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里
习近平同志说过:“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要切实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加强城镇困难人员、退伍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缓解结构性失业问题。”这一重要论述为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创业就业指明了方向。内蒙古自治区自实施以“创业就业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富民惠民工程以来,坚持实施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扶持就业的方针,以发展促就业、以创业带就业,突出抓好职业教育中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着力构建覆盖城乡、服务均等、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为科学发展、富民强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注重特色,健全完善创业就业的产业发展机制
一是拓宽农牧业就业渠道。依托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扶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做大做强,不断增强吸纳就业能力。着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扶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在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中扩大就业。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二是以“五大基地”项目为龙头拉动就业。重点围绕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和现代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及相关产业发展,在实施重大项目时统筹考虑扩大就业问题,积极吸纳当地劳动者就业。制定政策措施,督促项目建设主体履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社会责任。在项目可行性论证环节,把吸纳就业作为主要论证内容;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有吸纳就业的具体安排;在项目开工建设时,明确吸纳就业的岗位和人数,并做好用工招聘、职业培训等工作;在企业生产运营时,督促企业及时兑现就业承诺并签订劳动合同。三是特色服务业促进就业。按照把自治区建成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的要求,着力推出一批精品旅游项目,在景区建设、特色民族餐饮、旅游商品营销等环节扩大就业。
突出重点,健全完善不同层次群体创业就业帮扶机制
一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拓宽就业领域,鼓励各类企业和科研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允许高校毕业生在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纳入当地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范围。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强化对贫困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二是推动农牧民转移就业。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农牧民工在城镇就业、落户、子女就学、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推动农牧民工享受同城同工同酬待遇。加强区内外劳务协作,积极开辟劳务市场,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转移就业示范点的作用,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劳务输出品牌,扩大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三是推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规范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失地农牧民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建立健全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重点帮扶、失业人员动态管理、就业回访、岗位储备等制度,及时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多样化服务。适度开发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公益性岗位,妥善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四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工作。鼓励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创业就业能力。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贷款、户籍管理和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维护岗位和扶持建设项目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优先招录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人员同等优惠政策。
优化服务,健全完善创业就业的公共服务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服务平台建设。自治区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政策文件,明确规定公共服务平台的机构、人员、经费和建设标准。加强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五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继续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健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规范服务的市场运行机制。二是优化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针对城乡劳动者求职就业需要,及时收集、发布岗位信息,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信息交流、能力测评、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等服务。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就业援助系列活动、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各类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三是加大资金投入。自治区重点实施扶持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家庭服务业信息公益性服务平台、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设立实施“创业就业工程”专项奖励补贴资金,建立健全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模式。各地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根据当地就业状况和就业目标,加大创业就业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四是构建和谐劳动制度。健全完善劳务派遣制度、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健全政府、工会、企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劳动保障专项执法监察和专项整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快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健全仲裁机构与司法机关的联动机制,加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处力度。
提升能力,健全完善创业就业主体的职业培训机制
一是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大中专院校积极适应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对各类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需求,跟踪分析毕业生就业供求趋势,积极构建“招生—培养—就业”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校企交流,推动产教结合与校企一体办学,专业与工作岗位对接,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二是完善职业培训机制。加大教育培训资源整合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职业培训,构建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为主体的多元化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农牧业、扶贫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的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市场用工需求,以“订单式”、“定向式”和岗前培训为重点,组织开展农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技能培训,清洁能源、煤化工、有色金属加工、现代装备制造技能培训。三是打造创业培训平台。旗县级以上普遍建立创业实训基地,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实训平台。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强化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及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的衔接,提高创业成功率。□
(作者单位:江苏省社科院)
责任编辑:袁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