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沈丽 □杨沈生(河南省周口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入河排污口是造成江河湖库污染的直接污染源。开展周口市辖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调查监测,是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排污状况,系统反映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纳污总量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
对周口市所有连续或间歇向河流、湖泊等水域排污的入河排污口(不含入河流湖库的雨水排放口、农田沥水、退水排放口、未作为排污用的截洪沟和导流渠入口)逐个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入河排污口的位置、经纬度坐标、设置单位、接纳主要排污单位、污废水性质、排放方式、所入河流水系及水资源三级区和功能区等信息,每个入河排污口要进行定位并配一张数码照片。
2013年共调查登记周口市辖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86个。其中川汇区15个,商水县4个,扶沟县10个,西华县2个,沈丘县8个,郸城县14个,淮阳县5个,项城市12个,太康县5个,鹿邑县11个。排入排污控制区的入河排污口有32个,排入农业用水区的入河排污口有44个,排入缓冲区的入河排污口有10个。入河排污口的数量一方面与调查登记工作深入程度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区域地理条件有关,河流穿过市区、城区的县市入河排污口数量较多。
在入河排污口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对调查的所有入河排污口进行采样监测。
为了能全面反映入河排污口的排污情况,2013年全市入河排污口开展两次监测。监测时间分别为平水期5月和枯水期10月,每次监测周期为1 d,每天取样3次,取样时间分别为17:00、24:00和次日9:00,3次取样样品分别化验。
入河排污口监测项目为:流量、水温、pH值、氨氮、挥发酚、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cr)、总氮和总磷共计9项。
监测方法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水质分析方法进行。水温采用温度计法(GB13195-91),pH 值采用玻璃电极法(GB6920-86),氨氮采用纳氏试剂比色法(HJ537-2009),挥发酚采用蒸馏后用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503-2009),五日生化需氧量采用稀释与接种法(GB7488-87),化学需氧量采用重铬酸钾法(GB11914-89),总磷采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11893-89),总氮采用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11894-89)。
水量水质同步监测。水量按照水文测流要求测量,采用流速仪法、浮标法、容量法等。
2013年全市实际采样监测入河排污口83个。分别是川汇区14个,商水县4个,扶沟县10个,西华县2个,沈丘县7个,郸城县14个,淮阳县5个,项城市11个,太康县5个,鹿邑县11个。川汇区、沈丘县、项城市各停产1个。
据调查监测统计计算,2013年全市入河排污口废污水排放量为18937.00万t/a。入河废污水排放量从大到小依次是川汇区、项城市、郸城县、太康县、淮阳县、鹿邑县、沈丘县、扶沟县、商水县、西华县。其中川汇区入河废污水排放量为6127.40万t/a,占污水排放总量的32.40%;项城市入河废污水排放量为3218.83万t/a,占污水排放总量的17.00%;郸城县入河废污水排放量为2820.90万t/a,占污水排放总量的14.90%;太康县入河废污水排放量为1484.29万t/a,占污水排放总量的7.80%;淮阳县入河废污水排放量为1362.88万t/a,占污水排放总量的7.30%;鹿邑县入河废污水排放量为1068.02万t/a,占污水排放总量的5.60%;沈丘县入河废污水排放量为1030.70万t/a,占污水排放总量的5.40%;扶沟县入河废污水排放量为1025.50万t/a,占污水排放总量的5.40%;商水县和西华县入河废污水排放量分别为627.30万t/a和171.19万t/a,各占污水排放总量的3.30%和0.90%。
据监测统计计算,2013年全市入河排污口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为18697.08 t/a,五日生化需氧量为6173.16 t/a,氨氮为3067.75 t/a,挥发酚为5.78 t/a,总磷为292.01 t/a,总氮为4292.64 t/a。从监测统计计算数据知,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从大到小依次是川汇区、郸城县、项城市、太康县、淮阳县、扶沟县、沈丘县、商水县、鹿邑县、西华县;总氮排放量从大到小依次是川汇区、项城市、郸城县、扶沟县、商水县、太康县、淮阳县、鹿邑县、沈丘县、西华县;氨氮排放量从大到小依次是川汇区、项城市、郸城县、商水县、扶沟县、太康县、淮阳县、沈丘县、鹿邑县、西华县;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量从大到小依次是川汇区、郸城县、项城市、太康县、淮阳县、扶沟县、商水县、鹿邑县、沈丘县、西华县。其中川汇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29.30%,氨氮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40.30%;项城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14.60%,氨氮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23.00%。上述两地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43.90%,氨氮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63.30%。各县市入河排污量及主要入河污染物具体排放量见表1。
表1 各县市主要入河污染物质排放量统计表
2013年周口市各县市主要入河污染物质的平均排放浓度见表2。从监测的数据看,以《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作为评价标准评价得出,在周口市监测的10个县市中,主要入河排污口主要污染物质平均浓度达标的县市有西华县、鹿邑县和沈丘县,其余的县市都不达标。化学需氧量平均排放浓度超标的县市有川汇区、项城市、郸城县、扶沟县、淮阳县和太康县;氨氮平均排放浓度超标的有川汇区、项城市、扶沟县、淮阳县和商水县;五日生化需氧量平均排放浓度超标的有川汇区、项城市、郸城县、扶沟县、淮阳县和太康县。总体反映出周口市的污水处理率低下,大多数污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及工业低水平达标排放,造成河水水体的污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低。
表2 各县市主要入河污染物质平均排放浓度统计表
2013年共调查登记监测周口市辖淮河流域主要入河排污口86个,排入排污控制区的排污口32个,排入农业用水区的排污口44个,排入缓冲区的排污口10个。调查得知:邻近河岸人口密集的县市,排入河流的排污口多排污量大,离河较远的县市由于大部分是农田,排入河流的排污口少排污量小。
调查统计实际入河污废水排放量18937.00万t/a,化学需氧量18697.08 t/a,五日生化需氧量6173.16 t/a,氨氮3067.75 t/a,挥发酚5.78 t/a,总磷292.01 t/a,总氮4292.64 t/a。汇总成果可以作为入河排污口整治、纳污总量控制、生态补偿、实现功能区达标排放等区域水资源管理的基本依据。可以逐步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对污染物入河量进行合理的控制,在保证水体功能的前提下,降低治污成本,保障水资源及水功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