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深化陕西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15-08-15 00:45省水利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
陕西水利 2015年3期
关键词:党风廉政廉政纪检监察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 张 敏

一、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是夯实“两个责任”。召开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印发了责任分工一览表、厅领导反腐倡廉责任分工等文件,分解目标任务。厅领导与厅直单位、机关处室,厅直单位与下属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贯彻落实省委、水利部党组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及水利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座谈会精神,厅党组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的意见,召开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对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抓好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督促,逐级夯实责任,传导压力。结合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二是强化作风建设。在厅直系统扎实开展“抓整改、建机制、促工作”活动,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以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为抓手,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对节日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等工作,提前安排部署,组织明查暗访,抓好监督检查。中秋和国庆节日期间对9个厅直单位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不打招呼随机检查,厅系统各单位开展明查暗访60多次,完善了一批节日廉政制度,有效防范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是加强教育监督防范。在厅系统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学习教育月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重要内容,集中轮训厅系统处级干部388人;结合综合业务培训,对138名市县水利局长、基层水利站长进行了廉政专题教育辅导。及时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干部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在厅直系统播放《小官大贪》等警示教育片,增强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针对性、有效性。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意见》、《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运行机制。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法规制度,对厅系统提拔的处级干部组织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廉政谈话。

四是做好信访办案工作。按照突出执纪监督问责、强化查办违纪案件主业要求,落实案件线索规范管理规定,加强和规范信访办案工作,对案件线索集体研究讨论,对重大敏感问题及时报告,切实做好核查工作。2014年收办信访件38件,初核28件,向省纪委报结果3件。对中央巡视组批转信访举报件,逐一排查核实,及时分类处置。对省纪委交办的2013年度“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近年来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有以下认识体会:一是始终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实行签字背书,明确任务分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同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服务保障水利和谐健康发展。二是始终坚持“重锤敲响鼓”,不断强化教育提醒。立足干净干事、有为担当、加强教育、常敲警钟,时刻绷紧反腐倡廉、拒腐防变这根弦,三令五申、逢会必讲,完善制度,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教育监督实效。三是始终坚持未雨绸缪、超前防范,健全监督机制。适应大规模水利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水利改革发展政策落实、工程建设、民生水利为重点,建立完善项目稽察监督制度,统筹协调纪检监察、建设管理、项目稽察、财务审计等力量,形成监督合力,促进资金、项目、干部、生产“四个安全”。四是始终坚持惩防并重、纠建并举,坚决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不手软。对稽察审计发现、群众举报和巡视指出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落实八项规定,树立新风正气,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完善监督防范机制,维护了水利系统风清气正、和谐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党委主体责任落得不实,没有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工作推进、检查考核等责任。个别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纪委书记仍然分管其它业务,没有聚焦主业监督执纪问责。二是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观念跟不上形势任务发展变化,个别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不够严格、管理不够规范,违规违纪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水利基层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有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凝心聚力抓好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落实

2015年是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一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十分重要。这里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一)强化党组织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组织要真正尽到责任、担起担子,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要夯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水利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明确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工作机构,承担起工作部署、组织推动、教育监督、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支持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问责。二是要加强检查考核。落实省委、省纪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单独考核实施方案,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加大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等分值权重。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二)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一是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做出表率,始终坚持“五个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动摇。二是坚持依靠制度全面从严治党管党,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扎紧制度篱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三是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集体研究决定、科学民主决策的良好氛围。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做到对党忠诚,相信组织,对不如实填报个人重大事项的,一经发现要依纪依规调查处理。纪检监察部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纠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倾向,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

(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正“四风”。一是按照省纪委和水利厅党组部署要求,锲而不舍抓节点抓重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继续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二是严格执纪,对顶风违纪者所在部门和党委、纪委进行问责。加大执纪监督、问题查处力度,从严从快查办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继续保持强大震慑。全省水利系统必须坚持把八项规定作为高压线和底线,绝不能逾越和违规。三是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行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党性修养、改进作风,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崇德重礼、遵纪守法,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促进政风行风建设。

(四)保持高压态势,强化自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一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查办案件工作考评考核规定,督促各级纪检组织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厅直单位纪委年度无自办案件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连续2年无自办案件的,要对纪委书记约谈诫勉。对有案不查的要进行问责追究。二是突出重点,严惩腐败。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对项目审批、资金拨付、项目调概“上下挂钩”,搞“利益回馈”的;对领导干部不落实回避规定,甚至利用利益相关企业串标、围标的;对机关干部插手水利工程建设,在基层单位工程项目立项、资金下达等环节搞“人情疏通”的,一经核实,从严处理,决不姑息。三是全面落实省纪委办案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意见》等4个文件精神,完善细化推进水利系统案件查办工作的办法措施。坚持“一案双报告”制度,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在向本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坚持案件线索规范化管理,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坚持立案、初核报批制度,依规依纪进行审查;坚持安全文明办案,把办案安全责任落实到人。陕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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