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舞蹈源于情感。在舞蹈表演中,“情”之一字犹为重要。只有以情为本,用肢体语言反射情感来表达整个舞蹈作品的中心思想及内涵,才能完美的塑造艺术形象,做到舞蹈艺术的完美呈现。本文针对舞蹈表演展开几点论述。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4-0035-01
舞蹈的源——情动于衷。在舞蹈表演中,“情”之一字犹为重要。只有以情为本,用肢体语言反射情感来表达整个舞蹈作品的中心思想及内涵,加上舞蹈演员的二度创作来完美的塑造艺术形象,才能做到舞蹈艺术的完美呈现。舞蹈自心生,抒发人的主体情思是它的艺术特长。
在舞蹈中,我们注重的是动作本身。这里的动作不像体操中仅仅是外部的身体活动,它是构成生命经验的一部分,构成舞蹈艺术创新性想像的一部分。而这一切的舞蹈动作,又需要舞蹈表演来完成。演员通过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加以投入表演,这样,我们在观看舞蹈时,看到的不仅是身体的跳跃,而且是灵魂在舞动,灵魂在诉说、在飞扬。那随着人体的升腾跳跃而飞舞流动的精灵,就是舞蹈的精神,是人类艺术的精魂。舞蹈的意境深远,辽阔,我们常常在舞蹈演员的带领下,跟随他们一起探索未知领域,体验穿越时空的神奇,感受平常角度所感受不到的另一种韵味,另一种美。有人说,我们通过舞蹈家的身体,充分感受到了运动、光明和欢乐。通过这人体的传导,大自然的运动也波及到我们自身,在我们身内活动着。舞蹈的美,是生命最高情调的体现,是艺术精神的充分自由状态。舞蹈正是这种精神最直接最充足的流露,带领我们进入一个新的环境,新的意境,用不一样的感受来体现作品的美。表演则包括“表”和“演”两层意思。按照我国传统的解释,表,即“情感之表现于外貌者也”;演,“模仿其事曰演”。这两句话直接明确地道出了“表演”二字的含义。表演艺术可分为舞台表演艺术和镜头前的表演艺术(电影和电视)两大类。舞台表演艺术的最大特点是它的剧场性和假定性。演员在舞台上表演,观众在剧场里欣赏,这是所有舞台表演进行中的共同现象。在舞台框框之内假定环境之中进行表演,是戏剧表演和舞剧(舞蹈)表演的共同现象。在这个领域内,如何对待观众,追求什么样的创作状态,以什么样的心理状态进行表演,形成了不同的表演观念和表演理论。目前,我国关于表演理论方面的专著和文章,专家谈论比较多的有三大体系: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布莱希特体系、传统戏曲表演体系(国内外有些专家又称为梅兰芳体系)。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表演观念是在观众和演员之间建立起“第四堵墙”,追求“当中孤独”的创作状态。布莱希特则强调创造过程中的理性因素,提出“推倒第四堵墙”,以“间离效果”来破坏舞台上的生活幻觉。而中国传统戏曲表演体系,认为演员心理上根本没有“第四堵墙”这个观念。演员在舞台上对待观众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面对面当场表演给观众看。中国戏曲就是“当众表演”。 情感离开动作无以体现,动作离开情感毫无意义。动作是构成舞蹈的外部因素,是看得见的、外在的运动;而表演是内部的,是渗透、融化并贯穿在一切动作之中的一种内心情感流露。前者是舞蹈表演的载体,后者是舞蹈表演的灵魂,动作承载情感,情感使动作更具光彩。舞蹈中的情感属于内在非视觉的心理内容,只有通过相应形体技能,进行物态化体现,创造出完整的艺术形象,才能成为可视的舞蹈艺术。
人们常说“眼睛是打开心灵的窗口”,一个人的情感无论再怎么样掩饰,终会通过其眼神流露出来。自古以来,文人喜好谈论琴棋书画,似乎一直都在寻求一种境界,那境界往往犹如“镜中花,水中月”,可遇而不渴求,其实那就是在探讨一种意境,寻求一种神韵。正如我们习惯以一个人的眼睛去判断一个人的内心情感,无论他表现出怎样的镇定或不安,是悲是喜,皆于眼神之中。眼神,人之情感的发源地。在舞蹈界当中,舞蹈讲究“舞情”,是沉淀一个时代情感与创新的高尚艺术。有人说舞蹈是“活动的雕塑”“可视的音乐”,其实就是说出了舞蹈的神韵所在,而神韵往往予以眼神之中,是心底油然而发的一种情感,透过眼睛传递出来。有人说舞蹈是肢体的语言,没有肢体谈何舞蹈,其实这是一种误区。肢体动作不可或缺,而思想情感才是真正的主体,那么眼神就是这一主体前进的指明灯。倘若仅仅依靠肢体或者是一个个高难度的技巧动作,那不堪称之为舞蹈,这就像水没有了杯子来装,永远是散架的,而眼神则是那杯口,指引着舞蹈有了情感的栖身之地。所以说在舞蹈世界里,眼神更是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像古典舞的形神劲律,民间舞的不同民族的向往与追求以及现代舞中所表现出的时代性与自由性,眼神都起着首当其冲的作用。只有通过相应形体技能,进行物态化体现,创造出完整的艺术形象,才能成为可视的舞蹈艺术。这时候心理与形体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表现、不可分离的统一整体。只有通过表演这种形式把肢体与情感、外部与内容相结合,产生生动、真实、鲜明的艺术形象,才能将情感的“极致”推向高潮,达到宣泄情感、传达思想的目的,这样的舞蹈才具有深刻的艺术感染力和生命力。在漫长的人类进化过程中,人们击地而舞,铿锵而歌,在空地上,尘土飞扬,喊声冲天,是那么尽情、那么投入、那么感人。舞蹈动作都是人体的生活动作,经过提炼、加工、美化而来的。舞蹈中的每个动作无不包含情感,如果没有丰富的情感,舞蹈起来就不可能美,就不可能打动观众,只有将情感融入到每个动作中,才能赋予舞蹈生命,才能打动观众并与观众产生共鸣。在舞蹈艺术作品中,“情感”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应当说,审美客体“含情量”的多少,常常决定着作品的艺术生命。
在舞蹈创作过程中舞蹈家总是充溢着丰富的感性色彩,而舞蹈作品中的舞蹈形象的面部表情也是带有强烈的感性色彩,它有种象征性有种外向性,舞蹈表演中的面部表情作为舞蹈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舞蹈表达情感和意义的重要表达途径之一,它帮助刻画了舞蹈形象,且帮助表达了在舞蹈作品中舞蹈形象的情感、意图和想法。所以说舞蹈表演中,面部表情的感性化主要表现在一个舞蹈作品的舞蹈形象上,因为舞蹈表情表现了这个舞蹈形象的欲望和情感,再者表现了舞蹈编导家们在创作时的感情色彩。通过人体动作的速度快慢、力度强弱,幅度大小的改变以及脸部一微小表情的变化都能表现人们繁复多样、深刻细腻的内心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