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剑辉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金融自由化不断推进,金融业的综合经营已经成为一种全球趋势。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长的各项要素红利逐步下降,经济面临中长期潜在增速下降的压力。实现经济转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成为当前最重要的改革目标。对此,金融业在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发展上任务艰巨。
然而,当前我国的融资模式仍以银行业的信贷融资为主,且中大型银行占比较大,这种融资模式具有风险偏好低、抵质押要求高、与中小企业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等特点,对服务民间企业、中小微企业、创新型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存在先天不足,难以满足当前经济结构转型的需要。发展银行业综合经营,有助于改变银行缺乏创新手段服务实体经济的局面。
当下,互联网金融风生水起,对传统金融业既带来了机遇,又提出了全新挑战。金融业的综合经营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相辅相成:一方面,综合经营对互联网技术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从需求端推动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发展;另一方面,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显著降低了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使原来无法开展的创新业务模式成为可能。从目前的格局来看,综合经营开展较为领先的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上也开始显现优势。
结合全球主要国家实现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路径来看,金融控股公司、银行母子公司以及全能银行不同模式的区别,表面上体现在股权架构的差异,但从深层次看,银行的实力和地位决定了综合经营模式的选择。
从金融控股公司、银行母子公司到全能银行,银行对集团中其他金融业务的影响力逐渐增大。银行实力越强,越有可能采用银行母子公司甚至全能银行模式。反观我国现存的金融控股集团,大多不是以银行起家,银行在集团中不占主导地位。
目前,工、农、中、建四大行以及民生银行等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已通过子公司的形式获得两种以上金融牌照,银行母子公司的模式已现雏形。从公司治理层面上看,银行相比非银金融企业,无论是在资产规模、利润规模,还是在渠道数量、社会融资占比方面,都具有显著优势,所以其在集团中必将拥有决定性话语权。
不过,当前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已占据一席之地。除了国家特批的中信、光大和平安三家有明确地位的金融控股集团之外,我国的“准金融控股集团”已经初具规模。尤其近年来诸多工商企业为实现企业内部协同,纷纷持股金融机构,打造工商企业旗下的金融集团。招商局集团、五矿集团、国家电网、中航工业集团、中国石油、华能集团、中粮、宝钢等大型国有工商企业,长城资产、华融资产、中国信达等资产管理类机构,以及万向系、复星系、明天系、美的、雅戈尔等民营企业,均已持股多牌照金融机构,形成金融控股公司的雏形。
从另一个角度讲,综合经营是一把双刃剑,在提高金融业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也会导致一系列负面影响。如现有的法律法规及监管体系,并不能适应综合经营的要求;大部分金融机构现有的内部管理水平,与综合经营的管控要求不适应;综合经营容易形成垄断,进而影响服务质量和市场公平。此外,综合经营容易导致集团内部关联交易风险。(支点杂志2015年8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