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军,马鸣飞
(1.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河北 石家庄050000;2.河海大学,江苏 南京210098)
中国人的孝的观念可谓源远流长,早在甲骨文中就已经有了“孝”字,就是说在公元前十一世纪以前,我们华夏先民出现了“孝”的观念。那么,究竟什么是孝?《诗经》毛亨传说:“善父母为孝。” 《说文解字》老部解释说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从文字学的角度说,“孝”字最早见于商代卜辞“孝”,由“老”与“子”的上下结构会意字而成,是青年人扶着老年人的意思。可见,古人对于孝的解释没有大的出入,都认为,子女对于父母的伦理道德规范就是孝。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讲都不陌生,在世界文化范围内,中国文化中的孝也是独特的,没有其他哪一种文化中像中国文化这样强调、重视、宣扬孝。可以说,孝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孝的观念是每一个中国人的“集体无意识”,它已经渗透进中国人的日常生活,行为举止,思维方式,中国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孝文化的影子。中国的孝道文化源远流长,对每一个中国人的影响也是深入灵魂的。
西周时期,孝的观念已十分流行。比如《诗经》上有关孝的记载就非常丰富:《周颂·闵予小子》有“于乎皇考,永世克孝。”诗中反映周成王丧中将即政,朝于宗庙时,内心的忧虑,表示对逝世的父亲要永表孝心。《小雅·蓼莪》有“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蓄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报。”描写的是人民苦于政府兵役繁重,不能赡养父母时的哀叹,诗中唱出儿辈对父母的感恩之情。其他还有“永言孝思,孝思则维”、“率见昭考,以孝以享”等内容。而西周王朝的统治者们更主张敬天、孝祖、敬德、保民,重视尊老敬贤的教化。周代规定,“大夫七十而致仕”,“致仕”就是退休,意思是说大夫一级的贵族官员,七十岁就要告老还乡。贵族官员退休后,朝廷还要奉养他们。 《礼记·王制篇》说:“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又说:“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这里的“国老”,就是卿大夫一级退休的贵族;所谓“庶老”,就是普通百姓中德高望重的长者。周代把退休的官员和百姓中的长者奉养于官学,让他们“发挥余热”,兼任学校的老师,以传播知识,教化百姓,可见其养老、尊老的措施是十分完备的。周代不仅倡导尊老敬贤的道德风尚,还要定期举行养老礼仪。养老礼仪是非常隆重的。但这一时期,人们对于“孝”的含义的推演并不深入,养老、尊老、敬老似乎只是一种天经地义,没有理论上的高度。随着历史的发展,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对孝有了新的认识。
我们现在一般认为,孝仅仅是儒家的思想观念,其实,在先秦时期,诸子百家几乎都对孝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比如老子说:“绝仁弃义,民复孝慈。”比老子年代稍晚,也属于春秋时期的墨子则将孝建立在“兼爱”的基础上,后期墨家则提出:“孝,利亲也”。战国时期,管中窥豹学派对于孝的论述就更多了,较有代表性的如孟子,他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大孝终身慕父母”等等。与孟子同时的庄子也说:“人亲莫不欲其子之孝,而孝未必爱。”“事亲则孝慈。”等等。战国时期晚于孟子和庄子的荀子和韩非子也有论述孝的议论。荀子说:“居于阙党,阙党之子弟罔不分,有亲者取多,孝弟以化之也。”作为法家的韩非子是这样认识孝的,他说孝就是:“家贫则富之,父苦则乐之。”而春秋战国时期对孝这一概念论述最为详细深入全面的,则是孔子。他对孝的认识也成为后来中华民族道德伦理中的重要部分。
孔子对孝的论述主要集中在《论语》这部书里。《论语》是记载孔子及其学生言论的一部书,因此,这部书中孔子的议论能够反映孔子的真实思想。首先,孔子将孝与礼结合起来,说对父母长辈,应该“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也就是说,对于父母的孝只要做到合乎“礼”就可以了。礼也是十分重视的一个观念,甚至有人认为礼是孔子的核心思想。孔子还将孝分为两个部分,即养与敬,所以他又说:“今之孝子,是谓能养。天下犬马,皆能有所养,不敬,何以别乎?”意思是如果只是供养父母,动物也能做到;对父母不是发自内心的尊敬,不是同动物一样吗?这一见解非常值得重视,也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大多数人在这个问题上认识是不十分清楚的。通常人们认为,只要让父母吃好喝好就是孝,其实这是不正确的,孔子对此种错误认识进行了否定,并提出了“敬”这一概念。同时,孔子还提出了“怎样才算孝”的问题。孔子有两句话值得注意,他说:“父母唯其疾之忧。”他又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前一句话的意思是,做儿女的,要事事让父母放心,父母对儿女的担心仅仅停留在你的健康方面。后一句话的意思是,父母在堂,尽量不要出远门,如果不得已必须出门,则必须要通报父母你去的地方。这两句话讲了同一个问题,即,让父母放心。这才是孝。孔子还从根本上讲了为什么要孝的问题。他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是道德教育的根本,是最根本的道德,最伟大的品行,是教育的基础,是德的核心。“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说明学的核心是仁,而仁的思想是从孝亲引申出来的,也就是从孝悌推导出来的,孝是仁的根本。另外,孔子还认为,孝是忠的前提,一个人如果不孝,则谈不上忠。一个人如果不孝顺父母,他就不会忠于国家。这就把小我的孝,上升到大我的忠上面来了。在孝的具体操作方面,孔子也提出了许多见解,他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到了孟子那里,孝就被他大大扩展了。他一方面说:“孝子之至,莫大于尊亲。”更提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上面提到的韩非子认为的孝应“家贫则富之,父苦则乐之。”其意义也已被扩大:从他们二人的论述来看,“孝”已经被推广为一种普遍的社会道德伦理;而且,在他们看来,“孝”不只是种感情牵系,也应见之于具体的行动。
西汉时期,由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特别尊崇儒学,因此,儒家学说大大流行,并被官方定为官学。所以弘扬儒家孝德观念的经籍也盛行起来。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儒家经典有两部,一是《孝经》,一是《礼记》。这两部书中都有大量对于孝的论述。从而,使孝文化有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并且,朝廷还开设“举孝”科目,选拔任用“善事父母”的孝子到朝廷做官。这一措施一直延续下来,到了唐代还有“孝悌力田科”,清代还有“孝廉方正科”,这标志着汉代“以孝治国”理论的组织化。值得注意的是,《孝经》与《礼记》这两部为人们规定了许多具体的行为规范,对后世中国人的影响至为深远,许多“家训”类的作品几乎都是以这两部书为指导思想并从这两部书中汲取营养和精华。再比如《孝经》中说:“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其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当然,《孝经》更多地论述了孝的重要意义。
汉代以后,孝的观念及其基本内容大体已经定型,以后历代朝廷在孝的理论上没有大的发展。不过有一点是共同的,这些王朝都对孝极其重视,并注意从正面加以导向,官修正史上都立有《孝义传》,记载了许多孝子贤孙的故事,就是表彰孝子的孝行,让他们青史留名,以教化百姓,服务于他们的统治。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前,汉王朝就提倡“以孝治天下”,这一点对后世影响非常大,后来的许多王朝也以孝来标榜,比如晋朝。他们不仅平时大力表彰孝行孝子,而且在政府选拔官员时也把“孝”作为一个基本标准。比如,唐朝时,参加医学、算学、律学考试的人不用读五经,但《论语》、《孝经》却不能不读;唐玄宗还曾亲自为《孝经》作注,从而使《孝经》成为《十三经注疏》中唯一一部由皇帝注释的儒家经典。到了宋代,我国的儒学学说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出现了许多的大学者、大思想家,他们也毫不例外地对孝这一核心思想非常重视。然而,他们所宣扬的孝道有的已经偏离了孔子那个时代所奠定的基本原则,在历史上起到了较大的误导作用。重要的是,越是到后来,人们越强调父母对子女的绝对权威,孝完全成了单方面的子女对父母的绝对顺从。这与《孝经》中的“子不可不争于父”的思想大大背离了。到了元代,更出现了郭居敬的《二十四孝》故事,其中的一些故事是十分反人性、不人道的。但却得到了统治者和社会上的推崇,这说明,孝发展到宋以后,已经出现扭曲、曲解,在一些思想观念上不再健康了。清朝统治者尽管出于少数民族,入关前受汉族文化影响较小,但入关后,迅速汉,对汉民族的思想文化几乎照单全收,对于“孝”也是如此。比如,清代的康熙、乾隆两帝都极力提倡孝道,他们经常举行“千叟宴”,颁诏“旌表百岁”,昭示其尊老敬贤的教化。古代王朝统治者不仅在文化思想上尊崇孝道,而且还通过立法,用法律形式对孝道孝行加以规范管理。我国历代的法令都有类似的规定,凡需赡养老人者,官府可以减免其徭役和赋税,有罪者可以减轻其刑罚;同时都把“不孝”定为十恶大罪之一,不肯抚养甚至辱骂殴打父母或祖父母者,都要被官府严厉处治,甚至处以死刑。
除了官府行为之外,民间也以各种形式提倡表彰孝行孝子孝道。其中一种形式就是各种各样的家训之类的读物的出现。在这类读物中,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有对孝的论述或规定。对于孝的极端强调,其负面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最大的不良后果就是对于子女权力的完全剥夺。子女完全成了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对子女有生杀予夺的权力。而子女只能绝对听命于父母。父母即便错了也要绝对服从。这方面造成的悲剧在古代是屡见不鲜的。甚至有的恶父恶母,因为不喜欢自己的子女,可以向官府诬告子女不孝,让官府治子女的罪。而最我们大家熟知的,则是父母对子女婚姻大事的粗暴干涉。