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话题】刚柔并济 约谈与惩罚 网络文明 依法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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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约谈十条”),所谓“约谈”即对一些违法情节严重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进行约见谈话,指出其问题所在,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旨在更好地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办网、文明办网。按照“约谈十条”规定,约谈情况将记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日常考核和年检档案。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或经综合评估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被多次约谈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约谈十条”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举得到了网民的支持,他们纷纷表示,这是一场“及时雨”;也得到了有关专家的认可。
素材聚焦1 处罚之外进行约谈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类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丰富、便捷的新闻信息服务,也促进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的长足发展。但部分网站出于商业利益等考虑,在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转载新闻信息、传播谣言,以及散布暴力、恐怖、诈骗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等问题,破坏了正常的网络新闻信息传播秩序,侵犯了公共利益。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与环境,国家网信办已尝试在依法处罚之外,通过约谈的方式督促严重违法的单位进行有效整改。今年2月2日和4月10日,国家网信办及北京市网信办即对违法违规情形严重的网易和新浪进行了约谈,收到了良好效果,也得到了网民的支持。
实施约谈与依法处罚并不矛盾,不是以约谈替代处罚,约谈后不再处罚;同时,也可以避免只是单纯地一罚了之、以罚代管。进行约谈是为了加强指导监督,帮助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认识问题、改正问题,更好地依法开展服务,目的还是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企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素材聚焦2 约谈的9种情形
“约谈十条”对约谈的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实施条件、方式、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①未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情节严重的;②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③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注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④未及时处置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⑤未及时落实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⑥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⑦网站日常考核中问题突出的;⑧年检中问题突出的;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谈的情形。
【考场仿真试题】对于国家网信办出台的“约谈十条”,你有什么看法?请写一篇不少于150字的微评论。
【范文示例】执法中,紧握“法”这把利刃的确有必要,但光有这利器,被惩罚者难以心服口服。若有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教育感化相辅,更能感化人心,深入人心,赢得人心。在整治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乱象方面,于依法处罚之外进行约谈,刚柔并济,既有疾风骤雨般的依法处罚,又有和风细雨般的约谈教化,显然更能确保执法的恰当与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