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会亭,宋爱红
(衡水市九三学社,河北 衡水053000)
我国13 亿人口,8 亿在农村,迫切需要发挥农村基层民主的作用来形成良性的利益协调和社会管理机制。另外,我国几千年的“官本位”的功利观念文化和高度集权管理体制,漠视了精神层面维度的拓宽和发展,这种状况决定我国民主的发展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性。基层民主监督在社会底层,牵动小易突破,特别是暂时可避开直选容易引起的宗派、族群、政治等利益集团的冲突,理应成为我国现代民主政治切入的一个最佳选择。
在井冈山时期,我党就对基层民主监督有所探索和积累,这对于今天依然有着很好的借鉴和启示作用。士兵委员会作为当时的基层民主监督组织,其主要工作内容是监督经济开支。抓住经济就抓住了民心,就激发了民众参与民主监督的热情,在当时这种监督是非常有效的。1964年1月,毛泽东在同一位外宾的谈话中说:“人是会变化的,革命者也会发生变化。没有群众监督和揭露,他们可能进行贪污、盗窃,做投机生意,脱离群众。”[1]“间接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则是一种对权力的限制和监督体系。”[2]从这一意义上说,现代民主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针对权力的限制和监督体系。基层民主实践的监督质量,直接决定了基层民主到底能行多远。如果民主监督成为基层民主建设的短板,势必影响基层民主建设的扎实推进。民主监督必须契合民众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有效的民主监督来保证公共利益合理公正的分配,创新和变革监督体制,健全完善制约机制。
1.民主监督意识淡薄。基层民主的顺利进行,离不开监督意识和被监督意识的增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群众觉得基层民主与自已的关系不大,实惠不多,因此民主参与意识不强;甚至把选票当作谋利工具。马克思曾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基层主要领导要以人为本,放下架子和基层民众多用心对话,剖析他们良好的发展初衷和愿望,把他们想做的提到日程上加以研究和谋划。
2.监督形式主义严重。公开不及时,公开的内容避重就轻,流于肤浅和应付。在一些地方,村务监督委员会并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独立性不能保障。有些地方村支部委员、村委会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由一人担任,即便不是一人也有诸多连带关系,这不可避免地使所谓的监督只是走走过场而已。
3.村两委关系不协调。“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存在矛盾的情况较为普遍,在一些村委会通过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具有自主意识的地方,时常出现村委会与村党支部意见不一致乃至冲突的情况。”[3]村支部书记把村委会视为自家私有财产,对村委会工作任意干预;有的村委会认为村民自治就是自我约束和自由,重大事情无须请示报告,导致所设监督机构只是一个摆设,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能不能良性循坏和运作。
4.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选举制度、一事一议制度、工程招投标等制度只是挂在墙上。一些干部穿新鞋走老路,不按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代表的选举,“贿选”和内部指定时有发生。公开内容不明细不明白,甚至存在“暗箱”操作行为。
基层民主的核心问题就是民主监督问题。近年来,民主监督意识虽然有所增强,内容和形式有所创新,但与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任重而道远。基层民主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是:
1.民主内涵的认识偏颇。部分基层组织干部简单的认为“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任何一件重大事项只要是大多数人投票通过的就是民主,只重结果不重程序不重问题的实质。部分群众狭隘地认为只要符合自己利益的,就是自己需要的民主。而对持有不同意见的人难免携有私愤和打击报复。
2.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制度的日臻完善是基层民主监督的重要前提。要有相应的一整套制度、机制相配套,否则民主监督没有可供实现的途径依赖。监委会要恪尽职守,严格按制度办事。明确相关人员的待遇,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工作经费,定期组织成员开展活动,以夯实村监委会的监督效果和实力。
3.民主参与积极性不高。参与民主的积极性不够高,除却群众信任度之外的因素,多是由于基层组织经费紧张。基层领导限于自己的能力,心有余而力不足,想干事但又干不好事。农村可用财力明显不够,基层政权运行受阻,影响了基层组织队伍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4.民主参与渠道不通畅。毛泽东说:“中国缺少的东西固然很多,但是主要的就是少了两件东西:一件是独立,一件是民主。这两件东西少了一件,中国的事情就办不好。”[4]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基层民主建设的一个完整体系,四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民主选举是基础,民主决策是关键,民主管理是根本,而民主监督是上述环节的保障。而在当前农村的一些地方,群众除了享有民主选举的权利外,其他三个民主权利的渠道并不通畅。
5.监督和公开流于形式。基层民主监督和公开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促进作用。一些干部抵制各类公开和监督,惧怕被质疑。只有正确理解民主公开的目的和意义,才能从根本上推进民主进程。
“公开是腐败的天敌”。要解决诸多弊端,就要转变观念,加强基层民主监督,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基层民主的绩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主监督的效果。我们在加强民主监督方面的有益探索,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民主监督意识。基层组织民主意识不强,压力不大,民主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其推进的程度和实施效果原动力往往取决于基层干部的自身认识和觉悟。要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吐故纳新,破除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思想障碍;要不断优化民主监督环境,营造民主和谐的氛围,提倡百家争鸣,真正发挥民主监督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2.契合民生利益发展,实现民主监督全覆盖。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任何民生工作落实和创新的必然动力来源。“民主与文化程度没有正比关系,民主的关键在于利益关系。在利益关系的驱动下,农民和基层会创造出无数丰富、行动的掌握权力、限制权力、参与权力的制度和办法。”[5]基层组织应根据客观现实,不断拓宽监督范围,对政策落实情况、村务公开、财务管理等和群众关注的有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民主监督实现全覆盖,切勿蜻蜓点水。
3.借用现代宣传媒体,提高民主监督质量。要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制度建设,就要不断完善民主监督的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等机制建设。用现有的宣传媒体、高科技技术手段,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大限度扼制腐败和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巩固民主监督质量。
4.创新民主监督制度,发挥民主监督功能。村监委会制度的实行,可以架起连心桥,平衡村党组织与村委会之间的不协调问题。河南中牟县白沙镇实行家庭联户代表制度并取得良好成效,这就是民主监督有效的创新,有望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和进一步积累经验,最终从法律上认可家庭联户代表制度,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中可以发挥的作用。另外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没有对这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关系作出明确规定,这也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以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独立性。
5.创新民主监督形式,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建立生活会、恳谈会、专题评议和监委员意见的跟踪办理及反馈机制等,及时总结民主监督形式上的经验和成果。把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结合起来,把个人监督与组织监督结合起来,加强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合作,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和强大的监督合力。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用自身的真知灼见来提高监督的权威性,树立监督的公信力。
6.尊重民主监督创新,解除失败后顾之忧。要在态度上尊重基层群众、基层政权、基层党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的创新。除了对基层创新持一种尊重的立场和态度之外,还必须有相应的措施加以保障,宽容对待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民主创新的失误和失败。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基层改革创新者的避风港机制、激励机制和创新评估机制。
积极推进基层民主监督是我国特色民主政治发展的紧迫要求,是抑制腐败、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方法。“村民自治的民主实践已经开始唤醒农民的政治意识,并诱导他们更加积极而有效地参与更高层次的民主选举。可以肯定,八亿多农民积极地参与各个层次的选举,必将成为一种无可抵抗的力量自下而上地重塑整个国家。”[6]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这条有效途径。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有效解决问题,坚决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巩固基层民主监督制度取得的有效成果,防止执政地位的动摇和执政基础的削弱,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与持续和谐发展。
[1]《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
[2]萨托利:民主新论,北京:东方出版社,1993.
[3]沉延生:《村政的兴衰与重建》,1998年第6期《战略与管理》.
[4]《新民主主义宪政》,1940年2月20日.
[5]王振耀:《中国的村民自治与民主化发展道路》,载2000年第2期《战略与管理》.
[6]王旭,《探求新的民主化模式:乡村中国的基层民主》,1997年第1期《当代中国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