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投资者的一封信

2015-08-17 07:22本刊编辑部
投资北京 2015年4期
关键词:登记注册工商部门工商户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国务院645号令《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取消了企业年检制度,建立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即时公示制度。《条例》要求企业真实、及时公示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特别是交易相对人准确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努力形成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创造良好市场经营环境。因此,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是一项法定的义务。

目前,2013年度、2014年度年报工作均已开始,2013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截至2014年2月28日未按原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但工商部门未做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应尽快在网上填报2013年度和2014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2014年新登记注册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应尽快在网上填报2014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填报流程如下:

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北京”市→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点击“普通用户”下“新用户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输入相应信息完成注册→登陆→选择“年度报告在线填报”→选择要填报的年度→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

工商部门郑重提示,企业未按规定填报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如有疑问,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西城工商”或拨打咨询电话010-633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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