会推进纳税工作的有效进行。只有国家和纳税人建立了平等的关系,才能促进国家经济的有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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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叶蕾(1984年生~),女,汉族,浙江宁波人,宁波大学法学学士,工作单位: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现南开大学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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