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秀和,张武军,李礼安,李嘉颖,陈虹,刘海娴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市 510080)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系统的构建
钟秀和,张武军,李礼安,李嘉颖,陈虹,刘海娴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市 510080)
从架构管理、择优准入、动态管理、综合奖励等方面全面构建较为科学完善的医疗技术管理模式,可以促进医疗技术规范化管理,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速学科建设,扩大医院辐射能力,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同时还可以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切实体现医院公益性的同时又赢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医疗技术;准入标准;分级管理;应用管理;规范化管理;临床管理系统
【DOI编码】10.3969/j.issn.1672-4232.2015.03.022
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包括技术准入和技术评价两个方面,准入管理主要解决技术能否开展的“入口”问题,评价管理主要解决技术能否推广应用的“出口”问题[1]。医疗技术的准入、评估兴起于美国,1972 年美国通过了《技术评估条例》,成立了技术评估办公室,负责对包括医疗卫生技术在内的各类新技术进行评估管理[2]。我国的卫生技术评估工作始于20 世纪90年代初, 2009年5月原卫生部颁布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核心是对医疗技术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医疗技术凝聚着医务人员的智慧结晶,由于临床工作具有许多不确定风险,如不加强管理和监督,医务人员随意开展医疗新技术,就极有可能在医疗技术创新的名义下对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院的声誉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3]。因此,构建医疗技术管理模式,可促进医疗技术规范化管理,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速学科建设,扩大医院辐射能力,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医院)重视医疗技术管理,自2004年起,对医疗技术实施严格的准入制度,经过10年的实践与探索,构建了一套较为全面的管理办法。
1.1医院领导重视
成立以医疗副院长为主任,医务处处长、护理部主任为副主任,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神经科等相关专业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定期审核医疗新技术,掌握、督查医疗技术的开展情况,对医疗技术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指导性建议或意见等。委员会下设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在医务处医务科,具体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全院医疗技术的监督管理、医疗技术库管理、新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的初审,并督查医疗技术项目的开展情况,对医疗技术项目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和意见等。
1.2健全管理制度
健全的管理制度是管理活动得以有效实施和深入持续贯彻的前提和保证。目前大部分医院普遍存在临床技术应用管理制度不健全现象,如“两头大”现象:有的完全照搬国家相关规定,不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调整;有的完全从单位利益出发,自成一派[4]。根据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医院早在2004年就制定《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医疗新技术的定义及分类。经过运行,发现技术分类模式如仅仅只注重应用范围,是不能满足医疗管理需要。医院积极探索和创新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方法,遵循“围绕临床需求,细化分类分级,突出管理核心”的原则,根据2009年5月原卫生部下发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修改完善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有效调动医务人员技术创新积极性,促进医院特色技术建设,提高临床诊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
1.3建立医疗技术“科室—职能部门—院级”三级管理体制
申报科室负责医疗新技术的初级审核;医务部门负责医疗新技术的形式审查等;医疗新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技术的专业审核准入等。
医疗技术准入实行分类管理,对不同医疗技术的准入实施不同的准入标准。医疗技术的管理类别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医疗技术发展,医疗技术的管理类别可以进行调整,医疗技术管理部门可以自发地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医疗技术重新分类分级[5]。
医院于2004年下发《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根据医疗新技术在国内外应用范围,将医疗技术分成Ⅰ、Ⅱ、Ⅲ、Ⅳ类。由于上述分类难以满足技术管理要求,医院又根据医疗技术在医院内应用目的将医疗技术分成:手术类、治疗操作类、检验检查类、其他类。2009年,依据原卫生部下发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医疗技术分成第一、二、三类管理。同时,为更好地把控医疗新技术准入工作,医院在原卫生部分类的基础上,对医院医疗技术分类进行调整:一是根据医疗技术应用范围,将各类医疗新技术分为Ⅰ、Ⅱ、Ⅲ、Ⅳ四级;二是根据医疗技术在医院内应用的范围和目的,将各类医疗技术分为四个类别管理,手术类、治疗操作类、检验检查类及其他类。医院有机地将原卫生部的分类和自身分类分级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具有医院特色医疗新技术的分类分级标准,大大促进医疗技术管理精细化发展。
3.1严控医疗新技术的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要求申报科室首次应用于临床诊断、治疗、手术和检验检查的医疗技术必须符合《办法》所要求的条件,并向医院技术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所申报材料须包括:医疗新技术申请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相关操作人员职责范围及相应的自我约束、鼓励、监督机制等。
3.2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
通过“科室—职能部门—院级”的三级管理实现对医疗新技术的多重监管,构建一套由上至下的完整、严密的审核管理体系。一是申报科室对项目负责人资质及所填报《医疗新技术申请表》等相关材料进行初审,仔细分析项目的一般情况、特殊性以及存在的风险和影响,针对项目的安全性、先进性、经济性、社会适用性等进行科学、严谨的可行性论证,明确新技术第一操作者的最低职称限定标准及相关人员职责,经初审通过后提交医务部门;二是医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查申报材料是否完善、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开展范围是否超越科室诊疗范筹、收费管理科是否加具意见等,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及时反馈申报科室并督促其完善后重新提交,初审合格后按权限上报;三是主管院长或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核,针对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讨论、评估。
3.3定期论证,择优立项
委员会定期召开一次会议审批医疗新技术,必须有2/3以上(含2/3)委员出席方可举行。项目负责人以幻灯片形式向委员会客观汇报项目开展的目的、意义、社会效益、适应症、禁忌症等,参会委员现场提问,项目负责人当场解答。委员会对项目的安全性、实用性等进行科学、严谨的可行性论证,对开展新技术的技术和设备等条件进行评估,并以书面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最终,委员会提出同意(含修改后同意)、不同意、修改后再审核的意见,其中涉及伦理的医疗技术必须另行经过医院新技术伦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开展。通过审核的医疗新技术,委员会设立项目编号,出具批复件两份,委员会和科室各一份备案。个别因急救需要使用的医疗技术,申报、审批可由医疗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在符合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先予以审批,再补办相关手续。
4.1定期反馈,动态管理
医院技术主管部门不能只关注技术准入管理,更应注重对医疗技术尤其是高风险医疗技术的定期反馈、转常规、中止等动态管理,确保科室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项目,从而有利于确保医疗安全,保障病人权益[3]。医院将医疗技术管理可分成两个期,即医疗技术试用期和医疗技术常规应用期,其中医院医疗技术试用期为半年至2年。试用期间,申报科室自准予开展医疗新技术之日起每半年向医疗技术委员会提交进展报告,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症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试用期满后,科室完成医疗技术试用总结报告并填写《医疗新技术转化为常规技术申请表》,上交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批,经审核通过后可转化为常规医疗技术并纳入医疗技术专科库。
4.2加强监督,持续整改
执行高质量是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医院若对医疗技术准入后的执行情况和进度缺乏及时跟踪和系统分析,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和评价机制,就会出现制度与执行在不同程度上的脱节现象。监督与执行的脱节使管理控制作用被弱化[6]。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管作用,规范医疗技术应用,医院自2012年起对医疗新技术项目实施常态化追踪管理与随访评价。医院积极监察运行病历,深入至“点”,实行“点面结合”,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建立“实施—督导—反馈”机制,形成“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检查”的良好循环。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运行病历的检查工作,设置专用表格,重点检查医疗新技术是否有经过报批程序、是否应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和淘汰的技术、是否及时填报《医疗新技术开展情况每半年反馈表》《医疗新技术转化为常规技术申请表》等。每季度根据本季度检查情况,对医疗技术管理缺欠的科室实行强化检查,及时将发现问题反馈科室,要求做好相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医务部门。
奖励是行为的正性增强剂,可以有效提高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因此,医院成立“医疗技术创新奖”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医院内“医疗技术创新奖”申报材料审查、评议和评选工作。每年组织对提交的医疗新技术项目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评选指标包括先进性、科学性、安全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学科建设和医院发展的贡献等。评选方式采用个人申请、科室审核、申报人答辩、专家评议、择优评选、院长书记会议确定入选名单。最终,评出相应奖项,并给予相应综合奖励。
6.1严控转常规标准,提升医疗技术管理水平
医疗新技术的开展是具有很大风险性的,如果不加强风险管理,随意将医疗新技术转为常规技术,就极有可能对患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建立档案管理,对于新开展的医疗技术实行全程监管,试用期间无不良记录,则转入常规医疗技术管理,对一些应用不成熟、风险较大、疗效不确切的项目,均不予以通过或延长试用观察期。
医院对医疗新技术转常规技术没有设立一定的量化指标,只是笼统地根据医疗新技术试用期间的诊疗病例数、适应症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发现转常规技术申报材料存在较多问题:如:(1)诊疗例数过少,个别两年试用期仅有1~2例;(2)试用期短,个别高危技术仅试用半年,便提交转常规申报;(3)应用不成熟、风险较大、并发症多等。为此,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专家共同研究讨论,就转为常规技术的最基本要求达成共识,分别从技术难度、开展例数、试用期等方面设置标准。
6.2建立医疗技术库,奠定医疗技术管理基石
医疗技术库,是一个涵括各项已开展的医疗技术及其目录等信息的有序集合。自医院实行医疗新技术应用准入管理以来,临床科室逐步树立开展医疗新技术必须提交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核的观念。但由于医院开展医疗技术项目繁多,若无系统性的全院医疗技术库,临床科室在填报医疗新技术申请表的过程中,无法确认该申报技术是否已在院内开展以及具体在哪个科室开展,导致出现不同科室都在医疗新技术申请表上标明自己是首先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等情况。同时,在医疗技术管理审核过程中,医务部门也迫切需要有对新提交的医疗技术进行分类分级定性管理的参考依据。
目前卫生行政部门未设置细化的医疗技术库,亦无全国同级别的医院相应的模式作参考对照。为进一步推动医院医疗技术的规范化管理,医院决定在国内率先建立全院性的医疗技术库,包括全院各专科均能开展的“医疗技术公共库”、专科专用的“医疗技术专科库”和“高风险诊疗技术目录”,并于2011年12月组织全院各科将已开展的医疗技术全部纳入技术库管理,未纳入技术库管理的医疗技术,必须向医院申报,获准后方可开展。
6.3改进医疗技术管理模式,促进医院综合实力的提升
随着医疗改革特别是公立医院改革进入深水区,医疗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患者和社会对医疗服务乃至医院的要求越来越高,医院面临着极大的挑战[7]。改进医疗技术管理模式,促进医疗技术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可有效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医院在致力创新高、精、尖技术的同时,也要注重基础医疗质量,大力推广技术成熟、安全、经济的医疗新技术[8]。只有辩证地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够不断降低平均住院日、减少并发症、降低医疗总费用,医疗质量和安全才能得到不断提升[9]。近年,医院在门急诊就诊人数、出院人数、病床周转数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平均住院日、人均住院费用、纠纷例数等却逐年下降,出入院诊断符合率、病床周转数逐年升高(见表1)。
表1 医院2011年与2013年评价指标分析
因此,通过改进医疗技术管理模式,不仅可以扩大医院辐射能力,促进医院综合实力的提升,同时还可以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切实体现医院公益性的同时又赢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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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回日期:2015-02-13
(编辑曹晓芸)
2015-01-20
R197
B
1672-4232(2015)03-0066-03
钟秀和(1984-),男,本科,研究实习员;研究方向:医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