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美(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0)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中的政府行为研究
——基于西部十二省市的截面数据分析
李金美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0)
论文通过西部12省市的截面数据以及对政府行为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量化分析发现,政府的财政支农政策以及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但从当前来看,不同的政府支持行为的规模与力度仍存在着不足;同时,地方政府应该减少其对农村金融的过度干预,应出台相关法规制度区域性规范民间金融的发展,实现其经营的市场化运作。论文研究为进一步探讨政府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过程中的定位以及参与农村金融生态优化的具体实施路径,提供了来自政府行为对农村金融影响因素分析的论据。
农村金融;金融生态环境;市场失灵;政府行为
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发展迟缓,且存在欠缺诚信环境基础建设的严重问题,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制度的健全。单纯依靠市场化进程,难以实现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正如张维迎用“恒产者必有信”总结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因缺乏有力的经济基础支撑,导致了信用基础的脆弱性;陈雨露也指出,农村金融因“处于农村社会经济体外部的纵向金融力量,无法真正渗入到农村社会经济内部而逐渐‘内化为’真正为农村所需的金融组织”[1]。而陷入尴尬的发展困境。显然,我国农村金融因典型的市场失灵,使得单纯依靠金融市场向农村经济渗透的构想无法实现,要打破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困局,需要政府的力量介入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势在必行。无论是通过财政政策直接扶持,还是通过货币政策加以辅之引导,在一定程度上政府行为将对金融资源进行引导与整合,使之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其应有之力。
基于我国提出的关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标准,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衡量指标体系,在运用了熵值法对各指标进行差异化赋权后加总得到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指数,并通过西部十二省的截面数据,以政府通过财政、货币政策的扶持行为支持农村金融的发展作为解释变量,建立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指数的截面回归模型。研究发现,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参与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与健全,其中政府的财政支农政策以及农村税费该给正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显然,应该采取贯彻财政支农政策与货币政策支持农村金融的发展,但要注意,从当前的规模与力度来看,不同的政府支持行为仍存在着不足,需要进一步探索政府行为对农村金融生态发展的影响作用与机制,找到更为优良的途径来促使农村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划分,主要有法制、市场、信用与经济等各外在因素,本文借鉴了中国人民银行德阳支行对于金融生态指标体系较为成熟的设计[2],并通过熵值法对金融生态环境指标进行赋权加总后,得到基于西部十二省市截面数据的农村生态环境优化指数,在进一步的量化分析中将其作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目标,即分析政府行为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方程的被解释变量,如表1所示。
表1.2012年度西部十二省金融生态环境优化指数
从以上农村金融生态优化指数水平来看,西部地区整体来看处于中下水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其农村金融生态优化水平相对较好,这是由于经济发展的外生条件或环境因素对金融环境的影响。再通过政府的财政、货币政策支农指标量化政府行为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以此作为扶持农村金融的发展的解释变量,对西部十二省2012年度数据建立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指数的Probit模型。
表2.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政府行为指标体系[3]
运用Stata软件,搜集上述指标2012年度数据将表2中影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指数的政府行为指标数据带入截面回归模型求解,得到2012年政府行为对我国各地金融生态环境对当地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影响的结果(见表3)。
表3.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政府行为截面方程参数估计
注:*, **,***分别表示在10%、5%、l%置信水平下显著,没有加*表示不显著。
根据以上模型结果,可以看出,财政支农投资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农产品价格补贴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城乡金融机构之间再贷款利差、农村金融机构的再贴现利率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具有显著性影响效果,即政府行为显著作用于农村金融的资源配置效率。具体而言,政府农村支农投资支出的扩大会实现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政府支农投资支出会整合农村经济发展资源,对农村经济的整体增长产生促进作用,改善农村金融的经济环境,推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作用,保障性支出保障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并有助于构建农村金融参与主体的诚信基础,从而会加速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整体的优化;农信社再贷款利率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有显著性影响,但我国央行对农信社的再贷款扶持力度显然不够,由此造成了现阶段农信社再贷款规模水平低下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恶化现状;另外,从城市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利差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中的不显著负相关系,也证实了目前城市金融机构对三农建设投入不足的现状造成了目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恶化;央行对农信社贴现利率的降低有利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说明了政府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进行实质性帮扶的同时,要注重培育农村金融的市场环境与市场机制,一味地用政策刺激效果减弱的同时也造成农村金融对政策的依赖,丧失了自主发展的活力,这也使农村金融市场诚信环境始终缺乏发展的内生动力机制,造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难以发展的恶性循环,而且这也能通过农产品价格补贴支出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目标的显著负相关的效果得以体现。
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受制于经济发展的落后与信用基础的薄弱,发展状况明显不佳。一方面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因农村经济环境的长期发展滞后,导致了农村经济主体横向内生化金融机构与市场的可能性极低;另一方面,农村金融主体深受诚信环境发展水平的桎梏,从而主动向农村经济渗透的氛围不足。总的来看,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也即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市场失灵问题,解决这一困境的主体就是政府,政府必须在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中充当主力角色,在引导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与整合农村金融资源方面需要发挥应有的作用。
本文通过西部十二省的截面数据以及对政府行为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量化分析发现,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参与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与健全,其中政府的财政支农政策以及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是不同的政府支持行为的从当前的规模与力度来看,仍存在着不足,如我国财政支农政策从规模和结构上的不合理就造成了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恶化而非优化,农产品价格补贴支出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负相关性,就说明财政支农政策的不合理反而会产生负效应;另外,政府通过货币政策对农村金融的扶持力度和方式也亟需调整,加大货币政策刺激金融市场自发向农村经济进行金融资源的疏通,促使农村金融市场产生由内而外的活力。同时,地方政府应该减少其对农村金融的过度干预,应出台相关法规制度区域性规范民间金融的发展,实现其经营的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民间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力而非“抽水机”反作用功效;同时通过规范地方政府投资行为,避免地方重复建设严重,建立地方信用平台并引导农村金融诚信环境的发展。总之,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政府行为对农村金融生态发展的影响作用与机制,找到更为优良的途径来促使农村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
[1]陈雨露,马勇.中国农村金融论纲[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2]中国人民银行德阳市中心支行.中国县域生态评价指标体系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3]吴庆田.金融效率视角下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11.
(责任编校:张京华)
G718.5
A
1673-2219(2015)07-0098-03
2014-11-17
湖南省软科学项目“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背景下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的政府行为研究”(项目编号2014 ZK3064)。
李金美(1969-),女,湖南洞口人,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