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强
(娄烦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山西 娄烦 030300)
汾河水库是山西省最大的水库,地处山西省太原市西北的娄烦县境内,位于娄烦县下静游村至下石家庄村,距汾河发源地管涔山122km,距省城太原市83km。汾河水库于1958年修建,同年7月拦洪蓄水,1961年投入运行。水库主体工程——大坝采用土质结构(水中倒土法),为世界第一先例,坝高61.4m,底宽485m,顶宽6m,坝长1 002m,号称“第二官厅水库”。1996年3月,最高蓄水位1 127.76m;2009年6月底,蓄水1.4亿 m3。汾河水库南北长15km,东西宽5km,最大回水长度18km,水库面积32km2。汾河水库设计库容7.20亿m3,防洪库容0.91亿 m3,兴利库容2.64亿 m3。汾河水库大坝高61.4m,设计坝顶高程1 130m,最高蓄水位1 129m。多年平均来水量为3.40亿m3,多年平均供水量为2.98亿m3。
汾河水库肩负着汾河中下游4个地市、18个县区、600多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任务。2003年11月,引黄入晋工程正式建成,汾河水库作为引黄入晋工程的调蓄水库,累计调节引黄水4.47亿m3,通过水库向太原市供水3.42亿m3,年均0.57亿m3。供水、防洪产生的经济效益达100多亿元。汾河水库也是山西省最大的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主要功能是以防洪、灌溉、工业和城市供水为主,兼顾发电、养鱼,为保障水库下游用水安全、保护国家和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娄烦县地处太原市西北部、汾河中上游,东依古交,西邻方山,南毗交城,北连静乐,西北与岚县接壤,是集山区、老区、库区为一体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也是省城太原最重要的水源地和生态屏障。娄烦县总人口12.6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86万人,非农业人口2.79万人。境内有太原市海拔最高(2 798m)的避暑胜地——云顶山森林公园。境内还有全省最大的水库——汾河水库。引黄入晋后,太原市一半以上的饮用水来自汾河水库,被确定为省城人民的饮用水源地。境内主要矿产资源有煤、铁、硅、大理石等,而煤铁焦是该县主导产业,占财政收入80%以上。全县农业和第三产业规模和比重都比较小。生物资源较为丰富,并以灌木中沙棘资源丰富。近几年来,为保护汾河水库,娄烦县对汾河水库流域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大规模的综合整治及绿化美化。尤其是太原市委将娄烦县定位为“建设生态旅游经济功能区”后,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汾河水库的治理和开发,未来的汾河水库将是一座集防汛、供水、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现代化水利枢纽。
娄烦县作为省城的水源地,在承担了省城供水功能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代价。为了建设和保护水源地,省、市、县制定了限制各项产业发展的措施。“十一五”期间,为保护省城水源地,娄烦县关停并转了大批污染企业,拔掉高烟囱73根,工业全面优化升级,选矿企业优化重组为19家。煤炭行业以省煤运公司为兼并主体,资源整合后全县有8座煤矿(还有1座在建),产能由591万t/a提升到690万t/a。煤矿企业主要分布于汾河水库上游的静游镇,位于汾河与岚河河道的两侧。非煤矿企业主要分布于涧河的两侧。清运垃圾废料200多万t,复垦厂区土地2 000余亩(约133.33hm2)。投资6 000余万元,改扩建了县城污水处理厂,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娄烦境内汾河、涧河、岚河出口水质均有所改善。城乡清洁工程78个单元完成达标,城乡面貌和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减排指标均提前一年完成任务,完成节能量7.82万t标煤,完成目标任务(7.6万t标煤)的102.89%;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3.78t标煤,同比下降8.03%;SO2减排149t,比指标(134t)超额完成15t;COD减排273t,比指标(263t)超额完成10t。这些措施虽然对水源地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对娄烦县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压力,致使县财政收入锐减,经济增长速度较慢,农民增收压力较大,经济发展较落后,居民生活也较贫困。
一是汾河水库上游入库河流水质较差。娄烦县境内的3条入库河流汾河干流、岚河以及涧河水质均较差,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Ⅲ类标准。分析监测数据可知:1)汾河干流为Ⅴ类水质,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总氮、总磷、氨氮、BOD、粪大肠菌群5项指标。2)岚河为劣Ⅴ类水质,污染最严重。在监测的8项指标中,除石油类外,其余7项指标均不能达到Ⅲ类标准。3)涧河为Ⅴ类水质,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总氮、总磷、COD、BOD、粪大肠菌群5项指标。
二是水库泥沙淤积。汾河水库上游地处吕梁山黄土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自1961年正式投入使用至2010年底,汾河水库淤积库容达3.785 9亿m3,占总库容的52.51%。多年平均来沙量2 100万t。其中,汛期来沙量占全年来沙量的96%。
三是村落、畜禽养殖污染源及农业面源污染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娄烦县除污水处理厂外,汾河水库周围村镇及其他乡镇均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不经处理直接经支流汇入汾河水库。根据2010年污染普查更新数据,流域内畜禽养殖共排放总磷17.62t、总氮134.8t、氨氮35.95t、COD 671t。共有规模化畜禽养殖8家,出栏量13 000头左右;4家养鸡场,存栏量约700 000只。汾河水库控制流域主要作物为莜麦、谷子、山药、玉米、高粱、糜黍、豆类等。控制流域内水浇地较少,只占耕地面积的0.46%,因此,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来源于雨季时雨水的冲刷作用,河谷地带的农田施用化肥、农药随水进入水库。根据2012年污染普查数据,全流域种植业COD流失0.23万t、氨氮流失140t。
四是娄烦县县域经济与汾河水库环境保护矛盾突出。由于汾河水库位于娄烦县境内,省、市将娄烦县定位为水源地,除对大批工业企业予以关停并转外,工业产业发展受到了严格的控制,使娄烦县以煤铁为重心的能源等传统产业难以为继。而全县主要的产粮地又被水库占用,自建库以来,娄烦县经济发展一直较慢,排在全市6县4区中的最后。与古交市和清徐县等县市相比,农民收入差距更为明显。由于经济发展缓慢,工业产业发展受限,主要粮食来源受影响,生态环保业建设成本增加,汾河水库水源地群众种地入不敷出,就业无处投生,无业人口增加,水库周边小散污染源增加,水源地群众存在水库制约论,感觉吃水亏,认为他人吃水凭什么我受累!
针对娄烦县区位特点、发展现状和面临问题,确定产业发展战略重点是,积极发展现代绿色农业、观光农业,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制定规划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方案,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逐步淘汰该区域内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效率低下、能耗高的落后产能,重点发展高技术、高效率、低消耗、低污染产业,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促进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合理有效利用。
3.1.1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强化特色农业的产业化
以创建循环农业为目标,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和品牌化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其中,种植业要在稳定基本农田的基础上,由传统型向特殊型转变。在传统畜禽养殖的基础上,重点深入发展循环农业模式。同时,大力发展农业企业,生产特色产品,创立知名品牌,强化带动作用,全面提高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传统产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3.1.2 培育主导产业,发展多元化工业
大力推进煤炭和铁矿采选业资源整合,合理控制开发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提高资源利用率;鼓励企业按照循环经济模式发展资源深加工产业、现代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延伸煤、焦、铁等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进一步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的污染物排放水平;加强工业园区建设,依托园区带动力壮大产业集群。
3.1.3 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
积极依托交通区位优势,按照现代物流业的规模,建设现代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同时,以汾河水库、云顶山自然保护区等为依托,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旅游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不断扩宽服务领域,使第三产业成为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针对汾河水库存在的问题,实施污染源防治工程,以控制水体N、P污染物为核心,以点源控制、线源控制(3条污染河流)及农业农村面源控制为手段,针对污染源对汾河水库3条入库河流污染负荷贡献率的大小确定工程项目;以污染源对汾河水库直接与间接影响程度优化工程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控制序次策划工程实施周期。通过对各类污染源的有效控制,使汾河水库水质在有限的时段内实现水质的彻底改善。
3.2.1 汾河水库二级保护区环境综合治理
汾河水库二级保护区共有行政村46个,总计7 065户、42 385人。二级保护区内村庄年生活污水产生量75.8万t、年生活垃圾产生量1.86万t。汾河水库二级保护区内村镇均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随意泼洒,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村庄内畜禽散养户未能实现人畜分离,养殖粪便多以直接还田使用。通过二级保护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对生活污水和垃圾及畜禽粪便进行集中整治,有效解决污水、垃圾乱排和乱倒的问题,实现畜禽粪便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1)农村生活污水处置。汾河水库二级保护区域范围内,以村庄面源污染物集中治理和单独处理相结合的思路,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接触氧化集中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座,处理规模为100m3/d~300m3/d。采用主管道DN400钢筋混凝管、支管道DN200PVC相结合的模式,铺设管网55 800m,有效解决二级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问题。
2)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二级保护区内46个行政村,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集中处理”的原则,对示范区村庄每户配置25L分类垃圾桶2个,每村配置自卸式垃圾收集转运车1辆,收集村庄生活垃圾后集中运至乡镇,经乡镇转运到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3)畜禽养殖粪便处置。针对村庄内畜禽散养户粪便问题,通过建设户用小型储粪池与沤肥池,处理村庄畜禽粪便。
3.2.2 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大力发展区域无公害生产技术和有机农业,调整和优化用肥结构,少施化肥,控制使用低残留、高效、低毒农药,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鼓励和引导有机肥和无机复合肥的施用,尝试推广新型无公害生物农药,推广平衡施肥技术,提高肥料的利用率。积极运用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积极引进优质高效、抗病抗灾的新品种,推广模式栽培、配方施肥、病虫综合防治等先进实用技术。
建立农业病虫害预警系统,完善病虫情报工作,做好病虫害的预测预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大力普及科学安全用药知识,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的高效农药,提倡科学施药,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的宣传和指导,逐步降低农药和化肥施用次数和强度。
通过实施汾河水库生态移民工程,减少生活源污水排放1 325m3/d,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COD 1 100t/d、氨氮 440t/d,减 少 生 活 垃 圾 排 放 量26.5t/d。通过其他环境综合整治措施,原村庄所在地环境状况明显改善,对汾河水库水质压力进一步减小,生态环境状况逐渐改善。
3.2.3 对汾河水库上游入库河流水质进行综合治理
一要发展中水回用工程。目前,娄烦县县城已建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其出水虽然基本可以保障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但达标排放水质距河流、水库的功能要求仍具有较大差距。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工业、市政、农业灌溉等方面,实现城市污水全量循环。二要强化排污管理,促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工业点源深度处理率、禽畜排污综合利用率、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安全处置率等控制指标全面提升。三是通过实施汾河水库上游入库河流汾河干流、岚河、涧河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建设,使入库主要污染物得到大幅削减,确保汾河、岚河、涧河3条主要入库河流水质实现Ⅲ类标准。
3.3.1 汾河水库环境保护条例
为加强汾河上游流域的生态安全管理,保护饮用水水源,防止水体污染,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汾河水库环境保护条例,建立以生态安全为核心、以流域管理为基础的法律制度,为依法保护汾河水库流域的生态安全提供法律依据。按照水源保护管理要求,划定汾河水库水源保护范围一、二、三级保护区;明确保护区防治水污染相关内容;确定各管理部门职责和权限,提出相应的法律责任。
3.3.2 建立省城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
长期的水源地保护措施限制了娄烦县当地经济的发展,娄烦县属于欠发达地区,无法从丰富的汾河水资源获取经济效益。建立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填补生态环境损失和生态保护投入,促进城乡区域自然生态协调发展。
明确水源地生态补偿受益主体和对象,从水源地主体为保护生态环境所付出的成本、保护水源所产生的效益两方面,确定水源地生态环境补偿额度和标准。其中,保护生态环境所付出的成本方面,应从直接投入成本(环境治理、生态建设、污染治理等工程所需的资金)以及机会成本(保护生态而导致的发展机会丧失)进行测算;保护水源地所产生效益方面,应从水价、水电站建设运行收益进行测算,确定汾河水库生态环境补偿金额。
提出省城水源地生态补偿资金筹措方式。可从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和市场化筹资进行考虑。其中,政府财政转移支付方面,考虑加大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加大省财政对水源地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煤矿采矿全价、非煤矿山采矿全价收入、排污费、水资源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水土流失治理补偿等)、水价中征收一定比例水资源保护补偿基金。
3.4.1 完善流域的管理体制
改变以往管理分散、混乱的局面,加强汾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管理。建立汾河水库分散利益主体之间有效的约束机制和统一管理机构,通过生态安全立法赋予其必要的管理与监督职权,在流域内行使保护、监督和管理职能。流域内各行政区的环境保护部门、水利管理部门、水土保持监察部门等均在该机构的领导或指导下工作,各部门应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行政管理。同时,还必须接受省政府的宏观调控,及时调整工作方向,避免因权力的竞争损害权力目标的实现。
3.4.2 继续加强流域内集中督查执法
继续加强汾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集中督查、执法力度,集中各部门力量,按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原则,不定期开展污染源集中排查、整顿,并通过开展有效宣传工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从而做到源头防控、长效监督的作用。
3.4.3 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
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资源损耗的“绿色GDP”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确定相应的考核指标,有效地评价流域的发展,避免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并促使娄烦县加大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逐步树立起科学的发展观,实现整个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3.4.4 构建和实施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
通过生态补偿机制来推动关键地段的建设和保护,大力发展生态林业,构建绿色生态屏障,使之成为汾河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安全的强有力保障,以实现流域生态安全的长治久安。
3.4.5 建立移民安置保障
针对移民搬迁工程实施后移民安置村村民虽居县城但生活出路问题难以保障的问题,给予就业倾斜照顾,加大移民培训力度,大力拓宽移民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保障移民村村民生活有所依、有所靠。
3.4.6 科学规划,综合治理生态环境
建立汾河水库水源涵养林保护区,依靠先进技术治理生态环境,以小流域为单元,将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相结合,实行分层布局,恢复植被,加强退耕还林、还草和坡改梯措施。造林种草与封山育林育草结合,水土保持工程与生物防治措施相结合。加强林业科研、林业种苗、技术推广、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推广、资源环境监测手段以及调查设计和信息服务水平。
加大对环境发展领域的科技投入,提高环境科技创新能力。按照“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科技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环境科技人才的聪明才智,积极解决环境安全方面的实际问题,为全社会提供公共环境技术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的环境安全与健康需求,使环境科技造福于广大人民群众。
3.4.7 转变经济增长运行模式,保障生态安全
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组织企业生产活动,优化工业布局,推动区域经济,实现工业、农业、社会生活三大循环体系的建设,促进环境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汾河水库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其所在地娄烦县经济的协调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省、市政府转变观念、创新体制、强化管理,实施“环保统一战线”,加强与财政、水利、林业、农业等部门的协作,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调动水源地所在地娄烦县加强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切实推进汾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同时,需要娄烦县委、县政府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为指导,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构建新型工业、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相结合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产业生态化战略,真抓实干,努力促进汾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与娄烦县经济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